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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研讨法在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的应用研究

2018-01-31侯士耀

森林公安 2017年6期
关键词:参训结构化研讨

侯士耀

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在公安队伍建设中,教育训练工作居于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由此可见,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之于队伍建设的意义之大,作为行业领域的森林警察,其教育训练工作之于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森林警察教育训练理论体系的3要素是目标、教材与教法,为此,做好森林警察教育训练工作的着重点之一在于教法,即把教学方法调整到与参训对象相适应与融合的“最佳状态”。本文在已有的森林警察分类培训教学方法的基础之上,结合森林警察分类培训的实际情况,探讨结构化研讨法在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的具体应用。

一、开展结构化研讨法对于森林警察分类培训的实践需要

(一)结构化研讨法的概念

结构化研讨法是学者在借鉴国外优秀的管理学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其在国外成人教育培训中已得到广泛使用,它来源于著名心理学家爱德华·德·波诺的“水平思考”理论和A·F·奥斯本的“头脑风暴”理论。近年来,结构化研讨法在我国党校、行政学院等党政干部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中逐步得到推广与应用。

综合考察学者们的观点,我们认为,结构化研讨法是指学员在教师的引导与辅助下,依据结构化思维理念,针对共同研讨的主题,以小组形式按照特定的规则和程序,综合运用不同的研讨工具和方法,分阶段、多角度开展研讨活动的一种教学方法。

(二)结构化研讨法运用到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的实践需要

公安部与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相继出台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和《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办法》(以下简称《训练办法》),其中规定,森林警察培训应当采取分类培训方式。自2015年,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严格按照《条令》和《训练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森林警察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了森林警察分类培训的理论研究,并成功应用到实践当中,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在当前深化森林警察改革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传统教学方法在实现“类别”划分的基础上或多或少地与全国林业区域差异较大、森林公安机关职责不同和森林警察个体需求多样化等特点不相符合。“如果没有改革就没有提高,如果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培训工作的重点是培训教官和培训学员,培训教官是教学教法的具体执行和实施者,培训学员是教学教法效果的直接体现和展示者。那么,怎样在最大限度内寻找培训教官与培训学员之间的“契合点”变得尤为重要,由此,改革教学方法显然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之一。为进一步提高森林警察分类培训的教育训练水平,我们拟引入结构化研讨法,针对“类别”再往下细分到“组别”,将同一“类别”的参训对象细化为不同的“组别”,形成一种同一“组别”参训学员共同上课、共同提高的培训模式,实现对森林警察培训的差别化教学,丰富和完善森林警察分类培训教学方法体系。

二、结构化研讨法在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的应用步骤

(一)确定研讨主题

在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较好的运用结构化研讨法,确定合适的研讨主题是关键之一。试想倘若不能明确研讨主题或者研讨主题与主持人的初衷背道而驰,是不可能顺利开展下去,更不可能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主持人在分类培训的基础之上可以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整理归纳参训学员关注度高的主题,然后广泛征求参训学员的意见,最后采用民主决议的方式确定最终的研讨主题,进而实现“以需求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学员为主体”的现代培训理念。在确定好研讨主题之后,主持人要引导参训学员搜集相关资料,为下一步的小组研讨做好准备。

首先,执法勤务类参训学员在日常工作中大部分从事的是一线执法工作,他们会对一些具体的案件产生共鸣,加之其在一线执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执法经验,他们也需要、也乐意把自己的办案经验与参训学员分享,显然如果在培训过程中以某个具体案例为研讨主题,势必会提高学员的参与度与学习兴趣。因此,针对执法勤务类参训学员,主持人可以某个具体案例为主题开展研讨,比如以森林警察打击某某刑事犯罪的案例为研讨主题。其次,综合管理类参训学员在日常工作中大部分从事的是单位内部的综合管理工作,他们会对一些提高自身管理技能的培训内容感兴趣。因此,针对综合管理类参训学员,主持人可以如何提高管理技能为主题开展研讨,比如以如何适应森林警察信息化建设、森林警察法治化建设等为研讨主题。再次,领导干部类参训学员的训练重点是培养战略思维和管理素质,提高胜任领导的工作能力,其在日常工作中大部分从事的是一些具备战略思维性质的总括性工作,他们在培训过程中会对一些大局性、全面性的问题感兴趣。因此,针对领导干部类参训学员,主持人可以如何全面开展森林警察工作为内容的主题开展研讨,比如以如何提高管理者的领导水平、如何确保科学决策指挥等为研讨主题。

(二)组建研讨小组

组建研讨小组一方面是为了研讨更具有针对性,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集体讨论方式所形成的研讨主题不明的弊病。森林警察司晋督和领导干部参训学员以班级形式参加培训,一个班级大约50人,主持人可以把参训学员均分为5组,每组10人,每个小组由组员民主选出1名组长、记录员和发言人。他们的职责分工如表1所示。

表1 森警分类培训结构化研讨人员职责分工

(三)开展课堂研讨

主持人确定好研讨主题和小组之后,接下来进行的便是结构化研讨法的实质性步骤——围绕研讨主题开展课堂研讨。通常情况下,课堂的授课教师担当结构化研讨的主持人,主持人需要按照既定步骤引导小组成员围绕研讨主题开展研讨,各小组记录员负责记录小组成员的发言和研讨成果。开展课堂研讨阶段的关键之处在于参训学员之间的研讨过程。

首先,关于研讨内容。我们已经在第一步确定了研讨主题,结构化研讨法要求其研讨内容依照研讨主题展开三段式的讨论:第一为澄清问题,参训学员在此阶段可以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寻找关于研讨主题存在的问题;第二为分析原因,参训学员可以通过对研讨主题的理解并结合实际情况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三为寻找对策,参训学员可以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已有的工作做法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其次,关于研讨方法。森林警察分类培训结构化研讨法在澄清问题阶段可以采用团队列名法。团队列名法是一种以问题研究为中心,以互动为主要方式,以团队合作为保证的教学研讨方法。主持人可以围绕研讨主题再往下分几个子问题,引导参训学员运用团队列名法,最大限度地收集参训学员的观点,让学员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防止研讨过程被少数话语强势者控制。森林警察分类培训结构化研讨法在分析原因和寻找对策阶段可以采用头脑风暴法。头脑风暴法要求参训学员必须列出自己的观点,其他参训学员在他人发言时不能批评、质疑和打断,以确保学员在研讨过程中列出更多的观点。

再次,关于研讨过程。第一步:针对研讨主题中存在的问题,参训学员按照主持人的安排一一列出自己的观点,直到所有学员的观点都讲出来为止,记录员记录学员的观点并归纳总结出一个关键词;第二步:参训学员根据问题的重要性选出3个观点进行排列打分,最重要3分,其次2分,再次1分;第三步:参训学员针对在第二步中得分最高的一个观点再次展开讨论,主要分析问题的产生原因(讨论过程同上述第一步和第二步);第四步:参训学员选出第三步原因分析中得分最高的一个观点开展讨论,主要分析对策和建议。

(四)交流研讨结果

各个小组参训学员根据自己认为的重要和准确程度,从全组列出的所有意见中选出几条并排列打分,然后把全组学员的分数相加,得分最多的前几项即为小组的集体意见。各个小组记录员在课堂研讨结束之后需要整理归纳出小组的集体意见,向主持人汇报该小组的研讨成果。在此期间,主持人还可以与学员沟通,安排学员补充发言,修改完善问题的解决方案,同时将收集到的好创意进行验证假设并向学员反馈,对于学员在某个问题上的理解存在偏差的,应当予以纠正与解释,同时也要对学员的研讨成果予以肯定和鼓励。然后,每个小组的发言人代表本小组在全班发言,通过这种交流表达各小组集体意见的形式,确保全班参训学员共享各个小组的研讨成果。

(五)总结研讨情况

在研讨的最后阶段,主持人要对参训学员的研讨过程、研讨态度和研讨效果等进行总体评价。首先,要肯定学员的态度,对各组成员的积极思考予以充分的肯定。其次,整理归纳出各组发言人发言的情况,梳理出几个典型观点,对某些观点做出简要的评价。再次,积极引导学员达成一致结论,把研讨成果上升到理论高度,并指出各个小组的优缺点,给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主持人可以根据后续课时的安排提议选择下次的研讨主题。

三、结构化研讨法在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的应用思考

(一)优化配置教学场地,确保研讨过程顺利进行

结构化研讨法运用到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需要将参训学员分组,参训学员被主持人均分为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一般在10人左右。为了达到最佳的研讨效果,各个小组在空间上要相对独立,即每个小组成员需要围在一起,形成一个类似圆桌会议的研讨环境。如前述所言,森林警察司晋督培训和领导干部培训虽然已经实现了分类、分班培训,但是按照结构化研讨法的要求,一个班级大约50人,均分为5个研讨小组,意味着需要更多的教学场地。实践中,森林警察分类培训教学场地有限,不能满足结构化研讨法要求的小班化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结构化研讨法顺利应用到森林警察分类培训的教学实践中。因此,解决森林警察分类培训教学场地有限这一问题,是确保成功应用结构化研讨法的重要一步。

(二)补充师资力量,构建专业的结构化研讨教学团队

结构化研讨法是对传统教学方法的创新,对教师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虽然其应用于课堂教学的时间不长,但由于其是多种教学方法相互结合的体现,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因而能使参训学员在研讨中有针对性的掌握所学知识。正是结构化研讨法的这些优势注定了其对师资的严格要求,良好的师资对结构化研讨能否顺利开展并完成聚焦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等研讨环节是至关重要的。针对森林警察分类培训,找到那些既懂得森林警察专业知识又熟悉结构化研讨法的教师实属不易,就目前来讲,师资力量的缺乏困扰着结构化研讨法在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的顺利应用,因此,补充结构化研讨的师资力量是提高森林警察分类培训水平的重要保障。通过以上论述,结构化研讨法在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的应用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支经验丰富的教学团队可以最大限度地达到培训效果,因此应当进一步规范教学团队成员的管理与培训。为了实现结构化研讨法在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能够达到最佳效果,构建专业的结构化研讨教学团队至关重要。首先,要结合参训学员的自身实际情况,把培训实践与专题研讨有效地结合起来,择优选择结构化研讨的主持人。其次,要完善结构化研讨教学团队的考核制度,建立专门的档案进一步加强结构化研讨教学团队的管理。最后,要深入开展结构化研讨教学方法的理论研究,对结构化研讨教学团队成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组织、引导结构化研讨的能力与素质。

(三)紧贴实际需要选择研讨主题和方法,探索结构化研讨新路径

结构化研讨法要想在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取得良好培训效果离不开明确的研讨主题、适合学员的研讨方法和行之有效的研讨流程。因此,培训部门可以根据培训工作的实际需求,尽可能地选择贴近森林警察工作、与森林警察工作密切联系的研讨主题和方法,增强结构化研讨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笔者在从事森林警察分类培训工作期间也发现,参训学员来参加培训时确实想通过培训掌握某些技能,他们对一些贴近森林警察工作、与森林警察工作密切联系的培训课程非常感兴趣,即使培训结束后,当学员之间谈及某个培训课程时仍然回味无穷。所以,培训部门可以根据参训学员类别、培训目标等因素尽可能地选择符合学员需求的研讨主题和方法。另一方面,结构化研讨法的应用步骤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主持人可以根据参训学员类别、特点、培训目标、培训时间以及教学设备设施等具体情况,综合选择结构化研讨法的应用步骤,使结构化研讨法能够真正应用到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去。

综上所述,结构化研讨法将团队学习的组织形式与群策群力的思维模式结合在一起,在研讨过程中以学员为主体并注重“参与式”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员与教师的积极性,进而确保培训效果良好。作为全国森林警察分类培训的教育训练基地,培训中心将结构化研讨法运用到森林警察分类培训教学实践中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结构化研讨法的完善和进一步推广仍任重而道远。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结构化研讨法的理论研究,结合当前森林警察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寻找结构化研讨法与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两者之间的“最大公约数”,确保结构化研讨法能够在森林警察分类培训中取得最佳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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