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视域下的传统运笔观
2018-01-24申旭庆
文_申旭庆
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内容提要:运笔观是书家对运笔的一种认识,直接关系到书写的整个过程。在中国传统书法理论中有几种不同的运笔观,从最细微处即大致分为“运肘”“运腕”“运指”三个环节。本文通过梳理古代书论及现当代书论得出“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的运笔观,此种运笔观不仅符合古代书论的理论要求,更是在当代视域下对传统运笔观的总结。
书法以毛笔为书写工具,因而在书写时就要充分利用毛笔的特性,当手与毛笔接触之时,二者之间便会立即产生一系列关系,如怎么执笔、怎么运笔。关于执笔,苏轼主张“执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米芾主张“把笔轻,自然手心虚,振迅天真,出于意外”,唐朝韩方明《授笔要说》中主张执笔法有五种,何绍基创“回腕法”以及残疾人士(如丧失双臂者)“以口执笔”,等等。执笔法有多种,执笔是为运笔服务的,故运笔才是书写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在众多运笔法中,有人主张运腕,有人主张运指,有人主张腕运而指不动、指运而腕不知,等等。本文旨在通过梳理古今运笔之法,得出“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的运笔观为上的结论。
一、“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的运笔观在书写中的运用
在各种运笔主张中,特殊的执笔法会对运笔具有决定性影响。如韩方明《授笔要说》中提到的第四种执笔法“握管”,“握管法”是指捻拳握管于掌中,悬腕以肘助力书之。此种执笔法指不动,仅能“运肘”“运腕”。何绍基创“回腕法”与“握管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回腕法”较“握管法”更甚,“握管法”尚且可以“运腕”“运肘”,而“回腕法”则仅能“运肘”。1970年林散之被开水烫伤,其右手五指粘并,经抢救仅拇指、食指及中指尚可执笔,由于手指受伤,其运指是极少的。正是因为他手指受伤,故其这一时期的书法作品中的线条质感发生变化,而此后他的草书也最为人称道。故林散之主张写字要运肘、运臂,腕运而臂不动则是大病。《林散之序跋文集》中载林散之学书历程,其中对用笔、用墨之法极为推重:
十六岁从乡亲范培开先生学书。先生授以唐碑,并授安吴执笔悬腕之法,心好习之。弱冠后,复从含山张栗庵先生学诗古文辞,先生学贯古今,藏书甚富,与当代马通伯、姚仲实、陈澹然诸先生游,书学晋、唐,于褚遂良、米海岳尤精至。尝谓余曰:“学者三十开外,诗文书艺,皆宜明其途径,若驰骛浮名,害人不浅,一再延稽,不可救药,口传手授,是在真师。吾友黄宾虹,海内知名,可师也。”余悚然聆之,遂于翌年负笈沪上,持张先生函求谒之。黄先生不以余不肖,谓曰:“君之书画,略有才气,不入时畦,唯用笔用墨之法,尚无所知,似从珂罗版摹拟而成,模糊凄迷,真意全亏。”并示古人用笔用墨之道:“凡用笔有五种,曰锥画沙,曰印印泥,曰折钗股,曰屋漏痕,曰壁坼纹。用墨有七种:曰积墨,曰宿墨,曰焦墨,曰破墨,曰浓墨,曰淡墨,曰渴墨。”又曰:“古人重实处,尤重虚处;重黑处,尤重白处;所谓知白守黑,计白当黑,此理最微,君宜领会。君之书法,实处多,虚处少,黑处见力量,白处欠功夫。”余闻言,悚然大骇。平时虽知计白当黑和知白守黑之语,视为具文,未明究竟。今闻此语,恍然有悟。即取所藏古今名碑佳帖,细心潜玩,都于黑处沉着,白处虚灵,黑白错综,以成其美。始信黄先生之言,不吾欺也。又曰:“用笔有所禁忌:忌尖、忌滑、忌扁、忌轻、忌俗,宜留、宜圆、宜平、宜重、宜雅。钉头、鼠尾、鹤膝、蜂腰皆病也。凡病好医,唯俗病难医。医治有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多,则积理富、气质换;游历广,则眼界明、胸襟扩,俗病或可去也。古今大家,成就不同,要皆无病,肥瘦异制,各有专美。”[1]
林散之拜师黄宾虹时,黄宾虹对其书画评价:“君之书画,略有才气,不入时畦,唯用笔用墨之法,尚无所知,似从珂罗版摹拟而成,模糊凄迷,真意全亏。”林散之在其《谈书》中着重提及此,足以说明林散之对用笔、用墨是非常在意的,并对之前的用笔、用墨法有批判之意。黄宾虹对用笔、用墨之道做了充分解释,也为林散之指出了明确的方法和宗旨,也为当下的书法创作指明了道路。正确的运笔法是笔力的保证,在具体论及笔力及运笔法之时,林散之提出以下三则:
笔笔涩,笔笔留,何绍基善变,字出于颜,有北碑根基,正善于留,所以耐看。[2]
以真书笔法为草书,笔杆直,不要潦草,否则笔杆倾斜,笔画就飘了。[3]
写字要用臂力,不能用腕力。用臂力,才能力透纸背,这是真力,不是俗力。俗力好比假嗓子唱戏,声音送得不远,也不能持久。[4]
第一则看似和用笔之法没有关联,但其实是交代了何绍基运笔的基本宗旨即“笔笔涩,笔笔留”。第二则中说“否则笔杆倾斜,笔画就飘了”,此中意思是要尽量保证笔杆竖直。在书写实践中大家都清楚,笔杆是否竖直基本是由手腕控制的,如果不让笔杆倾斜,则要让手腕基本保持竖直,并尽量减少手腕的倾斜。第三则说“写字要用臂力,不能用腕力”,其主旨则是说臂力比腕力更沉实,也可以理解为“运肘为上,运腕次之”。由于后期林散之手指受伤,其作书之时,手指可以被认为基本不动。这样一来,林散之在学习了黄宾虹用笔、用墨法之后,在其后期书法艺术完全成熟之时他的运笔观可以总结为“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
当代张文佑先生以口执笔,“以口执笔”则等同于韩方明《授笔要说》中的“握管法”,仅能“运肘”和“运腕”。特殊的执笔法,造成对“运指”及“运腕”的影响,但都没有对“运肘”产生影响,也没有对书家作品的艺术价值产生影响。比如林散之手指受伤前后的区别是在于“运指”,“运指”受到影响后,其书作水平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提高,减少“运指”后使线条“质厚”。张文佑先生“以口执笔”,相当于不能“运指”,但其所书“二王”行书的细腻程度,不亚于正常执笔者所书。“运肘”“运腕”不仅可以表现运笔的细节,而且可以使线条质量较“运指”所书线条更加“质厚”。何绍基“回腕”执笔法受当代人诟病,但其最突出的一个优点是所书线条“质厚”。这也是何绍其书法最具有艺术特色的地方。
针对特殊的执笔法,存在“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的现象,接下来讨论常规的执笔法是否存在这种情况。
二、常规执笔法中的运笔观梳理
在常规的执笔法中是否存在“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的运笔观?
通过梳理历代书论,主张“不可以指运笔,当以腕运笔”书论的有:南宋姜夔在《续书谱》中明确提出“不可以以指运笔,当以腕运笔”的主张,明徐渭《笔玄要旨》与《续书谱》中观点一致。通过对比二者,徐渭观点似乎出于姜夔。
大抵要执之欲紧,运之欲活,不可以指运笔,当以腕运笔。执之在手,手不主运;运之在腕,腕不主执。(宋姜夔《续书谱》)[5]
不可以指运笔,当以腕运笔,故执之在手,手不主运,运之在腕,腕不知执。(明徐渭《笔玄要旨》)[6]
主张“运腕”书论的有:
明赵宧光《寒山帚谈》中侧面主张“运腕”,指出运指不运腕的弊病,“正腕”不仅仅是指“运腕”而且包括中锋运笔,“正腕”实则是“正锋”。“用指不用腕,则画成点而不庄。能正腕而不正锋,则形如刷而不典。”[7]
明汤临初《书指》认为“运腕”是至关重要的,运笔贵在运腕。“盖作书用笔,其力全凭手腕,鹅之一身,惟项最为圆活,今以手比鹅头,腕作鹅项,则亦高下俯仰,前后左右,无不如意。”[8]
清姚配中在《书学拾遗》中主张“提肘运腕”。“大字立书,肘腕自然提空,其推拖捻拽之际,肘则或戟或回,腕则或平或侧,必用暗劲,将通身之力,注之寸口腕掌交关之际,委宛出之于笔端,以尽八法之妙。如法运斡,莫非自然。……小字坐书,眼注于字,首必微伏,高悬交关之际,展落如扣弦开弓状;用力将肘暗提,令腕之寸口外,侧平着几,提劲由腕掌交关之际,以达于指端,使腕与掌指合而为一。腕按则笔自按,腕提则笔自提;腕平则笔自颇,腕侧则笔自平。推拖捻拽,无不以腕运之。虽蝇头小楷,起伏顿挫,爽爽然有飞动之神,此其诀在肘提而腕运也。”[9]
清代杨宾在《大瓢偶笔》中明确指出“运臂”与“指实”的重要性,对书写的奥秘总结为“究而言之,全在指之实与不实,臂之熟与不熟”,并对“运指”提出批评。“字体方圆之说,往犹未尽其奥。究而言之,全在指之实与不实,臂之熟与不熟。盖指虽不动,而着管稍有不实,则运用怯弱,势必借力于纸;臂运不熟,则笔提不起,纤毫未及舒直,剧作转折,势必锋锷外露,所以落笔多方。如果指极坚实,臂有极纯熟,则运用灵活,迟速合宜,自然骨肉停匀,方圆无迹。久而久之,超神入化矣。若彼任指飞动,不讲笔法,亦能圆活,是以因陋就简者多,其如无骨何哉!”[10]
历代书论有关“运笔观”的论述,主张“运指”的书论有:
“欧阳文忠公谓余,当使指运而腕不知,此语最妙。”(宋苏轼《论书》)[11]
康有为对“指运而腕不知”做了解释,认为这种主张是由于东坡爱取姿态。“东坡乃有‘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以永叔指运而腕不知为妙,盖爱取姿态故也。”(清康有为《广艺舟双楫》)[12]
明代丰坊在《书诀》中对苏轼“不能虚掌实指”提出批评:“子瞻反此,乃曰:‘执笔无定法,大要虚而宽。’由不能虚掌实指而肉必衬纸,故其遗迹扁阔肥浊,猥俗可厌,不惟自误,抑且误人。”[13]在正常的执笔法中,历代书论中主张“运腕”居多,故能得出“运腕为上,运指次之”的观点。由于明代以前所书字较小,故“运肘”较少,明代中后期大幅作品增多,在运笔中“运肘”也越来越普遍,在当代“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的运笔观似乎更符合逻辑。
“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的运笔观始见于王阳明的运笔观。王阳明作为心学家,其书不为世人知,徐渭对其书评价极高,称“其书为其人所掩”。
王畿是王阳明的弟子,在其《跋名贤遗墨漫语》中云:“先师尝论运笔之法,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以虚为用,虚始能运,实则不能运也。”[14]
“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的运笔观,笔者认为是对运笔观最为精妙的总结。在书大幅行草书作品时感受最深,“运肘”则笔力不至疲软,“运腕”使变化丰富,“运指”则能使细节部分容易表现。
三、“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运笔观的运用
历代书论中除主张“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运腕”“运指”“腕运而指不动”“指运而腕不知”的运笔观外,还有书家根据所书字的大小及不同的书体,对运笔法有不同的描述。主张字的大小对运笔有影响的书论著作,如元郑枃《衍极》、明汤临初《书指》及明丰坊《书诀》等。
寸以内,法在掌指;寸以外,法兼肘腕。掌指,法之常也;肘腕,法之变也。(元郑枃《衍极》)[15]
方寸以下,运之在腕而不觉腕之劳,径尺以上,运之在肘而不藉肘之力。(明汤临初《书指》)[16]
伯高、鲁公皆言大字运上腕,谓径尺以上也;小字运下腕,谓径寸以内也。若径丈以上,如文信公魁字,人必立起,以一身全力自肩及肘运。(明丰坊《书诀》)[17]
沈曾植主张不同书体对运笔要求不同,如“章程书”宜用指,“铭石书”宜运腕,等等。“写书写经,则章程书之流也;碑碣摩崖,则铭石书之流也。章程以细密为准,则宜用指,铭石以宏廓为用,则宜运腕。因所书之宜适,而字势异,笔势异,手腕之异,由此兴焉。”
明朱履贞《书学捷要》及清周星莲《临池管见》主张“臂(肘)、腕、指同等重要”的运笔观,但似又不妥,五指尚有长短不同,肘、腕、指又怎么可能同等重要呢?“盖书法精劲圆活,全在三指之尖。然三指尖最难结实,更难活动,尤须臂、腕、指三者功夫齐到,方能成书。”(明朱履贞《书学捷要》)[18]“运指不如运腕,书家遂有腕活指死之说。不知腕固宜活,指安得死?肘使腕,腕使指,血脉本是流通,牵一发而全身尚能皆动,何况臂指之近乎?此理易明。若使运腕而指竟漠不相关,则腕运也必滞,其书亦必麻木不仁。所谓腕活指死者,不可以辞害意。不过腕灵则指定,其运动处不著形迹。运指腕随,运腕指随,有不知指之使腕与腕之使指者,久之,肘中血脉贯注,而腕亦随之定矣。周身精神贯注,则运肘亦不自知矣。”(清周星莲《临池管见》)[19]
运笔与所书字大小有关,看似有理,倒不如说与笔大小有关。榜书所用之笔,由于太大,运指难于书写,因而“指不动”。蝇头小楷所用之笔,由于太小,运肘则没有必要,但是依旧存在三种书写可能—“运腕”“运指”“运腕、运指二者兼之”。在榜书所用之笔与蝇头小楷所用之笔之间存在更多型号的笔(以大小区分)。笔的大小可以差别很大,也可以差别很小,中等大小的笔则是大家常用的,这种类型的笔,运肘、运腕、运指皆可。在这三种运笔部位中当以“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运肘为上,运腕次之,运指又次之”的运笔观,是书法审美中“以质取胜”审美理想的显现,追寻的是书法中的阳刚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