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承幹刻单疏本《春秋正义》所附《校勘记》得失考述
2018-01-29谷玲玲
樊 宁 谷玲玲
(1.武汉大学文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2)
(2.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 山东济南 250100)
经学是中国古典学术的核心,经学文献是其知识载体和表现形式,而《十三经注疏》又是整个经学文献的核心。五代两宋以来,随着雕版印刷术的普及,官府、私家与坊间刊刻儒家经典进入繁盛时期,产生了经注、单疏、注疏合刻等多种形式的文本成果,后世递相传刻,影响深远。至清嘉庆年间,阮元组织学者校刊《十三经注疏》,汇集众本,精审严校,堪称集大成之作,享誉学界两百余年,至今不衰。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阮刻本已经不能适应今日学术之需,必须重新整理,然此项工作十分艰难繁重。近年来,多种整理工作已陆续展开,如点校本《十三经注疏》《儒藏》《十三经注疏汇校》等。与此同时,全面总结检讨前辈学者经书校勘之得失,亦当视为整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鉴于此,笔者近来清理关于《春秋左传注疏》前人校勘遗产,发现刘承幹嘉业堂刊单疏本《春秋正义》后附《校勘记》上下卷尤为重要,至今未见相关研究成果,故不揣梼昧,试对刘氏《校勘记》之得失进行讨论,以求正于方家。
单疏本《春秋正义》为孔颖达《五经正义》之一,该书国内亡佚已久,日本有一抄本传世,《经籍访古志》卷二著录曰:“《春秋正义》三十六卷,影旧抄本,求古楼藏。”[1]今藏日本宫内厅书陵部,《四部丛刊续编》据之影印。而国人最早得见此书,是清末刘承幹嘉业堂所刊《春秋正义》,书末有刘氏《跋》云:“唐孔颖达撰《正义》三十六卷,今存一之九,又三十四至三十六,共十二卷。……先得二册于日本,后罗叔言学部复得二册,一并刻之,以贻学者。”[2]141刘氏刊本仅十二卷,并非足本,且与日本抄本完全一致[3]874-875,价值不如《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然刘氏于1919年所作的《校勘记》则有独特之处(附于此刻本后),刘氏《跋》云:“此本为阮文达公所未见,今以阮校本校异,作札记一卷。”[2]142单疏本早于合刻本,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宋版原貌,且更接近孔氏原文,其校勘价值已为学界所共识。而刘氏第一次以单疏本进行校勘,虽非通校,仍起到校正阮本讹误、提供古本信息的作用,有其一定的校勘学意义。
刘氏刻单疏本《春秋正义》附《校勘记》共974条,可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1 创新
此方面是指刘氏《校勘记》在阮元《左传注疏校勘记》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与突破,可分以下4种情况。
1.1 首次以单疏本校阮刻十行本
此又可分4种类型:
(1)指出体式差异例。如:
上五经正义表 表文末标“永徽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太尉扬州都督上柱国赵国公等上”,此表阮本未载[2]1。
(2)仅列异文例。如:
受命之法 阮本“法”作“王”[2]19。
(3)列异文并有判定语例。如:
古者贱皆执笏 阮本“贱”上有“贵”字。按,“者”疑“贵”误[2]56。
(4)列异文并加以分析解释例。如:
传惠公名弗皇谥法爱人好与曰惠其子隐公让国之君之妃芳非反传曰嘉耦曰妃适本又作嫡同丁历反 此四十二字以阮本校,系陆氏《释文》,查此本乃单疏,但载《正义》,无《释文》,此疑系误羼入者,存以俟考[2]17。
五索而易一紫 阮本“索”作“素”。按,古索、素通用[2]137。
按:此类校记共567条,已占刘氏《校勘记》总数的过半。刘氏第一次大规模地利用单疏本《春秋正义》校阮刻十行本,得出阮本遗漏异文数量如此之多,并有相应的分析与解释,可谓其最大贡献与价值。虽然刘校本多数只列异文,有分析者较少,又非通校,尚不足以体现出单疏本所蕴藏的校勘价值,然毕竟有其开创之功,亦可视为对阮本的补充,有一定的意义与影响,不失为一家之言。
1.2 记录单疏本另一传本异文
刘氏所据单疏本《春秋正义》卷四至卷六(隐六年至桓六年)有两个传本,刘氏云:“今于两本全同阮校本者不注,其或同或否者注之。”[2]41这部分异文非常重要,刘氏所刻单疏本《春秋正义》正文仅据一种抄本,《四部丛刊续编》所收《春秋正义》影印本与刘刊本同,张丽娟亦云:“唯此转抄本为《春秋正义》单疏仅存之本,弥足珍贵。”[4]以上皆未提到单疏本《春秋正义》有两种,唯刘氏《校勘记》中记录单疏本《春秋正义》另一传本异文,可谓稀见。试举一例:
志不在于歃血也 阮本同,又一本“志”作“忘”[2]43。
此条校记阮本作:
志不在于歃血也 诸本“忘”作“志”,是也。纂图本、闽本、监本、毛本“血”下衍“也”字”[5]。
按:《春秋左传注疏》此年《经》云:“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杜《注》云:“忘不在于歃血。”《正义》云:“……故注云‘志不在于歃血也’。”[6]《中华再造善本》中两种宋刻本《春秋经传集解》①注文皆作“忘”,日藏金泽文库抄本、南宋兴国军学本[7]注文皆作“志”,单疏本《春秋正义》则一本作“忘”、一本作“志”。国家图书馆藏南宋八行本②、北京文物局藏元刻明修十行本③、闽本、监本、毛本注文与疏文皆作“志”。而阮刻十行本注文作“忘”,疏文作“志”。
由上,宋刻经注本与单疏本已出现混乱,“忘”与“志”二字并存,而注疏八行合刻本则整齐划一,注与疏文一致,皆作“志”,后世合刻本亦相同,唯阮刻十行本注文与疏文不一致。可见,合刻本注文与疏文来源可能并不一致,或据疏文改注文,或据注文改疏文。据此异文可分析经书注疏刊刻的版本系统与源流。此类异文共116条,其价值不可估量。
1.3 暗示单疏本与阮校所据八行本之关系
宋刻八行本《春秋左传正义》是阮元《校勘记》的重要参校本,然阮本所据八行本却有许多与今国家图书馆藏八行本文字不一致的情况。张元济[3]413与赵万里[7]等前辈学者多认为阮元所见多为补版,故有不同也,将两者差异归因于不同印本与补版之不同。而近来张丽娟将阮校所据八行本、国家图书馆藏八行本和台北“国家图书馆”藏过录段玉裁《春秋左传注疏》校本三者进行详细比勘,提出新观点,认为阮校所据八行本既非南宋庆元间原刻本,亦非据原刻本影抄本,而是一部类似台北“国家图书馆”所藏段玉裁过录的校本,此校本之底本为毛氏汲古阁本,无校字之处皆默认八行本同毛本,故产生了相当数量的误校[8]。此观点甚有见地,而刘氏《校勘记》就单疏本《春秋正义》与阮本所据八行本之关系已有暗示。
如“夫子始然(隐元年)”条:
刘校本作:阮本“始然”作“始改”[2]25。
阮校本作:宋本、监本、毛本“然”作“改”[5]47。
国家图书馆藏八行本作“夫子始然”。
“杨雄《方言》(桓五年)”条:
刘校本作:“杨”字阮本同[2]63。
阮校本作:宋本、毛本“杨”作“扬”,非也[5]115。
国家图书馆藏八行本作“杨雄”。
“陆机《毛诗疏》(桓五年)”条:
刘校本作:阮本亦作“陆机”[2]64。
阮校本作:宋本“机”作“玑”,非[5]115。
国家图书馆藏八行本作“陆机”。
按:此例共11条。八行本疏文来源单疏本,理论上文字应一致。而通过此类校记可知,单疏本文字同国家图书馆藏八行本,却不同于阮校所据八行本(阮校称“宋本”)。而阮校所据八行本文字不同于单疏本与国家图书馆八行本者,却多与毛本同。故阮校所据八行本很可能并不是刻本,而是一部以毛本为底本的校本。可见,据此蛛丝马迹亦可追寻版本源流,探究版刻关系。
1.4 未全采阮校本考订结论
针对阮校本的考订按语,刘氏亦有不赞同者。如:
不须辟孟子也 阮本“孟子”作“仲子”[2]32。
此条校记阮本作:
不须辟孟子也 毛本“孟”作“仲”,不误[5]64。
再如,刘校本作:
同盟于虚柯 阮本“柯”作“朾”,下同[2]92。
而阮本作:
虚柯 宋本、闽本、监本、毛本“柯”作“朾”,是也[5]167。
按:以上两条校记,单疏本与阮校本判定语并不一致。刘氏既没有接受阮校本的判断,也没有吸收阮校本的信息,仅列异文,可见刘氏据单疏本《春秋正义》,出校谨慎,并不直接赞同阮校本之结论。此类校记共计39条。
2 继承
此方面是指刘氏《校勘记》参照单疏本《春秋正义》,对阮校本加以肯定与继承,主要有2种情况。
2.1 赞同单疏本与阮校本文字相同者
颍氏说以为鲁十二公 阮本“颍”作“颜”,云:“宋本‘颜’作‘颍’。按,颍容之颍,《后汉书》亦作颍,王应麟《姓氏急就篇》同。不得因《广韵》颍水字下不言姓而疑之也。”[2]23
杨雄《方言》云 “杨”字阮本同,云:“宋本、毛本‘杨’作‘扬’,非也。按,《广韵》‘扬’字下不言姓,‘杨’字注云‘姓出弘农、天水二望’。《汉书》本传云‘其先食采于杨,因氏焉’。”[2]63
按:此类共336条,阮元等人并未见过单疏本《春秋正义》,然校正之字与单疏本相同者如此之多,足见阮本校勘水准之高,更说明单疏本《春秋正义》校勘价值之大。刘校本既可证阮本之确论,又可补阮本之不足,其价值可见一斑,自不待言。
2.2 文字不同者,择善而从
下言凡例 阮本“下”作“不”,云:“毛本‘下’作‘不’字。按,作‘不’是也。言凡例、不言凡例,犹云合凡例、不合凡例。”[2]42
凡周之秋五月之中而旱 “旱”字阮本同,云:“诸本作‘五月’,惠栋校本作‘三月’。按,依《月令》注作‘三’是也,‘秋三月’三字连读谓夏正之五月、六月、七月。”[2]67
按:此类校记有16例。单疏本《春秋正义》价值虽高,然亦不免有错讹之处,这就使得校勘者不仅要进行版本比勘,还要从各类文献资料中尽可能地搜集相关异文,遇到难以决断的,还要参考大量前人著作观点,进行取舍。段玉裁曾感叹“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也,定其是非之难”[9]。阮校本不仅广集宋元以来各种版本进行对校,还大量增加了参考诸家的数量,如浦镗、臧琳、钱大昕、段玉裁、卢文弨、王念孙、王引之、孙志祖、梁履绳、彭元瑞等人,征引内容不可谓不广,不可谓不深,包含许多有按语或结论的条目,其中有不少独到的见解,堪称上乘之作。刘氏亦服膺阮校之精深,虽多取单疏本,但又不囿于此,对阮本择善而从,亦是对其肯定与继承。
3 不足
3.1 所用阮校本是后刊合刻本
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有两个版本:嘉庆十三年(1808年)文选楼初刻单行本和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南昌府学后刊合刻本。相对而言,文选楼本是初刻,较为完整地保留了原貌,而南昌府学本是后刊,经过了卢宣旬等人的删改,两个版本存有较为明显的差异,文选楼初刻单行本明显优于后刊合刻本[10]。诸多迹象表明,刘氏所参照的阮刻本是后刊合刻本。
3.1.1 所引校记与合刻本同,不同于初刻本
刘校本:王者不承天以制号令 阮校本“承”作“奉”,云:“闽本、监本、毛本同○补:十行本初刻‘承’,后改作‘奉’。”[2]20
阮校初刻本:王者不承天以制号令 闽本、监本、毛本“承”作“奉”。[11]
阮校合刻本:王者不奉天以制号令 闽本、监本、毛本同○补:十行本初刻“承”,后改作“奉”。[5]44
按:阮校初刻本作“承”,而后刊合刻本作“奉”,刘氏却认为阮校本作“奉”。此类校记共6例。这里涉及到阮校初刻本与合刻本之底本异同,合刻本中经常提到“十行本初刻”与“后改”问题,到底是否存在两个十行本,学界尚未取得一致意见。据此,刘氏使用的是阮校合刻本,并未参照初刻本。
再如刘校本:霍伯旧季等卒 阮校本“旧”作“臼”,云:“监本‘臼’作‘白’。”[2]19
阮校初刻本:霍伯旧季等卒 监本“臼”误“白”[11]320。阮校合刻本:霍伯旧季等卒 监本“臼”作“白”[5]44。
按:阮校合刻本用“作”字,初刻本用“误”字,刘氏所引与合刻本同。
3.1.2 未参考合刻本删去的校记
刘校本:以历家一日分为九百四十分 “一日”,阮校本作“一度”。[2]29
阮校初刻本:以历家一日分为九百四十分 宋本“日”作“度”,是也。[11]326
按:合刻本据阮校初刻本的肯定意见直接迳改阮刻十行本正文,并删去校记。此类共16条,亦可证刘氏并未参考阮校初刻本。
3.1.3 直录合刻本后增的条目
友徙其民于虢郐 “友徙”,阮校本作“方迁”,云:“宋本、闽本、监本、毛本‘方’作‘友’,宋本‘迁’作‘徙’,《释例》同。○补:十行本初刻‘方’,后改作‘友’。”[2]21
按:此条校记○后语为后刊合刻本之补增,初刻单行本无。
则邓析不为私作刑书而杀 阮校本“为”作“当”,云:“补各本当作‘为’。”[2]110
按:此条校记为阮校合刻本补增条目,初刻本无。此类校记共14条。
3.2 摘录阮本校记时多有错误
刘校本:其父娶之 阮本“娶”作“爱”,云:“宋本‘娶’作‘爱’,是也。”[2]19
阮校本:其父娶之 宋本“爱”作“娶”,是也[5]44。按:刘氏将“娶”与“爱”误倒。
刘校本:或用先人所为之谥因将为族 阮本作“或使即先人之謚称以为族”,云:“宋本、淳熙本、岳本、足利本‘使’作‘便’,是也。”[2]45
阮校本:或使即先人之謚称以为族 宋本、淳熙本、岳本、足利本“使”作“便”,是也[5]85。
按:阮本此句为注文出校,刘校本却误当作疏文出校,单疏本此句与阮本疏文一致,不需要出校。以上此类校记共42条。
3.3 未出校阮本遗漏的异文
刘校本:此下三日有会盟之事 阮本“三”作“二”,云:“《考文》云‘二作三’,与宋本合。”[2]19
阮校本:此下二月有会盟之事 《考文》云:“二作三”,与宋本合[5]44。
按:刘氏仅指出阮本已出校异文“三”与“二”,并没有出校“日”与“月”。此类校记共13条。
4 结语
综上,刘氏《校勘记》之得有六:首次以单疏本《春秋正义》校阮刻本,得颇多阮本遗漏异文;记录有单疏本《春秋正义》另一传本诸多有价值的异文,有助于分析经书版本系统与源流;暗示单疏本《春秋正义》与阮校所据八行本之关系;未全采阮校之考订结论;多赞同单疏本与阮校文字相同者;即使二者不同,亦服膺阮本校勘之精深,择善而从。而其失亦有三:所参照阮校本是摘录后刊合刻本,而非初刻单行本;摘录阮本校记时有错误;单疏本与阮本之异文多有遗漏,并未出校,尚不足体现单疏本蕴藏之价值。总体而言,刘氏校勘得大于失,尤其是首次以单疏本《春秋正义》校阮刻十行本,开拓之功,不可泯灭。王锷谈到整理《十三经注疏》时亦提出:“阮刻本中所有的成果我们可以吸收,阮刻本没有用到的版本我们可以补校,校勘的版本比他多,也能吸收嘉庆以后学者研究《十三经注疏》的成果。”[12]总结前人校勘经书之得失对今日整理工作十分必要,有助于我们扬长避短,并在经学史、校勘学史、出版史等方面亦有其不可或缺的价值与意义。
注释:
①《中华再造善本·唐宋编》影印上海图书馆藏南宋光宗刻本和南宋孝宗刻本《春秋经传集解》。
②《中华再造善本·唐宋编》影印国家图书馆藏南宋庆元六年沈作宾刻宋元递修本《春秋左传正义》。
③《中华再造善本·金元编》影印北京市文物局藏元刻明修十行本《春秋左传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