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慈善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2018-01-24闫磊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副科长公益慈善学园热点观察员
文|闫磊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副科长、公益慈善学园热点观察员
社会的基石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切入点是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根本上是一种地方性实践过程。基层社会治理的多种手段中,社区慈善是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群众基础,源于本地、立足本地,扎根群众又服务群众、易于操作又富有成效的一种。
一般来说,以社区为基础、以社区居民和社区整体发展利益为目的的慈善活动和慈善服务均可称为“社区慈善”。常见形式包括捐助帮扶、志愿服务、社区发展行动、慈善超市、社区基金会、互助互济和公益性组织等6种,具体内容涉及教科文卫体、生态环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民生保障等多个方面,根据参与力量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在地性的慈善”,指在社区层面的,由基层政府、社区组织(团体、单位)、居民发起并开展的面向本社区内部的慈善活动和慈善服务。在地性的慈善是社区慈善发展的主要方向,强调“立足社区、服务社区”,依靠本地资源和利益相关者解决本地问题,关注不同类型、不同阶层、不同阶段人员的生存发展状态,倡导“人人可慈善、人人能受益”。第二类是“社区化的慈善”,也即外部力量举办的慈善活动和慈善服务以较长的时间(应不少于1年)在社区层面落地和执行。社区化的慈善是当前慈善领域在关注专门问题、特定人群后对“社区”的一种“再发现”,与政府购买服务、社区(乡村)建设、城市治理、精准服务(脱贫)等一系列国家治理行动相关,资源下沉和“输入”的特征明显,介入的前提一般是“社区的问题化”,目的是“社区的改变和增能”,往往会朝向第一类“在地性的慈善”发展并被替代。
认识社区慈善的社会治理意义,要建立在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准确把握上。生活中,我们常见居民“去参加他们(居委会、街道)的活动(看望老人、清洁卫生等)”,从动员群众参与、发挥居民作用的角度来看,这是积极的。但与居民“我们去开展活动(看望老人、清洁卫生等)”相比还有一点距离。前者反映的是一种居民“动员式”的参与,借助的是街道、居委会的行政权威或者人情交换或者道德压力,街道、居委会通常会付出作为交换的“感谢”,比如小礼物、情感亲近等;参与的居民也多是积极分子,更多的“普通居民”参与不够;居民的“付出感”强而“获得感”弱,是一种“形式上的参与”,难免产生“我也需要帮助”的感叹。同是“公益”,后者则更多地表现了居民的一种认同感、归属感、利益相关感和成就感,是一种“实质性的参 与”。
这种微妙的差异,需要我们深刻理解基层社会治理更为具体的内容。基层社会,应该更细致地看到家庭(家族、宗族)、社区社会组织、非正式的兴趣小组(团队)、各种正式组织和单位(学校、商户、企业等)、以明显特征划分的类别群体(流动人口、民族、宗教等),并关注他们中人的结合与秩序。基层社会治理,就是要在这些细致的结构中,协调人际关系、群体关系,在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达成共识,建立并维持秩序,团结并发挥作用,实现公共事务和社会生活的公共利益。因此,单纯关注到社会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和“群众参与”是不够的,还要对“多元主体”进行深入“理解”(他们的形式、结构、功能、秩序),在此基础上构建新的结合形式和秩序,并赋予新的形式和秩序基于成员普遍认同的意义,用以凝聚共识、分享权力、共担责任、良性互动并深度合作。
从这个角度来看,倡导慈善与生活相融合的“社区慈善”比较好地契合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和需要。
在体制机制方面,有以下三个“符合”。
一是符合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有关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1.符合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根本要求,社区慈善面向“全员”的努力有利于凝聚力量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立足社区,关注社区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团体、单位)、人群,符合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要求;3.依托社区居民、社会组织、辖区单位,有助于激发基层社会活力。
二是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1.符合宣传、落实《慈善法》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2.依托各类社会主体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开展自我服务,有助于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 用。
三是符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1.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单位、慈善协会和街道(乡镇)慈善分会的管理体系完备,能够进行顺畅的工作管理和指导;2.已有的基础条件、工作经验、政策法规能够比较稳妥和便利地推进社区慈善工作深入开展,例如,民政部、各省市已指导各地建立并运作了慈善超市、志愿者团体。
在群众基础方面,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符合群众切身利益、长远利益。社区慈善的根本出发点在于面向社区整体的公共利益和面向所有社区居民的个体利益。慈善对象从“困难群体”扩展为“全体居民”,慈善“物品”从钱物扩展到个体能力和公共精神承载的各项服务。因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被认为是“社区慈善”,针对特定问题和人群的外部慈善工作在社区短期(1年以下)、临时性落地的情况也不应被视为“社区慈善”。
二是符合群众的基本观念和思想理念。扶危济困、守望相助、助孤扶残、尊老爱幼、以邻为伴、与邻为善等观念都是我们民族世代相传的美德,千百年来始终深入人心。此外,共产党员的无私奉献、为民谋利、联系群众等精神品质和优良传统也深入人心,具有很强的模范带动作用。
三是已有较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和具体实践,群众易于接受。以社区志愿服务为例,自1989年天津成立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至今,社区志愿者遍布街巷,广受尊敬,涉及了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功能发挥方面,有以下三个“有利 于”。
一是有利于构建和完善基层社会保障体系,增进民生福祉。1.有助于促进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在民生保障领域的有效衔接,例如,2014年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的参与;2.有助于整合各方资源、政策、信息,依托社区慈善的“在地性”实现精准服务,例如慈善救助;3.有助于弥合政策缝隙,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例如对于流动人口的社区帮扶。
二是有利于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区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个人生活发展的良好氛围。1.通过慈善的公益性行动,引导居民既看到财富的使用价值,也看到财富“社会性”(物化了的社会关系)这一本质属性,抵制拜金主义和金钱至上等观念,自觉把经济活动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重视社会交往与社会秩序,重视家庭、组织(团体)、社区的和谐;2.通过慈善的公益性调节作用,践行“人人可慈善、人人能受益”的社区慈善理念,满足不同阶层、群体的多样化需求,赋予钱物、时间、空间、精力等慈善“物品”“社会交往”的意义,缩小人际之间、群体之间客观差异的心理距离,抵制“嫌贫爱富”“仇富”等思想,调节并缓和社会矛盾;3.通过慈善对个人、群体的连接和秩序优化,赋予“善行”令人认可和尊重的道德性、正当性、意义性,并以此引导居民关注生活本身、社区本地、邻里本人,将宏大的精神、道德、文化叙述落地到个体身边,使个体务实而有品质,彼此尊重而又信任,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进居民身边、群众心里。
三是有利于促进社区整合,增强社区活力,提高社区自我发展能力。1.有利于促进居民、群体、组织(单位、团体)之间的和谐交流、交往,构建基于有机联结、有序相处的生活共同体,增强社区凝聚力和个体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利益相关感;2.有利于挖掘社区自身潜能,汇聚社区自身力量,明确社区自身需求,以恰当可行、务实有效、平等互利的方式,循序渐进地实现社区利益、公共利益、个体利益;3.有利于促进社区各类社会主体,特别是立足社区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兴趣小组等非正式团体的健康发育,在与基层党委、政府、居委会、社区居民的有效沟通合作中,提高各方现代治理能力、专业治理水平。
从以上分析来看,把社区慈善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有着清晰和明确的依据。推进社区慈善,并不是要重新开辟一项新的工作,而是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从社会治理的角度予以重视,重新梳理、研究、引导、丰富。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街道在传统邻里帮扶的基础上,从社会治理的角度采取以下措施促进了社区慈善的整合提升。
一是发挥好基层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把好方向,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力量的成长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例如,在为老服务工作中,将居民个人扶老助老的爱心整合为以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为平台的集体行动,先后扶持成立了暖心帮帮团、老邻居服务队等7个团队,服务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际成效都有了明显提升。
二是形成品牌,带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发挥慈善分会和慈善超市的作用,连续举办两届慈善拍卖活动,挖掘社区向上向善典型、鼓励弱势群体展示才艺,并吸引了国安足球队签名足球等外部资源的义捐参与,与常态化运作的慈善大集一道,成为慈善超市的两个品牌活动,得到居民广泛认可、响应和参与。
三是推动各主体间、事务间的联结合作,并构建常态化合作秩序。例如,依托慈善超市,将以往由街道集中发放的“爱心卡”物资改为由慈善超市日常发放,既便利了群众领取,也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个性需求;依托“义彩纷呈”志愿者服务团,搭建社区社会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合作公益模式,不同主体的慈善愿望在行政力量以外得到了社会化、生活性、公益性的满足,在近半年的时间内,服务团中辖区单位精准帮扶弱势群体220余人、投入5.2万余元,支持社区各项公益活动7700余元,部分商户开辟了聊天、观影、休息、应急等公益服务空间,志愿者、邻里间提供的免费为老送餐、物品取送等各类代购、代办、代送、临时性托管(保管、照料)等生活性公益服务3000余人 次。
各地情况不同,社区慈善的形式和内容也应因地制宜。社区慈善中的“社区”概念可以是行政区划中的社区、村庄,也可以小到一个片区、村民小组,大至几个社区,甚至几个街道的联合,还可以是群体性生活比较密切的厂区、学校等。但总的来看,在条件较好的地区推进社区慈善,能够与政府形成合力,成为当地治理力量中立地生根、守正创新的中坚力量;在资源条件相对较差、社会组织发育不足、群众观念相对保守的地区推进社区慈善,群众易于接受,服务能够精准,成效比较直观,监督比较透明,能够渐进性地引领思想、培育社会力量,一定程度上可以在当地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起到“开端”或“破题”的作用。
推进社区慈善,我们已经过多年沉淀,有经验、有条件、有基础来扎实稳妥地更进一步。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不妨从基层探索,大胆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