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宪法修正案核心要义 全面推进宪法实施
2018-02-07王俊峰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王俊峰(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本次宪法修改,遵循宪法发展规律,在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实现了宪法的与时俱进,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是时代大势所趋、党心民心所向。
这次宪法修改,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一系列重大安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实现国家指导思想与时俱进,有利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将“五个文明”协调发展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写入宪法,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展示出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不仅从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属性和国体上对党领导一切进行规定,而且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完善了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领导人“三位一体”领导体制,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贯彻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精神,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开辟了我国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新局面。
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作用。当前,重要的是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自觉运用宪法意识和宪法思维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发挥好宪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
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律师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表率,做宪法精神的坚定信奉者、践行者、倡导者、传播者!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和全国律协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于3月2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集中宣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按照中央有关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总体部署和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意见》要求,组织本地区的律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开展全国“两会”精神宣讲活动,特别是认真宣讲好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引领广大律师全面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努力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宪法上来,凝聚起高度的宪法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