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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阿鲁科尔沁森林公安文化建设之启示

2018-01-31

森林公安 2017年6期
关键词:公安民警森林

常 玮

2017年7月28日,全国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揭牌仪式在赤峰阿鲁科尔沁旗森林公安局举行,此举旨在通过示范单位的带动引领,全面推进全国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我有幸参加了此次揭牌仪式,学习参观了阿鲁科尔沁旗在森林公安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颇受启发。本文总结概括了新时期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呈现的3大特点,提出巴彦淖尔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下一阶段将着重抓好的3个环节和着力做好的“五色”文化建设工作。

一、新时期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三大”特点

(一)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充分体现了森林公安的行业特点

森林公安因林而建、依林而兴,森林公安文化既具有公安文化的共性,又具有鲜明的林业工作特点。它是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职业理想的总和。它被公安文化所包含,但又与其相互交融并闪烁着其独具特色的光芒。森林公安的基层单位大多建立在林区、农区、牧区,民警长期远离城市、远离亲人,他们以森林、草原为家,与青山、绿水相伴,他们行走在荒漠、湿地,奔跑在丛林、原野,他们把农、牧民当亲人,把野生动物当朋友,从信、重义的民本文化,绿色、包容的生态文化已细至发丝,早已融入民警的工作生活。因此,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应突出森林公安职业特点,把关爱农牧民、救助野生动物、建设园林式派出所和林区遇困人员救助站等工作都纳入文化建设中,并进行深度挖掘,打造独具行业特色的森林公安文化。

(二)森林公安对文化建设的需求更加迫切

森林公安从20世纪80年代成立至今,第一批民警已开始陆续退休,近年来通过公开招录已有不少从公安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充实到了森林公安队伍中来,但由于森林公安基层所队大多远离城镇,工作环境艰苦,许多年轻民警几年后又通过考试或其他途径调离到地方公安或经济发达的地方工作。为此,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基层派出所建设,实施派出所“五小”工程,努力在硬件方面改善民警们的工作、生活条件。但在完善物质激励的同时,还要融合实施一些价值、感情、事业等人文关怀,从思想、生活和工作上对民警给予关心,帮助青年民警尽快融入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经过调查显示,在警察群体中,80、90后的年轻民警内心对于文化和精神方面的需求比较强烈。因此,要了解和满足民警的正常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民警,尤其是年轻民警在森林公安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弘扬和培育先进的森林公安文化,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环境留人。

(三)森林公安文化建设需要很强的仪式感

仪式感是人们表达内心情感最直接的方式。就如法国童话《小王子》里说,仪式感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中国人向来注重“仪式感”,比如升国旗、入党宣誓、国庆阅兵等。这些仪式,让我们觉得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时刻,我们的内心是激动的、欢庆的、自豪的。甚至无法亲临现场的我们也要通过微信、微博发一些感悟、祝福的话,因为这些仪式让我们感到幸福。文化建设的过程来源于大家的参与、而不是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决定,参与讨论是一种仪式,参与制作是一种仪式,参与监督也是一种仪式。尤其是现在90后的民警越来越多,这些参与也是给民警创造“存在感”的最佳时期。人在团队之中有了“存在感”和“归属感”这些情感的“黏合”,会让后续的执行过程更加顺畅。森林公安的文化建设较地方公安起步较晚,很多建设都在摸索当中,所以,森林公安文化建设一旦确定就要给予学习和开始的仪式,要庄重,才能尊重;在实施过程中要有监督,奖励和处罚都要举行仪式,要严肃,才能有畏惧。总之,森林公安文化的建立和执行有了仪式感才能成就文化的“敬畏、信任和尊重”。

二、抓好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三个”环节

(一)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应确定鲜明的主题

森林公安文化是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在长期的实践中所形成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职业理想的总和。因此,建设森林公安文化要确立主题,依据自身特色,挖掘自身资源,让森林公安文化以鲜明的主题得以提炼和升华,这个主题,是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是文化建设中的一个脉络、一根主线,应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深深植根于民警们的精神生活里。主题确立的好与否,直接决定森林公安文化建设的方向和质量。因此,在森林公安文化建设主题的确立上应注意,首先要把握主题的方向性。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先进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其次要注重主题的鲜明性。森林公安文化既有公安文化共性,也应有其鲜明的林业工作特点;最后要重视主题的文化传承性,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合理的和具有生命力的东西。

(二)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应从活跃警营生活入手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不仅具有基本的物质需求,还要有精神需求。尤其对于长期处于高压力、高强度岗位上的民警,更需要用文化来滋养心灵、舒缓精神。公安文化建设就具有这样的“悦警功能”,可以活跃警营生活、丰富民警情感,提升民警审美和文化修养。但森林公安文化建设不仅仅是森林公安机关的文化,更是每一位森林公安民警的文化,需要全员发动、全体参与、共同努力。形成以民警兴趣爱好为纽带的各种警营文化建设组织,先从年轻民警开始,逐渐将广大民警吸引进来,并依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警营文化活动,为广大森林公安民警提供交流平台,激发队伍活力。所以,从活跃警营生活入手,通过文化的影响力,使广大民警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模式与森林公安职业的要求趋于一致,有效地提高民警的精神境界,把接受组织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推进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从制度管理走向人文管理的深化,从而提高文化的“软实力”。

(三)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应注重体系建设

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工作较地方公安启动晚,近几年才被纳入常规工作中,存在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和规范性,文化建设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相关组织、制度保障,文化建设的主体混乱、职责不明等问题。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尝试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文化建设体系,明确文化建设的主题,制定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内容构成、组织机构、人才队伍、文化活动、文化阵地、典型精品等设计方案和操作性强的指导细则,建设具有较强文化生产力的宣传阵地,培养深受群众喜爱、具有良好作风和形象的人才队伍,形成一套完整运行机制。同时,从基础设施建设、行为规范、管理体系、精神风貌、警营文化的宣传与沟通等方面对文化建设工作进行认真的考核,总结归纳取得的文化建设成果加以宣传和推广,从而推动森林公安文化工作的全面进步。

三、结合森林公安工作实际,加强“五色”文化建设

(一)红色—民本文化

民本文化是森林公安民警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森林公安特色的文化,其根本的特征就在于利用文化和文艺的形式来宣传和发动群众。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森林公安文化由于其本身具有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特点,对更好地反映警营生活、促进社会各界对森林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森林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民警良好形象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建立完善民生警务机制。以森林公安工作为依托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志愿者服务队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活动,在辖区内扶贫帮困,根据农村牧区的实际情况,为群众多做好事、实事。利用新型媒体建立网络沟通交流平台,使民意对接更直接,交流更便捷,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最大限度地提升森林公安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2.建立完善警民共建机制。与各类社区、团体、单位形成共建关系,将更多的警务、警力推向社区,推向公众。以活跃警营生活为抓手,邀请群众参加警民座谈会、文艺演出和“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彼此达成共识,增进了解,切实形成和谐的新型警民关系,为森林公安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建立完善群众监督机制。推行“阳光警务”,建立完善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提供诸如局长信箱、督察热线、网上督办等监督途径和平台。畅通上访渠道,开展“大接访”“开门评警”“大走访”等活动,建立完善“接处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森林公安民警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森林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绿色—生态文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生态文化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指的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保护生态环境、追求生态平衡的一切活动的成果。森林公安机关肩负着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和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建设和宣传生态文化是我们的重要任务,主要体现在“打击与保护、宣传与发动以及示范与引领”三个方面。

1.打击与保护。森林公安通过开展各类涉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征滥占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建立林区遇困人员救助站和野生动物救助站,使“管理与保护并举,打击与防范并重”。

2.宣传与发动。以候鸟迁徙季以及各类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传统媒体为依托,充分运用微信、互联网等新型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爱护环境、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3.示范与引领。积极开展并创新植树造林、建设园林式派出所和向科普研究机构捐赠野生动植物标本等倡导生态文明理念的各类活动,促进社会各界树立以文明、健康、科学、和谐生活方式为主导的生态理念,打造森林公安“新名片”。

(三)橙色—警心文化

“警营聚警心,文化育警魂。”警心文化,是以关心民警健康,爱惜民警生命为一条根本原则,从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保障民警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全力营造的以人为本的育警、律警、强警、励警、悦警、惠警的文化体系。

1.文化育警。坚持把文化建设的着眼点放在提高广大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上,以“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始终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民警的思想阵地。

2.文化律警。坚持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相结合,通过建设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软性提示”,使森林公安职业道德以及从严治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入脑入心。建立完善领导“谈心谈话”、“联系基层”等制度,采取启发、引导、对话与示范等方法对民警施以软性管理,发挥文化“润物细无声”的律警功能。

3.文化强警。鼓励民警在工作之余进行在职学习,通过举办“大练兵”、科所队长和业务骨干业务技能以及信息化应用等培训,为民警的成长进步搭建学习平台,也使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成为森林公安工作提质增效和森林公安文化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4.文化励警。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并在广大民警中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崇尚先进和争先创优的机关氛围。设立荣誉室、警史馆,打造“警营文化墙”,展示优秀民警风采。拓展宣传载体,充分运用森林公安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在满足社会各界文化受众对森林公安的了解和期待之余,也增强了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5.文化悦警。了解和满足民警、特别是基层民警的精神需求,开展民警兴趣爱好调查问卷,成立各类兴趣爱好小组,并依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提升民警的审美品位和文化修养。同时,要培养有文艺特长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的民警作为文化建设的领跑者,发挥“培养一个、带动一片”的引领作用。

6.文化惠警。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的原则,建立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文体中心,完善健身房、阅览室、休息室等基础设施。打造园林式派出所,种植各类花草,建设各种亭台水榭等,使民警在工作之余,身、心能够得到充分的放松,营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人文环境。

(四)蓝色—法治文化

公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化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展现,主要包含人民警察警务实践中的法治精神理念、法治行为方式、法治制度规范以及相关法治物质载体等几个方面。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和软实力的必然选择。

1.树立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这是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和核心。森林公安机关作为法定的公权部门,掌握着与公民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利密切相关的执法权力,一旦滥用,危害无穷。民警必须要克服特权思想,把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第一准则,自觉铸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这就需要法制部门组织常态化的学习,不仅学习如何使用法律,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还要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让民警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实践中深化对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理解把握。要通过正、反两方面对民警进行法治教育,组织观看《警钟》等关于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片以及参观警示教育展览,收听警示教育讲座,运用“软性提示”的方式,使民警从思想深处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提高民警对森林公安法治文化的认同度,进一步推动公安文化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2.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正义。民警要把对法治的坚守转化为严格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在办案过程中自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敢于抵制各种干扰,在任何时候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冤假错案,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夯实法治文化的执法实践基础。同时,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执法活动的首要目标和根本任务,尊重人格尊严,讲求平等、遵守程序、注重证据。杜绝滥用强制措施、人格歧视、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现象的发生。必须严格履行对犯罪嫌疑人各项合法权利的告知义务,坚决杜绝案件办理中耍特权、摆威风的行为。森林公安机关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既要严格管理,也要变管理为服务,在管理的各个环节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强化民意引领警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热情周到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最大的便利。从而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筑牢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3.建设执法队伍,强化法治监督。建设法治森林公安,关键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去执行。要持之以恒开展民警警规警纪教育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高度重视全警参与执法资格考试,积极选树“办案能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案卷审核、考评,不断提升森林公安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综合业务素质。同时,要强化法治监督,进一步深化阳光警务,通过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执法监督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制约。做好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解决执法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顽症痼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积极提升法治建设的科技含量,提升依法行政和信息化应用水平,确保森林公安工作和法治文化建设同步推进、同向而行。

(五)黄色—廉政文化

公安廉政文化是指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信奉并付诸实践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的总和,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和宣传内容,以文化艺术等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文化形态。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目的就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融于文化当中,借助文化的力量,使广大民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文化的熏陶,在价值取向和人生态度方面自觉践行为民服务、廉洁自律。

1.政治学习“促”廉。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使全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规条例常态化,经常性地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唤起广大民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切实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2.作风建设“抓”廉。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为抓手,大力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开展整风肃纪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排查等活动,解决好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3.宣传工作“倡”廉。过好基层党组织生活,经常在民警,尤其是领导同志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领导谈心机制和民警家庭走访制度,引导民警自觉净化“三圈”,即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过好“三关”,即金钱关、权力关、交友关,将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举办讲座、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举办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书法、摄影、文艺、动漫活动,使党风廉政建设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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