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成长周期和经营模式
2018-01-29辛雨晨
摘要:“共享单车”在日常使用中的收入,“共享单车”的制造成本,“共享单车”的回本周期与盈利,影响“共享单车”收入的因素。
关键词:共享单车;经营模式;成长
学生总体感受和体会
共享单车的兴起,极大程度地影响了人们的日常出行,在注意到其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也不免心生疑問:厂商大面积投放“共享单车”,群众使用“共享单车”价格低廉,生产商能否通过群众的使用为其带来利润收入?对于每辆“共享单车”,其成长周期又是如何?怀揣这些问题,我们利用刚刚学习过的统计学对“共享单车”的成长周期与盈利进行计算分析。
在研究学习过程中,我们利用发达的社交网络进行有关问卷的发布,并进行实地的样本采集,汇总数据后运用相关的算法进行“共享单车”成长周期的计算。
对于计算结果所显示的成长周期约为5-7个月,我们认为“共享单车”的设计者主要从为群众提供便利的角度提出并实施了这一想法,对于盈利的角度并非十分苛求。而如今“共享单车”十分流行,大大缩短了其成长周期,可见这一经营理念的成功。这让我们着实感受到成功经营某项产品并不能仅仅从盈利入手,而更应重视消费者的体验。
课题研究的主要结论
首先我们根据所学知识进行了“共享单车”成长周期算法的设计:
为确定回本的周期,需要得到每一次投放的成本与单位时间内该投放的收益。由于统计北京市范围的共享单车较为困难,我们决定用小样本代替,同时假设北京市内的投放与营收都依照小样本数据同比例放大。
在观察到一个较大规模社区的共享单车数量在每天同一时段基本保持稳定后,我们便将该社区内的共享单车停放量峰值作为一次的投放量,通过咨询共享单车企业获得每辆车平均进货价,最后得到社区内投放成本。
之后要计算收益速率。经过问卷调查并结合观察所得,发现单车使用多集中在早晚高峰时段。早高峰收益由于我们要到校上课无法计算,只能收集晚高峰数据。在此我们认为每次骑行时人们都会遵循相似的消费习惯,即1、社区内早晚用车人次比恰等于北京市的该项比值;2、每次高峰段单人次收益是相同的。由于第1条,我们通过面向北京市的问卷得到社区内人次比;由于第2条,我们用早晚用车人次比代替早晚总收益比。
下面着手晚高峰。由于社区人口用车时间分布基本可以反映北京市的该项分布,我们以同样面向市内的问卷来统计平均骑行时间,结合单车价位计算单次骑行收益;之后统计晚高峰前后停车辆差值得到期间骑用量(在此假设晚高峰只考虑进入社区的单车)。最后得到一天晚高峰总收益。结合多天的数据计算晚高峰平均收益。最后根据早晚高峰收益比得到一天的预期收益。
由于“共享单车”的种类繁多,在此我们只研究了具有代表性的两种“共享单车”:“ofo共享单车”(小黄车)和“摩拜单车”(小红车)。
根据算法,我们组设计的问卷共三个问题:
1、一周之内早高峰时段使用“共享单车”次数。
2、一周之内晚高峰时段使用“共享单车”次数。
3、每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
除问卷调查,我们也进行对某社区的样本数量调查。
数据如下:
小黄车:
小红车:
所得结论为:
根据所选样本计算,小黄车的回本周期约为148天,小红车约为194天。
对于该结论,我们认为由于“共享单车”已出现一定时间并被广大群众所接受,日用量与“共享单车”刚出现时的回本周期有出入,故必然存在一定误差(用户使用量从“共享单车”刚出现时逐渐增大)。对比两种“共享单车”的回本周期可知,由于单车的质量(外观、舒适度等)影响用户的选择,以及单车投放量与投放地点的选择,也会引起本次研究结论的误差(用户多选择舒适度高的单车类型从而增加该类单车日收益;大量投放单车在人群密集区域会增大日平均收益)。
除以上偶然误差外,本实验所具有的系统误差均由算法的假设所引起,包括1、单人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收益不同(造成日收益的波动)2、小样本的代表性不足:北京市群众早晚用车人次比与样本有出入;未进行早高峰单车数量的监测;北京市用车时间分布有别于样本的该项分布(导致日收益与实际存在误差)3、忽略了单车存在损坏情况的特例(可能会增加每辆车的成本价格)。
读者可能会产生疑问:共享单车的营收主体究竟是单车使用收益还是用押金投资所得收益?对于这一问题,我们组设计算法统计了用户押金,利用调查所得的收益率计算投资收益,并与单车使用收益进行比较,从而得二者比例。
押金算法:
要想获得样本的押金总额,需确定社区内用户量。在此假设问卷中用户一周晚高峰骑车次数分布与社区内用户相同,即平均每人每周晚高峰用车次数(记为y)相同。通过实地调查可以获得社区内晚高峰段平均每天的骑用量(记为s),故一周七天晚高峰总骑用量为7s。用户数量k=7s/y。
经咨询年利率约为4%--10%(随利率增高,投资风险增大)
小黄车:
投资年收益(元):333.56—833.9
骑车年收益(元):31324.3
投资收益与骑车收益百分比:1.06%--2.66%
小红车:
投资年收益(元):944.84—2362.1
骑车年收益(元):23214
投资收益与骑车收益百分比:4.07%--10.18%
由此可见,现阶段“共享单车”进行押金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小于用户使用所得的收益。故本次研究学习所得结论对分析“共享单车”的经营有一定的参考性。
作者简介:
辛雨晨(1999-11-)男,回族,北京人,北京景山学校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