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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野草》研究存在的三个问题

2018-01-30李玉明

山东社会科学 2018年11期
关键词:象征主义野草研究者

李玉明

(青岛大学 文学院, 山东 青岛 266071)

本文尝试以“问题意识”切入《野草》研究的内面,力图探讨这一研究背后更内在的比如在观念层面和方法论层面上的问题,虽然这种考察只能以《野草》研究本身为基础或出发点,然而并非关于《野草》研究历史与现状的描述,不是在“观点层面”的整理和概括,所以在行文中较少涉及对具体论著的介绍和批评。*这方面可参见田建民等的相关研究。如,田建民、李美琼:《〈野草〉研究史略》,田建民、贺莹:《近年来〈野草〉的情感解读与比较研究》《新世纪〈野草〉研究综论》等;文学武:《地火依旧在奔突运行——论新时期的〈野草〉研究(1981—2001)》;崔绍怀以此为题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并出版专著《多维视野中的〈野草〉研究概论》。《野草》研究不仅之于鲁迅研究,而且对于整个文学研究均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尤其表现在,它总是对研究者的文学观念和研究方法提出特别要求,拒绝局狭和单一,拒绝机械和割裂的生搬硬套,日本学者竹内好在谈到《野草》中的一首散文诗《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时曾说,“不过,我感觉到解释这篇寓言恐怕需要解释者在主观上具备某种条件,而这条件是由作为阅读对象的鲁迅那一方面反过来规定着的”*[日]竹内好:《近代的超克》,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05页。。这也是《野草》研究历来争议巨大的原因之一,也因此,诸学者总是隔三岔五地对《野草》研究现状发表看法,进行反思。*可参见孙玉石:《鲁迅阐释的空间与限度——以〈野草〉为例谈鲁迅研究方法的科学化问题》;孙郁:《〈野草〉研究的经脉》;刘进才:《文本阐释的有效性及其限度——近年来〈野草〉研究的偏至》;古大勇:《“过度阐释”与“偏离鲁迅”——对新时期“鲁迅研究”的反思(二)》;汪卫东:《“诗心”、客观性与整体性: 〈野草〉研究反思兼及当下鲁迅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赵学勇:《新世纪以来〈野草〉比较研究的三种倾向》。

在今天,《野草》成为鲁迅研究的“重镇”之一,这一格局的形成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如果从章衣萍转述鲁迅自称的“《野草》哲学说”*章衣萍:《古庙杂谈(五)》,《京报副刊》1925年3月31日。始,这一研究已近90年。田建民、李美琼在《〈野草〉研究史略》一文中对此做了较深入的梳理与总结。除了传统的思想艺术研究以外,80年代以后,从最初的引入心理学角度,到从人生哲学、生命意识、宗教等哲学层面展开《野草》研究,可谓不断深入深化,此后,比较影响研究作为一个有力的维度得到研究者的青睐,随着西方文化和文艺理论的介绍、更新,研究者不断尝试各种理论和方法,首先是存在主义学说(如彭小燕的研究),此后是比较文化学和原型理论在《野草》研究中的运用均有扎实的成果和创获,这类尝试不仅开拓了研究者的视野,而且使《野草》研究面貌为之一新。还有一个情况,就是《野草》研究一直沿袭了争鸣的传统,比如新世纪前后,所谓婚恋情感维度研究泛滥,一批批评文章随之出现,李今、刘进才、裴春芳等的文章要求对《野草》研究的这一“过度阐释”倾向保持警惕,尖锐批评*参见李今的《研究者的想象和叙事——读〈鲁迅:为爱情作证——破解《野草》世纪之谜〉想到的》、刘进才的《文本阐释的有效性及其限度——近年来〈野草〉研究的偏至》、裴春芳的《“私密探典”的独创与偏至》、王莹整理的《〈野草〉能确证是爱情散文诗集吗?》等。。在我看来,这类研究已经不是“过度阐释”等学术层面所可概括的,它将《野草》和鲁迅研究彻底庸俗化,使之变成世俗层面的颇具刺激性的“小道消息”之类,早已不是“乏学理可陈”的问题了,因为它与学理无涉。此外,国外学者的《野草》研究从研究视角、方法到意识精神方面的考察均令人耳目一新,因为这方面成果的介绍,也出现了国外国内互动的局面。国外《野草》研究的重镇在日本,据我所接触的,竹内好无《野草》研究的专著,某一首散文诗的系统的解读或论文也不多见,但是《野草》之于“竹内鲁迅”的形成不啻背景式的存在,毋宁说是它的基础或根底;丸山昇、伊藤虎丸也属于这种情况。片山智行、木山英雄、丸尾常喜等则有《野草》研究的专论,对这一研究国内也有学者梳理、反思。*刘颖异:《日本的鲁迅〈野草〉研究》,吉林大学2013年博士论文。以上述《野草》研究背景为基础,我提出以下三个问题。

一、以现实主义的社会学艺术原则解读《野草》

在早期《野草》研究中,发掘鲁迅的战斗性精神和现实性态度即成为《野草》研究的一大主题,这在聂绀弩、邵荃麟、冯雪峰的相关论文中均有体现。田建民、李美琼在考察了邵荃麟《鲁迅的〈野草〉》长文后,这样评论道:文章把20世纪20年代沈雁冰(茅盾)提出的“不妥协”的战斗精神和“严格地自己批评自己分析”明确为反封建的社会批判和灵魂的自我解剖。此文是新中国成立前站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学说的立场对《野草》进行系统研究的一篇有代表性的文章,为新中国成立后直至新时期的《野草》研究定下了基调。*田建民、李美琼:《〈野草〉研究史略》,《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这是一种在意识形态统领下,着重于社会历史批评的社会学化的研究模式,其要点在把《野草》看成对某种外在社会现实的反映,是鲁迅战斗精神的体现,因而这种研究往往从鲁迅的生平经历、斗争实践和其他文本中寻找材料,以为“佐证”,这实质上向《野草》文本提出了现实主义的现实性、真实性和客观性要求。而且即使在这一研究模式中,他们也敏锐地发现了《野草》神秘的象征气息和阴冷的艺术氛围,力图加以解释,但囿于现实主义“反映论”,他们只能在“事实层面”上把这种倾向视为鲁迅在获得马克思主义之前的思想局限,在鲁迅那里这是一时的而非主流的、正努力克服的东西。——这实质上出现了两个鲁迅,即肢解了鲁迅。到今天,几乎没有研究者不认为《野草》是象征主义的,但是在解读的过程中,却不能将象征主义一以贯之,而且往往因为对象征主义局狭而表面的理解,总是自觉不自觉回到现实主义的框架内,以现实主义的文学观念和艺术原则来评判,似乎现实主义具有无形的修复力,这与通常说的把鲁迅作为某种意识形态权威(如毛泽东思想)的“论据”等政治正确无甚关联。《野草》研究在多数情况下是这样的,总是往某种既成的定性的意识形态比如革命叙事和文化批判叙事上靠拢,似乎有一种高度统一的、本质性的“时代精神”,即使在新时期意识形态权威弱化的某些情况下,因为研究者自身的思维定式,《野草》往往沦为某些现实、历史和思想权威的“注脚”或补充,《野草》本身的创造性和独特性面貌越来越模糊了。这形成了《野草》研究的一个学术传统或解读系统,就是以具体的现实事件、政治事件和历史事件,甚或鲁迅生平的个人事件与《野草》一一印证比照,在鲁迅的文本中来回穿梭、检索实证。有代表性的,比如进入《野草》研究甚早、取得丰硕成果的闵抗生先生的专著《地狱边沿的小花——鲁迅散文诗初探》及系列论文,往往采用穿梭于各文体之间的文本互证的方式,大量联系鲁迅的杂文,逐篇分析论证作品的主题,将《野草》看作某种客观性的东西,是可以与现实生活“对号入座”的。这些个事件、文本与《野草》对照、考索、诠释、发挥,追求一种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结果。这些被摘取、运用的事件往往能与文本一一对应起来,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考察,事件与文本之间即使有关联也往往是皮相的,这种客观性和科学性还是流于表面化,陷入一种简单机械的非科学性类比;而且,由于鲁迅杂文具有时代的“感应的手足”的特点(鲁迅语),要摘取这方面的材料是很丰富的,因为各研究者选用的材料不同,因而观点也迥异,甚至互相抵牾,其结果是,《野草》内在的规定性和自足性反而被抛弃了。王乾坤认为,这是一个阶段以来人文研究的某种定式,“文学、哲学等人文领域的泛社会科学倾向,其突出的特点是思维模式的经验性和实用性”*王乾坤:《“我不过一个影”——兼论“避实就虚”读〈野草〉》,《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7年第1期。。在常识的一般现实关系(经验)的层面描述《野草》,使《野草》有用,成为鲁迅批判现实的“工具”,《野草》本身也随之丧失。《野草》研究在今天很多方面有所突破,但是社会学化仍然是一个强大的解释系统。原因很多,比如出于某种发扬鲁迅战斗精神的良好愿望——这一研究动机在今天已然成为鲁迅研究的一个传统;现实主义主流论的影响,等等;主要的是,《野草》文本晦涩难懂和多义性、歧义性的特点,即文本内在的诗体特点和艺术风格对于诸多研究者形成了某种陌生化障碍。然而,“与其说在作者的晦涩造成,不如说一个多世纪以来的社会学眼光遮蔽了读者。它造成了一个大同小异的学术共同体(interpretive community)”*王乾坤:《“我不过一个影”——兼论“避实就虚”读〈野草〉》,《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7年第1期。。

这一研究模式,其极端的结果就是“情爱说”滥调的出现。第一,它号称对“现实的哲学的”解读不满;第二,它要开辟一个所谓新的、即从“情感的和生命的维度”解读《野草》,所谓另辟蹊径、别开生面。但是,虽然与上述现实主义框架内的社会学解读在观点上不同,甚至结论迥异,然而这貌似相反的两种解读维度在思维方法和基本事实的把握上却呈现出一致性的倾向,只是在价值判断上互相抵牾。即都把《野草》看作客观的真实的,是可以置于某种现实关系中的,只不过现实主义视角取了一个现实性的维度,“情爱说”要突破它,反其道而行之,取了一个“个人化”/“私人化”的维度,将鲁迅个人的生平、经历,捕风捉影,随心所欲地硬套在《野草》和鲁迅身上;其思维方式还是视《野草》为某种客观外在“事物”的反映,索隐比照,在二者之间寻求某种对等或吻合,吻合不上,附会不了,就有什么鬼扯的鲁迅使用了“障眼法”之说——“障眼法”说是所有现实主义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最夸饰的注脚。于是乎,在这一解读维度下,《野草》24首散文诗或全部或部分是“爱情诗”,鲁迅俨然一个“情圣”。《死火》表面上看去,在整部《野草》中最像一首“情诗”,于是被他们用来大做文章。“死火”指向鲁迅,还是“我”暗示了鲁迅,这些研究者之间就起了很大的冲突,互相抵牾。据说,鲁迅与许广平的爱情经历了相识、初恋、热恋和同居四个阶段,《野草》正好契合了这四个阶段。又根据鲁迅日记和《两地书》,《死火》被“确定”在初恋阶段。诗中有一个意象——“大石车”,据说指向对鲁迅的“爱情”说三道四、窃窃私语的封建观念和封建势力,是他们“碾死”了“我”(鲁迅)。鲁迅是一个那么在乎别人的窃窃私语和看法的人吗?!30年代,“第三种人”的苏汶因为左翼作家的批评而“不敢创作”,鲁迅讥讽说,其对文学的“拥抱力”,“又何其弱呢?两个爱人,有因为豫防将来的社会上的斥责而不敢拥抱的么?”——鲁迅文学有一个特点:射向鲁迅的箭,总是会反弹回来,射向研究者本人,此一例也。是否可以这样说,这种论调也受到了光谈个人、光谈前期,不谈革命的政治的、不谈后期甚至贬低后期鲁迅的思潮影响(如李天明受到李欧梵的影响)。总之,这种框架下的《野草》解读不仅鲁迅的“战斗精神”不能得以彰显,所谓开掘鲁迅的“心理深度”也成了空泛之论,所以这种研究背后的现实主义观念也是局狭的、肢解的,本质上是“反现实主义”/“现实主义庸俗化”的。

二、对象征主义的无能为力

现实主义框架内的《野草》解读,其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厘清并构筑了一个巨大的关于鲁迅写作《野草》前后的创作背景,这方面的材料被深入挖掘。必须指出,研究者并非作为“背景”来看待的,借助于这种梳理他们力图走进《野草》并对其阐释,或干脆在他们看来这就是《野草》研究本身。然而,这仍然是外在的历史层面的东西,还属于《野草》的外部研究,不能因此进入《野草》文本。毋宁说,《野草》所显现的鲁迅的写作姿态,就是“避实就虚”,它是非现实或反现实的,也是非客观非逻辑的,它自觉地力避现实主义的现实性客观性,而采用了象征主义的隐喻和暗示,换言之,对于《野草》象征主义属于本体论范畴的特征,是其内在规定性和自足性的显现。《野草》这一避实就虚的艺术面貌,除了“写作动机”的知识性考据以外,我们无法将文本本身实证化和社会学化。*王乾坤:《“我不过一个影”——兼论“避实就虚”读〈野草〉》,《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7年第1期。因此,《野草》拒绝现实主义艺术原则的解读,因为它本身就偏离了。这并非故意的,而是因为我们习惯于现实主义,相应地,对象征主义则有些陌生与隔膜,表现于《野草》研究中就是我们对象征主义无能为力。

如上述,几乎没有研究者不认为《野草》是象征主义的,并且认为《野草》传达出鲁迅某种彷徨苦闷的心绪。但是,这一观点与其说是基于《野草》文本分析的结果,而毋宁说是结合鲁迅生平经历,尤其参考了鲁迅自述得出的一个结论或判断。即:这一判断并非完全从对《野草》的解读中得出的,大多数情况下仍然属于外加上的。有这样的心绪或心境,不一定结出(创作)这样的果实,不然,如何解释出现于同一时期的《野草》《彷徨》和大量鲁迅杂文之间的差异、现实主义与象征主义的差别。所以,解读的落脚点是:《野草》中诗人这一心灵世界是如何呈现并揭示的?而并非套上一个笼统的“彷徨苦闷”即可随意演绎的,其具体的情绪和精神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方面——例如,“阴冷”“死亡”“牺牲”“复仇”和“恶的力量”等等?而且,在我看来,就是析出这些“方面”还是显得太大太空,因为更多的时候这些“方面”在文本中只是某种趋向或暗示,朦胧模糊,暧昧不明,而且大多数情况下还处于某种萌芽状态,甚至就是一闪而过的一个念头,或转瞬即逝的某种感觉——是的,《野草》最小的单元就是此起彼伏的某种感觉,是这诸种感觉纠缠在一起,处于神秘朦胧的左冲右突的“感觉状态”,在《野草》中诗人所暗示(象征)并力图传达的就是这种“感觉状态”。这种感觉状态是混沌的、不清晰的,因而是无以名状的,而要呈现之传达之,诗人只能借助于某种变形的超验的意象(比如梦境),将其暗示出来,这就是象征主义的隐喻或波德莱尔的“应和”。诗人无法将其逻辑地现实地“描写”出来,而只能以此物“应和”彼物,即是一种“间接关系”。《野草》之形而上玄思,不是某个时刻的认知状态或心理现象,这种象征主义本质上是无法还原为现实的,因为它非日常认知经验。那么,研究者所要做的就是紧扣文本,从文本出发,敏锐地捕捉这种超验的感觉状态,并循着这一感觉,将其层层剖析并揭示出来。这种解读就是象征主义的,也是契合文本的,它有效地避免了将《野草》与其他外在“事件”“对号入座”,以现实的现成的“事件”来套解《野草》的倾向,所谓坐实坐死,这不是客观性和科学性(客观性是研究对象自身的和固有的属性),它只能造成《野草》的“支离破碎”,并进而肢解鲁迅。

“生命力受了压抑而生的苦闷懊恼乃是文艺的根柢,而其表现法乃是广义的象征主义”,即厨川白村所谓“苦闷的象征”*王世家、止庵:《苦闷的象征·引言》,载《鲁迅著译编年全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92页。。《野草》是散文诗,在诗的艺术形态上其基本单元是“意象”,从象征主义的角度看其基本单元也是意象,《野草》中的散文诗意象包含了从本义、引申义到隐喻义三个层面(有些意象缺少“引申义”的过渡),它们构成了一种层层递进的、互相联系的关系。这是象征主义最基本的艺术特征,然而索之《野草》研究,很少从此展开分析的,换言之,《野草》虽被冠以象征主义,却并未被象征主义地对待。

以《求乞者》为例加以分析。在诸多研究者看来,《求乞者》的主旨是:鲁迅批判某种屈服于奴隶命运而向黑暗社会乞怜的人生态度,它由两个意义相联系的层次构成:(一) “孩子求乞”这一意象,流露出鲁迅憎恶这种乞怜哀呼的、“怒其不争”式的愤激情绪;(二) 而“我”的“求乞”,则显示出鲁迅不肯向黑暗冷漠的社会低头的刚直倔强的心声。结论是:《求乞者》是一种社会批判,虽然有阴冷甚或虚无的情绪,但是鲁迅并未耽溺于悲观主义或虚无主义。显然,在这些研究者看来,《求乞者》文本的前半部分是揭露现实,而后半部分则“象征了”(指向了)鲁迅。但是,如何象征的?又为什么不是虚无主义?《求乞者》的非虚无主义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又如何与其他散文诗如《墓碣文》《过客》《复仇》等《野草》诸篇的虚无主义区分开来(对于《野草》和鲁迅而言,虚无主义不是什么“一方面”“另一方面”的二元论式的东西,在本体论的哲学意义上毋宁说它是鲁迅意识特征的“根底”,是其全部或本身;所以,要求研究者具有整体性思维,不是将其割裂或为鲁迅辩护,而是要辨析鲁迅的“虚无主义面目”[存在]以及鲁迅如何从虚无中走出。——这即是所谓《野草》在意蕴层面上的内在规定性)?对于这些问题,似是而非,究竟什么是“象征主义”,还是一头雾水。“我”与“两个求乞的孩子”及其关系,构成了《求乞者》的第一个意象。孩子向“我”乞讨,“我”的态度是烦腻、疑心、憎恶,是“不布施”,这是一种批判性态度和否定性评价。那么“求乞行为”揭示了什么呢?在本义上,这仅是(一类人的)一种消极的行为。而在引申义的层面,它指向某种生活情态,显现为(或一种)人的生存方式——“求乞式的生存方式”,指向人的或人类的存在状态。这时候,引申义已然作为象征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展开。而在隐喻义的层面上,这个意象的关键点是:“我”面对“孩子求乞”时的态度。因此,散文诗不是什么对于现实(孩子求乞)的外在批判,而是指向了诗人自身,它揭示的是诗人与现实之间的某种冲突和对立关系。这种冲突表明,“我”已经从“赋予我的现实”中脱离了出来,这往往暗示着人的一种觉醒:“我”觉醒了,其标志是“我”获得了先进(与落后相对)的思想和意识,被先进的思想“占有”,并在其指导下获得了一个新的态度和立场——一种批判性的态度和立场,凭借着它,考察、审判曾经“赋予我的现实”(孩子求乞——诗人眼中的“人”的某种当下生存状态),于是,在这种审判中现实落后的一面被凸显出来。所以,这个意象的隐喻义(象征着)指向一个觉醒的自我(“我”即诗人);而这个从现实中觉醒的自我,实质上是一个先觉者的角色,因为与“现实”的差异、因为自身的先进,这个先觉者对现实作了那样的“判断”。这是《求乞者》第一层面(意象)的自我,他是一个从现实中觉醒的先觉者。

研究者往往把象征主义混同于一般的象征手法,并且与古典的赋比兴相联系,使之变成一种表现手段,很多文章开展了这方面的比较研究,并且引述周作人的观点以作说明,周作人认为所谓“象征”,就是古典的赋比兴中的“兴”,“用新的名词来讲或可以说是象征”,“这是外国的新潮流,也是中国的旧手法”*周作人:《〈扬鞭集〉序》,《语丝》第82期,1926年5月30日。,他是在表现手法这个层面加以运用的。因此有研究者认为周作人关于“兴”与“象征”的联系,不仅是对象征的误读,也是对“兴”的误解。至于作为创作方法层面上的象征主义,其更内在的内涵或特征是无法在这种研究中被辨析并揭示出来的,这在《野草》研究中属于观念上的错位。通过上面对《求乞者》的解读,我们发现,这“三义”实乃三个层面,这样,象征主义的多层次性特征被揭示出来;多层次性必然产生认识上的歧义,歧义性与多层次性是象征主义互相联系的、合而为一的一个特征。此外,象征主义的多层次性特征还有一层内涵。《求乞者》实质上揭示了处在三个不同层面的自我(存在):第一个意象暗示了一个先觉者的自我。第二个意象是“我”也成了一个“求乞者”,显然,这个求乞者暗示了一个现实生存者的自我,一个深深地陷在现实中、被历史和现实所塑造所束缚(被赠予)的一个人。这是第二个层面的自我。对这一现实生存者身份的不满,反抗这一角色及其生存状态(当下),于是出现了第三个层面的自我——一个挑战者的自我。这是不甘于“求乞者”(生存者)地位,“我”反抗这一“求乞者”身份所“得到”的结果,即暗示着在反抗中把握到了自我(存在)的实有,并走向了对于个体生命的肯定。这也是象征主义多层次性特征的表现形式。这三个自我是互相联系的,它是一个心灵世界爆裂了(后)的产物,是这一灵魂审视自身的结果,所以这三个不同层面的自我共同指向了一个完整的灵魂——他发现了自我的不同面目,即自我的不同的存在状态,是对“存在”的不同角色及其归宿的究诘。这样,又抽绎出象征主义的另一个特征:整体性特征。上面提及的,混沌的无以名状的感觉或感觉状态,既是一种感觉性特征,也是一种整体性特征,所以整体性是象征主义的第一个特征。也就是说,象征主义是一个“结构”,象征主义文本因其自身的感觉性、整体性、多层次性(歧义性)特点,从来都是一个“结构”——一个具有层次性特征的结构。在《求乞者》中,它体现为三个不同层面上的自我,因为处在同一结构中,因此三个不同层面的自我又形成一个“张力”:消解,颠覆;构成,均衡;再消解,再颠覆,是一个矛盾、冲突和对立的结构,互为关系又互相否定,互相依存又互相转化,总是处在某种运动和变化当中,总是处在某种可能性当中。象征主义还有其他诸多特征,诸如神秘性、超验性(即非现实性)、非理性(即情绪化),不同特征之间也是互相依存的,从上面的分析可以见出,整体性与多层次性是一种辩证统一关系。也就是说,借助于《野草》至少可以梳理象征主义互相联系的以上几个方面的特征,即“《野草》的象征主义”,以与“鲁迅的虚无主义”相呼应。

三、缺乏整体性思维和整体性视野

整体性观念、整体性思维和整体性视野的缺失,是《野草》研究中的一个突出倾向。2014年,汪卫东的专著《探寻“诗心”:〈野草〉整体研究》出版,受到学界关注,“与以往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不是孤立的文本透视,而是对鲁迅思维方式与词语方式的探索。汪卫东从具体文本出发,描述作为战士与思想者的鲁迅的内心变化过程。前后期有所照应,连带着杂文、小说、译文,可谓对鲁迅思想与诗学的全景透视”*孙郁:《序二:在词语的迷宫里》,载汪卫东:《探寻“诗心”:〈野草〉整体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自1982年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出版,《野草》研究即开始了体系化的系统研究的尝试,汪卫东沿此全面展开对《野草》的整体性考察,它表明《野草》研究的整体性视野已然成为研究者的自觉。但是,是否完全贯彻了呢?

(一)缺乏对具体文本的整体性特征的把握

一部《野草》呈现了作为个体生命的鲁迅其完整的心灵世界,而其中每一首散文诗又是一个完整的“小宇宙”,是这一灵魂的不同形态,是一个完整的心灵爆裂为(飞向)四面八方的“碎片”;而《野草》的写作是诗人企图把这些“碎片”重新组合,并在更高的层次上重铸而成一个新的完整的灵魂(存在)。我认为,我们的研究尚无法重现这些“碎片”,因而尚无法接近这一灵魂的内部并将其整体性地“矗立”起来,而总是在外围转悠,因为“无言以对”,只好求助于外在的事件之类比附《野草》,其结果是《野草》文本只能更碎片化了。《野草》研究有一个特殊的状况:在关于鲁迅小说和思想等其他方面的研究中,《野草》往往起着一个“论据”的论证作用被反复引用、阐释,这种泛泛的阐释似乎是“正确”/“准确”的,且大同小异(诸如《野草》的绝望啊、孤独啊,等等),然而一涉及《野草》具体的文本尤其是意象则往往显得不得要领、不能深入,至于其中某些关键诗句的解读更是似是而非,失掉了具体性、准确性,这在一些鲁迅研究名家那里也是如此。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其中对具体的意象与文本的整体性倾向之间关系的把握造成割裂,是一个原因。《求乞者》的整体性是什么?除上面剖析的整体性特征外,它同时还揭示出一个完整的“人的观念”,是对“人”的复杂性、丰富性、当下性的审视。它是如何被诗人揭示出来的呢?在诗中凭借象征主义所具有的整体性、抽象性的艺术表达能力,诗人揭示了自我的至少三个互相依存的层面,并由此三个层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结构”(存在),而在其内面所显现的是对于“人”的理解,一个关于“人”的整体性观念——一个关于“存在”的鲁迅式诘问。

(二)缺乏关于象征主义的整体性理解

具体到《野草》研究,应该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借助于文本细读,辨析《野草》象征主义的具体形态和基本倾向。通过这一研究,充实、丰富我们关于象征主义的认识和观念。换言之,不能如很多研究者所做的那样,用一个现成的象征主义理论硬套《野草》,削足适履,而是从文本解读中析出《野草》的象征主义及其面貌,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象征主义其具体特征是什么?又在哪些方面加深了我们对世界范围内的象征主义的认识,即为文艺学中的象征主义做了哪些开拓?等等。这仍然要求从文本本身出发,把握文本具体而内在的规定性。二是在世界文学的视域下,考察《野草》与其他象征主义的关系。象征主义也有其具体而特殊的形态。象征主义作为一个创作方法,总是与作家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相联系,尤其体现的是诗人对于宇宙和生命的整体性感受和探索,所以同为象征主义,其对现实、世界、生命和人生的感受、把握是不同的,即关于“存在之思”这一整体性问题的把握是繁复多样的,这一情况表明象征主义既是具体的,也是多样性的;但是,将这种感受以某种感觉性的变形的超验的方式揭示、传达出来,则又是象征主义的共同点——虽然在意象形态的具体呈现上同样是千姿百态:有些追求纯粹的象征主义;有些则是夹杂了现实性的象征主义,如勃洛克的《十二个》,等等。目前这种比较研究仍然是重要选题,研究文章有一些,如关于《野草》与波德莱尔等法国象征主义的研究,厨川白村《苦闷的象征》与《野草》的影响研究,《野草》与屠格涅夫、夏目漱石的研究等等,大大丰富了我们对于《野草》和鲁迅的认识。然而这些研究还有不足,即往往缺乏整体性的视野,缺少对二者内在联系的把握,大多陷入机械的类比。

(三)缺乏从“形成鲁迅”这一整体性角度的考察

因为鲁迅文本之间的互文性特征,《野草》在鲁迅的“精神结构”及其思想转变中地位特殊。这方面的研究要求研究者必须从整体性角度加以把握,既对《野草》有一个基本定位,又要在一种辨证联系中考察它与其他文体类型之间的文本关系,尤其要考察它在鲁迅思想从前期到后期的转变过程中,以及在整个精神结构中所发挥的作用。已有的成果不多,总给人一种游离之感,谈鲁迅思想,《野草》扮演着一个“举例说”的佐证角色,而实质上它就是“鲁迅思想”的内核。在鲁迅与中外各种精神遗产的复杂关联的整体性视野中考察《野草》,也是一个重大课题,相关题目有《野草》与佛教、《野草》(鲁迅)与尼采等等,这类课题饶有兴味,已有的研究大多仍然避免不了浅尝辄止、流于表面的倾向。《野草》是鲁迅“看清自己”、调整自己的产物,最充分地诠释了作为一个个体生命的鲁迅的“挣扎”,在鲁迅这一极具个人性的挣扎中同时又体现着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痛苦面影,及其寻求振拨突破的艰难之路。正是借助于鲁迅这一“媒介”,我们得以谛听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的轰鸣,正如竹内好所言,“近代中国,不经过鲁迅这样一个否定的媒介者,是不可能在自身的传统中实行自我变革的。新的价值不是从外部附加进来的,而是作为旧的价值的更新而产生的,在这个过程中,是要付出某种牺牲的;而背负这牺牲于一身的,是鲁迅”*竹内好:《近代的超克》,孙歌编,李冬木、赵京华、孙歌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151页。。这又是一个近代史和“东亚”的整体性视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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