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开启绿色娄底新时代
2018-01-29杨懿文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湖南娄底市将河长制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河湖行动为统领,以河湖面貌改善为根本,统筹抓好河湖管理保护。
一、坚持“责任”治水
市长任总河长,各县市区委书记任第一河长、县市区长任总河长,落实党政同责。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明确市级河长8人、县级河长123人、乡级河长670人、村级河长2 116人,落实河道保洁员或专管员1 982人,市、县、乡三级共设立河长办94个,实现519条河流、756座水库等水域河长制全覆盖。严格奖惩,出台“河长制考核保证金”制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市级每年统筹安排100万元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各县市区分别安排100万元作为工作保证金,将奖惩落实到位。
二、坚持“刚柔”治水
一方面,实施“柔性治水”,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思路,以退田还河还湿为抓手,推进湘江流域“绿带”建设,全面启动资江、涟水、孙水、测水干流共330 km的生态廊道建设,在涟源市孙水河流域杨市段完成253亩(1亩=1/15hm2)试点任务,生态修复成效明显。另一方面,坚持“刚性执法”,建立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政法委书记与公安局长参与的“河道监督长制”和“河道警长制”。出台市级地方性法规 《娄底孙水河保护条例》,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三、坚持“清单”治水
实行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河长巡河交办问题清单、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清单,开展专项督察,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落实完成省级、市级河长交办问题91个。一体化推进开展非法采砂、非法排污、违法乱建、围网养殖、“僵尸船”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主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取缔和关停59艘无证采砂船和55处无证采砂场,清除采砂尾堆1.3万m3,整治入河排污口32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和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四、坚持“全民”治水
推进河湖保护管理APP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推动智慧水利建设。启动“民间河长”聘任工作,组建民间河长志愿团。成立常态化河长制巡查工作组,聘请老领导、老党员担任组长,相关单位抽调1~2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巡查工作组。出台《河长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实行举报有奖,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河长制,启动“保护母亲河”志愿行动,使“治水护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生态环保、环境治理的人民战争。
下一步,娄底市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将河湖长制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实现全面生态环境治理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