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2018-01-30田慧萍
田慧萍
【摘 要】2011年以来,受美国次贷危机、欧债危机的冲击、国内经济增长下行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越来越差,其资金不足问题是最大的障碍。为了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有效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融资服务是世界各国经济面临的普遍问题。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状况;问题与成因
一、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划分标准变化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2011年工信部、国际统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小、微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确定。与2003年的划分标准先比调整了如下内容:
1、新增了微型企业这一类型。微型企业一般行业人员大多为2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为100万元以下。单独划立后,可以有针对性的对这类企业给予创业者补助、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创业扶持及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有助于这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普遍下调了小型企业的从业人数上限,而对营业收入数额的限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如零售业、邮政业、住宿业和餐饮业的小型企业标准。
3、新增了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5个行业的划分标准,基本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同时,个体工商户和本标准以外的行业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执行,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二、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
1、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呈现期限短、金额小、急贷急还和使用频率高的特点。小微企业自身规模小,经营周期短,经营稳定性不强,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较大,资金需求缺口经常出现,贷款用途主要是弥补短期资金缺口且贷款资金需求量低。
2、融资需求强烈,融资困境突出。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一方面小微企业的资金流转更容易受到上下游企业的挤占,另一方面,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正规金融机构往往倾向收缩风险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从而造成小微企业资金链紧张。由于无法从银行满足融资需求,许多小微企业不得不进行民间借贷,高昂的借贷成本进一步加剧了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
3、小微企业贷款的综合成本较高。小微企业由于其盈利水平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差、缺乏抵押物等原因,贷款议价能力较弱。小微企业贷款的综合成本包括应支付的利息、向中介支付的担保评估等手续费以及政府等部门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其中利息一般高于大型企业2-5个百分点。
三、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一)小微企业自身原因
1、小微企业大多数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企业经营情况与小微企业主品德、才能等密切相关,在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历史信用信息可得性弱的情况下,银行人员较难取得小微企业主的個人公开信息,同时获取成本较高。
2、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规范,财务信息失真,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通常缺乏审计部门确认的财务报表,其盈利能力难以判断。
3、小微企业发展历史不长,管理者能力参差不齐,业主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分界不清,内控机制缺位。
4、小微企业主营业务不突出,一旦国家经济政策调整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这类企业很容易被淘汰。小微企业缺乏适销对路产品,产品不具备持续的市场优势,转型升级步伐缓慢,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5、大多数小微企业提供的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等抵押物较少,且变现能力和估值较低。在小微企业第一还款来源具有较大的不确定和不稳定的情况下,抵押担保这一传统的信贷第二还款来源也不能得到保障。
6、部分小微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没有树立将信用作为无形资产来经营的理念。部分小微企业逃避贷后管理,擅自改变借贷资金用途,甚至蓄意逃废银行债务。
(二)金融机构原因
1、部分商业银行对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资本监管三大挑战对大中型企业信贷业务的冲击认识不到位。首先,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估计不足,未能认识到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对银行保持议价能力的重要意义,仍偏好做大中型企业信贷业务。其次,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金融脱媒的影响估计不足。金融脱媒主要是大中型企业的信贷脱媒,银行未认识到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是其应对金融脱媒的有效措施。最后,商业银行未认识到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对争取政策红利,节约监管资本的。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小微企业信贷适用优惠的风险权重。
2、部分商业银行做大业务、做大客户的情结根深蒂固,缺乏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全新信贷理念。小微企业信贷不同于传统的大中型企业信贷,需要商业银行以一种全新的信贷理念,在体制机制、产品与服务等方面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进行系统创新。
3、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程序与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不匹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或多或少开展小微企业业务,但在操作管理上部分商业银行仍沿用了大中型企业相同的业务流程,贷款要层层上报、审批,流程过长,效率不高,难以满足客户需求。
4、不良贷款容忍度不到位。部分商业银行虽然明确小微企业贷款不良贷款容忍度高于一般贷款,但同时又规定了很低的全部贷款的不良率要求,实质上架空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三)配套政策和社会服务体系原因
1、财税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不到位。一是现行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政策执行中存在自主核销政策落地难。二是税前列支前要提供工商部门注销、吊销、停业或未年检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是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具有笔数多、金额小特点,获取外部证据难度大、耗时长、成本高。甚至部分小微企业如车辆运输、牧业养殖等没有营业执照,无法取得营业执照注销证明等等。三是呆账核销前必须经过责任原因认定并进行责任人处理。但在实践中部分呆账形成的时间较长,原因较为复杂,有些责任人已调离岗位等原因,呆账责任原因短期内难以认定。而且对责任人的处理需要依据其造成的损失,但是呆账往往还有一定的收回潜力,其实际损失短期内难以立即确定。另外金融监管部门允许尽职免责和适度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但是在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时,财政的核销政策要求必须追究个人责任后方可核销,影响了小微业务的差异化不良贷款容忍度政策的执行效果。
2、近年来,银行体系的信贷规模较为紧张,部门银行将原本配置给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调剂到其他领域,对小微企业发展影响较大。另外“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的支付管理与小微企业资金使用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现金支付比例高、结算凭证不规范、交易对手不稳定等问题,迫切需要针对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用款需求,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在小微企业支付的限额、流动资金贷款测算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而且在落实贷款用途核查方面很难做到100%覆盖。若收款人将贷款回流划至借款人在其他银行开立的账户,贷款发放银行无法通过系统实现跨行资金流向追踪。
3、小微企业自有资金较少,存款较少,无法实现银行存贷比指标。商业银行随着贷款规模的增长,在存贷比余额指标尤其是日均存贷比指标方面压力较大。与此同时,由于存款增长的波动性和无法预期性,贷款投放也成波动性的发展,暂停放款现象时有发生。
(四)配套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
1、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零散分布在人民银行、工商、税务、海关等不同部门,难以实现信息共享。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工商、税务、海关等都设立了各自的企业信用登记系统,但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共享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另外,企业信用体系只能反映企业本身的资金运营和生成经营情况,小微企业主的个人信用对小微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但是我国缺乏全面的个人社会信息系统。
2、从事小微企业征信活动和信用评价的资信评级机构缺乏,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主要通过金融机构内部评定进行,很少有信用机构参与。
【参考文献】
1.《小企业信用评分模型的开发与应用》 作者:朱艳敏
2.《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研究》 作者:马时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