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如何加强贫困地区公证队伍建设
2018-02-07阳柱林贵州省司法厅
阳柱林(贵州省司法厅)
一、加强贫困地区公证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截至11月14日,全国889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体制,提前完成改革任务。”①《司法部办公厅关于11月份公证改革进展督察情况的通报》,摘自司法部政府网,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9日。“天时、地利、人和”使得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如何实现筑巢引凤不仅仅是贫困地区公证机构面临的问题,也关系到改制后公证机构的实际运行效果和长远发展。如果说2017年是公证机构的改革年,那一定也是伴随着公证质量监管的层层推进。公证执业日常监督管理体系的核心就在于“人”,只有队伍建设充分,能够保障质量监督委员会、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等制度的有效实现,才能真正使证前、证中、证后的质量监管落到实处。加强贫困地区公证队伍建设有利于公证法律服务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关键。公证队伍的数量、能力素质、服务态度等是公证品牌建设的关键。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宽领域、多层次的法律需求,倒逼公证队伍建设要与时俱进。
二、贫困地区公证队伍现状
以贵州为例,截至2017年底,全省贫困地区共有50家公证机构,占全省总量的51%,公证员98名,少数民族50名。(一)年龄老化,培养存在断层现象。公证员平均年龄47岁,在《公证法》颁布前任职18名,一般任职38名,考核任职42名。(二)缺乏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研究生学历1名,大专学历16名,本科学历为主。法律相关专业84名,占比86%。外语水平较低,在98名公证员中,专业八级英语水平2名,大学英语六级1名,大学英语四级2名。(三)队伍数量增长相对缓慢,“引不进,留不住”。经笔者查阅档案发现,历年来虽未对贫困地区公证员队伍进行单独统计,但从全省数据来看,从2007年至2017年,全省公证员数量增长近90人②贵州省司法厅《关于贵州省公证队伍和公证机构的调研报告》。,在这期间贫困地区通过一般任职、考核任职公证员69人,但绝对数量并未明显增长,其原因就在于公证员的流失。除自然减退外,近几年存在公证员辞职后转向其他法律职业的现象。(四)思想观念仍未完成“改制”。许多行政体制公证机构的公证员并未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办证工作方式,改制后绝大多数选择回到司法局,更习惯于“坐堂办证”而非“主动服务”,相比收入前景发展潜力等,更加注重编制和退休保障福利等。
三、贫困地区队伍建设难的原因
(一)公证制度的价值和作用还没有被人民群众、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广泛认识。 “一带一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金融风险防范、多元纠纷解决、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加强对外交往等诸多领域都活跃着公证员的身影,但在贫困地区,许多个人或部门对公证的了解仍停留在遗嘱公证、摇号抽奖阶段,再加上一个县通常只有两名公证员,发挥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作用有限,影响了外界对公证工作重要性的客观评价。(二)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执业吸引力不足。贫困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相对滞后,龙头企业少,客观上影响了法律人才的地域选择。以改制后公证机构的人员招聘来说,市区公证机构的报名人数明显优于县级公证机构,无论是职业发展和个人待遇上来说,贫困地区的确存在短板。(三)少数人员意识观念尚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常态,自身动力不足。由于绩效工资尚未完全实现,少办多办一个样,贫困地区公证员又严重不足,除却日常办证之外,学习更新法律专业知识的时间有限,理论和实践水平没有得到提高。另外,极少数公证员以经济效益为导向,不愿意办传统项目或是收费较低的公证,当事人觉得没有得到与收费相匹配的法律服务,进而不愿办证。业务量不增长、风险责任加大,加剧了队伍建设的困境。
四、关于加强贫困地区队伍建设的建议
2016年以来,贵州省司法厅通过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列入重点考核工作,同时开展“公证结对帮扶”、 对贫困地区公证人员重点专题培训、外出交流学习、加大贫困地区公证员考核任职力度等举措,在加强贫困地区公证队伍建设,优化全省公证资源共享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实地走访和调研中,笔者认为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贫困地区公证队伍建设:
(一)继续深化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优化创新,建立健全公证执业保障机制
2017年新一轮的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确大大增强了公证队伍的发展信心,因为体制不顺曾是制约公证事业发展的瓶颈所在。但体制并不是万能药,我们必须关注的是在非行政体制的框架下,公证机构的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业务拓展、文化建设是否有进步?尤其是在贫困地区,我们改制的几乎都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与普通公务员相比待遇较差,职业竞争力一般”③林晓婷:《福建省公证行业的发展及对策研究》,福建农林大学专业硕士论文,2014年6月。,因此,在现有改革成果上,我们执业保障机制的建立显得格外重要。一方面,司法部已经联合中央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出台指导性文件,另一方面,省级行政机关必须担负起让改革任务落地的职责,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从政策上为市(州)、县级公证机构的公证执业保障机制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同时,公证机构所在(市)州也应不等不靠,以发展的观点,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公证队伍建设工作。
(二)重点针对青年法律人才群体,多方面新角度加强公证宣传
笔者曾在贵州省内某高校法律硕士研究生班级(119人)做过调研,同学们普遍对公证员职业有所了解,但对具体工作内容知之甚少,仅有1名同学明确表示毕业以后从事公证员,绝大多数首选公检法系统、公务员和律师职业。我们习惯以考核任职的方式发展公证员,考核任职制度在我省取得了实在的效果,有力解决了“一人处”“无人处”问题,但考核任职的公证员也存在年龄较大、专业知识层次不够高、拓展创新业务动力不足等问题。应届生是青年人才的重要来源之一,拥有蓬勃的干事创业激情,公证管理部门、公证机构等可以采取公证进高校、公证进律所等方式,与高校联合,建立实习联络点。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公证宣传不仅仅对外,即使在司法行政领域内部,少数管理干部对公证职能作用的认识也存在误区,因此行业内外宣传都需优化,宣传材料也可从普通的公证法律宣传、政策讲解等细化到公证热点信息、公证服务典例等选取更贴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增强公证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大公证文化建设,培养职业尊容,提升公证行业凝聚力
自媒体时代的兴起,使得微信公众号、个人视频等宣传范围极速扩大,广大公证机构也可通过自媒体打造自身品牌,继续发挥贵州公证惠民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传统,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发放统一服装,行业协会可不定期开展一些素质拓展、错证讲座、行业交流学习等活动,加强与法律援助、律师协会等联系,趣味性与教育性相结合,提高参与度,打造真正属于公证员的精神家园。在笔者工作接触到的县级公证员中,多是朴实又不善言谈,不同于较大公证机构配备了公证员助理和行政人员,他们大多是一个人完成公证审批的所有流程,现阶段少数还承担精准扶贫的驻村工作,相较于律师、检察官、法官,更需要来自社会的鼓励和认可,因此,可开展岗位培训、全省公证员知识竞赛、最美公证员、行业大练兵等活动,增强公证队伍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四)把握历史机遇,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努力后发赶超
我们迫切需要改变“公证只是城市产业,贫困地区因弱小的经济总量缺乏公证服务的切入点”这种认识的误区。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三变”改革等,都为公证服务领域的拓展提供了不同于东部发展的道路和天地,不必妄自菲薄,也不能盲目跟风,关键是公证员自身本领是否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企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司法部定期发布公证指导性案例来说,就提供了一个全国性的学习新型公证业务、做精做细传统公证业务的平台,所谓“有为才有位”,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公证人员应当弘扬 “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切实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尤其是可以采取“错证教学”的方式,提高办证质量。倘若能够游刃有余的介入到合同的起草、客户的审查、债务的执行、催收、法院立案等一系列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又何愁业务不多。
五、结语
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曾不断反思自身在从事公证指导工作中,究竟怎样才是更加接地气、更加有效果的方式,比如“结对帮扶”这样的行业互助有可能并不是治本之策、降低公证员任职门槛可能会降低公证员自身能力素质和社会评价……我既深深理解一些措施在“贫困地区公证人力资源有限、难以兼顾文化建设”的境地下,或许是压力和负担,但又不甘于让部分贫困地区的公证机构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过度依赖、市场意识不强,继续存在得过且过、方向目标不明确的尴尬境地。但随着了解的一点点深入,司法部一系列公证工作举措的出台,在参阅公证有关文章过程中,也逐渐明白贵州欠发达地区公证机构面临的问题有共性的地方,所幸的是在2017年体制改革中,改制后公证机构都意识到公证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由此来说,尽管有崎岖和探索,仍对公证事业的发展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