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畜产业整治行动的现状和效益分析
2017-06-30蔡彦洵
摘要:规划界定畜牧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是我国畜牧养殖业业环境污染治理所采取的主要政策之一,为响应国家厉行环保的号召,江西省高安市于2016年对禁养区猪场进行了拆除退养专项整治行动。本文运用“三效一体”的方法,对该专项整治政策进行了探讨分析,并对其衍生的问题和现象,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禁养区;猪场拆除退养;环保
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农畜产品的需求量逐渐增大,与之相应的是畜禽养殖业所造成的污染也日益加剧。畜禽类污染已引起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国家陆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增添与畜禽类污染有关的条例。根据三大新政,各地也陆续划出禁养区。江西省高安市在2016年亦推出了禁养区的政策,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政策推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定的问题,但总体而言禁养区政策的推行对于高安市的畜禽类污染的治理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研究此次行动也可给该类型农畜产业整治行动的现状和效益分析给予一些经验。
二、研究结果分析
(一)政策目标实现情况
依据高安市政府于2016年10月份发布的关于开展禁养区猪场拆除退养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为: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全市禁养区重点区域内猪场及其他畜禽养殖场必须全部拆除退养到位。截止至2016年11月上旬,高安市已經拆除禁养区养殖场535个,面积32.5万余平方米;在2017年以前,还将对区域内2000余个、面积达130余万平方米的养殖场进行专项整治。根据现有的不完整统计,本次整治行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并已经开始展开第二轮拆除退养工作。
(二)政策产生的影响
1.环境质量
由于高安目前为止大都是中小户养殖,有些猪场为了节约成本,栏舍结构设计比较简易,大部分猪场环保设施简陋或根本没有环保设施,废水粪便大部分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到位就直接排向外环境,造成污染状况严重。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土壤污染。污染源主要是猪尿猪粪及猪饲料。二、空气污染。大量有害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加剧空气污染。三、水源污染。严重时形成酸雨,危害农作物;猪粪猪尿严重污染水质,造成江河池塘藻类和浮游生物大量繁殖,产生多种有害物质。四、生物污染。有害微生物随污水排到环境中从而污染环境。经过对已污染地区的专业治理、未污染地区的专业防范,高安市的环境质量必将有一个质的飞跃。
2.就业结构
随着此次整治行动开展,农村就业结构即将大有改变。原本留在家中养猪的劳动者,现在不得不面临着改变。有三种不同的就业流向及其压力:一是对于继续留在家中务农,这多为年龄较长农户,缺少发展优势;二是走出农村去外地打工,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加大了该群体找工作的压力;另一方面新生代年轻外出务工人员多因思想的转变,较难接受传统外出务工群体从事行业,这也增加了就业压力;三是自主创业,自主创业前景虽然较大,但养殖户多缺乏养殖以外的创业经验,创业失败可能性较大。因此政府可以帮助养殖户再就业,这也是高安产业、就业结构升级转变的一大契机。
3.产业链条
每一次猪场整治,都将淘汰一批小型养殖户,若是将整治猪场持续下去,淘汰小养殖户也势在必行,家禽业企业的品牌化、规模化、科技化需要被重视起来。生猪养殖的下游产业,作为一个依附养殖业生存的群体,势必会出现区域内销售量的锐减现象,进而导致一批此类经营者的亏损。
(三)公众参与及满意度
公众参与度指在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公众的了解认识及配合程度。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有很大一部分人认为此次整治行动可以用“严苛”来形容,主要有如下因素:1.补贴因素:拆除的补偿标准不合理且偏低,政府对于被拆处地的基础附属设施,没有设立补贴款项。2.时限因素:猪场拆迁的宽限期一般最少都要6个月以上,但这次行动时限仅为不到三个月,增加了养殖户对生猪的处理难度。3.行情因素: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之前,高安养猪产业曾备受打击,一直到2015年下半年情况才有所回转。4.生计因素:许多老养猪场是养殖户多年积蓄的全部家产,现在如果养殖户生活失去了重要经济来源,就肯定有养殖户不愿配合行动。5.范围因素:这里指禁养区所规划的地域范围,在真正实施过程中,存在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拆除范围进行拆除的现象。
三、结论及建议
(一)政策目标实现情况
结论:本次整治行动,目标完成情况整体良好,但是对于某些偏远乡镇,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
建议:1.政府牵头成立一个由官方和民间协力组成的监督组织,并建立奖惩机制,以增加各地区间推行政策的积极性;2.政府应采取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实施方法,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3.政府可采取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等方式,增强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经验。
(二)政策产生的影响
结论:高安市环境质量大有提升,但是政府对于本次整治行动衍生的关于养殖户劳动力流向以及下游产业发展的问题都缺少关注。
建议:1.政府对养殖户家庭生计问题的关注,通过提供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等方式,满足部分农户的再就业需要;2.政府可以采取同等置换的方式,划出区域作为规范养殖区,吸纳散户进场养殖,并予以财政补助;3.政府应给下游产业开辟其他经营渠道。
(三)公众参与及满意度
结论:在本次整治行动所涉及的区域内公众参与程度较高,但满意度还有待提高。
建议:1.在推行新政之前应多了解民情,整理出民意所向,这样才能得到他们的理解、支持;2.政府和养猪户一起努力,是解决养猪与环保矛盾的关键,政府也应加强环保宣传,建设环境友好型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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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蔡彦洵,女,江西高安人,北京理工大学,专业: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