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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思考

2018-01-31何元媛

时代金融 2017年36期
关键词:反洗钱金融机构

【摘要】近年来,陇南市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积極探索反洗钱工作方式方法,有效防范洗钱风险隐患,努力从制度建设、机制完善、风险防范、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但从整体工作运行状况来看,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仍存在高管重视程度不够,员工对反洗钱工作认识不到位,业务系统功能开发存缺陷,部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宣传培训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关键词】金融机构 反洗钱 业务系统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8月底,陇南市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共10家。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9家,村镇银行1家。受管理体制影响,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虽为法人机构,但反洗钱工作包括内控制度、系统开发运行、档案管理等,均接受省联社的管理、指导与协调,在省联社搭建的框架下具体执行与落实。近年来,随着省联社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反洗钱业务系统,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反洗钱水平不断提升。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于2007年开始入驻陇南市地区,2007年兰州银行作为发起人,在武都区设立了武都金桥村镇银行。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类似,村镇银行虽为法人机构,但在反洗钱内控制度、业务系统等方面均依赖于发起行,自身缺乏实质管理权,反洗钱工作水平也因发起行的不同而存在明显差异。

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层重视程度不够,履职反洗钱职责意识淡薄

从全市来看,反洗钱工作虽然已开展10多年了,但目前多数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层对反洗钱工作的关注和重视仍然不够,总认为反洗钱工作与自身的业务关系不大,存有麻痹大意思想,没有把反洗钱工作与业务拓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有45.6%的机构没有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反洗钱工作,未将反洗钱工作纳入本机构主要议事日程,忽视的反洗钱法定职责。有53%的高管人员和各业务条线人员对反洗钱工作认识不到位,甚至于错误地认为洗钱只是有钱人的事情,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主要面向县域“三农”经济,不太可能存在洗钱行为,导致反洗钱工作未能有效的开展。

(二)强化监管制度约束有所欠缺,反洗钱工作积极性不高

目前,陇南市市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虽建立了客户身份识别尧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反洗钱保密、反洗钱宣传培训等制度,但大多数制度内容空洞流于形式,不具备操作性,不能根据监管政策变化对内控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及时更新,也未根据业务发展建立匹配的反洗钱制度,未将高级管理层和业务线条人员反洗钱履职行为纳入年度或者其他定期的绩效考核范围,致使各业务线条人员缺乏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制度约束,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截至2017年8月末,10家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均都建立了绩效考核办法,但绩效考核办法中都未包括反洗钱工作考核内容。

(三)反洗钱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可疑交易甄别较为困难

受管理体制、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影响,陇南市10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系统建设相对滞后,9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依托省农信社开发的反洗钱统一信息平台进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汇总报送,1家村镇银行使用其发起行的反洗钱系统报送数据。从调查情况来看,9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报告条件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已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要素提取不完整的占61%;将单笔大额交易拆分为数笔交易规避监管的占35%;系统自动提取的可疑交易未经人工分析、识别直接上报,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不高的占43%。

(四)人力资源配置和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影响反洗钱工作职责的有效履行

从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力资源设置及培训宣传工作状况来看,这些机构反洗钱业务岗位均设在会计财务部,反洗钱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加上这些人员更换较为频繁,并对反洗钱理论知识掌握和实践的不够充足,识别、分析可疑交易完全依赖系统筛选。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围绕“法人监管”履职思路,从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等方面健全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的组织体系。围绕“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修订、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细化、更新本单位反洗钱实施细则以及制定本单位产品、业务的风险评估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结合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和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开展对客户、交易产品资金的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客户风险分类机制,逐步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不断改进业务系统和监测手段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充分借鉴国有商业银行反洗钱业务系统模式,及时调整自身开发、运营、管理、维护大额和可疑交易系统,为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搭建快捷、方便的工作平台。同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建立大额和可疑交易筛选标准,并推行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逐步形成符合自身特点且行之有效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模式,大幅提升可疑交易报告质量。

(三)强化反洗钱培训工作

目前,很多地方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岗位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由于受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影响,对多数工作人员而言,反洗钱还只是停留在一般化的工作水平上,对重点客户资金来源、性质、交易目的、可疑程度等深入分析甄别能力较低,反洗钱工作还未上升到实质性阶段状态。因此,地方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新员工、高级管理人员、反洗钱主管部门成员及反洗钱工作人员、各业务条线人员,定期开展反洗钱培训,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使其反洗钱工作达到主动性、深入性、实质性的介入状态。

作者简介:何元媛(1980-),女,汉族,甘肃省陇南人,中级经济师,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研究方向:金融服务、反洗钱等。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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