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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种子市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注意问题浅谈

2018-01-29高彦

农民致富之友 2017年16期
关键词:协管员种子法销售者

高彦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工业科技的进步促进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随着农业市场的不断扩大,对种子的需求量急剧增长,种子类型不断增多,形成一个小市场。当前,种子市场呈现一种比较混乱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期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体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增强种子市场管理员的检查与监督意识,确保种子交易的合法性,维护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营,要定期对种子市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且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种子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1基层种子市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在我国,农业行政部门是基层种子市场的主要负责单位,部分地方成立了种子管理与监督部门,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被称为种子市场协管员,种子市场协管员主要负责与种子销售者联系,检查其是否具有销售种子的资格以及种子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一切检查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称《种子法》)为准。根据种子市场现状来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种子市场进行检查,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率是势在必行的。

1.1市场销售资格检查

根据《种子法》,在种子市场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相关证件,按照种子市场的发展准则依法销售种子。因此,种子市场协管员首先要检查种子销售者的种子经营许可证,是否具有国家发放的许可证或者是委托书,检查该证是否伪造或者租赁,相关部门有没有记录,检查种子销售者是否在许可证规定的区域内经营,销售的种子类型是否超出范围。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农民自己生产自己使用有所剩余的种子,可以在基层种子市场销售,并且不需要办理许可证。

1.2标签检查

首先要检查种子标签是否符合经营要求,检查标签是否具有新要求具有的内容,比如说使用说明、生产日期、檢测以及保质期、相关信息代码以及安全风险提示。目前市场还存在部分经营者销售的种子仍旧使用旧标签的现象,对此要严格检查。

其次要检查种子的基本信息是否在同一版面标注,主要是许可证编号、干燥剂的警示标志以及其他内容,新规定要求以上信息应该在同—版面,不能分开印在两面。

最后是检查商品名称是否具有扰乱视听的现象,检查种子注册商标与名称是否同一字体,避免不良商家用特别的视觉效果给买家制造一种错觉。

1.3种子经营档案检查

《种子法》规定但凡是在基层种子市场进行经营的种子必须要具备种子经营档案,要在国家备份。然而,种子市场的混乱销售早已使经营者忘记档案更新,因此,检查过程中要加上对种子经营档案的管理。新规定指出种子经营者必须具备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种子的原产地、数量、质量、经营流向、销售日期及其负责人,以便协管员检查。

2基层种子市场检查需要注意的问题

2.1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检查

检查主体合法、依据合法以及程序合法是行政执法,有效开展基层种子市场检查活动的基本要求,种子协管员在依法进行检查时要严格按照程序,与种子经营者沟通时务必要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为确保检查的公正合法性,必须要由两人及以上的工作人员一同检查,一旦遇到超出职责范围的工作事情必须及时请示上级。

2.2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

种子协管员在维护种子市场交易秩序、开展检查活动时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首先,市场检查人员要保持热情的态度,言行举止大方得体,与种子经营者沟通要使用文明的语言。思想正确,种子市场监管是为了给种子经营者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要积极鼓励并且帮助诚信规范、遵纪守法的经营者,严厉打击视国家法律法规于无物的不良商家,对抱有侥幸心理的商家要进行劝导。市场管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既要做好市场管理工作,又要为种子经营者提供必要的服务,保护合法经营活动,为种子市场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农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种子。

2.3规范填写材料

在检查过程中,对种子经营者做的询问记录、处罚单据或是决定书等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统一格式以及文本进行记录或是填写,填写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不能故意漏写或者模糊话题,保持材料的严肃性以及真实有效性。

2.4不得妨碍正常经营活动

种子销售者在进行经营活动时难免无法顾及工作人员,需要结束这一时段的销售活动才能接待工作人员,因此,市场检查人员在检查种子市场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在正常情况下要充分尊重销售者的经营劳动,可以在一旁等待其结束正常活动,不能妨碍其他正常经营者的合法销售活动,特别是在种子销售高峰期。

2.5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培训活动

国家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在检查市场过程中要加强对种子经营者的思想教育,积极宣传规章制度以及法律知识,正确回答种子销售者提出的问题,并对其进行科学的引导。积极开展培训活动,相关部门可以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对地区比较偏远或者是新的销售者进行培训活动,使其正确理解并且掌握作为种子经营者必须了解的法律知识以相关规章制度,以便日后合法的开展经营活动。

2.6着重对流动经营者进行检查

流动的种子经营者没有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没有固定的销售场所、无法确保经营种子的质量,因此,这类经营者属于非法经营者,但这些人经常混迹于合法的种子市场,农民又无意辨别,这样就会给弄民造成财产损失。因此,市场管理人员除了对依法合法的经营者进行例行检查,还要加大力度,着重检查流动经营着者,一旦查处没收货物并且进行调查,严格调查其销售种子的质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子,规范种子交易活动,规范化经营。

种子的质量关系到农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广大劳动人民的经济利益,一旦在市场上买到质量差或者是假种子,就会给劳动人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明确规定了种子市场的监管主体以及检查内容,农业部门作为种子市场的监管主体,要定期对种子市场进行监管,工作人员深入经营现场合法进行检查,正确把握检查内容以及检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科学管理与服务,确保种子市场交易的合法性,促进其健康发展。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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