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芸编无厌倦 名山事业薪火传
——辽宁省古籍保护工作的现状与任务
2018-01-27杜希林
杜希林
(辽宁省图书馆,辽宁 沈阳 110167)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从此,“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古籍保护工作步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总体方针,我省积极改善古籍保护环境,推进古籍普查,加强古籍整理出版,强化队伍建设,扩大古籍宣传路径,古籍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值此建馆70周年之际,现将10年来辽宁省图书馆乃至全省的古籍保护工作做以简要回顾,以飨读者。
1 建立古籍保护工作机制
2007年11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07.75号])颁布实施,明确了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对重点古籍工作做出了安排。这标志着新时期辽宁省古籍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
其后成立了由省文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宗教事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物局等部门组成的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以及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辽宁省文化厅先后制定了《辽宁省古籍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2007年10月,经省编办批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在辽宁省图书馆挂牌成立。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积极履行相关职能,负责协助省文化厅全面统筹、协调全省古籍普查、人员培训、业务辅导等工作。此后,各市先后成立了市一级的古籍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辽宁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古籍保护工作,从2009年开始,省财政每年为省文化厅拨付100万元古籍保护专项经费,各市普遍加大了对古籍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使得全省古籍的存藏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2 同心同德,稳步开展全省古籍保护工作
2.1 摸清家底,努力做好全省古籍普查工作
辽宁省共有古籍公藏单位30家,古籍藏量约150万册(省馆61万册)。2007年,辽宁省图书馆、大连图书馆被确定为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试点单位。为了做好古籍普查工作,我省先后两次召开全省古籍普查工作专题会议,并与省内古籍收藏单位签订古籍普查任务书,明确职责和时限,全省共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提交普查数据55602条,位居全国前列。其中辽宁省图书馆的2.1万条,2017年已由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其余的古籍数据,由省古籍保护中心组织人员进行审校工作。
在古籍普查中,发现了尘封多年的珍贵古籍,发掘出一批具有特殊价值的古籍精品。如辽宁省图书馆藏宋台州公使库刻本《扬子法言》,被列为古籍普查中的重大发现;辽宁省图书馆整理未整理古籍中发现的宋版藏经残卷《广大宝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经》,申报入选了《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2.2 实行古籍分级保护,建立珍贵古籍档案
从2007年至今,文化部组织开展了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工作。辽宁省共有12家收藏单位的544部(省馆316部)古籍入选,辽宁省图书馆、大连图书馆、沈阳市图书馆、辽宁大学图书馆、辽宁省博物馆、辽宁省档案馆、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和旅顺博物馆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2010年、2012年、2014年和2016年,省文化厅组织开展了四批“辽宁省珍贵古籍名录”和“辽宁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全省共有3179部古籍入选,沈阳市图书馆、辽宁大学图书馆、辽宁省档案馆、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锦州市图书馆和旅顺博物馆、辽阳市图书馆和辽东学学院图书馆被先后命名为“辽宁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鉴于我省在古籍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我省先后受到文化部的通报表扬;被国家民委授予“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古籍专家韩锡铎同志荣获“2014年中国图书馆榜样人物”;辽宁省图书馆、大连图书馆被评为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2.3 古籍修复工作初见成效
2010年,辽宁省图书馆被文化部授予“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成为全国首批12家跻身此行列的单位之一。2015年,辽宁省图书馆浑南新馆规划出1000平方米的空间,进行古籍修复中心的建设,面积是以前的3倍,集修复、实验、教学实训、库房存储为一体,为全省的古籍修复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2014年,辽宁省图书馆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中心辽宁传习所”和国家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二者在人才培养上既各有侧重又互为补充,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模式。
此外,大连图书馆、沈阳市图书馆也相继建立了古籍修复中心或文献修复室。目前,我省藏有古籍的市一级图书馆都已配备了经过专业培训的古籍修复员。2016年2017年在省古籍保护中心的支持和帮助下抚顺市图书馆、锦州市图书馆、辽宁大学图书馆、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辽阳市图书馆和辽东学院图书馆先后成立了小微古籍修复室,为古籍修复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2.4 古籍整理研究、出版取得丰硕成果
长期以来,我省各古籍收藏单位都非常重视古籍文献的整理开发,并取得了一批古籍保护研究成果。既参与到国家级项目如《中华再造善本》《辽宁省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的编纂,也有跨省的区域性古籍成果,如《东北地区古籍线装书联合目录》,也有省内古籍收藏单位结合自己馆藏特色的出版成果,如《辽宁省图书馆藏陶湘旧藏闵凌刻本集成》《辽宁省图书馆藏民国时期东北大学毕业论文全集》《大连图书馆藏古籍书目》《辽宁大学图书馆藏古籍线装书目》等。结合近年来全省的古籍保护工作,也出版了《辽宁省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古籍图录》《辽宁省珍贵古籍名录图录》《辽宁省图书馆古籍普查登记目录》等成果。
2.5 利用古籍传承中华传统文化
2007年以来,辽宁省结合古籍保护工作实际,多次在《中国文化报》《辽宁日报》《辽沈晚报》等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栏和专版的方式宣传我省的古籍保护工作。尤其是2013年以来举办的“辽宁省珍贵古籍特展”和“天禄琳琅、石渠宝笈典籍书画展”,展出的古籍文献都是缥缃精品,展览现场安排了雕版印刷现场演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近年来,辽宁省各古籍收藏单位都在有序开展珍贵古籍的数字化工作。如辽宁省图书馆建设了该馆的孤本善本数字资源库,大连图书馆、丹东图书馆、辽宁大学图书馆、辽东学院图书馆等单位也积极建设馆藏古籍全文数据库。珍贵古籍数字化之后逐步在互联网上公布,使得古籍数字化的成果真正实现了全民共享。
2.6 多措并举培养古籍保护人才
近年来,省文化厅联合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联办或独立承办了多期的古籍普查、编目、版本鉴定、古籍数字化、古籍修复、碑帖拓片的业务培训班,累计为我省培养古籍保护人员500余人次。
2010年开始,我省还创新古籍人才培养模式,采取“对面辅导”的方式,为省内图书馆培训古籍普查人员,各馆对此种培训方式有较高的满意度,这一培训模式受到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赞扬,并在业内推广。
目前,我省基本上形成了辽宁省古籍保护中心、辽宁省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国家古籍修复技艺传习中心辽宁传习所四体合一的古籍保护和人才培养体系。尤其是人才培训基地,利用省内高校的学科优势和师资力量,以及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优势,整合资源,探索古籍人才培养长期、有效的模式。辽宁传习所聘请赵嘉福同志为古籍修复技艺传承人,采取“师徒传承、口手相授”形式来培养古籍修复人才,是对中国传统的古籍修复模式的继承和创新。2016年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的支持和帮助下,省古籍保护中心先后与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合作,培养古籍保护方面的专业硕士,使我省古籍人才培养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3 古籍保护工作未来的主要任务
3.1 完善古籍分级保护机制
在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我省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建立古籍保护分级制度,开展第5批《辽宁省珍贵古籍名录》和“辽宁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
3.2 全面推动古籍库房标准化建设,实施古籍文献寄藏制度
严格古籍保护专项经费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古籍保护工作,做好古籍收藏单位的库房改造、改建工作,推动新建图书馆建设标准化的古籍库房,支持列入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古籍库房的改善工作,逐步改善省内古籍收藏单位的古籍装具,改善古籍修复室的硬件设施;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添置古籍数字化设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古籍保护工作。
建设辽宁古籍文献寄藏书库,为不具备古籍文献收藏条件的收藏单位代为保存古籍,在辽宁省图书馆建设省古籍寄藏书库。
3.3 加强古籍数字化工作
配合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中华古籍数字资源库”的建设,建设全省珍贵古籍数字化工程。省古籍保护中心将从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文献入手,建设辽宁省“孤本善本数字资源库”项目。整合现有家谱数据库、方志数据库等项目,建设东北古籍资源数据库,论证并建设如满文古籍数据库等一批专题数据库。
3.4 完成全省《古籍登记目录》出版工作,启动《中华古籍总目·辽宁卷》编撰工作
2018年完成全省《古籍登记目录》出版工作,其中省图书馆3册,大连图书馆2册,沈阳市图书馆1册,辽宁大学图书馆1册,其他高校图书馆1册,其他公共图书馆及文博1册,共9册。2018年启动《中华古籍总目·辽宁卷》编撰工作,举办总目编撰培训班,制定编撰规则与计划,与古籍收藏单位签订编撰目标责任书。有计划地开展民国文献、新善本、特藏文献的普查工作。
3.5 加强古籍的整理、开发出版力度
编纂出版《辽宁省珍贵古籍名录图录》《辽宁省图书馆馆藏珍本古籍丛书》、辽宁省古籍收藏单位《古籍普查登记目录》等系列图书;申报一至两项古籍出版课题,提高学术研究水平。计划开展全省珍稀古籍整理出版复制工作,预计十三五期间影印整理10部古籍。
3.6 科学推进古籍修复工作
以辽宁省图书馆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为依托,对破损古籍进行修复。举办相关的古籍修复研习班;申报古籍修复课题与研究,实行珍贵古籍修复的项目化管理。2018年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申报辽宁省图书馆藏碑帖、拓片修复项目;建设市一级的古籍修复中心(室),均衡全省的古籍修复水平。十三五期间,在辽东、辽南、辽西、辽北及高校系统资助建设10家小微修复室,提升基层古籍收藏单位古籍修复能力,现在已经建成6家。
启动省级古籍修复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承担区域内古籍修复的指导与传承工作;注重古籍修复中传统技艺与现代科技的结合,实现古籍修复中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全省的古籍修复工作管理系统;探索古籍修复工作中视频直播、即时互动等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
3.7 培养古籍保护专业人才队伍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人才培训基地、国家古籍修复技艺传习中心辽宁传习所为中心点,辐射全省的立体式、多方位的人才培训体系;继续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人才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尝试以项目代培训,以培训促工作;发挥省内高校的学科优势,探索与高校合作开展学科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
3.8 宣传推广古籍保护的阶段性成果,挖掘古籍的传统文化价值
加强古籍收藏机构古籍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公藏古籍资源对社会公众开放的机制,提升古籍服务质量与水平;加强与博物馆合作,举办系列的古籍展览展示,举办讲座、研讨和古籍修复展演、雕版印刷、传拓体验、古籍鉴定等文化体验活动,拓展传统文化传播途径,加大民众参与度。依托辽宁省图书馆典籍展示馆和萃升书院,举办系列的展览展示、讲座、研讨和文化体验活动,打造“萃升”这一传统文化品牌,拓展传统文化传播途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献和智力支持;承办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中国图书馆学会与省文化厅联合主办的年度古籍保护宣传展览及读者活动;举办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十周年的系列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形式宣传全省的古籍保护工作;扩大受众群体。
3.9 开发文创产品,让百姓把“古籍”带回家
结合文献特色,深入挖掘古籍文献中的字体、纸张、墨色、装帧、钤印等传统文化符号,采取高仿复制,或研发创意古籍书签、笔筒、辽图藏书票等文创产品,让传统文化符号越来越接地气,让文创开发融入普通大众生活。
利用“全国图书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联盟”整合资源,将特色馆藏元素推介出去,形成有文化内涵、贴近生活、注重实用的古籍文创产品。
古籍保护是一项深具历史责任感又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古籍保护工作在传承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省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全省古籍保护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支持,以形成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合力,实现古籍保护、古籍修复和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古籍保护体系。
古籍工作时不我待,古籍工作又要“日日新,又日新”。未来几年将是我省古籍保护工作持续发力,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我们要总结经验,放眼未来,有勇气、有责任、有能力、有信心、有担当,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古籍。用好古籍载体,挖掘古籍原典,讲好古籍故事,阐扬古籍智慧,助力我省古籍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