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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贷款风险分析及管控措施研究

2018-01-31乐昕兴

时代金融 2017年36期
关键词:管控措施风险分析

【摘要】小额信用贷款产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是服务于农村贫困人口的一种微型金融服务,在推行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在阐明农村小额贷款含义和特点的基础上,揭示并分析了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存在的环境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政策风险等四类主要风险,然后对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生成机理进行了较为详细和系统的分析,最后从征信体系建设及贷后管理、风险分担体系、危机缓冲体系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小额贷款 风险分析 管控措施

小额信用贷款产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孟加拉国,从服务对象上来看是针对于农村贫困人口的一种微型金融服务,一经推出就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也引起了世界范围内金融研究学者的关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农村开始引入了小额贷款这种微型金融,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实行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体制上的障碍以及技术上的障碍。这些问题不仅限制了我国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也增加了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风险。为此,本文以农村小额贷款风险分析与管控措施为题展开分析和探讨。

一、农村小额贷款的定义及特点

(一)农村小额贷款定义

关于农村小额贷款的定义,目前国内尚无明确的界定,国际上对于小额贷款的普遍认知是,小额贷款是针对低收入人群或者是小微型企业为对象的借贷金融服务。目前国内外关于小额贷款含义的主要观点和论述有:Morduch(1997)[1]认为小额贷款是以贫困农户作为目标的金融贷款服务,具有无担保、高利率的特点;吴国宝(2012)[2]认为小额贷款是通过小额信贷机构向贫困人口提供贷款服务的一种方式,而在提供贷款的对象上应当是有一定偿还能力的人群;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认为小额贷款不应仅局限于对贫困人口的贷款,而是应该包含存款、支付、贷款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综合以上观点可以看出,目前对于小额贷款的认知虽然有一定的差异,但是存在共同的认知,即小额贷款是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和中小企业进行的小额度貸款金融服务,目的是解决三农和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农村小额贷款特点

1.服务对象以农村中低收入人群为主。农村中低收入人群不仅包括以个人或者家庭为单位的种植户,也包含农村地区的小微型企业。这一群体对于金融工具以及金融行业了解不够,并且分布于我国广袤的农村地区,而商业银行也难以了解其详细的营收和企业的财务情况。因此无论是需求侧还是供给侧都存在借贷的障碍[3]。两个方面因素造成了这部分人群被金融市场边缘化,农村小额贷款服务就是针对这一部分人群和市场开展的金融服务。

2.贷款额度小。传统商业银行倾向于向额度需求大和有稳定回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发放贷款,而对于风险较高和额度较小的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没有发放贷款的动力,即传统商业银行对农村小额贷款存在一定的排斥,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3.贷款利率以商业贷款利率为基准。小额贷款主要以农村中低收入人群为服务对象,但其实质依然是商业贷款,利率是以商业贷款利率作为基准来制定的。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农户或者农村小微型企业的具体情况下浮,目的是为了减轻农户和农村小微型企业的负担。

(三)农村小额贷款机构

我国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多样化,主要包括: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的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类型是小、微额度的个人贷款以及农户联保贷款;国家政策扶持下建立的新兴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级银行和互助社等,这类金融机构大多属于本地的小微型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性相对较低;不接受储蓄只发放贷款的借贷公司,这一类公司大多是民间借贷的中介,作为中介结构本身承担的风险较低,通过风险转嫁的方式将借贷的方式转嫁给贷款方,并从该过程中获取利差;公益性的小额贷款项目,一般为国内外的资助资金,利息低、贷款时间长,贷款回收周期也比较长,但这类贷款一般都具有较强的项目指向性。

根据统计结果显示,截止到2015年12月,我国提供农村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32000多家,其中,农村信用合作社23632家,所占比例超过70%,其次是村镇银行7332家,所占比率超过20%,其他两种类型即贷款公司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比例不超过5%[4]。

二、农村小额贷款风险类型

小额贷款由于其发放贷款的对象以及贷款的用途与一般商业银行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对应的风险也存在不同。农村小额贷款风险主要有环境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几类[5]。

(一)环境风险

1.自然环境风险。农业是靠天吃饭的产业,受气候及自然环境的影响大,且农产品的自然生长周期较长。因此,涉农投资普遍存在收益低、投资回收期长、风险大等特点,与之对应,农村小额贷款的回收存在难以及时有效回收的风险。

2.市场环境风险。市场环境风险是指受市场中商品价格波动所导致的风险。农产品的生产是一个自然再生产的过程,与工业产品相比生产周期较长,当农产品成熟并向市场供给时可能正处于商品价格的低谷。因此,农产品往往难以获得较高的收益,与之对应的农村小额贷款则难以获得高额的回报。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时履行还款责任引起的风险。由于农村小额贷款缺少抵押和担保物,农户在获得贷款后也许会背离当初既定的投资项目而转向高风险的项目投资。对于我国农村居民而言,信用风险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动不能兑现还款的承诺,二是故意拖欠,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对于信贷机构而言都构成其信用风险。

(三)管理风险

我国农业生产较为分散,没有形成足够的生产规模,在贷款上表现出额度小和分散的特征。这一特点对于农村小额贷款的前期调查、中期沟通以及后期的回收都会造成管理上的困难。对授信者的访谈和了解以及其准备投入的项目等都需要进行了解,而信贷员往往缺乏农业生产知识,缺少农业生产风险分析能力,无法衡量贷款项目的风险情况,同时也缺乏对贷款的跟踪监督。endprint

(四)政策风险

我国农村小额贷款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开展的,如农村信用合作社,无论是注册资金还是后期的运营都有国家政策的不断扶持。国家以资金注入的方式来扶持其发展,贷款利率也普遍较低。但一旦国家不再对农村小额信贷实施政策的倾斜,那么将会导致其因为资金链的断裂而陷入经营危机。

三、农村小额贷款风险生成机理

(一)农户视角的风险生成机理

1.农业生产天然脆弱性导致的风险。农产品的种植、运输、销售各个环节中都存在一定的风险[6]。生产过程受外部自然环境的影响,运输、销售等环节则主要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如燃油费用的增加、人力成本的上升等,因此,农户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几率在受到外部环境影响下显然会较低。

2.农户的收入水平低,且收入结构较为单一。我国农户收入水平尚不高,收入结构上单一、主要还是依赖家庭经营收入,且由于我国农村养老、医疗和教育方面的保障不足,其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一旦出现外部扰动则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增加了小额贷款机构的风险。

3.农民受教育水平较低、信用观念缺乏。一方面农户的受教育程度较低,接受新的农业科学技术存在一定的障碍,且生产存在盲目性,无论是生产的规划还是市场的分析都存在不足,这使得贷款投资的收益受到限制,也提高了金融机构贷款回收的难度;另一方面,由于农户信用观念淡薄,如果出现个别农户没有按时偿还贷款的情况,其他农户也会效仿,出现贷款的故意拖欠现象。

(二)小额贷款机构视角的风险生成机理

1.信息不对称的风险[6]。农户小额贷款机构在了解农户的信息上存在一定的困难,表现在一是贷款之前难以了解到农户的全面信息,只能通过农户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申报的资金用途来判断;二是贷款之后在经营过程中农户可能改变资金用途而导致不能及时还款,小额贷款机构并不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2.贷款机构管理缺陷的风险[7]。风险管控的前提是对于信贷风险的辨识。但农村小额贷款机构人员配置不足、技术落后导致了风险管控存在严重缺失。粗糙的贷后管理方式则使得原本就很脆弱的小额借贷应对违约的能力更加薄弱。

(三)外部环境视角的风险生成机理

1.农户担保和抵押制度缺少灵活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农村小额贷款额度小、风险高、收益低,目前市场上没有形成对农村小额贷款的有效担保方式;二是由于农户联保的基础是相同地域的农户,农户联保机制存在天然的脆弱性;三是在担保物方面,农户所拥有的房屋、土地、林地等由于没有明确的产权,不能形成有效的抵押,也变相放大了农村小额贷款的风险。

2.信用环境建设不足。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征信体系,农村金融市场则更加突出,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对农户贷款的历史以及授信额度等都没有完整的记录。另外,我国的“人情社会”使得违约等事往往采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解决,人情关系的影响使得借款者守信的道德约束力下降,滋生信用风险。

四、农村小额信贷风险防治措施

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机构的风险防御和管控。

(一)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及贷后管理

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及贷后管理是改善农村金融环境,促进农村小额贷款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农户基础资料的搜集,包括对于农户信贷记录的整理、贷款使用情况以及还贷违约情况等的建档立案;加强贷后管理,开展定期监控、常规检查、贷款到期催款以及贷款组合等;加强农户诚信意识宣传,特别是对于法律、金融方面的常识要进行常规化的宣传,扭转农户对于贷款合同和违约成本的认知。总之,应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减少恶意拖欠,减少小额贷款机构的呆账、坏账,降低农村小额贷款的信用风险。

(二)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增加农户违约成本

创新担保方式,积极开办“直补保”贷款(即以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为担保发放贷款)、“大联保体贷款”(即组织多个农户共同承担贷款风险)、农村“四权抵押”贷款(林权、农业机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抵押)、集体土地和房屋抵押贷款、谷物质押贷款等。通过创新担保方式,努力解决农村小额贷款缺乏有效抵、质押品的问题。

相对于自然风险,信用风险对于信贷机构的威胁更大,而联保制依然是应对信用风险的主要方式。通过联保制可以利用担保成员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进行相互监督。既从政策上适度放宽对农民资产的保护,又增加农户违约成本。为了防止联保成员的同时违约,可以实行联保成员的配额制,即对于担保成员中的部分成员发放贷款,而对于参与担保但是没有获得贷款的成员采用提升授信额度的方式来进行激励,以此解决农民违约缺乏有效控制的问题。

(三)完善农村小额信贷风险分散机制

1.建立风险转嫁机制。风险转嫁就是通过让其他机构承担或者共同承担的方式来规避风险,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通过抵押和担保的方式来进行转嫁;第二是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将风险转嫁到债券投资者;第三是通过金融交易如套期交易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投机者。对于农村小额贷款而言比较常用的是第一种方式,即通过增加抵押物和担保的方式来降低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

2.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风险补偿就是在农户出现违约的情况下贷款机构减少损失的办法,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第一,在贷款合同中加入对于担保物和抵押物的说明,在合同的约束下可以依法对担保和抵押物进行出售,从而减少贷款不能回收的损失;第二,提取损失准备金。在小额贷款机构有一定盈利的情况下应当提取一定的准备金作为弥补和冲销坏账的损失;第三,保持小额贷款机构资本充足。保持较高的资金充足率可以抵御资产出现损失后的流动性风险。

(四)构建农户小额信贷危机缓冲机制

由于农村小额贷款比较多的采用了联保制,在贷款对象上多以集团为单位进行放贷,因此在产生违约时也容易出现集体违约的情况,集体违约大多是当地发生自燃灾害引起,针对这一情况则可以建立对应的危机缓冲体系。第一,通过与商业银行或保险公司合作,形成针对小额贷款的有偿担保服务,通过该方式以其他金融机构为载体将小额贷款的风险转移;第二,通过与地方政府沟通,以减免税费的方式建立小额贷款的集体违约缓冲基金。建立该缓冲基金可以在灾害发生时有效辅助政府做好对应的灾后治理工作;第三,直接购买财险公司所提供的保险产品。以上三种模式,小额贷款机构可以同时采用,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规模较大的小额贷款机构可以与地方政府进行合作,通过减免税费建立缓冲基金,而中小规模的小额贷款机构则可以采用有偿担保服务或直接购买财险产品的方式来转移风险。

参考文献

[1]Morduch M.Benefits and pitfalls of statistical credit scoring for microfinance[J].Saving and Development,1997,28(1):63-86.

[2]吴国宝,孙若梅.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12(2):8-10.

[3]孙若梅.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9):109-110.

[4]王卓.农村小额信贷利率及其需求彈性[J].中国农村经济,2016(6):64-72.

[5]熊德平.小额信贷风险的类型及防范建议[J].中国农村金融,2010(6):77-78.

[6]杜晓山.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文化环境建设研究[J].农业经济,2015(6):95.

[7]苏国霞.扶贫开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J].经济研究参考,2014(32):37-40.

[8]赵岩青.基于粗糙集的小额农贷信贷风险评价[J].农业与技术,2009(2):104-107.

作者简介:乐昕兴(1991-),男,湖南永州,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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