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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六大组合拳全力推进河长制见成效

2018-01-28陈文吉张智杰薛有浩

中国水利 2018年22期
关键词:河长河道流域

陈文吉,张智杰,薛有浩

(福建省水利厅,350001,福州)

福建是全国率先推行河长制的省份之一,近年按照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战略部署,切实贯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坚持赶前不赶后、早抓早发力,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认真打好六大组合拳。目前组织构架全面建立,基本制度全部出台,重点工作有序展开,机制创新有声有色,流域生态明显改善,河流水质持续向好,群众获得感显著提高,全力推进河长制取得显著成效。

一、区域+流域,建立河长管河新体系

坚持党政同责、流域统筹,在全国率先将河长制组织体系延伸到村、河长制办公室(简称“河长办”)延伸到乡,全省共设立区域河长1 326名、流域河长3 647名,聘请村级河道专管员13 231名,覆盖14 338个村,设立省市县乡河长办1 182个,形成了区域流域结合、省市县乡村五级穿透的河长管河新架构,做到决策精准化、运作常态化、督导常态化。

1.决策精准化

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担任双总河长,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反复讨论研究,作出“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治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考核问责全过程”等顶层设计;多次深入基层巡河查河,9次批示指示,大到方案制定、重点任务确定,小到河长公示牌设置、水质监测点布设,都提出非常具体的要求。3位副省长担任副总河长,分别兼任闽江、敖江、九龙江3条跨设区市流域河长,针对流域实际精准施策。一年多来,省级河长先后召开各类会议38次,开展巡河37次,作出批示19次。市县乡河长也主动履职尽责,结合实际精准决策。

2.运作实体化

各级河长办实行集中办公、实体运作,联席会商、联合作战。省河长办由14个部门组成,挂靠省水利厅,水利厅长兼任主任,水利厅、环保厅各抽调1位副厅长担任专职副主任,住建厅、农业厅各1位副厅长兼任副主任,8个部门工作人员由省委组织部选派干部挂职、两年一换。同时,在水利厅设立河务处作为具体办事机构,设立省河务管理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市县河长办比照省级组建。

3.督导常态化

建立河长制工作三级督导检查机制,分区包片、督导检查,“一事一单”,督促整改;并视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问责。一年多来,省河长办先后10次督导、7次通报,下达了23份整改清单任务清单,约谈了44个县(市、区)62位河长;市县河长办共开展督导检查1 910次,有力推动了河湖水系的治理与保护。泉州市还委托第三方每月明察暗访,6条市管河流固定检查,县管河流随机抽查,拍照取证逐月通报。

二、巡查+养护,创新河流管养新机制

坚持大江小河并重,巡查养护并举,梳通河湖水系管理末梢,打通“最后一公里”。

1.专人巡查

在实行河长巡河的同时,采取“县聘用、乡管理、村监督”方式,招聘村级河道专管员,承担河道日常巡查、现场配合执法、水事纠纷协助调处、社会公众引导参与等职责。河道专管员实行挂牌上岗,由所在流域乡级河长、河长办领导,接受村两委、村民监督。

2.专业管护

试行河道管养分离,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有资质的保洁公司进行保洁。如福州市组建城区水系巡查支队,全天候驻守城区河湖沿线,盯紧偷排混排,当好“哨兵”。厦门市比照城市道路保洁养护模式,聘请31支379人专业养护队伍,每年安排经费3 881万元,负责全市9条河流465 km河道的保洁管护。泉州全市推广南安经验,南安市成立河流管养中心,配置人员21名,配备巡查管护船只3艘、无人机3架、车辆4部,因地制宜对河湖进行“水陆空”立体化巡查。

3.专项保障

河湖管护经费,特别是河道专管员的劳务报酬、业务培训、设备购置等经费均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如屏南县每人每月补助1 500元。省级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和地方财力等因素,实行以奖代补,现已安排0.8亿元用于奖补;市级相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建宁等地还发动企业家河长每人捐款10万元,作为河道专管员经费。

三、政府+社会,打造全域治河新格局

立足区域流域实际,坚持一河一策全域治理,突出重点系统治理,点线面结合推进“336”工程,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

1.点上抓“三清”

重点开展清理河道违障、生猪养殖污染、城市黑臭水体等三个专项行动。经过一年努力,全省共清理河道违章建筑、弃土弃渣、洗砂制砂、餐饮娱乐场所2 129处;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清理86条、完工82条;关闭、拆除禁养区养殖场(户)1.23万家,关闭、改造可养区养殖场(户)1.47万家,达到预期目标。各地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大胆实践PPP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河湖治理。全省已有20多个治水治污PPP项目落地,总投资220多亿元;其中福州市7个水系治理PPP项目包涉及80多条内河 (含42条黑臭水体),总投资近百亿元。

2.线上抓“三江”

针对三大流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施策精准治理。闽江流域重拳整治生猪养殖污染,如南平市仅用3个月就拆除养殖场4 843家,削减生猪数量216.45万头,辖区30条小流域水质明显好转。敖江流域全面关停矿山及相关加工企业,仅连江、罗源两县就投入补偿金约11.5亿元,全部关停饰面石材加工企业212家,全部拆除大切锯机2 186台,相关从业人员大部分转岗分流。九龙江流域围绕厦门金砖会晤等重大活动集中整治藻类,如漳州市集中力量开展河流和入海沟渠漂浮垃圾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共出动人员6 797人次、船舶1897艘次,打捞清理江河垃圾12831t。

3.面上抓“六治”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推进治污保水清、治乱保有序、治涝防水淹、治电畅水流、治砂除水咸、治藻让水净,通过“六治”全方位整治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直接威胁生态安全的问题。如把小流域整治作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省共整治小流域60条,其中51条水质得到明显提升;创新开展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治理河长1126km;创新推进水电站生态修复,共退出老旧水电站29座,改善河流生态33.5km;抓好超规划养殖整治,累计清退养殖网箱1.1万口、养殖面积40余万m2。

四、天眼+地网,开启科技助河新模式

运用互联网、无人机等通过天巡地查、人防技控,形成政府与公众合力、线上与线下互动、实地与远程联动的监测预警格局,做到“三有”。

1.管有智慧脑

坚持省级部署、多级应用架构,围绕河长制“看得见、叫得应、用得好”目标,开发福建省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目前省级平台包括桌面端和河长APP、河道专管员APP已经上线试运行,可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基本实现三维可视化、日常管理自动化及流域监控监测信息适时化。三明市河长制智慧管理平台覆盖 12个县(市、区),做到境内金溪、沙溪、尤溪3条水系全域一张图,市县乡河长和联席部门纵横一张网;闽清县较早建立了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APP;永春县借助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三维高清建模、“数字河流”等科技手段,为定期数据比对、可视化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2.巡有无人机

运用人机结合模式,突破徒步巡河瓶颈,实现巡河河段全覆盖、无盲区。全省共配备防汛无人机57台,除汛情险情侦查、山洪灾害遥测外,还用于重要河段巡查;福清市依托公益团队组建了无人机巡河大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晋江市探索利用资源卫星和无人机遥感技术,应用光谱分析和地理信息系统精确监控水质动态。

3.监有千里眼

优化整合点位互补的河湖生态监测网络,对行政区、干支流、功能区等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等科学设置监测点,全省新增水质监测点位1 495个,市县乡水质交接断面实现监测全覆盖。建宁、涵江等地还建成“电子河长”监管平台,在加强城区主河道视频监控的基础上,增设箱机和球机视频监控点,推进河务网格化视频监管;泉州市在主要入河排污口、支流汇合口、多发性河道采砂等地段安装固定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掌握重要河段现场动态。

五、群团+个体,搭建全民爱河新平台。

坚持“四发四带”、全民参与,形成政府河长+企业河长+群众河长“三长共治”局面。

1.发动党员带群众

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如大田县将支部建在河道上,把党旗插在河岸边,针对河道出现的任何问题,党支部现场研究难题,能够现场办公解决的坚决现场解决;福清市举行“同饮龙江水,保护母亲河”主题活动,以党员为主体,发动志愿者、部队官兵、社区干部、环卫工人开展“万人巡河清障活动”;漳平市水利和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 “幸福降磷”提升水质主题宣传活动,广大党员走街串县,宣传河长制工作。

2.发动团员带青年

省河长办联合团省委、省学联创新开展“河小禹”专项行动,依托全省67所大中专院校,组建110支“河小禹”社会实践队,组织1 360名学生深入84个县(市、区), 通过开展一次县域河段巡查、组织一系列河长制宣传、帮助当地成立一支长期青年志愿护河队等“六个一”活动,掀起全社会共同保护母亲河的热潮。

3.发动企业带员工

莆田市率先设立企业河长,百威英博雪津有限公司认养绶溪;目前全市流域面积50 km2以上的河道全部设立企业河长,实现企业由河道污染者向管护者的角色转变。三明市共发动203家企业河长认领河流,履行管河治河护河职责。

4.发动妇女带儿童

三明市妇联开展“巾帼美丽家园行动”,把治水工作和家庭行动结合起来;漳州市启动“小河长”志愿护河行动;上杭县启动青少年生态环保联盟暨“小手拉大手、共护母亲河”志愿活动;连城县揭乐乡成立统一着装戴帽女子劝导队。永定、新罗等地采取多种形式发动妇女参与巡河护河。

六、法治+联治,构建铁腕护河新秩序

1.立法规范

2017年7月21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福建省水资源条例》,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河长责任体系,加强水资源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机制”,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把“河长制”从改革实践层面提升到地方法规层面,为河长依法管河治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2.司法衔接

出台了 《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无缝衔接意见》,在全国率先设立驻省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市县同步成立。莆田市成立了市法院、市检察院河长制司法保护工作站。漳州市、永泰县等成立了河长制生态环境审判巡回法庭、生态环境巡回审判点,已办结各类生态环境案件56件。

3.执法联动

借助公安机关执法力为河长治水保驾护航。龙岩、南平等地配置市县乡三级“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协助开展河道整治593次、生态执法行动413次;永春县组建生态警察中队,出动警力78人次,参与查处非法电鱼27件次,取缔采砂点13处,处罚、拘留相关嫌疑人5个。三明市大田、沙县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永安等7个县(市)相继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大队,集中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着力解决部门职能重复、交叉和执法权责不一等问题,统一履行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六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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