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
2018-01-30庞忠海王衍婷
庞忠海 王衍婷
(吉林艺术学院,吉林 长春,130021)
一、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
“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即在全校本科学生中,通过严格的专业考核与发展前景考量,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遴选具有良好艺术潜质、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精神与创造力,并在专业赛事、展演或创新创业项目上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进入“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通道”。进入该通道的学生,不受现行教学计划约束,可由各教学单位专门为创新型艺术人才定制培养方案。培养过程中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激励创新人才投身实践,在未来成为行业领域优秀人才。由此形成我校高端专业艺术人才的培育孵化优势,形成我校在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中的特殊高地。
1.“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理念
(1)以“理念”为先导引领艺术人才培养顶层设计
在全国艺术院校首次提出培养两类人才的划分标准和创新型艺术人才的培养理念。2012年在论文《解读观照思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背景下艺术院校人才培养问题分析》中,明确阐明了“按照面向基层文化建设的基础性人才”和“开拓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型艺术人才”进行两类人才培养目标划分的观点。2015年在《综合艺术院校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机制的研究与实践》等论文中,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个性发展、项目驱动、名家精培、学科渗透、实战检验”的创新型艺术人才的培养理念。
(2) 以“工程”为基础优化人才培养过程
2012年启动“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印发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及4个配套文件,对课程进行了调整优化。一、二年级夯实基础知识,强化综合素养的积累,突出理论指导艺术实践。三年级主要培养创新思维,突出实践动手环节,其学习和实践很多是在专业的实验室、研究室、工作室中完成。四年级重点突出与社会形成互动的项目和创新成果,用艺术创新实践的“实战”检验理论学习和教学效果。
(3)以“机制”为保障促进优秀艺术人才脱颖而出
对创新型艺术人才,一是建立个性化培养机制,根据其不同特点,在导师指导下因人制宜制定培养方案。二是成果汇报机制,按所在专业群定期举办成果汇报会。三是奖励机制,每学年对创新业绩突出者以奖学金形式进行奖励。四是资助机制,实行参赛、展演、深造、参与学术项目资助制度。为带动其他学生共同提高,以创新型艺术人才为核心组建创新团队,承担综合性艺术创作和展演项目,通过团队力量提高工作质量和研创成效。同时对全体学生,设立了艺术实践学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艺术实践及创新创业实践,在校期间每生需完成最低艺术实践学分为10学分。
2.“创新型艺术人才”遴选标准
“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于2012年启动,在以创新型人才遴选标准为前提下,每年在全校本科生中遴选比例为5%具有良好艺术潜质、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精神与创造力,并在专业赛事、展演或创新创业项目上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遴选流程根据学生申请、分院遴选、校级评审、校级公示的流程进行遴选。按照“创新型艺术人才”的培育培养政策进行培养,通过评价机制与量化考核办法激励创新人才不断进取,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支持其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艺术创作、展览演出、专业竞赛、创新创业实践和社会文化服务项目,提升艺术人才双创能力。
3.“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培养政策
(1)制定并实施《吉林艺术学院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方案》
各教学单位根据创新人才综合水平,以普通同学培养方案为基础,制定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方案。该类人才的培养过程实行导师或导师组制度,遵循一专业一组的原则,每学期创新型艺术人才需完成至少36学时创新人才专项培养课程学习,如该课程考核未通过,将取消该生创新人才专项培养课程及创新型艺术人才资格(遴选学期与毕业学期不做要求),该课程由教务处负责监督。
(2)资助创新型艺术人才赴境内外高校研修
每学年将选派创新型艺术人才赴境内外高校进行研修学习,学校将资助研修相关费用,认可学生在研修高校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学分,具体实施办法等相关事宜按照《吉林艺术学院本科生赴国内外高校研修学习的实施办法》(吉艺教发[2015]13号)执行。
(3)资助创新型艺术人才参赛、展演,参与学术项目
学校将对创新型艺术人才在参赛、展演、参与学术项目等方面进行资助,年度创新型艺术人才资助人数原则上不超出20名,每人每学年资助金额原则不超过10000元。资助评审流程为本人申请、分院初评、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公示。
(4)实施创新型艺术人才奖学金制度
对取得优秀成绩及成果的创新型艺术人才进行奖励,同时按比例授予部分创新型艺术人才毕业生“优秀成果奖”。奖学金名额上限为当年创新型艺术人才总数的30%。申请流程为本人申请、分院初审、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公示。具体评选办法等相关事宜按照《吉林艺术学院创新型艺术人才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5)实行创新型艺术人才量化考核制
创新型艺术人才队伍为滚动机制,对创新型艺术人才在校生全体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创新人才资格。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①年度量化考核
学习情况:上一学年专业课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公共基础课及思政课不及格记录不超过2门次、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3.0。
艺术实践学分情况:上一学年艺术实践学分数不低于4分(二年级遴选为创新型艺术人才)、上一学年艺术实践学分数不低于6分(三年级遴选为创新型艺术人才)。
末位淘汰制:创新型艺术人才按照学习成绩及实践学术成果实行末位淘汰制,淘汰比例不低于10%。
②毕业量化考核
学习情况:入学以来专业课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公共基础课及思政课不及格记录不超过5门次、学习成绩总绩点不低于3.0。
艺术实践学分情况:毕业生创新型艺术人才毕业前艺术实践学分总数不低于20分。
4. 取得成果与推广应用效果
(1)产生丰硕的理论成果
承担省级以上相关课题7项,其中,全国教科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1项《综合艺术院校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机制研究》;发表论文9篇,其中 “发挥综合特色与优势,培养创新型艺术人才”“综合艺术院校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机制的研究与实践”“从吉艺现象看地方院校表演类创新型人才培养”分别在CSSCI来源期刊《中国高等教育》《中国大学教学》《艺术学界》发表。有1篇论文获省社科二等奖并被收录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报告》,1篇论文获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成果一等奖。
(2)取得显著的实践成果通过实施“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共培养了创新型艺术人才581名,同时通过他们所在的创新团队带动更多的同学提升了“双创”能力。2011年以来,我校培养的创新型艺术人才获全国性专业竞赛获奖275项,其中中国好声音冠军梁博、中国动漫节“金猴奖”获得者周兰兰、日本早稻田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黄桐、星光大道月冠军白婧、山东卫视新闻联播主持人赵旭、百度公司高级产品运营师卫宗晓、纽约和巴黎以及伦敦时装周国际超模杨梦洹等。他们陆续走上社会,其中一批人已在国家及地方文化艺术各领域崭露头角,发挥着骨干作用,为文化发展繁荣做出很突出的贡献。
(3)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①2015年学校“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获批吉林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②麦可思公司完成的《吉林艺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报告》显示:2015年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7.7%,比全国非211本科高校(2.3%)高5.4个百分点。创业比例较高,得益于“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的持续推进;
③学校先后应邀在“全国艺术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全国艺术院校校长高峰论坛”“全国综合艺术院校协作会”“吉林省本科院校暑期教学工作会议”“吉林省高教学会年会”上介绍开展创新型艺术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的做法和经验;
④国内知名高等教育专家别敦荣教授对本成果的评语是:在全国艺术院校率先实施了“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完成了一批相关课题,发表多篇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论文,以先进的理念引领艺术人才培养顶层设计,优化了艺术人才培养过程,利用各类展演丰富了艺术人才培养方式,在艺术竞赛中提高艺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形成了促进优秀双创人才脱颖而出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培养了一批创新型艺术人才。本成果在全国地方艺术院校中具有领先水平和很高的应用推广价值;
⑤在省教育科学院组织的成果鉴定会上,国内知名高等教育专家柳海民、滕利荣、张德江等认为:本成果围绕如何提升学生“双创”能力,在全国率先提出创新人才的培养理念,实施“创新型艺术人才培育工程”,创建东北地区高校唯一的艺术大学生线上、线下创新创业平台,在实现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和示范作用。
二、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1.领导机构与管理机制:学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推动创新”的理念,2015年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等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双创”教育工作机制。
2.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并纳入学分体系与教学计划当中,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把创新创业意识、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作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3.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广泛开展互动式启发教学,鼓励教师在课堂中引入国际前沿的学术、科研成果,注重培养学生的创作性思维以此来激发创业灵感。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在学生考试考核中的比重。
4.学分制与学籍管理:将创新创业实践环节纳入至艺术实践学分制整体规划中,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竞赛或实践活动。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进行转专业学习,允许学生办理保留学籍,进行休学创新创业。
5.学科竞赛与大创计划:积极开展校级学科竞赛,重点组织参加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制定完善的学科竞赛实施方案及“大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大创计划”的指导工作,将二者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价体系中,对获奖的学生进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充分调动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建立立学科竞赛和“大创计划”相互融合协同促进机制,鼓励学生将学科竞赛的创意作为大创计划的训练项目进行研究与实践,成熟的大创项目参加后期的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形成二者科学化、规范化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6.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进一步明确全体教师的职责并配备就业指导专职教师,加快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聘请成功企业家及相关专家学者担任创新创业兼职教师,按照相应比例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加快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制度,支持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业指导教师,鼓励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案例研究,将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作为此两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并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创新创业研修班,拓宽青年教师视野,提高创新创业指导能力。
7.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与使用:进一步加强专业实验室、专业工作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实训场所等实践资源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向全体在校生开放。
8.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创业见习基地,逐步形成从理论到实践、从课上到课下、从校内到校外的育人过程,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能力。
三、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保障体系
1.加大创新创业教育的经费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包括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等专项资金。
2.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中心,为学生提供创业场所与办公设施,为学生提供路演平台,举办路演推介会,进行项目演说、产品展示、理念推介等。推介政府及地方的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平台、科研院所等资源,基于市场化的探索,打通高校项目与市场之间的隔阂,为项目成果产业化提供一个新途径。
四、近年取得的主要成果
1. 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载体,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近三年,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共220项,其中国家级90项、省级130项。
2. 与时俱进,深入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建立中国艺术院校大学生协同创新创业中心合作共建单位、吉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会理事单位;2017年加入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党委副书记当选实践联盟理事;2018年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12月成为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成员高校。深入探索创新创业教学体系,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加强社会合作,建立产教融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
3. 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2018年3个项目参展中国艺术教育博览会,吉林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中心相继举办“爱玩吃”市集、父亲节主题“爱爸爸·有模有YOUNG”市集、女企业家高校巡讲、农博会草编大赛、中东新天地艺术市集、并参加东北亚博览会,共举办展卖会10次,艺术沙龙18期。201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等国家、省市领导来到吉林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中心参观指导。
4. 参加创新创业比赛并喜获佳绩
积极参加各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全国对接活动并入选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客秀”活动。期间学校相继举办创新创业专题报告会、项目推介会、调研会、辅导讲座,调动师生参赛热情,提升创业项目质量。近年,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共获得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3项,省级金奖11项、银奖20项、铜奖10项,连续四年获得省优秀组织奖,获奖数量层次均省内高校名列前茅。
5. 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更好服务双创工作
近年,组织60名优秀教师参加“高校创业教育师资特训课程”培训。10位教师入选吉林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其中2位教师加入全国首批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学校将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创新强国的时代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积极探索、与时俱进,构建职能部门及各艺术类专业联动、政校企协作、创新引领创业、创业推动创新的可持续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