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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的研究与编制

2018-01-30忠,臧

职教通讯 2017年34期
关键词:职业院校基地实训

杜 志 忠,臧 志 军

自2000年开始,在劳动部门与教育部门的主导下,全国各地都开展了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但十多年来,我国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方面的研究与探索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具有广泛适用性和权威性的建设标准与考核标准。本文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省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研究为契机,对国内已有的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进行了对比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建设标准方案。

一、公共实训基地的基本属性

一般认为,公共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地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急需的技能性人才,面向职业院校学生、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军队转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提供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和应用技术研究等服务。这样的机构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一)公共实训基地是一个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非营利的社会组织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公共服务使命;(2)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的公司;(3)其治理结构应避免获取自我利益和个人金钱收益等。[1]公共实训基地应在非营利的基础上为不同的社会主体提供多样的技能学习机会和技术服务,从而促进全社会技能水平的提升。

(二)公共实训基地是补偿教育的场所

对于参加实训的职业院校学生来说,公共实训基地的主要活动都发生在学校课堂教学之后、企业实践之前这样的一个特殊的教学阶段,是把课堂学习的理论实践化的过程。但实际上,由于目前职业教育的质量还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公共实训基地还应承担补足学生知识和技能空白的责任,所以不能忽视公共实训基地的教育功能。对于来自企业的员工来说,这一点显得尤其重要,因为相当多的参与公共实训的企业员工缺乏基本的专业理论甚至文化理论基础,需要公共实训基地承担起补偿教育的功能。

(三)公共实训基地是基于共性技术的生产性学习场所

由于实训基地的公共性,我们无法想像基地按照某一特定企业为原型进行建设,它应该代表行业的共性技术,而不是特定企业的特殊技术。因此,公共实训基地必然会对从企业引入的技术或生产过程进行一定程度的抽象,以使实训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应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上述的基本属性。

二、已有的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一)教育部门制定的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教育部、财政部于2005年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奖励评审试行标准》的通知,由《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各专业备选条件》、《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型小模式)》和《区域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型大模式)》组成。

由于三个标准存在一定的共性,以下仅列出“区域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型大模式)评审标准”。该标准中一级指标由建设基础与改革力度等3个指标构成,二级指标由合理定位、专业设置等20个指标构成,其结构如表1。

表1 中央财政支持的区域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型大模式)评审标准构成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公共实训基地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印发《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其中对公共实训基地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

我一生都不喜欢吃挂面,可不善炊事的我只能吃这种简易的吃食。吃挂面的时候,我会想起那一大家子人:不顾一切斗殴,摔家什和歇斯底里的叫骂声。分了家之后,他们彼此再也没有来往。平静得让人心慌。有时候我是想回到过去的生活当中去。

1.基地建设的功能性要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应当以实用、安全、简朴和节约资源为原则,一般采用框架式建筑结构,内部空间一般由实训场地、教研室、仓库和信息化设施以及必要的基本设施和辅助设施组成。

2.基地建设的量化指标:省级大型公共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15 000平方米,可承担15个以上职业(工种)技能训练;地市级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8 000平方米,可承担10个以上职业(工种)技能训练;县级地方特色型公共实训基地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3 000平方米,可承担8个以上职业(工种)技能训练。

(三)已有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的特点及不足

以上两组标准由国家权威部门发布,具有全国范围内的指导意义,事实上也促进了全国范围内的实训基地建设,这些标准均包含明确的量化指标,便于操作。此外,这些标准均考虑到实训基地建设的复杂性,对不同基地提出了不同的建设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从公共实训基地的本质属性要求出发,这些标准显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1.这两组标准实际上并不是实训基地的建设标准,而只是各自部门的项目评审标准。建设标准与评审标准的差异在于前者应以实训基地的内在要求为主要依归,而后者主要立足项目本身,所以以上的两组标准都非常重视项目的达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实训基地本身的内在规律考虑相对较少。同时,由于教育部门发布的标准对实训基地的公共性关照较少,而发改委发布的标准过于简单,因此,可以认为,目前国内尚缺乏权威的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标准。

2.这两组标准都未能准确反映上述公共实训基地的3个基本属性。对于公共实训基地的非营利属性,两组标准都强调了政府的公共投入,但对公共投入的绩效考核考虑较少;对于补偿教育,教育部门发布的标准较为强调实训教学过程的监控,发改委发布的标准的类似关注相对较少;对于基于共性技术的生产性学习,两组标准都较为重视先进技术的引进,但先进技术的引进存在一定风险,因为越是先进技术的公共性可能越弱。

3.这两组标准都没有提出较为完备、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两组标准都对实训基地的建筑面积、设备台套数等硬件指标和培训人数、培训项目等软件指标提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但对于实训基地的公共性、发展性等指标仍停留在定性描述的阶段,没有找到有效的量化手段。

4.这两组标准(尤其是教育部门发布的指标)的政策导向性过强,不利于实训基地的多样性发展。两组指标都对实训基地的具体运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如教育部门发布的指标中明确提出了“订单培养”等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这可以对实训基地提出规范化要求;但在另一方面,却有可能会限制实训基地根据自身特点探索合适的人才培养方式,从而使实训基地的实践失去个性特征。

三、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的编制原则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认为,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六个原则。

(一)目标管理原则

目标管理(MBO)的概念最早由德鲁克在其1954年出版的《管理的实践》一书中正式提出,其基本设想是:每一项工作都必须以达到企业整体目标为目标,企业必须借助于一套特殊的管理实践——即目标管理——才能将组织成员的愿景和努力导入一致的方向。[2]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标准应从目标管理出发进行系统化设计、编制,并能在基地内部进行目标分解。

(二)公共性原则

公共性是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的本质属性,但不应成为一个抽象的范畴,而应对公共性的外延进行明确的界定,以使其成为一个可以操作的概念。

(三)发展性原则

建设标准应尊重公共实训基地的内在规定性,鼓励基地的可持续发展,而不仅把基地作为项目管理的对象。

(四)多样性原则

标准化建设往往存在一个陷阱:扼杀个性。因此,在编制建设标准时,应为不同的实训基地的多样化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

(五)教育性原则

根据以上对公共实训基地属性的分析,公共实训基地不是一个社会培训机构,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教育职能,如对工匠精神的培养、人文素质的教育、理论知识的补偿教学等。

(六)量化原则

传统的建设标准中描述性指标过多,降低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应想办法丰富量化指标的数量。

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的基本框架与特色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编制了“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具体见表2。

(一)“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的基本框架

1.五个一级指标:“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中一级指标由“发展理念与发展规划”、“基础能力”、“实训设备”、“实训教学体系”、“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基地管理”和“特色项目”等8个方面组成。

2.三类二级指标:建设标准中的二级指标分为三类:基础指标、发展指标与特色指标。每个基础指标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两个结果,凡有“不通过”项目的基地即为不合格的基地;发展指标主要用以评估基地的专长,每个指标的评估结果分为“良好”、“优良”、“优秀”三类,各指标加权汇总后对各基地做出“良好”、“优良”或“优秀”的总评价。每个一级指标下均设“特色指标”,即鼓励公共实训基地在每个一级指标下开展特色建设,特色指标的评估结果为“一般”、“良好”、“优良”、“优秀”四类,与一级指标中的“特色项目”相配合,综合得出基地特色发展的结果。

二级指标中共有29个基础指标,12个发展指标,8个特色指标(含一级指标“特色项目”)。

表2 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构成

续表

(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的特色

1.确立基础量化指标。为最大限度提高建设标准的量化程度,提出以下专门概念:(1)服务区域:基地的服务区域应在基地的网站、宣传材料和面向社会的公告中加以公示,一般应与基地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相一致。公共实训基地应首先满足服务区域内的学校和企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需求。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为区域外企业或学校提供服务。(2)培训生:凡进入基地接受教育与培训的职业院校学生、普通中小学学生、大专院校学生、社会人员和企业员工均称为“培训生”。(3)服务区域内应有培训生数=服务区内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在校生数×0.4+服务区域内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在校生数×0.05+服务区域内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数×0.02+服务区域内相关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从业人员数×0.01+本级政府公布的服务区域内相关公益培训人数×0.01。本标准所称的“生均”等概念均以“服务区域内应有培训生数”为基础数据。各基地应每年测算并向社会公布服务区域内应有的一产、二产和三产类培训生数。(4)根据以上的概念,提出了3个可量化的指标:(a)职业院校实训覆盖率=服务区域内职业院校参与基地实训项目人数/服务区域内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在校生数;(b)企业培训覆盖率=服务区域内企业人员参与基地培训项目人数/服务区域内相关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从业人员数;(c)公益培训覆盖率=服务区域内参与基地培训项目人数/本级政府公布的服务区域内相关公益培训人数。

以上述的概念和指标为基础指标,对部分二级指标进行了量化,具体见表3。把公共性落到了具体的量化指标上,可以帮助公共实训基地把公共性服务落到实处。

2.依托发展规划确立发展指标。我们认为,应为公共实训基地确立一些发展性指标,但考虑到不同基地的不同情况,发展性指标的定义应交给各基地来完成。因此,鼓励各基地认真开展基地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对基地发展规划开展上级审核和评估工作,这样,既确保了各基地进行个性化发展,也促使各基地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各项改革工作。具体见表4。

表3 部分量化指标

表4 发展性指标

3.开发完备的技能教学体系指标。通过调研发现,与依托职业院校建设的公共实训基地相比,劳动部门建设的基地一般不太重视完备的教学体系建设,许多教学项目都采用了外包的方式,而依托职业院校建设的基地尽管较为重视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但由于这一体系一般从属于学校整体的教学体系,实践特征和技能特征往往不够明显。因此,在编制“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时应该特别突出技能教学体系建设的要求,即公共实训基地应根据自身特点建设独具特色的技能教学体系,其中,尤其强调实训基地应根据专业特征和技能教学特点开展公共课程开发、重视工匠精神培养等方面的要求。具有了完备的技能教学体系,基地就有可能开展面向学生和青年工人的补偿教育,切实提高公共实训的实效。

4.折衷处理共性技术与先进技术之间的关系。如前所述,共性技术与先进技术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建设标准应在两者之间寻求某种平衡,这种平衡可以籍由基地指标与发展指标的分类来完成,即实训基地首先要实现共性技术的实训,而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实现发展性目标。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的编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有一个指标框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开展大量的实证研究以确定具体的指标以及不同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希望有更多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参与到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的研究与编制中来。

[1]詹姆斯·P.盖拉特.管理21世纪的非营利组织[M].邓国胜,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王艳艳.MBO、KPI、BSC绩效指标体系设计思想比较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11(3):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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