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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四川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研究

2018-01-28刘航颖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警务公安派出所

陈 忠,吴 坤,牟 彭,刘航颖

(1.2.3.四川省公安厅,四川 成都 610000;4.成都海关缉私局,四川 成都 610000)

信息化时代网络的快速发展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也对公安工作的变革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当前,面对大数据时代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环境以及犯罪分子多种多样的犯罪手法,公安机关的工作难度特别是基层民警的信息收集工作难度逐渐加大,运用大数据思维来管理人、地、物、事、组织五大要素,成为公安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1]。在这种大形势下,推动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的标准化采集与应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它不仅是公安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现代警务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理论概述

(一)公安基础信息采集

公安基础信息采集是指公安基层派出所等一线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将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用文字、符号、声像、实物等形式客观记载下来的活动。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人口、车辆、房屋、地址、案件、指纹、单位信息等[2]。这些信息对公安机关的日常管理和案件侦查、侦破具有重要作用。基础信息采集,信息集成处理,信息综合运用是信息收集和处理的三个不同阶段,而公安基础信息采集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第一步,也是整个公安系统开展警务工作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在大数据时代,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将直接影响公安警务工作的水平和成效[3]。新时期,面对社会中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必须预先获取更多准确、鲜活的基础信息,才能够在警务活动中争取主动权,更加精确地开展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公安基础信息采集要素

其一,标准地址信息采集录入。标准地址信息是警用业务系统中有关地址的规范化字典表,是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中“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标准地址分为行政区划、街路巷、门牌号、楼栋号、单元号、楼层号、户号七级。以四川省为例,民警按照《四川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标准地址采集维护工作规范(试行)》《四川省门(楼)牌标准地址业务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通过常住人口地址信息复核和新增地址信息录入两种方式[4],采集辖区标准地址信息,分别录入警综平台常口地址复核、标准地址模块。

其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即民警通过入户调查走访、物业单位提供等多种方式,将辖区内实际居住的人员信息采集录入警综平台实有人口管理模块。包括实有人口新增信息和实有人口公共信息管理两个方面。

其三,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录入。即民警采集房屋标准地址信息、房屋信息及居住人员等相关信息,录入警综平台实有房屋管理模块。具体而言,包括实有房屋新增、实有房屋公共信息管理、实有房屋注销三个方面。

其四,实有单位信息采集录入。即民警对辖区内实际存在的机关、团体、法人、企业、事业等非自然人实体及其下属部门基本信息及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录入警综平台实有单位管理模块[5]。包含实有单位新增、实有单位公共信息管理、实有单位注销三个方面。

(三)公安基础信息采集的特点

以四川省为例,由省公安厅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树立服务基层、服务全警、整合共享的理念,把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在省厅标准版警综平台上开发设计了以“一标三实”为核心的公安基层基础信息“大数据”平台。

其一,突出信息采集统一规范。突出基层采集应用主体地位,站在服务基层派出所和民警角度,开发设计了全省一体化的“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系统。系统功能模块设置少,必录项目少,操作使用简便,实现了基础信息采集全省规范统一、关联共享,打破了市州间信息壁垒。

其二,突出业务流程再造优化。打破传统的按警种部门、按业务分工开发系统功能的壁垒,将各警种、各部门对基础工作主要需求整合为地址、人、房、业四大部分,并围绕基层实战需求不断升级完善[6]。基层民警录入信息后,各警种、各部门各取所需,且信息资源关联耦合、全警共享。

其三,突出信息资源的对接融合。将“一标三实”系统与户籍人口管理、境外人员管理、执法办案、重点人员管理、接处警等各类条线信息系统融合对接,打通条线信息资源壁垒。基层民警录入基础信息后,能够对已录入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充分享受信息化成果,初步实现警种条线业务与基层综合业务有机融合。同时,推进各级、各地充分整合部门管理信息和水、电、气、通信等行业的社会信息资源,及时推送、发送基层公安机关,服务“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和应用。

二、大数据背景下四川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状

2017年,公安部治安局将“一标三实”列为全国治安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组织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攻坚。四川省继续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维护、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行动,对2016年未查清去向的300万户籍人口开展核查,对前期漏登漏采的信息进行补充采集,对已采集的信息定期进行更新维护。截至2017年6月底,四川省已清理户籍人口134余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2.79%;共采集标准地址信息5854余万条,实有人口信息7834余万条,实有房屋信息4239余万条,实有单位信息534余万条,从业人员3905万余条,其中仅实有人口信息一项就同比增长25.1%。

(一)明确标准规范

四川省各地治安系统结合实际,对本地标准地址(即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有地址信息)、“三实有”(即本地实际居住的人口、实际存在的房屋、实际经营并有从业人员单位)概念、类别、范围进行界定,明确规范需要采集的项目,并强化业务培训,帮助指导派出所开展信息采集维护工作。根据本地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依托警综、社区警务、警用地理信息(PGIS)等信息平台,搭建省市统一的“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录入系统,强化系统功能的整合共享,为派出所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实用的信息采集模块界面和相关采集设备,实现信息“一点采集、全网应用”“一次采集、全警应用”。

(二)突出地址先行

四川省各地治安系统按照“先一标、后三实”“先房后人”的流程,以标准地址编制采集的先导性、基础性地位为依托,指导派出所首先集中开展标准地址编制采集,建立完善标准地址数据库。在有条件的地区,将编制采集标准地址与采集“三实”信息同步推进。主动加强与民政、住建、规划等部门的协作,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加快推进地址信息编制管理统一规范,对因拆迁改建等原因造成地址信息不规范和重、错、漏的,做到及时纠正,并重新规范编制、安装上墙。根据四川省部分地区街路巷地址信息未命名的情况,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及时命名,同时,对暂未编制门楼牌号地址的区域,采取制作张贴临时门楼牌号、公安机关编排后民政部门予以确认等方法进行编制采集,为“三实”信息采集奠定基础。

(三)强化全面覆盖

在规范地址信息编制采集基础上,各地治安部门积极组织派出所,按照“院不漏房、房不漏人、不留死角、不出盲点、应采尽采、应录必录”的总体要求,对辖区内涉及的人口、房屋、从业基本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核对,基本实现了辖区“三实”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全覆盖,对辖区房屋内实际居住人员以及单位实际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底数进行了全面掌握,实现“以房找人、以人找房,查房知人、查人知住”的目标。同时,按照常态化维护更新要求,分级分类对人、房、业基础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及时发现登记应采未采人员信息,确保“三实”信息应采尽采、轨迹清楚、数据准确,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四)突出重点攻坚

各地治安系统按照“先城市城镇、后偏远农村”的要求,指导派出所集中力量,重点抓好人口、房屋、从业信息变化大、管理难度大的城市中心城区、城郊接合部、新兴城镇等区域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具体而言,各地围绕公安管理和实战要求,在实有人口中突出重点高危人员、人户不一致人员、流入居住人员、青壮年群体的信息采集;在实有房屋中突出租借用房屋、容易藏污纳垢的房屋、治安复杂区域房屋的信息采集;在实有单位中突出特种行业、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单位、从业人员情况复杂的单位信息采集,提升采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注重方法手段

各地治安部门结合实际,指导派出所通过入户入企调查、社会资源核查、大数据资源比对等多种方式,传统方法和现代科技手段紧密结合,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维护。一是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快建立完善社会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利用房管、劳动、计生、工商等部门和电信、水、电、气等行业的社会信息资源,拓宽“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和检查核对渠道。二是继承和发扬专群结合的优良传统,广泛发动基层组织、物业小区等社会力量参与信息采集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广泛宣传“一标三实”工作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到家喻户晓,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避免群众反感抵触。四是借助群众主动到派出所办理证照、开具相关证件、调处矛盾纠纷和报警求助等契机,同步采集维护信息。

(六)强化质量管控

在具体采集过程中,各地治安系统将信息质量作为生命线,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科学分解安排派出所“一标三实”采集任务进度,坚决避免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具体而言,通过后台分析评估、现场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一标三实”信息质量监管,对信息真实准确率低、采集虚假和严重错误信息的派出所和民警,以刮骨疗伤和宁缺毋滥的决心,强力督导其自查整改;对整改后信息质量仍不达标的,对其所采集信息强制清空,确保“一标三实”信息准确、动态、鲜活,能够真正服务实战应用。

三、四川公安基础信息采集中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主动采集应用信息滞后

由于基层警务工作中长期重破案、轻基础的惯性思维,一些基层民警无法站在整个公安工作信息化的高度去认识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有的基层民警将主要精力放在查办案件上,在实际警务工作中错误地认为基层基础信息只是一种文字记录,没有系统地思考信息应当如何采集和应用,往往是根据上级机关布置的采集任务而被动开展采集工作,导致日常采集应用信息较为滞后。

(二)部分地区信息漏采现象突出

一方面,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标准在不同地区的执行程度有所区别,部分地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内容、流程不规范,存在一些信息漏采现象。加之信息采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造成信息采集、共享、应用、转化能力不强,整体采集质量有待提升。

(三)部分地区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

所采集信息能够在服务实战方面显现成效,就要求信息具有很强的全面性、系统性、时效性。具体而言,就是要及时收集、传输、处理社会各界产生的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深层次信息,若稍有滞后,则会导致许多重要信息错失采集时机,甚至失去应用价值。例如,对一些重大及可防控的事件,及时采集信息供领导决策,可以预防或消除事情的发生发展和蔓延,防止事态扩大。但由于公安基层人员短缺以及中心城区人口流动性非常大的现实原因,部分地区公安基层基础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信息的鲜活性较差,影响其服务实战的效能。

(四)采集渠道不畅,信息采集应用实战能力弱

信息是一个时刻发展变化的要素,其存在于基层警务工作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采集人员必须做到触角灵敏、渠道畅通、善于捕捉,从海量信息中采集和发现对公安工作有价值的重要信息。但就目前而言,部分地区信息采集渠道还不够畅通,采集处于基础层次,对一些深层次信息的查发和采集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信息间的连贯性和系统性较差,信息采集对指导实战、辅助领导决策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四、提升基础信息服务公安实战的路径

(一)以标准化为统领,规范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内容及流程

要以《四川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治安基层基础信息录入操作手册》作为根本遵循,不断提升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内容和流程的规范化水平。第一,从常住人口地址录入、新增地址信息录入、标准地址变更、标准地址注销四个方面规范标准地址信息录入。特别要注意“常口地址”签收、指派、确认过程的细致操作。第二,从实有人口新增、实有人口公共信息管理两个方面规范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录入。特别要注意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人员新增、其他人员新增、实有人口基本信息管理、实有人口关联信息管理过程中基础信息的录入与操作。第三,从实有房屋新增、实有房屋公共信息管理、实有房屋注销三个方面规范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录入。特别要注意实有房屋基本信息管理和实有房屋关联信息管理之间的关系。第四,从实有单位新增、实有单位公共信息管理、实有单位注销三个方面规范实有单位信息采集录入。

(二)以考核为导向,不断提升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采集质量

1.以采集质量为核心,强化信息质量监管

继续按照数质并重、质量优先的原则和“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稳步推进基础信息采集、申报、维护、更新工作;以零容忍的决心和态度,以最严格的纪律措施,加强信息质量监督考核,落实工作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防止信息漏采漏录、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将数据质量作为基础信息采集申报、维护更新的生命线,建立数据质量终身负责制,督促民警把好质量关,确保源头采集质量。

2.注重考核导向,强化激励措施

将“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维护工作与绩效考核、干部任用、职级待遇挂钩,进一步落实奖惩激励制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切实增强执行力、战斗力。完善基础信息应用成果奖励制度,对社区民警通过信息采集为维护稳定、侦查破案提供有价值情报线索的,实行一案一奖、同功同奖;对案事件发生前未及时采集信息、未按规定维护更新重点信息的,实行责任倒查。充分挖掘一批典型经验,提炼一批工作方法,树立一批标兵,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加强对“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表彰奖励,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以服务实战为追求,推动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的应采尽采

1.要以实战化为导向,注重发挥基础信息服务实战效能

坚持“边采集、边应用”,以采集促建设,以建设促应用,使基础信息采集维护更好地服务公安机关维护稳定、侦查办案、治安管理等工作,提高其针对性、实用性。各警种和实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警综平台“一标三实”和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全面开展信息关联查询、分析比对、情报研判等实战应用;研究推广利用基础信息服务实战的技战法,带动提升全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推进信息主导警务模式的建立。

2.各警种间要紧密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治安、科信部门要密切协作,紧密融合业务与技术,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标准、规范和流程。强化警综平台、流动人口平台硬件建设和运维保障,确保采集录入高效。各警种、各部门要打破信息壁垒,变各自为政为齐抓共管,变资源封闭为整合共享,对本警种、本部门通过业务工作掌握的涉及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基础信息,要及时提供给科信部门,通过警综平台推送到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作为基础信息采集录入,以服务基层一线和实战应用;将各警种、部门的基础工作整合在警综平台,逐步实现报表台账全面网上自动统计,减轻基层负担实现信息共享。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四川公安基层基础信息的及时更新维护

1.改革派出所勤务运行机制

建立以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登记为重点的派出所勤务运行机制,为“一标三实”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工作腾出足够的时间精力。推进基础信息采集与日常执法管理一体运作,让随时随地采集比对信息成为派出所民警常态化工作手段和习惯,使民警在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注重采集获取信息,实现业务流、管理流与信息流的有机融合。

2.改革派出所等级创建机制

将“一标三实”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平台自动抽取数据和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综合考核全省派出所基础工作,依据考评结果对派出所等级进行动态升降、评先创优,探索建立派出所和民警绩效网上考核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3.完善社区警务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社区警务专职化建设,充实调整社区民警队伍,落实人财物保障,确保民警有时间、有精力开展信息采集维护。在落实社区民警信息采集和质量监督主责基础上,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契机,积极争取党政重视支持,充分依托社会力量动员组织机制,全面整合社会力量,协助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维护。

4.建立信息资源整合机制

以警综平台为支撑,联动推进“一标三实”及流动人口采集登记信息、案事件信息、标采信息、接处警、本地重点人员信息等的采集录入,实现信息资源全警采集、全警共享。推行公安机关内部信息资源整合,及时反哺派出所基础信息采集;推动情报平台与警综平台全面对接,研发本地重点人员管理模块,整合重点人员管理工作。加强与政府部门协作,整合行业部门现有信息资源,帮助公安基层开展信息采集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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