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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狄亚》和《榆树下的欲望》中杀子行为的对比研究

2018-01-28贺梦菲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400715

名作欣赏 2018年26期
关键词:美狄亚爱情儿子

⊙贺梦菲[西南大学 文学院, 重庆 400715]

《美狄亚》是古希腊戏剧家欧里庇得斯的重要悲剧作品,取材于希腊神话,讲述了美狄亚在遭到丈夫伊阿宋的背弃之后而杀子复仇的故事。同样,在美国著名表现主义作家尤金·奥尼尔的戏剧作品《榆树下的欲望》中,女主人公爱碧也做出了杀子这种极端行为。由此可见,不管是在古希腊时代,还是在近现代社会,母亲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杀害自己的亲骨肉的行径都是存在的。导致这种极端行为的发生不仅有其直接导火索,更有其内在的触发机制。正是杀子背后所潜藏的深层社会根源,使得母杀子这种有悖于伦理的行为彰显出其独特的悲剧价值和社会意义。

一、因爱生恨与为爱作证——杀子起因的对比分析

首先,促使美狄亚和爱碧杀死自己孩子的原因都与爱情有关,但是其中又颇有不同。美狄亚当初为了帮助伊阿宋获取金羊毛,杀害了自己的兄弟,背离了家人和祖国,死心塌地跟着伊阿宋来到这遥远的科任托斯城。在这里她只有伊阿宋一个亲人,伊阿宋是她可以依赖的唯一对象,也是她所有的感情维系所在。因而当伊阿宋移情别恋,抛弃了她和两个儿子之后,美狄亚内心的痛苦、绝望可想而知。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情在此时化成了她对伊阿宋的恨之入骨。所谓“爱之深,恨之切”,爱情让美狄亚这个漂泊在外的女子陷入了仇恨之中,并促使她规划起自己的复仇行为。为了报复伊阿宋,美狄亚残忍地杀害了自己和他共同的儿子,使他失去子嗣,痛不欲生。可以说,美狄亚杀子,是出于对伊阿宋忘恩负义、抛弃自己的怨恨,也出于自己遭受丈夫不公正对待的极大愤怒,而这些原因追根溯源,还是来自于当初美狄亚对伊阿宋死心塌地的爱恋。她曾经为了爱情放弃了一切,如今却在这远离故土之地遭受了背叛与侮辱,还面临着被驱逐的境况,如此因爱而生恨,酿成这惨痛的悲剧。

同样是陷入了爱情的泥淖,爱碧杀害自己的儿子则是为了向深爱之人证明自己忠诚的爱情。爱碧嫁给年迈的老凯勃特,本来是觊觎他手中的田庄。然而没有料到的是,当她到达凯勃特家里的时候,却被凯勃特的儿子伊本所深深吸引。作为伊本母亲身份的爱碧与伊本陷入秘密的爱河中,并悖反伦理地孕育出了爱情的结晶。然而随着剧情的推进,伊本听信凯勃特之言,认为爱碧勾引他只是为了将这座田庄据为己有而预谋的计策,暴怒之下伊本将所有的怒气都施加在爱碧身上。被误解的爱碧为了挽留自己心爱之人,亲手杀死了自己刚出生的儿子,为的只是使他相信,自己为他生下儿子,自己对他所表现出来的爱,都是出于内心纯粹的爱意,没有丝毫的伪装,也不是为了获取田庄而实施的计谋。在文中,爱碧问伊本:“要是我能做到就好像他从来没有来到我们中间——要是我能向你证明,我没有偷走你田庄的念头——那么一切都会和过去一样,我们会像过去一样地彼此相爱,接吻,快乐,就像他没来到世上之前咱们那个样子——要是我能做到——你会重新爱我的,是吗?你会再吻我的,是吗?你会永远不和我分离的,是吗?”①很明显,爱碧之所以杀死自己的儿子,完全是为了向伊本证明自己纯洁的爱情,使她相信自己对他的爱,并挽回爱人的爱情。

通过以上的对比可以看出,“儿子”在两位母亲那里所象征的意义是不同的,这也就导致了她们选择去杀子的直接原因的不同。美狄亚是典型的复仇型杀子,因爱而生恨,难以抑制的愤怒让她不顾一切地实施她的复仇计划。而为什么美狄亚在已经毒死了公主和国王之后,还要杀死自己的两个儿子,把复仇做得如此决绝呢?那是因为儿子对伊阿宋来讲是至关重要的,美狄亚要断掉丈夫的子嗣,让他彻底的一无所有,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承受巨大的痛苦。可以这样说,儿子对于美狄亚来说,是她向伊阿宋复仇的工具,她虽然也曾有过纠结与矛盾,但是愤怒和复仇还是让她对自己的儿子们伸出了毒手。

而对爱碧来说,孩子则是挡在她和伊本之间的障碍,阻挡了他们之间的爱情,正是这个孩子让伊本以为她的爱是虚假伪装的。孩子在这里,可以说象征着田庄的继承人,是物欲的象征。田庄贯穿着整部剧的始终,每个人都在觊觎这座田庄,每个人都想得到这座田庄,就连伊本和刚嫁给凯勃特时的爱碧也一样渴望占有它。刚到凯勃特家里的时候,爱碧曾说:“(挑战地)这是我的田庄——这是我的家——这是我的厨房!”②但是在戏剧的末尾,爱碧却选择杀死自己儿子来证明自己的爱情,足以证明她对伊本的爱情已经要远胜于物质上的满足了,在她心里她已经把爱情看得比这座田庄更为重要。如果说刚开始她嫁给凯勃特是为了夺取田庄,而到最后,她却成为爱情的羔羊,一个爱情的跪拜者,为了爱情不顾一切。而儿子的出现阻挡了她的爱情,为了获取臻于纯粹的爱情,自然要扫除这之间的障碍,因此爱碧才犯下了这骇人听闻的杀子行径。

如果对两位母亲杀子的起因做一个线性逻辑的分析,那么美狄亚杀子可以用“陷入爱情——遭到背叛——杀子以复仇”来表示,而爱碧杀子则可以用“陷入爱情——遭到误解——杀子以证明”来表示,两者同中有异,异中趋同。普罗普在《故事形态学》中写过这样的话:“可以看到神奇故事的出场人物无论其外表、年龄、性别、职业类别如何不同,其名称以及其他静态标志如何不同,在行动过程中所做的事情都是一样的。稳定因素与可变因素的关系便由此而确定。诸角色的功能项是稳定的因素,所有其他的因素都是可变的。”③美狄亚和爱碧的杀子故事,都是文学作品中杀子母题的典型代表。从杀子的起因到结局,二者的线索具有基本的一致性,这即是普罗普所谓的“稳定的因素”,当然,在二者相同的母题框架下,也存在着不同的可变因素。除去先前所讨论过的不同,两者在杀子后的最终结局也不尽相同。美狄亚的故事是彻头彻尾的悲剧,从抛弃亲人,到被丈夫遗弃,再到杀子实现了所有的复仇,最终结局悲壮得令人震撼;而爱碧用杀子这个行为证明了她的爱情,故事以伊本和爱碧一起被警察带走为终结,虽然整体来说也是悲剧,但最终还是具有爱情团圆的意味,悲剧性不如《美狄亚》。但是不管怎样,两位母亲之所以采取杀子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极端行为,均离不开爱情在其心中埋下的种子。在这腥风血雨的杀子行为背后,都充斥着因爱情而生的痛苦与疯狂。

二、密谋式的杀子与无意识的杀子——心理机制的对比分析

杀子对于母亲来讲,可谓是一件锥心刺骨的事。对于一个母亲来讲,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其中必然充满着绝望的痛苦与满心的血泪。在这两部作品中,作者都对二人的杀子前后的心理状态进行了多次的描摹,不论是通过人物的语言还是人物的表情,我们都能从中体会到强大的悲痛之感,还有在愤怒、绝望之下的疯狂。正是这种疯狂驱使她们杀死自己的孩子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说,她们二人的精神均已处于崩溃的边缘。对于美狄亚来说,被丈夫抛弃所带来的侮辱让她愤怒,一心要报复的她从一开始谋划时候就已经疯狂得失去了理智。对于爱碧来说,伊本对她的排斥和误解让她绝望,为了挽留爱人,她同样也失去了理智,不管用任何方法也要证明自己的爱情。事实上,能做出杀子这种反人类行为的人,其在心理状态上必然已异于常人,她们被情绪所控制,不自主地陷入了一种难以掌控、难以摆脱掉的精神状态中,最终促使她们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

美狄亚的疯狂来自于她的复仇之心,复仇的想法已经完全攫取了她的头脑。复仇始于人类古老的原始心理,是人类性格中根深蒂固地存在。复仇本身就是一件疯狂的事情,复仇的种子一旦播撒在了人类的心中,不仅不会消失,还会迅速地膨胀和生长起来,就像水葫芦一样不断地繁殖,直至牢牢地控制了人类的心理世界。美狄亚作为女性,面对丈夫的背叛和被国王驱逐出境的境况,复仇的种子便伴随着愤怒之情在她心中生根发芽,最终长成参天大树。在剧中,美狄亚的暴怒、仇恨和癫狂随处可见:“我的痛苦已经制伏了我,我现在才觉得我要做的是一件多么可怕的罪行,我的愤怒已经战胜了我的理智。”④正是在这种疯狂的愤怒下,美狄亚亲手杀害了自己的两个儿子,将复仇推向了极端。

美狄亚是个相当精明、富有智慧的女性,她懂法术和医术,为了实施她的复仇计划,她深思熟虑,从准备到实施,都经过她缜密的谋划。在决定向伊阿宋复仇后,她不仅让埃勾斯起誓,先安排好了自己的后路,又通过说谎来欺骗伊阿宋,使他相信自己已经原谅他和公主,接着又让自己的孩子给公主送去抹了毒药的礼物;当孩子们完成了他们的任务,这时公主和国王已经中毒身亡,美狄亚又将自己的孩子杀死,彻底实现了对伊阿宋的复仇计划。这每一步,都被美狄亚安排得十分周到、细致。处于疯狂中的美狄亚决定开展复仇,但是她的计划却体现了她并没有丧失全部的理智。她很久之前便规划好自己的计划,有条不紊地一步一步实施着,而且她能够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做。当她在准备杀死自己的孩子时,她也曾有过犹豫不决,但是她不断地在告诫自己、提醒着自己的复仇计划,说服自己暂且将两个孩子忘掉,先以复仇为重。

同样是处于痛苦与疯狂中,相比于美狄亚来说,爱碧杀子则更多的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被爱情击垮的她在那个时候已经完全失去了用理智思考的能力,头脑也已经不受控制。爱碧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女人,且对爱情十分坚贞,因此面对伊本的离去和误解,精神完全失控的她一心只求把伊本重新唤回到自己的身边。而这种愿望,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讲,则来自于潜意识里被压抑的欲望。弗洛伊德对这种潜意识相当看重,他曾经写到道:“潜意识是真正的精神现实。”⑤爱碧的行为即反映了她头脑中真实的潜意识。爱碧当初的确是被伊本所特有的男性特质所吸引,性欲使爱碧最终违背了伦理,生下了伊本的儿子。爱碧沉浸在这种真实的“本我”之中,已然不能依靠理性去行事,而是展示出其非理性、无意识的精神状态。如果说,美狄亚的复仇情绪扎根于人类的原始心理,那么相似的,让爱碧冲昏头脑的性欲则出于人类的本能。不管是复仇还是性欲,它们均不受理性的控制,人一旦被它们所掌握,也再难得以摆脱。因此爱碧在戏剧的后半段,表现出的混沌的、非理性的精神状态也可以得到解释。和美狄亚不同,爱碧闷死自己的孩子时几乎没有犹豫,促使她做出杀子决定的时间也非常短暂,几乎是当伊本对她产生误解之后,她立刻就行动了。这和美狄亚从长计议她的杀子计划,并且在杀子前还说服了自己的矛盾心理是不同的。爱碧当时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处于一种像做梦一样的无意识精神状态中,最终使得她犯下了杀子行径。

作为表现主义的代表作家,尤金·奥尼尔深受弗洛伊德精神理论的影响,在戏剧创作中,对人的性本能以及非理性的无意识精神状态进行了生动形象的刻画。爱碧这个陷入情与爱泥淖的女性,象征着处于二十世纪的现代人对本真和纯净爱欲的追求。面对崩塌的世界价值体系,很多行为已不能再用理性去解释,而在弗洛伊德理论的影响下,现代人开始接受非理性的存在和其巨大的力量。人的本能是无法控制的,也是不能控制的,如此再来考察爱碧杀子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

三、文化冲突与伦理悲剧——杀子行为的深层社会意义对比分析

除了个体层面意义上的原因,这两位女性之所以犯下这反伦理的罪行,更是由于社会大环境对她们的迫害,而这才是根源性的诱因。不过,两者杀子的社会文化根源却颇有不同之处。美狄亚杀子,更多的是母系文化与父权制文化在其身上的冲突而导致的;爱碧杀子,更多的是通过反伦理来表现出来的,其身上体现出作为女性身份的双重社会意义。但总的来说,她们的杀子行为,都向温顺贤良的传统母亲形象发起了挑战,颠覆了人们对母性的认知观念,具有惊心动魄的悲剧力量和独特的审美价值。

首先,美狄亚所生活的希腊是一个新旧意识形态交锋的时代,人类社会面临着由氏族部落形态向城邦社会形态的转型。在原始的部落时期,由于母系氏族文化占据上风,女性的地位还比较高。随着城邦制度的建立,母系社会趋于瓦解,而父权制这种社会形态逐渐形成并完善,男性成为社会的中心成员,女性则沦落为男性的附属品,就像是男性的私有财产一样。在希腊社会,人们对于一个女性的普遍期待就是一个贤良的妻子,一个尽职尽责的母亲,勤俭持家,服从丈夫。“希腊女人则处于半奴隶状态,连抱怨的自由都没有。……在伟大的古典时代,女人被牢牢地关在闺房里。……妻子和丈夫是陌生人,一般要求妻子做一个有警觉的家庭主妇,她应当精明、节俭,如蜜蜂一般勤劳,是一个模范的女仆”⑥。 就美狄亚的出身来说,她的故乡在克尔喀斯,而“在古希腊时期,那里是被认为东方,是父权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母权文化还有大量遗留的蛮夷之地”⑦。美狄亚这个女性本身便带有强烈的母权文化色彩,因此她更能意识到当时存在于社会中的男女极度不平等的现象。在美狄亚身上,两种文化形态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她具有高度的女性自我意识和反抗意识,对女性所处的卑劣社会地位也有着清醒的认知。当她处于这种男权社会的大环境下,被丈夫作为物品一样地抛弃时,她心中的怒火抑制不住地燃烧。而她之所以选择杀掉自己的两个孩子以达到其复仇的目的,也是和当时的父权制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的。在父系社会,儿子是父亲的继承人,是整个家族最重要的后嗣,具有着传宗接代的任务和强烈的社会使命。而儿子与母亲的关系已经不再如母系社会时期那样密切,从一定程度上讲,儿子已经不再属于女性。美狄亚曾说:“我宁愿提着盾牌打三次仗,也不愿生一次孩子。”⑧正是出于这种心理,美狄亚才选择杀子来复仇。

而在1850年的美国,女性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状况依旧没有发生过什么变化,她们仍然是男权社会的依附品,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爱碧之所以嫁给七十五岁的凯勃特,正是为了给自己以后的生活获取保障,以摆脱苦难的命运。“我早早地做了孤儿,不得不替人家干活。后来我结了婚,可丈夫是个酒鬼。……往后孩子死了,丈夫病了,后来也死了。这时我高兴地说,现在好了,我总算自由了。谁知我发现我的自由仅仅意味着替一个新的主人去干活”⑨。 爱碧把丈夫的死看作是一种自由,足以见得女性被牢牢束缚在家庭中充当奴役的社会现象。她们没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只有无休无止的活儿等着她们去干。爱碧这个女性形象之所以具有特殊的感染力,是因为虽然处于社会的底层,但在她身上体现出了作为女性的那种本能欲望。被伊本的男性气质所深深吸引的她,竟然决绝地杀掉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以满足自己内心对情爱的渴望,这是极其具有先锋性的。美国女权主义的先驱贝蒂·弗里丹曾在她那本著名的《女性的奥秘》一书中写到道:“对于禁锢在女性奥秘襁褓中的妇女,性是唯一对其开放的边界。”⑩在《榆树下的欲望》这部剧中,女性被压抑的欲望冲动被很好地展示了出来,作为伊本的继母,正是爱碧的性欲指引她一步步地陷入反伦理的深渊中,最终酿成生子又杀子的惨剧。

爱碧这个人物形象强有力地破除了人们对传统女性角色的期待,她用有悖于伦理的行为表达了隐藏于内心深处的欲望。这种颠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爱碧和丈夫凯勃特的儿子乱伦,并生下私生子;二是将自己的儿子杀死以证明自己爱情至上的忠贞,这些都是违背伦理道德的。因此,爱碧的杀子兼有双重的社会意义。一方面,她处于社会的底层,是男权社会待宰的羔羊,如同奴隶一般地生存着。而她用乱伦、杀子这些行为解构了女性作为母亲的传统形象,向父权制社会大胆地发起了挑战;另一方面,她通过杀子来满足自己对纯洁爱情的追逐,这意味着在爱碧身上,情欲、精神等这些层面已经超过了物质层面,爱碧杀子不仅是一出伦理悲剧,更是女性追求真实自我、实现女性真正意义的表征。

总的来说,不管是生活在古希腊时代的美狄亚,还是生活在现代美国社会的爱碧,这两位女性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杀子行为,均有其深层的诱因。在父权制社会中,当女性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之时,她们诉诸于杀子这种极端手段,其实正是女性社会地位低下的反映。在以男性为中心的权力话语体制下,可以说女性是无路可走的。杀子行为固然是残忍的,但是在这种残忍背后有其深层的原因。女性和母亲的双重身份,让美狄亚和爱碧这两个形象具有了独特意义的文学审美价值,而杀子这极端的行为也彰显着强烈的悲剧力量和社会意义。她们挑战了长久以来扎根于社会的伦理道德,解构了绝对服从式的温顺女性角色,颠覆了古代与现代社会中的传统母亲形象,是在追求女性真实意义和人生价值的这条路上最最充满血泪的反叛。

四、结语

杀子在西方文学作品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母题类型,然而却未获得应有的关注度。究其原因,一方面来讲,杀子是一种反人类伦理的耸人听闻的行为,它有悖于长期以来人们所形成的稳固的价值判断和理性认知;另一方面,杀子对作为母亲的女性者们来说,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极端手段,而这必然会触碰现阶段父权制社会某根敏感的弦,是以男权话语为中心的社会所不愿意面对的行为。但是不可否认,杀子这种行为无论是在遥远的古希腊城邦,还是在近现代的美国乡村,它都存在着,并且存在得那么撼动人心、惊心动魄。美狄亚和爱碧的杀子事件,从起因到心理再到内部根源,虽有不同之处,但就其普遍的意义来说,二者都具有很高的文学审美价值和很强的社会教育指向性。作为女性和母亲身份的双重承担者,美狄亚和爱碧用杀子这种残忍行径,表达了发自内心的呼唤。不管是对爱情和欲望的永恒追逐,还是对社会男女不平等的强力反抗,她们都使我们不禁思考,女性到底应该以何种社会面貌、心理状态生存于这个社会。而经过这样一番思索,面对杀子这样耸人听闻的行径,我们不再怀揣着仇视与不解,而是以悲悯的同情之心去看待、去理解,甚至是钦佩这些淌着血泪、艰难独行在重构母亲形象的反叛之路上的女性们。

①②⑨〔美〕尤金·奥尼尔:《奥尼尔剧作选》,欧阳基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6页,第135页,第134页。

③〔俄〕弗拉基米尔·雅可夫列维奇·普罗普:《故事形态学》,贾放译,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53页。

④⑧〔古希腊〕欧里庇得斯:《欧里庇得斯悲剧六种》,罗念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18页,第97页。

⑤〔奥〕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梦的解析》,孙名之、顾凯华、冯华英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1年版,第359页。

⑥〔法〕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04页。

⑦ 蔡俊:《〈美狄亚〉的伦理主题》,《世界文学评论》2006年第2期。

⑩〔美〕贝蒂·弗里丹:《女性的奥秘》,程锡麟、朱徽、王小路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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