陕西 多措并举保障兜底脱贫
2018-02-07陕西省民政厅
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承担兜底保障任务,保障了兜底脱贫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保障了贫困群众的正常生活。从2015年开始,陕西省利用三年时间,在兜底脱贫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套具有陕西特色、行之有效的兜底脱贫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全面建立,兜底脱贫的保障水平全面提高,为全省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坚持“统筹衔接、托底有力、覆盖全面、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聚焦兜底脱贫,三年累计投入300.77亿元,实施项目7700个,较好地履行了“兜底一批”职责。2016年,陕西以“两线合一”和摸清底数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暗访明查、专项督查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查衔接等工作,省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从2500元/人年提高到3015元/人年,达到扶贫标准。2017年,陕西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为重点,明确“先帮后兜、有效衔接”的工作原则和“三共同”工作机制,形成民政与扶贫部门各有侧重、帮扶有效、托底及时、兜底有力的良好格局。2018年,陕西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为重点,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加大兜底脱贫作风建设力度。陕西省农村低保对象由2016年初的70.9万户、157.8万人,下降至今年6月底的34.52万户、85.41万人,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由3015元/人年提高到3470元/人年,高于扶贫标准。
一、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实现有效衔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陕西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促进政策衔接、数据衔接、对象衔接、管理衔接。完善“渐退帮扶”政策,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但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适度延长救助时限,巩固脱贫效果。
二、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陕西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根据类别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积极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通过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困难群众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的“一单式”结算。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和“先行救助”工作机制,建立了“救急难”专项基金,三年累计实施医疗救助350.4万人次,临时救助152万人次。
三、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陕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了12.2万农村特困人员应救尽救、应养尽养,1.2万孤儿和1万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20.2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38.73万人次,为2.97万名无人监护或父母无监管能力的留守儿童落实了监护责任人。陕西省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8124个、床位12.4万张,覆盖全省48.65%的行政村,其中482个深度贫困村实现幸福院全覆盖。
四、全面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陕西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了加强乡镇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社区治理的基础不断加强。以第十次村委会换届为抓手,加强农村基层脱贫干部队伍建设。截至今年8月底,陕西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已全部完成。同时,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弘扬好品德、树立新风尚,激发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进取意识,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先后动员8102家社会组织(其中,村级互助协会6725家)累计投入资金35亿元,帮扶贫困群众46万余户。与江苏省民政厅签署了《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协议》,首批650万元支持4个县15个帮扶项目,2725名贫困户直接受益。
六、扎实做好包村扶贫工作。累计为陕西省民政厅包扶的洛南县石坡镇罗窑村投入资金215万元,实施项目8个,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09户372人。
(供稿 / 陕西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