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相关编码分析
2018-01-30陈筱婧
陈筱婧
糖尿病作为我国慢病管理的重点,是以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高血糖则是由于胰岛素分泌缺陷或其生物作用受损,或两者兼有引起[1]。糖尿病是长期存在的高血糖,能导致各种组织,特别是眼、肾、心脏、血管、神经的慢性损害、功能障碍[2]。糖尿病的病因、并发症不同,对于糖尿病编码的准确性也有着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医药卫生制度改革的发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不断推进,疾病诊断编码的准确性对保障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3-4]。现将通过对糖尿病编码的不同分类总结,提高其实际应用中的准确性。
1 资料
对某三甲医院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出院病案进行回顾性分析。由电子病案系统检索抽取主要诊断为糖尿病的病案共计685份,文章将对以上病案逐一分析首页诊断编码填写是否准确。
2 方法
根据《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ICD-10)》,对糖尿病编码规则进行系统分析,探讨实际编码过程中糖尿病的正确编码方法。
2.1 糖尿病分型的疾病编码
糖尿病可分为1型糖尿病,是由于胰岛B细胞受到细胞介导的自身免疫性破坏,自身不能合成和分泌胰岛素;2型糖尿病,有家族遗传性,与HLA抗原频率无关联,与自身免疫反应无关联,血清中不存在胰岛细胞抗体及胰岛素自身抗体[5];妊娠期糖尿病,通常为妊娠中期或后期才发现的糖尿病[6]。在ICD-10编码中,糖尿病分为五大类目:E10胰岛素依赖性(1型)糖尿病、E11非胰岛素依赖性(2型)糖尿病、E12营养不良型糖尿病、E13其他特指的糖尿病、E14未特指的糖尿病,其亚目轴心是糖尿病的临床表现,共有10个亚目,是对并发症及不伴并发症的分类[7-8]。
2.2 糖尿病的并发症
糖尿病亚目.0-.5是主要并发症的分类,而.6则包括除了.0-.5外的所有特指并发症。因此亚目.7的使用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存在适合分类于.0-.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并发症;其二是至少有一个适合分类于亚目上.0-.5的并发症,同时存在有适合.6的并发症提及[7]。
2.3 不分类于E10-E14的糖尿病
2.3.1 妊娠期糖尿病 根据妊娠之前发生的糖尿病、妊娠期发现的糖尿病,包括分娩期和产褥期,分类如下:
O24.0 原有的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
O24.1 原有的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
O24.2 原有与营养不良有关的糖尿病。
O24.4 妊娠期间发生的糖尿病。
O24.9 妊娠期糖尿病,未特指。
2.3.2 新生儿糖尿病 是指出生后6个月内发生的糖尿病,由多种病因(异源)引起的一种内分泌-代谢障碍综合征,分类如下:
P70.0 母亲伴有妊娠糖尿病的婴儿综合征。
P70.1 糖尿病母亲的婴儿综合征。
母亲以前存在的糖尿病影响到胎儿或新生儿有低血糖症。
P70.2 新生儿糖尿病。
P70.3 医源性新生儿低血糖症。
P70.4 其他新生儿低血糖症。
短暂性新生儿低血糖症。
2.3.3 进行血糖检查 患者在住院期间进行糖耐量筛查,未发现指标异常的编码为糖尿病特殊筛查Z13.1,发现糖耐量指标异常的编码为R73.0。
2.4 ICD-10双重分类在ICD-11中的编码方法
亚目.2、.3、.4都是星剑号编码,即双重分类。ICD-10中使用双重分类即用星剑号系统来描述病因和临床表现,病因作为主要编码,临床表现作为附加编码[9]。部分星剑号编码在ICD-11中可以用后组配来实现,例如:1型糖尿病性白内障,在ICD10中是用星剑号编码E11.3ϯ,H28.0*来表示,在ICD-11中需要用5A10来表示病因—1型糖尿病,9B00.32来表示临床表现—糖尿病性白内障[9]。
3 结果
3.1 糖尿病分型错误的纠正
抽取主要诊断为E14.-编码的病案共58份,通过阅读病案相关报告单以及与临床医师进行讨论,确认55份病案未予以准确分型,其中42份为2型糖尿病,13份为1型糖尿病。可见在编码员的实际操作中需与临床医师进行及时沟通,在病案中查找相关诊断依据,保证其准确分型[4,10]。
3.2 糖尿病并发症的选择
抽取主要诊断为.9的病案共68份,根据准确分析,有41份病案存在相关并发症,但未予以准确编码。.9是糖尿病未伴有并发症,在准确分型的基础上,如果患者仅有糖尿病伴随单个并发症,并将糖尿病或者因糖尿病引起的并发症作为主要治疗目的,则使用糖尿病伴随并发症作为主要诊断,而不能使用.9的编码。
诊断.7的亚目表示多个并发症,即患者同时有因糖尿病引起的多个并发症,此时需要判断住院期间主要治疗何种并发症。在选择主要诊断时,可以根据患者的治疗目的进行,如同时患有非依赖型(2型)糖尿病伴有视网膜病变,非依赖型(2型)糖尿病伴有肾病,患者的出院科室为肾内科,并且住院期间主要对肾病进行治疗,此时应选择非依赖型(2型)糖尿病伴有肾病作为主要诊断,E11.7作为可选择的其他诊断编码。如患者在住院期间,有多个糖尿病并发症,且未以某个并发症作为主要治疗目的,此时可采用.7编码作为主要诊断。例如患者出院科室为内分泌科,患有依赖型(1型)糖尿病伴有视网膜病变,依赖型(1型)糖尿病伴有肾病,此时未针对并发症进行治疗,则主要诊断选择E10.7,相关并发症作为其他诊断。
3 讨论
文章通过对《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ICD-10)》深入的学习,特别是针对糖尿病疾病相关编码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作出了比较完整的关于糖尿病编码规则的总结。在编码工作中,要注重理论知识和实际病案编码工作相结合,编码员要做到以下步骤:第一,应切实分清糖尿病分型,注意判断病案首页诊断填写是否准确,如遇到分型不清的应当查阅病案予以判断。第二,判断是否有并发症,如果所患疾病是糖尿病引起的并发症,应当归类于糖尿病并发症的编码亚目,进行双重分类编码。第三,根据患者住院期间的主要治疗目的,正确选择主要诊断。第四,要特别注意辨别诊断不分类于E10-E14的情况,如在产科或儿科的出院病案中,糖尿病的诊断要归类于O24.-或者P70.-等。糖尿病作为临床诊断中的常见病,其临床诊断意义与编码的分类扩展不能完全匹配,需要编码员与临床医师进行有效沟通,帮助临床医师掌握糖尿病的编码规则[11]。编码员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在学习临床医学知识的基础上,在实际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总结编码经验,并且应当认真阅读具体病案作出正确的分析,从而保障糖尿病诊断编码的准确性,才能不断更新满足临床科研检索和医疗评价的要求,同时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提供准确的依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