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现状及建议
2018-01-25
(江苏省灌南县畜牧兽医站,江苏灌南 222500)
2017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牵头承担了全县生态红线建设及“263”专项行动中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自开展以来,我们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咬定目标,迎难而上,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年底,全县禁养区103家养殖场全部完成关闭搬迁,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完成60%的工作目标,是全市第一个完成关闭搬迁任务的县。
1 工作开展情况
1.1 取得的主要成绩
(1)出台《灌南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灌南县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灌南县畜禽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灌南县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排查出禁养区需关闭搬迁的103个规模养殖场(户)以及非禁养区360个规模养殖场(户)清单。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关闭搬迁任务于2017年6月完成,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完成308个,其中通过验收276个,占全县规模养殖场76.67%,超额完成超过上级下达的年内完成60%工作任务;全县新增部级规模养殖示范场1个、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4个;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达77%,养殖水平大幅度提高。
1.2 采取的主要措施
1.2.1 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在县“263”专项行动开展伊始,迅速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及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纳入全县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同时,各乡镇也成立专门机构,切实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实施。
1.2.2 深入调研,制定科学方案。禁养区划定方案确定后,我们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采取家家到、户户过、场场清的方式,对全县畜禽养殖场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据调查,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463家,其中禁养区应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103家,非禁养区360家。在全面摸牌的基础上,联合环保、农牧、水利、国土等部门共同参与、共同规划,科学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将关闭搬迁、治理整顿行动任务落实到乡镇、明确到场户、细化到项目,确保目标明确、措施可行、责任清除、保障有力。
1.2.3 聚力重点,形成攻坚强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是畜禽污染治理工作的难点、重点。为确保按时完成关闭搬迁任务,我们研究制定了四项机制,立足压力传递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一是日报告通报制度。不分节假日、休息日,各相关部门、单位每天下午5点前上报当天关闭搬迁数量,没有进展的要说明原因。县“263”办公室每周进行一次汇总,周一上午将上周关闭搬迁进展情况报各级领导、分管领导。二是督促指导制度。为全力打好关闭搬迁攻坚战,县海渔局专门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关闭搬迁工作督查指导组,每组负责联系三个乡镇,每周至少到联系乡镇督查指导一次,每次都要提交督查报告。三是实地巡查制度。各乡镇对所有关闭搬迁养殖场家家到,现场检查验收、销号清零。县督查组进行实地抽查,验收不合格的不销号。四是联合执法机制。县乡农牧部门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成立关闭搬迁工作联合执法队,对应关闭搬迁养殖场进行联合执法。
1.2.4 稳步实施,确保治理成效。在资金来源方面,灌南县积极整合环保生态红线补偿转移资金和生猪调出大县奖补资金2150万元,用于补偿对畜禽污染治理推进过程中造成养殖场(户)损失。在工作推进中严格规范程序,首先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出具证明,随后由所在地乡镇政府与养殖场(户)签订关闭搬迁承诺书,最后以评估为基准对按时履行关闭搬迁承诺的兑现补偿。截至6月30日,全县禁养区内已关闭搬迁养殖场(户)103家,序时完成关闭搬迁工作。
1.2.5 注重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治理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措施要求等,及时正面宣传报道治理进展情况;通过印制张贴《告全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一封信》、出动宣传车和印发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活动、政策解读、氛围营造工作。注重工作方法,采取一户一策、一场一法,分类指导,并加强与养殖户的交流,了解其意愿,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因污染治理上访的群众,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及相关当事人,协助做好思想工作,促进矛盾化解。
1.2.6 科学谋划,制定养殖小区。关闭搬迁工作涉及面广,要与整治、转产相结合。灌南县坚持疏堵结合,在做好关闭工作的同时谋划好养殖小区建设,让关闭搬迁户安心。通过养殖小区规划建设,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保生活,综合规划给出路,长效管理建生态,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以环境的持续改善惠及人民群众。
2 存在问题
2.1 资金缺口大,补偿标准较低
灌南县是养殖大县,是全省生猪调出大县。需关闭搬迁、治理的养殖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关闭搬迁及治理需要政府投入大了资金。据调查,仅禁养区的103家应关闭搬迁的养殖场补偿资金应需要1.5亿元。由于县乡财力有限,资金缺口巨大,养殖场(户)所得补偿资金与社会拆迁额度有差距,严重影响关闭搬迁工作进度、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2.2 用地需求大,养殖场搬迁难
全县禁养区需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103家,据了解80%的养殖场户愿意搬迁重建,所需大量土地无法解决。禁养区关闭搬迁的103家中关闭92家,搬迁6家,搬迁难度大。
2.3 部门参与少,合力形成难
在禁养区搬迁工作中,县农业部门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现象比较普遍。
3 建议
3.1 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力促农业生态全面提升
进一步整合多年闲置项目资金,解决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金缺口大的问题。加快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改造步伐,对符合整治条件的引导养殖场(户)建设与其规模相对应的粪污处理设施,重点做好堆粪池、污水沉淀池等还田设施和雨污分流设施的规范建设,积极探索并努力健全与全县规模畜禽养殖相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准备申报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全面提升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水平,提高农田有机肥使用面积,压缩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快推进全县农业向生态、健康、可持续发展进程。
3.2 明确目标,巩固成果,细化考核验收工作
对禁养区已关闭拆除的103个养殖场户,继续加大监管力度,防止禁养区内发生再建再养事宜,保护好既有成果;同时抓紧开展第二轮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验收。建立完善养殖场环保基础信息档案,落实养殖主体污染防控责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确保2018年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治理率要完成80%以上,全县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累计需建设完成288个以上。
3.3 强化督查,强抓服务,助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统筹县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执法力量,重点对污染严重、信访举报多的养殖场(户)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加大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的力度。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实行日报告、周通报制度,加强督查巡查,动态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强化服务指导,通过与村镇干部、养殖户面对面交流、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引导禁养区养殖场转产,化解社会矛盾,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4 制定标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审批制度
逐步淘汰养殖水平低下,粪污治理设施不完善的规模养殖场;同时在加快现有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严格审核新建畜禽养殖场,确需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的,其选址必须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完善对环境影响的评估。
[1]李亚辉.畜禽养殖污染现状与治理建议[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6,(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