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背景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困境及对策研究
2018-01-25赫林
赫林
摘要: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存在数量难以准确掌握、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效果不好、党建有关制度落实不严、流动党员组织观念不强等问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背景下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需要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
关键词:两学一做;流动党员;教育管理;SY区
doi:10.16083/j.cnki.1671-1580.2018.12.015
中图分类号:D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8)12—0058—04
近些年,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日益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2016年,为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中央决定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一项重大举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对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等具有重要意义。流动党员作为党员队伍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于其数量庞大、流动频繁、范围广泛,使得这部分党员极易成为学习教育中被忽视的对象。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不仅关系着整个党员队伍的建设情况,而且影响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的成效。
浙江省SY区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县(市、区),近年来人口流入流出较为频繁,由此带来的流动党员数量也相对较多。据统计,截止2016年11月份,SY区共有流动党员2976名,占到全区党员总数的5.9%,其中新居民流动党员382名,外出流动党员2594名。近几年,该区创新工作举措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并取得不错成效,但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高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背景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现状,2016年10月~11月份,课题组实地走访了SY区几个流动党员较多的乡镇(街道)、园区,与乡镇(街道)组织委员、部分村(社区)、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座谈交流,并向163名流动党员发放了调查问卷,对调研结果进行整理分析,以期为地方党委政府更好地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提供第一手的参考资料。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课题组在2016年10月~11月对SY区流动党员所作的调研。在研究过程中,课题组主要采取了座谈交流和问卷调研的方法。期间,课题组成员实地走访了SY区流动党员较多的盖北、崧厦、汤浦、百官街道和杭州湾工业园区等五个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组织委员、部分村(社区)、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座谈交流,了解村(社区)、企业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问卷调研则发放至每一个乡镇(街道),并根据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数量的不同,发放的问卷数量也有所区别,其中盖北、崧厦、汤浦、百官街道和杭州湾工业园区等重点乡镇(街道),每个单位发放问卷20份,另外乡镇(街道)发放问卷的数量分为10份和5份两档。调研问卷主要包括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被试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党龄、文化程度、来虞工作时间和职业等。第二部分是流动党员教育情况,包括参加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效果、存在问题等。第三部分是流动党员管理情况,包括党组织转接、身份亮明、与组织联系、党费缴纳等。第四部分是流动党员服务情况,包括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生活困难求助、作用发挥情况等。
为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调查问卷中所包含的各类问题的设问简洁明了,对个别重要的问题运用不同的表达方式进行反复设问,同时依照一贯性标准使调查的问题在逻辑上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调研期间,课题组共发放问卷180份,在舍弃具有缺失值及其他问题的问卷后,最后获取有效问卷163份,有效回收率达90.6%。
(二)样本描述
从调研情况来看,163名被调研对象中,男性占到总数的66.9%,女性占33.1%,男性数量是女性的2倍多;婚姻状况以已婚者居多,占到了调研总数的69.3%;年龄以中青年为主,其中35岁及以下占35.0%,36岁~45岁占38.6%,两者合计占总数的73.6%;来虞工作时间多数在5年以内,占到了总数的73.6%;党龄也多数在10年以内,其中5年及以下占41.1%,6年~10年的占33.7%,两者合计占74.8%。
二、实证结果及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要將问题意识贯穿在整个学习教育全过程,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中存在的问题。本课题在研究过程中,也侧重于问题导向,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查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年,SY区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依托新居民事务所建立新居民党总支,依托村(社区)和谐促进会建立新居民党支部;建立新居民党员协同培养制度、协同管理制度、协同保障制度等,但从我们的调查结果来看,当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高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
(一)流动党员数量掌握方面。数量的掌握是抓好流动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抓好流动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调研发现,不少基层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数量掌握上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流动党员数量掌握不清。有的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及时对本地流动党员数量进行有效统计、及时更新,使得流动党员数量数据不真实。调研时,64.3%的被调研者表示自己身边存在未登记的“隐形党员”,同样,不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也一致认定自己所在村(社区)存在不少的“隐形党员”。座谈交流时,一位村书记反映,该村本地人口有2610人,其中党员66人,党员占全村人口的2.53%;有外来务工人员5700名,而登记的党员只有12名,占比只有0.21%,还不到本村党员占比的1/10。另一方面,有的外出流动党员去向不明。尽管流出党员组织关系在村(社区)党组织,但这些党员外出前不向党组织汇报,也未要求开具《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也不和原支部保持联系,基本处于“断线”状态。有一些党员在外出前所留联系方式与实际不符,党组织很难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情况。
(二)流动党员学习教育方面。流动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的好与坏,与基层党组织的重视程度有很大关系。从调研情况来看,流动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部分党组织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村(社区)党组织认为本村(社区)外来流动党员数量太少,没法组织开展;有的企业只关注组织关系迁到本单位的党员,或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对未持有者在单位组织的党员活动时将其排除在外。二是出席人数较少。在问及“您认为影响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最主要因素是什么”时,一些流动党员反映,自己长期在外面工作,回来参加组织活动不太现实,来回奔波不仅浪费时間,还要花费路费,工作时间和党组织活动时间的冲突影响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内容创新不够。不少流动党员反映,所在党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多是党的理论知识(49.1%)、上党课(56.4%)、志愿服务活动,而文体活动、业务技术培训的却很少(分别只有17.8%和16.5%),缺乏对流动党员的吸引力。
(三)党建有关制度落实方面。党建工作制度是规范和保障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也是基层党组织和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但调研来看,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建制度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效果不好,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等能按期正常开展的党组织较少,即使开展也存在形式单一、内容枯燥、民主渠道不畅等问题,流动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更是存在许多难题。二是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严。《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实际操作中,不少党组织并没有对“三不”党员予以除名。三是党员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规定,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要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超过6个月,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开具《流动党员活动证》,但调查发现,有46.6%的流动党员没有办理过《流动党员活动证》,也没有开具党员介绍信,导致组织对他们无法进行有效管理。
(四)流动党员组织观念方面。由于流动党员管理机制缺乏强制力,加上长期以来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较少,导致流动党员的党员意识有所淡化。一是不愿亮明党员身份。如前所述,有的党员在私企务工或为个体老板打工,工作时间紧,没有时间参与党组织的活动或根本不愿亮出党员身份,更不会主动与当地党组织联系,最终成为“隐形党员”。二是联系组织不够密切。不少流动党员外出后不与党组织联系,在问及“一年当中,您与党组织联系情况怎样”时,只有15.9%的流动党员表示联系非常多或比较多,41.1%的被调研者认为一般,42.9%的人认为少或非常少。三是缴纳党费不够及时。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基本义务,但我们调研发现,大部分流动党员在春节返乡时一次性补缴全年党费或外出前一次性提前缴纳全年党费,有的由家属代为缴纳。调研中,未按规定时间(6个月)缴纳党费的占到了一半以上(56.4%),甚至有6.1%的流动党员表示自己当年没缴过党费。
(五)流动党员作用发挥方面。“两学一做”,关键是“做”,“做”也是学习教育的着眼点、落脚点。如果学而不做,那么就会沦为“纸上谈兵”。当前流动党员在“做”方面与合格党员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流动党员思想觉悟不高。有的流动党员长时间脱离党组织,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有些政治觉悟不高、立场不坚定的流动党员,因受不良环境的影响,放任自流,甚至做出一些有损党员形象的事情。二是部分流动党员服务意识不强。一些流动党员对参不参加组织生活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更谈不上带头为民服务。调研中,只有36.4%的流动党员表示主动参加过党内结对帮扶活动。三是多数流动党员作用发挥不好。在问及“作为党员,您认为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时,67.1%的流动党员认为自己“作用发挥不大”或“没有发挥作用”。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对浙江省SY区163名流动党员的样本调查数据,分析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背景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现状。结果表明,在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背景下,相比较那些工作稳定、组织关系稳定的党员来说,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流动党员的数量难以准确掌握,在企业、社会上存在不少的“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给教育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难题。二是流动党员的教育活动开展效果不好,有的党组织未能按时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有的学习教育形式单一、内容枯燥,调动不了流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党建有关制度落实不够严格,“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费收缴等党建基本制度未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四是部分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五是不少流动党员的组织观念不强,流动时不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不愿亮明自己的党员身份,不愿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六是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效果不佳,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未真正体现出来,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而且导致党的组织资源大量流失,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造成极大损害。
笔者认为,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努力开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集中登记与不定期摸查相结合,实现数量的全程掌握。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首先要清楚地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一方面,定期集中登记,充分利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前后,对流动党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核实身份的流动党员,将其及时纳入所居住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对未核实身份的流动党员,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发信函,进行身份核实。另一方面,不定期摸底清查。充分发挥和谐促进会、流动人口党支部的功能,不定期对流动人口住户进行统计登记,以便及时了解管辖区域内流动党员的数量。对于排查核实的所有流动党员信息,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统一输入到全区流动党员信息库,为每位流动党员都建立档案。
第二,坚持双向管理与现代技术相结合,实现管理的无缝对接。流动党员管理之“难”,根本问题在于流动党员工作的多变性、住所的临时性等特点。一方面,完善双向管理机制。针对以往在流动党员管理上“两地”党组织互不联系、单边作战、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需要打破地域限制,积极构建双边联系机制,坚持“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齐抓共管,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就跟随到哪里。另一方面,创新现代管理方法。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实现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活动证发放、党费缴纳等方面网络化管理,通过网上平台实现党组织之间的互动沟通,使党员无障碍流动和接收;利用互联网对流动党员进行教育,如尝试在本地党建网站上开辟专栏对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
第三,坚持思想教育与关爱帮扶相结合,实现教育的方式创新。流动党员学习教育需要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从“行政化”向“政党化”转变,将教育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一方面,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想方设法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可以通过开展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志愿服务活动、现场考察等形式,不断开拓流动党员的视野,增强流动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另一方面,关心流动党员日常工作生活。重点在生活、教育、劳资、家庭等方面做好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如主动关心流动党员的工作生活;组织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流动党员职业技能;关心流动党员就业、医保、子女教育等,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等等。
第四,坚持制度完善与严肃处理相结合,实现制度的有效落实。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要靠制度来保障。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流动党员工作机制。健全领导责任制,乡镇(街道)党组织要把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摆上重要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学习教育保障机制,保证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经费、场所等,为流动党员活动开展创造条件;强化督查考核机制,每年要上报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对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的单位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党内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等,对外出前不到组织登记或不按要求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予以批评教育;对连续6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不交纳党费,不汇报思想工作,按不合格党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情節严重,甚至违法违纪的流动党员,及时予以清理除名,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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