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发展形势、问题及对策
——以共享单车为例
2018-01-28刘嘉璐
刘嘉璐
(湘潭大学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0)
一、从成本收益分析共享经济发展形势
从经济成本来看,共享经济相比传统方式下的经济模式能够以更加低的价格获取服务和产品。一般来说,成本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两方面的成本。一是固定成本,主要包括最初投入实施时产品的购买,网络的建设等,一般固定成本是非常高的,必须通过提高使用量,从而使得分配到每单位使用量上的固定成本不断降低,由此可知,形成规模经济对于共享经济的发展必然重要。二是可变成本,主要是指每增加一次使用量时所需要花费的维修费用和运营费用,对于共享物品来说,一般属于耐用消费品,在不存在人为损害的情况下,其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非常低,再者通过互联网平台交易大大节约了交易成本,例如,共享单车的使用只要通过扫码操作,简单快捷,节约了时间和人力等方面的成本。从经济成本角度来看,使用次数以及规模对共享经济能否成功发展起决定作用,当使用人数和交易无法达到一定规模时,所分摊的固定成本非常大,从而无法从中获取收益。因此,增加用户人数,扩大规模是共享经济发展的首要前提,成本的下降使得企业具有竞争优势,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从社会收益方面来看,在共享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的分配和配置问题得到改善,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大提高,剩余价值的创造得到提高。美国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的高级研究员迈克尔·斯彭斯(Michacl Spence)曾指出,“经济学最终要解决的不是市场问题,而是社会资源的分配和配置问题”[1]。共享商品和服务使用权范围的扩大使得资源可循环利用,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而得以最大限度地创造出剩余价值。消费者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取产品和服务,因此消费者剩余会大大增加,而对于供给方而言,由于共享经济成本的降低,他们有足够能力以较低的价格来提供产品和服务,生产者剩余也会大大提高。通过从消费者和生产者角度的局部分析可以知道共享经济很大程度可能使得社会福利提高。
二、共享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一)泡沫问题
由于共享经济低成本的优势,可能使得供给厂商大量生产,供给量远远超出实际的需求,即出现共享经济繁荣中的泡沫。共享经济繁荣中的泡沫,表现为商品或服务如共享单车的布局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差异,超出实际需要的部分往往被视为“泡沫”。例如,共享单车在短时间内的大量投放,与公共设施产生了严重的冲突,挤占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汽车和火车站的进出站口等。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共享单车的数量超出了特定区域的容量,以及公众的使用习惯或接受程度尚待开发。在此情况下,过度投放的那一部分共享单车就会给城市交通“添堵”,也给公众的活动区域“添乱”[2]。
(二)“搭便车”问题
由于共享物品本身的性质可能会引起“搭便车”现象。公共品主要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指每个人消费公共品都不能排除他人使用,因此个人在使用时都不用付出成本和代价,即是“搭便车”现象。企业发展共享经济首要目的是从中获取收益,因此,企业就需要采用一定的技术和手段来建立起排他性,谁付款谁就收益,避免和防止“搭便车”现象的发生。对共享单车来说,共享单车不是纯粹的公共物品,而属于准公共物品,当一个人付费使用一辆共享单车时,其他人将不能同时使用该单车,这体现了共享单车一定的排他性,排他性的实现也得力于互联网和技术的运用,比如卫星定位、网上支付平台、智能开锁,从技术上解决了“搭便车”问题。但近来,人为强制开锁,对共享单车进行破坏占为己有现象屡见不鲜,还是无法杜绝“搭便车”现象。
(三)负的外部性问题
作为一种互联网经济的新业态,共享单车短时间引起了巨大的外部性。共享单车显著负的外部性则包括:因为密集投放、违规停放占用公共交通资源而加剧一二线数十个大中城市管理难度、破坏单车及“私享”人性弱点暴露等[3]。外部性内在化是纠正外部性,最终实现帕累托最优的过程[4]。由科斯定理可知,外部效应的存在主要是因为产权界定不清晰,对于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共享单车,实现外部效应内在化的关键是明确单车的产权,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边界。
三、共享经济发展对策
加强政府干预作用,当共享单车无法完全通过市场作用达到最优配置时,而出现市场失灵时,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一是进行监督管制。对共享单车公司明确限制投入数量以及投入范围和地点。推行大数据分析,优化共享单车的投入数量和投入地点,使得以最低的成本获取一定的收益或者更大的收益。当数量得到限制时,一方面运营商必须通过优化自身产业结构,不断地通过创新来降低成本最终获取竞争优势。二是出台管理办法,规范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制定行业标准,严格控制厂商进入市场,对厂商的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度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民素质。政府应该对于私自占用、乱停乱放这些行为进行处罚,给予相关制度和法律措施对共享单车进行保护。在共享经济中,政府既是网络平台创建的赋权者,又是网络民众利益的捍卫者[9]。政府对共享经济的监管及完善,意味着要客观地、妥善地处理它的阴暗面。要确保共享经济健康发展,还应避免市场监管的失败,防止某些市场获得较其他市场不公平的优势[5]。
四、结束语
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中的一方面,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推行了一种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大大提高了资源的使用效率,能够以低成本获取高收益。即使当前共享经济尚未成熟,发展中存在各种问题,但是通过对市场和政府的有机结合,建立完善的信誉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将惩罚落到实处,从而更好的促进共享经济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