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第六种保险
2018-08-22张苗
“预计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2.48亿人”“空巢、少子等种种问题下,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被无情打碎”……在人口老龄化问题催生下,2016年6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并选择吉林长春、江苏南通、四川成都等15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目前,15个试点城市中有14个城市已经实现待遇支付。但这项制度是福利还是保险,答案虽然肯定,却仍然值得细说。
长护保障制度包括筹资体系和服务提供体系。我国是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这一基本常识,我国政府对失能人员提供的照护保障,必然是一种保险制度。但实践中非正规就业人群筹资困难、政府对财政负担忧虑等挑战显露无疑。事实上若非亲眼所见,很多人或许不会想到,每个人、每个年龄段都有失能风险。失能不仅让失能人员本身无法维持基本生存,而且对家庭、社会造成了沉重压力。一位专家因此总结:人口老龄化是推动制度建设的动因,但并不是唯一因素。它不是养老制度,却是老龄化社会中对所有人安全生活预期的保障机制。毋庸置疑,在长期护理保险走向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第六种保险的进程中,制度试点需要完成的任务是:探索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探索护理需求认定、护理等级评定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探索护理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办法;探索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要让第六种保险走得更远,还需正视服务供给严重不足问题。有统计显示,我国养老床位整体缺口高于200万张,目前全国各类服务机构收养失能老人的数量仅占有护理服务需求老人总数的1.6%。显然,无论从现实情况还是从失能人员心理状况考量,居家护理都值得鼓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郑功成曾在一个专业论坛上强调:任何情况下,专业都不可能替代亲情。有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失能人员可以向机构购买服务,也可以向家庭成员购买服务,甚至可以向亲戚、朋友、同事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