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我国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01-31刘欣

时代金融 2017年36期
关键词:小额信贷普惠金融金融风险

刘欣

【摘要】国务院于2015年末出台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文件明确指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随后,各类金融机构也逐步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等相关部门,通过产品组合创新、降低服务门槛等方式,积极拓展当地普惠金融业务,不断扩大受众群体,丰富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本文从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应对措施。

【关键词】普惠金融 小额信贷 金融风险 服务体系 法律法规

一、“普惠金融”的定义及其本质

“普惠金融”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尤其是以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及其他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适当、有效、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它的本质在于立足机会平等,实现社会公平,逐步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但是,“普惠金融”不是搞慈善,也不是施救助,它终究是一种商业行为,就要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既要满足群体金融服务需求,也要实现金融服务提供方的合理受益。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普惠金融”不应该是单纯的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融资、支付、保险等金融服务,而应该是通过这些金融服务,使其获得所需的社会资源,提高受益群体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将“输血式服务”转变为“造血式”服务,在加强政策扶持、明确激励约束、健全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

二、“普惠金融”的提出和发展

“普惠金融”是由联合国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时率先提出的,而国内最早引进这个概念的是中国小额信贷联盟。

2012年6月,原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墨西哥举办的G20峰会上指出“普惠金融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这是中国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正式使用普惠金融概念。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这也是“普惠金融”第一次正式写入党的决议。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2016年1月,国务院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正式将发展普惠金融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三、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普惠金融”纳入国家战略层面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推动,从政策引导扶持、体制机制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等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在G20杭州峰会上,由中国推动并参与制定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正式通过,标志着我国普惠金融进入加速发展年,普惠金融大发展已渐成气候。

(一)服务主体多元化

普惠金融战略的实施不只是银行的事,也不只是信贷公司的事,它需要的是从民间借贷到银行机构以及位于它中间的各种类型的服务主体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在我国,普惠金融服务的主体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银行类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此外,还包括评级机构、征信公司等外围服务机构。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使得各个行业、各个层面均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协同效应,降低服务风险,实现综合化、一体化的普惠金融服务。

(二)服务覆盖面较广

据《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6)》中数据显示,我国涉农贷款余额2007年末仅为6.1万亿元,而2016年末已达到28.2万亿元,增幅362.30%,贷款比重由22%提高至26.5%。据央行发布的《2016年农村地区支付业务发展总体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农村地区银行网点数量12.67万个,较2015年末略有增加;个人银行结算账户35.61亿户,人均3.91户,当年净增2.57亿户,增长率7.78%,人均持卡量2.8张;接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的银行网点8.41万个,代理银行网点3.43万个,覆盖比率为93.46%;ATM34.32万台,当年净增3.4万台,增幅11%。

(三)移动互联网支付使用率较高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普及率大幅提升,移动支付降低普惠金融服务、交易及运作成本的优势凸显,触角可延伸至社会生产的每一个角落,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各服务主体发展普惠金融的活力,最广泛调动其积极性,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服务对象的支持力度。据央行发布的《2016年农村地区支付业务发展总体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我国农村地区手机银行开通数达3.73亿户,较上年净增0.97亿户,增幅达35.14%,手机支付业务笔数达50.86亿笔,累计金额23.40万亿元,增幅分別为61.51%和71.05%。

四、“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普惠金融的推进实施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一)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

普惠金融立足机会平等,针对的是传统金融机构难以惠及的人群,而这样的人群大部分都具有财务状况较差、经济实力不稳定等特点,进而导致其风险承担能力和信用还款能力较低,金融机构面临“呆账”、“坏账”的风险大大提高,金融机构在衡量自身利益与风险的基础上,往往会放弃为这类人群提供贷款服务,普惠金融的外生动力不足,也就无法做到真正的普惠金融。以个人贷款为例,办理了个人贷款的客户由于经济收入不稳定,有可能发生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情况。另外,有些客户缺乏金融常识,到期未及时偿还贷款,不仅导致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而且也给金融机构带来经济损失。endprint

(二)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

一是信用体系不健全,大部分农民没有征信记录,信用信息采集难度大,信用模式较为单一,且缺少有效抵押物,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显得无能为力。二是监管体系不健全,以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审计部门等相关监管单位共同监督的监管体系并未形成。三是服务体系不健全,市场准入门槛高,未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竞争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难以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瓶颈困局。

(三)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普惠金融欠缺法律法规的保护。一是有关各类金融服务主体的法律规范不全面,服务供需主体权责不明,易导致风险纠纷事件发生。二是普惠金融基本制度不完善,市場适应性不强,各类新型机构管理责任未在相关制度中进行明确。三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参与互联网金融没有相应的准入规则和行业标准,给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带来了可乘之机。

五、下一步应对措施

(一)提高服务主体的积极能动性,努力提供多层次、全覆盖、均衡的金融服务

一是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政策性补贴力度,为各服务主体提供一个成本可负担、风险可控制、收益可接受的良好的普惠金融业务环境,充分激发各服务主体积极能动性,使其有实力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二是各服务主体要适当降低服务门槛,实行利率浮动等差别化金融政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包括信贷、支付、结算、租赁、保险、养老金等广泛的金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金融需求。三是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普及人民群众基础金融知识,提高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使各服务主体不断增强服务意愿。

(二)合力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着力打造健全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是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进行客户信用分析,解决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创新信用模式,扩大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多维度开展信用等级评估,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体系。二是建立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审计部门等监管单位共同监督的监管体系,相互配合,补足短板,针对不同类型的服务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三是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标准,培育、发展新型普惠金融机构,有序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该领域,充分发挥其贴近市场、服务灵活、业务便捷的特色优势,构建多层次、可持续、适度竞争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三)有效规范普惠金融各类供需主体,加快完善普惠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尽快制定和出台有关各服务主体的法律法规,如民间借贷行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等,明确普惠金融供需主体的权利义务,有效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二是加快制定普惠金融基本制度,明确小额信贷、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等各类新型机构的管理责任,从实践中探索不断增强市场适应性,逐步规范普惠金融市场业务发展。三是加快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业务流程,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体制建设,降低市场风险,规避业务风险,不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质量。

我国普惠金融正处于加速发展期,各类供需主体要借鉴先进经验,从我国国情出发,不断进行自我修整,丰富普惠金融服务层次,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规范普惠金融市场发展,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早日实现普惠金融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焦瑾璞:小额贷款和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杜晓山.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普惠性金融体系[J].金融与经济,2007(2).endprint

猜你喜欢

小额信贷普惠金融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教育
构建防控金融风险“防火墙”
大力增强忧患意识 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
基于大数据的电商小额信贷创新模式的研究
建设普惠金融体系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关于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若干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