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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伦理透视

2018-01-31邹章华彭无情

关键词:义利观中国共产党道德

邹章华,彭无情

(新疆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4)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恪守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立足实践,科学运筹,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系统地阐释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涵的伦理思想极为丰富,其中最为鲜明的是“以人为本”的人本伦理观、于人于国的“重义”原则、知行合一的道德建设理念、天下为公的政治伦理观与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观。

一、“以人为本”的人本伦理观

“以人为本”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核。以人为本蕴涵在中国儒家仁政思想之中。“仁”,从“二”从“人”,实指“二人”,意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核心是“爱人”。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中,儒家最早认识到人的社会性对于人的重要意义,强调政治生活与道德生活中人的重要性。具体表现为:第一,爱人须修身向仁。传统儒家重视人的政治活动,以个人为立足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个人发展的四重境界。自身成仁的唯一标准是克己,即时时自省。第二,爱人须能近取譬。中国儒家创造性地提出了以“类”的角度去审视人的思想,看重人的道德角色,以个人推至“类”,由近自己、近自己最亲近的人扩展至爱一切人。“爱人”始于事亲,终于爱人,是爱全天下的人民,亲全天下的人民。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远远超越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民本思想。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民本思想仅强调统治者单向地施以仁政、恩泽黎民,却忽视了劳动人民的作用和价值,而中国共产党强调的“以人为本”是对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民本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不仅强调执政者要想方设法满足人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还要充分发挥劳动人民创造历史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以人为本”伦理思想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的继承和弘扬。人本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为突出的一大特色。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不仅是物,更重要的是人,生产力是人的个体自由和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展示。马克思指出:“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正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1]118马克思主义人学同样认为,人性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生物的重要特质,即劳动实践是人的本质特征,继而强调历史不会自我出现和发展,而是由人类创造并随着人类实践的深入而推进的。马克思、恩格斯的人性论区别于传统的东、西方哲学家对于人性本质的论述,是从唯物史观的立场解读人性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来实现人的自我解放的也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秉持的价值理念。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具体的实践者,在改变世界的具体实践中焕发着自由的本性。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提及“人民”二字的次数达203次,体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与本色,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习近平强调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等理念,从价值内涵上看,正是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伦理思想及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当然,中国共产党主张的以人为本绝不是为了实现本国人民的利益而牺牲别国人民的利益,而是通过实现和满足中国人民的利益来更好地探索解决人类问题的道路和途径。

二、于人于国的“重义”原则

义利问题自古就是中国古代各家争论的话题。我国古代以儒家的“重义”原则为主,统治者的治国理念多受儒家“上重义”以及“正其谊而不谋其利”原则的影响;在个人层面上,以求利为耻,主张“重义”可“无为”,更有甚者高度肯定舍生求义。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儒家义利观的弊端便日益暴露出来,难以与社会和个人的发展现实相适应。到了明清时期,关于义利的争论达到了新的高度,其中以王夫之的思想最为深刻。王夫之认为“生是义的基础”,并将“义”分为“一人之正义”“一时之大义”与“古今之通义”。其以民族利益取代统治阶级利益为国家最高利益的义利主张,打破了义利内容的阶级限制,是对儒家义利观的突破性发展。但在个人追求上,他虽认为要重视生命,珍视现实生活,但仍继承了儒家舍生求义的思想。义利之辨发展至近代,更加突出强调对利益的追求。从根本上看,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但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传统的义利观易陷入神秘的、抽象的唯心主义,所以无法真正找到义与利之间平衡的支点。中国共产党认识到无论是“治国”,还是“治心”,其基本立足点都是作为社会主体的人,而人的本质是劳动,个人只有在劳动中坚持正确的义利观,才能不断地增强个体自由的张力,扩大自由的边界。

新中国成立以后,无产阶级的义利观成为我国社会义利观的主流。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2]44。无产阶级的自我解放是建立在全人类获得解放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无产阶级的义利观由追求本阶级的利益上升为追求全人类的利益的高度。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其义利观与无产阶级的义利观本质上是一致的。具体而言,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乃无产阶级义利观之本“义”,满足和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乃无产阶级义利观之本“利”,“义”“利”平衡的支点在于永葆无产阶级先进性的政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义”“利”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实践当中。从新中国第一代中央领导人毛泽东开始,中国共产党便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为党员个人的行为准则,在肯定党员个体基本利益的前提下倡导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这都是中国共产党的“义”与“利”内在统一的具体体现。

中国共产党正是秉承正确的义利观,始终要求共产党人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是否认个人的正当利益。集体由个体构成,在保障和发展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将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相结合,逐步改善个体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与中国传统义利观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不仅彻底打破了义利观的阶级局限,寻找到了将国家之大义与大利平衡的支点,也找到了将其与民众个体的大义和大利相统一的现实基础。不仅如此,在国际社会中,中国共产党主张任何国家必须在坚持正确的义利观的基础上,才能在张力与限制中寻找到真正的自由。2015年,习近平在联合国总部举行的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讲道,“大国与小国的相处要平等对待,践行正确的义利观,义利相兼,义重于利”[3]523。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强调要“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4],将正确的义利观作为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态度。坚持正确的义利观才能合理破除利益的固化藩篱,扩大世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建立新型合作型国际关系;才能秉持义利兼重、义大于利的观念,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绝不是为了本国人民的利益而牺牲别国人民的利益,而是通过实现和满足中国人民的利益来更好地探索解决人类问题的道路和途径。习近平提出的“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观念,根本上是要将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理想与中国共产党人的具体行动相结合,也是对中国共产党义利观的突破与发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中国传统义利原则的超越和对马克思主义阶级义利观的丰富集中体现于其义利观的建构上,即强调统治阶级要主动建构起正确的义利观,更强调社会个体也要自觉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并在具体的实践中平衡义利的关系。不仅如此,习近平还主张中国共产党在以无产阶级义利观为底色构建社会主义国家义利观的同时,还应将这种国家义利观中的一些普适原则推向世界,进而建构起能够为他国所接受和认可的和谐、平衡的国际义利观。在和谐、平衡的国际义利观之下,广大发展中国家以及各国的无产阶级才能找到相对更大的自由。

三、“知行合一”的伦理道德观

知行合一,是一个古老的伦理命题,是中国哲学家为突破程朱传统理学束缚的一次尝试。《传习录》有载:“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5]7“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不可分离。”[5]68这明确提出了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统一性。知行合一是对人精神世界与现实实践相统一的直接描述,为个人生活世界与心灵世界架构了桥梁。自得、体味、实践是阳明哲学中个人修身主张的三大核心。知行合一的思想在伦理道德与社会实践的领域具有适应于各个时代的特质。习近平提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赋予了“知”“行”新的时代活力。即在“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不断践行,在“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知”,以求达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的效果。习近平提出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体现的知行合一的伦理精神,是将个人的道德人格、社会理想与职业信念相结合。其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不但超越了中国传统哲学唯心主义的局限,使之不再抽象,脱下了神圣的外衣,而且立足时代动向,建立了一套人人都可实现的道德标准,将道德理想与生活实践相结合制定了完整的道德建设框架。

相较而言,中国古代的道德建设更强调统治阶级的德行,重在以统治阶级的德行、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来加深对人民的教化,将道德视为治理国家和社会,以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一种手段。由于封建统治阶级自身的局限性,因而无法清晰和彻底地认识到建构社会公民道德的价值和意义,更不可能认识到培养公民自主自觉提升和弘扬公民自身道德修养的重要性。我国现今主张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更强调培育、提升社会公民自身的道德素质,这不仅是对我国古代伦理道德观在形式上的超越,更是在内容和思想上的超越。

正如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4]。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根本上就是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中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从众多领域提炼的核心价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是净化心灵,与人民群众共创文明社会,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具体而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凝炼着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与个人品德最基本的要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层次性,既要肯定一般性的道德要求,也要弘扬先进性的道德要求。对一般社会民众而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与个人品德等是一般性道德要求。对共产党员而言,除了要遵守社会民众应秉持的一般性道德要求之外,还应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我约束的宗旨和要求。无论对一般民众还是对共产党员而言,共产主义道德是最高层次的道德,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无私奉献精神作为先进性的道德要求。由于人民群众知识结构和生活视野的多样性,我们提倡由广泛性的道德一步步向先进性的道德靠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必由之路。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是最重要的道德实践方式。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4]“培育”即以道德教育为主要方式,侧重于通过宣传教育的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广大民众自主自觉的内在品质和德性,提高全民道德自觉;“践行”,即加强个人修养,侧重于引导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将培养和树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化到具体的生活实践中。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科学地解决了道德修养问题,立足于社会实践,克服了中外历代思想家以唯心主义为实质的道德修养带来的弊端。“培育”和“践行”体现了习近平“知”“行”相统一的伦理道德观。2016年,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会上讲道:“古人说:‘非知之难,行之惟艰’。知行合一,贵在行动。不能讲得头头是道,做起来轻轻飘飘。”[3]22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坚持知行合一,行胜于言。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发展道路的周密擘划,是执政的指导思想,是政党的精神旗帜。为学之功,贵在践履,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在知行合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避免流于形式。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在实践上大胆探索、在理论上不断突破”[3]3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探索精神。

四、“天下为公”的政治伦理观

《礼记·礼运》有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6]287这句话意指在大道通行的时代,天下是人们所公有的。这是孔子阐述其政治目标与社会理想时提出的,旨在建立一个全天下人民共有的大同社会,向人们描述的是一幅最崇高与远大的社会理想与愿景。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深刻诠释了“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理念的现代性意义,彰显出其治国理政思想“天下为公”的价值倾向,是其在具体的实践中注重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的汲取和创新性转化的结果。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出要从严治党,推进“伟大工程建设”,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等,正反映了习近平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是对中国古代“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理念的创新性发展。

从思想内涵上看,“大道之行”的“大道”着重是指治理国家的最高准则,在古代偏指儒家的政治理念,即仁政、德治。德治之道,在选贤举能,克明峻德。“大道”之下,天下为人们所共有,政治上选贤举能,社会上人人和睦太平。在《论语·为政》中,孔子提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7]55,认为统治阶级的行为和思想道德在国家政治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论语·颜渊》篇中,更是生动地指出“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7]130,同样意喻统治阶级要注重培育和弘扬自身的德行。在中国古代的传统士德中,君子有着“士志于道”,志于家国天下的伟大情怀;有着心系天下之忧天下之乐,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的道德情操,此可谓古之士德之“大道”。

从现实意义上看,“大道”则实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对古代抽象的社会理想的现实转化。“大道”是要政治上清明,社会上安定,人民过上美好生活。为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习近平提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小康”一词最早是孔子用来描述仅次于“大同”的社会模式,与“大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小康”所追求的是“天下为家”。“小康”“通达”“大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现代语境中的“小康”早已超越了传统语境中的“小康”。中国要决胜的全面小康,不仅仅是在形式上满足生活的需要,更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还包括精神层面的。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多次号召、鼓舞全国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党内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切正是为建设“大道”而做的现实努力。

“天下为公”,在儒家思想中描绘的是一幅“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6]287的理想社会状态,这与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4]的目标,具有鲜明的一致性,生动地反映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民生思想。正如恩格斯所言:“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8]99因此从现代意义上看,“天下为公”就是重在一个“公”字,这是公平正义之公,天下为人民公有之公。为此,习近平多次强调“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4],明确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斗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纯洁党的队伍,在全党内培育和树立责任伦理的意识。与此同时,中国传统士德的道德责任意识与爱国主义精神,为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文化支撑与历史支撑。从国际角度看,习近平重新阐释“天下为公”思想。习近平指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和平、发展、公平、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3]221意在将中国人民的追求与世界各国人民,尤其是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密结合起来,探索更好的人类社会制度。

五、“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观

生态治理既是政治问题,也是伦理问题。构建和谐的生态秩序是现代化国家化解生态危机必须肩负的使命,同样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在“十四个坚持”中,明确指出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和谐共生”列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党和人民对社会发展之路进行深刻探索与反思的结果,是生态伦理的精神与价值在国家治理中的生动呈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4]。当今,在非传统安全领域内生态危机业已成为人类文明发展道路上最大的障碍和威胁,生态危机意识已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共识。生态文明思想显现着全人类的道德诉求,“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9]42-44。因此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仅是要复兴民族精神、民族文化,也要复兴生态文明。

中国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思想肇端于春秋时期,中国传统哲学秉承人与天地万物相统一,即天人合一的原则,主张一切生物和谐共生。所谓天人合一,其内涵即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儒家主张力图通过个人的修身成仁达到人的道德自觉,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内在的和谐。孟子曾有言:“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7]340“仁”被传统儒家赋予了多重内涵,在其宏大而一体化的哲学视域下,“爱物”的实质也是“仁”的一种延伸。较之儒家强“人文”的生态伦理观,道家则凸显了重“自然”的一面。道家朴素的哲学智慧追求人与自然共存、生生不息的发展状态,倡导“天人不相胜”。由此观之,中国哲学所崇尚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保持动态平衡的状态。在对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自然观的汲取与转化的基础上,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指出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活环境”[4],正是将自然视之于生命的大爱,描述了人与自然欣欣向荣、生生不息的发展状态。

从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角度看,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理念的哲学立足点不同于以往单纯的物质发展观,而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的特殊组成部分,人来源于自然,自然是人类及其社会赖以生存、繁衍和发展的永恒物质基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文明存在和发展的先决条件。这一点恩格斯早已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8]559-560恩格斯预见性地指出人们愈加学会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自然规律,“……就越是不仅在此地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8]560。中国共产党正是坚持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自然观,始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4]。习近平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要“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4]。由此观之,习近平不仅将生态文明提升到了国家工程的层次上,更定性为关涉中华民族代际延续的生存大计。“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思想强调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伦理原则、伦理范畴和德行规范,倡导人需要肯定自然的生存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倡导代际公平,实行代内平等;倡导持续生存原则,尊重环境的限度,认清自然资源的极限。

习近平提出的新发展理念所倡导的建设美丽中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新型产业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其生态文明价值观。从学理上看,习近平的生态文明价值观是其伦理认知与生态认知的内在统一。伦理学不仅旨在为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理论范式,也为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道德规范,确保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生态的实践活动中,实现人与自然双向利益的最优化。因此,习近平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正是将中国儒家天人合一的伦理精神、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同新发展理念融汇贯通,并自觉统一于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实践中。

六、结 语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核虽然不完全是伦理道德的内容,但其中蕴含着丰富的伦理思想,这些伦理思想主要来源于中国传统伦理思想、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由人本思想而发,由关注个体升华至个体间的义利平衡,并指出了实现这种平衡的进路,即知行合一,进而再回归到人与自然关系这一基本而又迫切需要予以高度关注的现实问题上,无不闪耀着伦理思想的光芒。这是由对个体的尊重和爱而发至对于同类、社会、自然乃至整个人类命运的由衷关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背后蕴涵的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着正确的义利观,所建立起的一条将“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相结合的伟大宏图,其中饱含着为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期望,同样也昭示着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注重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坚持文化自信,坚定前进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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