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创意视阈下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建设
2018-01-24白斌
文 / 白斌
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是国之精粹,更是中华文化数千年发展中形成的优秀成果。在信息时代,经济为先的市场原则导致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面临多重问题。数字创意是基于数字信息时代提出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保护模式,最大的创新处是基于技术保护的高效的档案资源开发工作。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数字创意保护与开发路径主要以数字技术平台为方式,覆盖档案资源的普查与搜集、整理与分类以及保护与开发三个阶段,优化传统档案资源管理模式,提高保护力度,降低资源流失速度,从而达到档案资源保护管理的根本目的[1]。
一、当代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构建的必然性
(一)保护音乐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
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所代表的传统优秀音乐文化具备文化多样性。民族音乐、民族文化等形式都是先人社会实践经验之总结,对当代非物质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构建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档案资源保护体系是确保音乐文化多样性的必然选择,从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档案资源类型来看:实物档案、记忆档案以及申遗档案都涵盖了音乐文化的多重属性,既有文字也有口耳相传,都是音乐文化的不同存在形式。只有全面保护多样化的民族音乐文化遗产,才能保护音乐文化的多样性,从而达到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为当代音乐文化乃至民族文化的保护提供强大的支持与动力。
(二)发掘音乐文化创新价值的必要措施
文化创新因其特殊产业结构与高效文化价值效果而得到重视,但创新的根本是立足本土,因此构建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保护资源是当代音乐文化创新的必要措施。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宝贵的馈赠,包含丰富的民族传承与社会实践,只有结合当代信息化发展特色,以技术性手段建设档案资源进而对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才能确保传统优秀音乐文化得到传承。档案资源的建设并非只是将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简单地收藏留存,而是系统地进行科学、高效的保护性开发,让民族音乐文化精髓在当今社会发挥应有价值。
二、基于数字创意视角下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构建路径
(一)深入细致:普查与数字转换
1.深入开展档案资源普查工作。受到档案资源的实质性与非实质性限制,大部分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都以口耳相传为主要形式[2],难以用文本或其他实质性工具记录,因此深入开展档案资源的普查工作是保护与开发非音乐文化遗产数字创意档案资源的基石。首先,要做足普查前期的调研工作与规划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搜集工作。搜集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资源时要通过访问、实际调查甚至赎买手段进行第一手资源的收集。其次,要强化普查工作人员对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资源的了解,以使普查工作的实施更具全局性、整体性、深入性。最后,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采用影音录摄、文本记录、图片存储等数字化手段。这些普查形式对档案资源的保真性较高,能进一步确保档案资源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深入开展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普查工作是构建其数字创意路径的基础,通过全面深入的普查工作,档案资源囊括了各民族、各区域不同发展状况的科学统计,对于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保护与完整开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3]
2.细致进行数字资源转换工作。普查工作利用现代媒介作为记录与保存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手段,但传统大众媒介无论在操作上还是安全性方面都难以与数字信息技术的精确性相提并论。普查工作应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前提,应把得到的档案资源进一步转换为数字信息,强化档案资源的保护力度。传统档案资源向数字信息资源的转换需注重三个方面。第一,详细全面地对第一手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数字记录并进行统一标注,便于后期的整理与分类。第二,数字资源的转换要注重真实性与客观性,不能以个人主观意愿影响档案资源的真实性,更不能忽视数字转换工作,造成资源虚假。第三,数字转换工作需要不间断地审核与检查,确保万无一失,便于后期建档、归档和登记。传统档案资源向数字资源的转换是数字创意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大力普及与推广数字档案,另一方面相关负责人也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与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数字资源管理工作全面细致、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全面精准:整理与数字存储
1.整理与分类数字档案资源。传统档案资源在数据转化后需要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科学有效的整理与分类,便于数字档案保护与后期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数字档案资源的整理与分类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首先,按照数字资源转换过程中的标记进行档案类别与级别的分类工作[4],对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数字资源统一编码存档。存档工作是整理与分类的第一步,通过级别与类别的划分可以有效区分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特征,便于统筹管理。其次,整理与分类的初步工作结束后,相关专业人员应该进一步对数字资源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复查与审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逐步实施核对与审查工作,保障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具备高度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最后,对复审合格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资源进行集中管理,同时对存在瑕疵的档案资源进行源头审核,确保没有人为因素造成档案资源的虚假。国家在相关方面也应该出台针对性保护政策,强化工作人员对档案资源管理工作的严谨态度,确保档案资源的统一管理与集中保护,避免工作疏漏而造成档案资源失真甚至流失的严重后果。
2.构建数字档案馆。数字档案资源并不适合传统的档案馆保护,而应该根据数字资源的特征建设针对性较强的数字档案数据库,这是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数字创意档案资源建设的关键所在。构建数字档案存储数据库[5]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第一,国家加强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力度,通过培养与招徕专业性人才作为数字档案馆的主要建设力量。一方面构建数据存储库,便于智能化管理,避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档案资源的流失;另一方面,专业人才的投入提升了社会就业空间以及当代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数字档案资源的录入效率。第二,科学、合理地建设规模大小不同的数字档案馆[6],以方便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数字档案资源的收录工作,避免由于长时间的普查、校对与审核造成资源流失。数字档案馆的构建还需要管理人员根据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建设的工作需求来构建信息化、系统化的数据管理框架,通过真实性高、保护措施完善的多元化档案资料为我国优秀且悠久的非物质音乐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保驾护航。
(三)高效创新:保护与创意开发
1.保护与开发并重。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遭受破坏与当前时代文化综合实力提升的现状,决定了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数字创意建设的核心是高效保护与创新开发[7]。在数字创意模式引导下,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应该遵循三个基本原则。首先,重保护轻开发。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作为优秀历史音乐文化的积淀,珍贵的时代价值和文化价值日益彰显,若不注重保护而肆意开发则最终会导致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资源的消散与湮灭,这是不可逆的文化损伤。其次,科学、有效地合理利用。利用需有度且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操作,以绿色环保的方式与科学有序的技术支持进行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实现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数字创意档案资源建设的根本目的。再次,无论是保护还是开发,都要结合群众对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资源的了解程度,包括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的了解程度。单纯依靠政府的保护与开发难以维系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资源的管理需求,只有上下齐心,对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进行齐头并进的有效监督与保护开发,才能确保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数字创意档案资源不受侵害,最终形成完美的档案资源保护路径。
2.创新开发档案资源价值。创意档案资源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创新,这是社会发展与民族进步的根本,也是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不断延续传承的法宝。就我国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管理现状而言,创新开发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已然有了极大进步,但仍需要注重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价值性问题。随着我国申遗档案不断增多,大量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被开发为观光旅游项目。但由于环境承载力或人流量的加剧,大多数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资源正在遭受威胁,包括资源盗取、环境破坏,甚至是经济纠纷等,这最终会把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变作谋取经济利益的工具。第二,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开发手段有待完善。这具体可以从文化产业、创意产业等方向去发掘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特殊资源价值,如数字动漫创作、数字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节的举办与绿色文化产业等,都是极具保护原则的开发与弘扬手段[8]。综上所述,信息化时代出现了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管理与保护中各式各样的“麻烦”,但挑战亦是机遇,通过数字创意模式创新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保护与开发,不仅可以拯救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于水火之中,更能为我国创新产业的开发实践提供用之不竭的文化源动力。
三、结论
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作为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典型代表,在管理与保护的过程中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从实际情况来看,大数据的时代背景进一步激发了科技生产力,将挑战与机遇相互融合,通过现代传媒技术促进了传统档案资源向数字档案资源的转换。只有利用数字技术优化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管理路径,才能在传统管理或保护模式中不断优化创新,促进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传承和发展,进而发掘其中蕴含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为当代国家发展与民族文化振兴提供绵绵不绝的文化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