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助推崇明生态岛水环境建设
2018-01-29沙定定
陶 亮 ,陈 伟 ,崔 慈 ,沙定定
(1.上海市崇明区水文站,202150,崇明;2.上海市崇明区海塘管理所,202150,崇明;3.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202150,崇明)
2017年3月,上海市崇明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本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标志着崇明区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进。崇明区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区委书记任区第一总河长,区长任区总河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区副总河长兼任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包括水务、环保在内的17个相关委局为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18个乡镇都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水环境整治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河长制助推了崇明生态岛水环境建设。
一、崇明河道水系和推进河长制基本情况
1.水系现状及规划目标
崇明位于太湖水系下游,长江入海口,濒江临海,四面环水,岛内河网密布,纵横交错。崇明三岛共有沿江水闸38座,其中崇明岛26座,长兴岛7座,横沙岛5座。三岛共有河道15 891条,共计8 986.69 km,其中,市管河道2条,即环岛运河、团旺河,共计179.39 km;区级河道28条,共计356.03 km;乡镇管河道703条,共计1 704.56 km;村级河道15 158条,6 746.7 km。此外还有湖泊3个 (东风西沙水库、北湖、明珠湖),其他河湖207个(公园、绿地、小区内自管河湖)。
根据《上海市河道(湖泊)报告(2016)》,崇明区目前河湖水面率为9.54%,《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40)》和《实施细则》都明确,2020年河湖水面率要求达到10.29%。以崇明行政区划面积1 185.49 km2为基数,2020年前还需新增河湖水域面积8.89 km2。
2.崇明推行河长制基础工作
河长制是落实河湖管理与保护责任的一种制度创新,其核心是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增强了地方党政领导治水履责的自我约束力。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崇明区扎实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通过制定河长制实施细则和有关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经费,搭建管理平台等,夯实河长制各项基础工作。
(1)印发文件规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2017年3月出台的 《实施细则》明确推行河长制的范围为辖区内所有河湖,明确乡镇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相关河长制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6月制定出台了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问责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组织体系和相应的督查、考核办法,为河长制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落实人员经费,搭建有效管理平台
崇明区河长制办公室挂牌设在区水务局,由水务、环保牵头,组织、宣传、农委、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配合,目前,由区水务局落实7名人员承担日常工作。同时,区河长办专列办公、宣传、工程等经费,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搭建了有效的管理平台。
(3)确立河长办职能,夯实有序管理基础
《实施细则》明确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化水环境治理、严格河湖水面率控制、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管六大内容;区河长办承担本区河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河长工作考核,进一步确立了河长办职能,为河长制工作夯实了管理基础。
二、崇明实施河长制的主要成效
1.实现了“河长”全覆盖
崇明区积极响应市级部署,全力推行河长制工作。截至目前,崇明区区—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已全面覆盖,共1 144名同志担任各级河长(其中区级河长15名,乡镇级河长221名,村级河长908名),全区所有河湖、小微水体河长名单都向社会公布,实现了“河长”的全覆盖。
2.实现了“公示牌”全覆盖
所有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道树立规格相对一致的 “河长制公示牌”,共树立公示牌8 234块(其中市区管178块,乡镇管1 200块,村管6 856块)。每张公示牌上明确河长姓名、职务、河道长度、起止点、治理目标和投诉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投诉。
3.实现了“一河一策”全覆盖
区河长办组织对每条河道编制“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河道概况、存在问题、主要措施等,以此作为河道整治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其中,市区管河道方案编制由区河长办负责,镇村管河道方案编制由乡镇河长办编制,目前全区所有河道已完成方案编制。
4.实现了“黑臭河道整治”全覆盖
围绕2017年年底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的目标,崇明区18条20.02 km重污染河道列入全市1 864条中小河道整治工程。经各级河长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通力协作,目前已全部完工。
5.实现了“监督考核”全覆盖
根据督查制度和考核制度的要求,区河长办已正式对乡镇河长制工作启动督查、考核工作,内容包括方案体系落实、水治理、水面率控制等情况。同时,乡镇河长办也全面推进河道拆违、河道清障、河道宣传、河长巡河和对村居监督考核工作,河道水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三、优化崇明河长制的建议
1.加快配套政策资金出台
市区管河道已全面完成市场化养护,镇管河道也有了1万元/km补贴,村管河道及泯沟的管养资金政策目前还未出台,建议加快“以奖代补”政策的出台,落实专项养护资金,配套科学的管养标准,出台相应的奖惩制度,同时加强考核监督,使管养经费用在实处。
2.加强对各级河长的培训
为更好发挥巡河、清河、护河及宣传的作用,河长需注重学习和培训。河长制培训内容除了宏观的方针政策外,还加强了案例形式的培训,解读具体问题,辅之以相关条例要求,比如河长如何协调各部门清理垦殖、清理捕捞的问题。
3.狠抓现有规章制度落实
一方面,各级河长办严格按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逐步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水质;另一方面,各级河长办要深化现有“四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督查考核,狠抓河长制工作的落实。
4.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
建立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由各级政府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进难点问题;部门、乡镇、河长之间形成河长制“工作一盘棋,制度一把尺,监管一张网”;坚持水岸联动,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开展联动执法工作,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有力保护水生态环境。
5.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开发河长制专用APP,构建集信息公开、公众互动、社会评价和宣传教育为一体的河长制信息专用平台;发挥河长制监督电话作用,加大热线协调督办力度,保障工单处置质量;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深化“开门治水、全民参与”理念,发挥社会监督对河长制的推进作用。
四、结语
党政一把手担任河长后,河道治理责任更为明确,治水协调机制更为顺畅,全社会治水氛围也更为浓厚。紧紧围绕2020年出水断面水质不劣于进水断面的目标,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过程中,还需抓紧抓好河道生态治理、断头河整治、配套农田水利设施改造等工作的推进,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