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历新政失败原因再探析
2018-01-26王娜
王 娜
(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 包头 014010)
一、庆历新政在措施上存在的问题
范仲淹、富弼等人在改革中提出了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等十项措施,前五项措施主要是针对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官僚队伍,从教育培养到科举选拔,从考核升迁到整治贪腐,从推荐有才能的人到平均公田养廉,范仲淹的措施其实成了一种行政体制改革,后三条重点是促进农业生产,为了调动起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颁布一套考核官员奖励农民的配套制度。最后通过覃恩信和重命令两项以保证朝廷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精贡举这一项,据《宋史·卷三百一十四》记载:“三曰精贡举。进士、诸科请罢糊名法,参考履行无阙者,以名闻……”①范仲淹提出地方一级考试,不用把考生的姓名密封起来,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方便考官知道考生是谁,从而对他以往的履历、平行能力等等进行全方面的考察,但范仲淹想的过于简单了,这在官本位的独裁专制社会中是行不通的,名字不遮,考生家长很容易找到考官。也就是说,在多数情况下,这种制度设计反而为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提供了方便。范仲淹决定要减少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以解决官多为患的问题,这触及了读书人的利益。因此,改革的反对者绝不是少数朝廷保守派官员,而是整个士大夫阶层——北宋统治的阶级基础。改革就要牺牲士大夫阶层的利益,牺牲了士大夫阶层就动摇了自己的统治基础。
二、庆历新政在实行时间上存在问题
改革历时一年多,这对于社会来说确实是不小的压力。本身这场改革就是在仁宗皇帝的急切催促下写成的,方案刚刚拟定后不久,没有经过认真研究,也没有做好事先准备,急于求成的仁宗皇帝就下诏颁布施行,在新政的执行过程中会出现预备不足、准备不充分等问题,所以才会导致新政执行到后期无力应对。改革的成功依赖于社会基础的支持,需要得到百姓及广大人民的支持,而这种社会基础的培养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范仲淹等人把改革变成了一种解决国家社会矛盾的手段,希望通过这次改革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良好效果是不太可能的。政令接二连三的颁布,大大超出了社会所能承受的限度,在这短短的一时间想要革除积弊,解决问题,其实是犯了一种急于求成的错误。
三、“朋党”问题直击改革派要害
关于庆历新政失败的原因,过后范仲淹也曾就此事深刻反思过这次改革失败的原因,皇祐元年,范仲淹关于这场改革给他的好友叶清臣写过一封信,这封信的内容是:
“然国之安危存亡,系于其人。正人安则王室隆,正人危则天下忧,故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所以身安而国家可保,岂特厚于己耶?汉李膺之徒,黑白太明,而禁锢戮辱。虽一身洁清,千古不昧,奈何邪正相激,速天下之祸,汉室亦从而亡之。仆以为与国同忧者宜弗为也。”②
范仲淹在这封给好友叶清臣的信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有关庆历新政的内容,但是字里行间有些话还是可以看出范仲淹对改革、对仁宗皇帝、对国家、对百姓确实是尽心竭力了,同时又把汉朝李膺当时所处的环境借喻自己的处境,黑白太明,而禁锢戮辱。这封信中也暗含着一个导致新政失败的直接因素,往大了说是范仲淹改革触及了大官僚大贵族的利益,是改革派与保守派之间的斗争,往小了说就是新政遭到破坏,被诬触犯北宋政治敏感区牵涉“朋党”问题。
关于范仲淹等人的庆历新政与朋党问题,欧阳修还写了一篇《朋党论》,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载:“修乃作朋党论上之,曰:‘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③可以看出欧阳修写的这篇《朋党论》可以说明改革派并没有结党营私,危害国家危害百姓。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是范仲淹与欧阳修都承认了朋党的存在,这一点犯了仁宗皇帝的忌讳,改革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四、小结
庆历新政失败的原因是利益所属、权力斗争的问题。范仲淹改革的关键点是靠人治来推行的,他的前提是人们会自觉地大公无私地去落实措施,但问题是人的天性就是趋利避害,是自利的,在没有权力监督,制度约束下,人们很自然地会做出有利于他自己的选择,而置国家、社会、他人利益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仅是靠几位贤明的君主,仁人志士说改变就能改变的。这样看来,范仲淹是在以一种微薄之力在与无形的社会机制进行斗争,在这种情况下范仲淹还要和与自己意见相反政敌进行斗争,这种潜在的权力斗争,相互交叉,需要承担失败后果的则是改革派,所以,历来锐意改革者的结果大都不是好的,但是这种忧国忧民,把个人利益置之度外的从政精神是值得赞扬的。
注释:
①[元]脱脱等.《宋史》卷314列传第七十三.中华书局,1999,12:8281.
②[宋]范仲淹.《范文正集》卷九《与省主叶内翰书》.
③[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5.中华书局,2004,9:3584.
参考文献:
[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9.
[2][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