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2018-02-06沪宣
中国社会保障 2018年5期
4月1日起,上海市将2018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46万元提高到51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医疗账户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在职职工中,34岁以下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75元提高到210元;35—44岁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350元提高到420元;45岁至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525元提高到630元。在退休人员中,74岁以下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400元提高到1680元;75岁以上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由1575元提高到18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