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校助学金评定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2018-01-23沈晨
沈晨
[摘要]本文针对高校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现象,从多维度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内既有的经验和做法,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给高校助学金评定工作提出一些建议,促进高校助学金工作的有效开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进一步维持校园稳定。
[关键词]高校;助学金;评定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7)04-0022-03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7.04.012 [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一、前言
俗话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随着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高等教育事业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在其发展过程中,高校里一个特殊的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简称“贫困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自2007年以来,国家主管部门连续出台多个关于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文件,助学力度明显增大,资助金额有了很大提高,资助比例上也有显著增加。
这些政策确实缓解了很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彰显了社会和国家的关怀。然而,加大资助力度并未能缓解贫困生的满意度,这与资助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较大的关系。因而,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是必要的。
安徽中医药大学医药经济管理学院有在校生1500多人,学院65%以上的学生来自农村,其中大多数同学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700余人。学院每年约有450名学生,享受100多万的国家助学金,虽然资助比例上在不断增加,仍不能完全解决学生资助问题。因此,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贫困生资助工作,希望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本人在负责学院资助管理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困难、积累了一些经验、引发了一些思考。本文将以安徽中医药大学医药经济管理学院为例,谈谈自己对助学金评定机制的几点想法。
二、助学金评定过程中的问题
(一)政策认识不到位
部分师生对国家资助政策理解不够透彻、思想上不够重视、认识上不够到位,大家对于资助政策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比如,助学金就是用于改变贫困生的生活状况;助学金是对贫困生的‘扶贫、拿了理所当然、缺少感恩意识;对助学金评定标准认识不统一,主观性认为只要符合受资助范围就应该获得助学金;甚至有些班级把助学金当奖学金来发、过分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或者实行平均主义等。除此之外,各高校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也有不同的理解。比如:《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并未在申请条件中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做出详细要求,且在学习成绩上的要求也相对宽松。这就可能会导致班级申请认定为贫困生的出现显著增加,这部分学生的初衷也仅仅是为了能有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机会。毕竟,我校奖学金金额平均不足800元,但是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金高达5000元。
(二)贫困证明的真实性
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地方政府对于家庭贫困证明的开具比较宽松,管理不严、标准模糊,有些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存在‘助人为乐、‘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态度,导致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受到质疑。近年来,网络上经常会报道一些,地方政府为‘本地人虚开‘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新闻,帮助一些同学争取国家助学金。介于我国经济发展严重不均衡,各省份之间的贫困标准不一致,国家和学校在制定相关文件时,就难以出台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认定细则。比如: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哪一档水平,就可以认定为贫困生。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班级难以统一尺度,出现标准大相径庭的现象。与此同时,即便国家出台了详细的文件要求,在没有大数据支持的背景下,学校也不可能对每一位同学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这就在客观上对贫困生认定工作造成了麻烦。
(三)评定小组的主观性
在班级学生贫困等级的认定过程中,主要依靠贫困生认定小组(以班级辅导员为组织、学生干部、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认定小组)对同学们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以及该生在校期间生活情况来综合考虑。由于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不够细化,导致评定过程的主观性较大,同时评定小组成员也无法全面了解到班级每个同学的生活状况,难以保证不出现偏差;乃至于凭关系、靠人情而获得助学金的‘伪贫困生也是屡见不鲜。另外,每个班级基本都会存在一些同学的家庭条件相似,很难区分谁的家庭更加困难。若不能妥善解决,可能会造成不满情绪,影响班集体的和谐,对学生的个人价值观也造成不利影响。
(四)诚信问题显著
我校奖学金金额平均不足800元,最少的只有100元,而国家助学金最少2000元。随着国家助学力度加大,现在每个学校分到的助学金名额接近学生人数的30%。如果不把这笔钱用完,就会影响第二年的金额,因此各班级都要完成助学金下发任务。这其中就会存在:辛辛苦苦拼一年获得的奖励,却不抵助学金的一半。有些学生就会想到利用一纸贫困证明,更有甚者,捏造家庭成员重病缠身、父母失業、家庭受灾等谎言,帮助自己拿到助学金。在利益面前,如此种种不良行为屡见不鲜,大学生的诚信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社会价值观不堪一击。
(五)监管缺失、感恩意识不足
我校助学金采用直接发到学生银行卡上的形式,每学期发一半金额,这种形式原先是因为财务管理要求,后来发现可以对问题学生采用停发或者收回的方式终止资助。但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国家助学金停发或者收回的概率接近零。对于问题同学(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学习成绩差、经常性旷课),学校基本都是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责令改正,但助学金照常发放,更不会上报给省资助管理中心。其次,这些问题学生的也缺乏感恩意识,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由于自身家庭经济条件不足,国家理所应当资助其完成大学学习,至于在校期间的表现,就无所谓了。这种现象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让学生对当认定工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并加重了下一年助学金评定的难度。endprint
(六)贫困生的心理问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经济压力较大,导致他们所需要承受的心理压力要比一般学生要打很多,更容易出现一些心理问题,使得“心理危机”不期而至。究其原因,大多数情况是因为贫困生在认识社会、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难以正确认识贫困原因,简单地把家庭贫困原因归结于社会不公、经济发展不均衡、机会不多等我国经济发展客观因素。在面对各种心理问题(自卑、过于自尊、敏感、猜忌、虚荣、嫉妒)的时候,无法采取有效的心理调节,更不会主动的寻求专业帮助与咨询,使自己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进而被这些心理问题长期压迫,最终影响到正常的学习、生活。
三、健全助学金评定机制
(一)注意舆论,加大宣传
学校需要通过多种形式(校园橱窗、教学讲座、学校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加大国家助学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学生深入了解助学金的政策意图,避免一些与政策相违背的行为。[6]在新生刚入学的时候,及时进行教育引导,使学生真正了解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要求以及其设置的目的性。助学金不是‘扶贫,更不是贫困生理所应得的资助,端正心态,教会学生积极健康的面对助学金评定过程。
同时,要极力改善高校行政化作风。学生管理工作者往往承担了过于繁重的行政工作(党团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学院日常管理、班级管理等),他们难以抽出精力来完成班级助学评定。如果,能与学生建立那种‘亦师亦友的朋友关系,就能够增强高校宣传工作的深入度,有助于政策的落实。
(二)细化标准,充实档案
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办法中,申请条件是一种模糊性的定义,缺乏具体操作的依据,没有给出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各高校对助学金的发放对象和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认识差距,使得班级认定小组难以把握。为了使国家助学金在发挥育人作用的同时,还要促进班级良性发展,故要求班级评定小组在评定过程建立和完善贫困档案、资助档案。在班级管理中,可选定专人(班级生活委员、副班长)作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学生的原始档案盒动态档案(如下),尽可能完整地归档,以便及时了解每个贫困生的个人状况。
贫困生原始档案: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班级民主评议材料(含国家贫困手册)、公示情况、审批材料等。
贫困学生动态档案:每学期成绩单、参加比赛的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记录、学校对其在校期间表现情况、学年综合测评情况等。
通过对学生原始材料的分析,借鉴张佳瑜构建的专业素养、思想道德、创新实践、身心素养四个方面14个指标的层次分析评价模型(AHP),尝试建立适用于本专业的评价指标,并对其进行量化,这样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贫困生评定小组的主观性。
(三)强化思想教育,巩固诚信意识
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大学生高尚的‘三观来抵御外界的各种诱惑,从而帮助他们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利益关系,帮助他们克服拜金主义、投机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的人生观,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端正不良动机、克服心理障碍、培养诚信意识。因为,只有强化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才能从源头杜绝虚假现象的发生。同时,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包括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各项行为表现,作为各项评奖、评优的依据,通过及时了解学生诚信情况,约束学生的各方面行为,帮助他们最大程度的利用好国家助学金。
(四)加强监管,培养感恩意识
国家助学金属于无偿资助,是一种教育善举。就我院而言,国家助学金金额(每年100多万)远远超过奖学金金额(每年约50万),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那些成绩优秀但家庭经济条件稍好的学生学习积极性。为了进一步提高助学金获得者的感恩意识,建议可以将国家助学金一分为二:有偿化的勤工助学金和无偿的助学金资助。若想要获得全额助学金,就要求受助学生为学校或者班级做一些义务劳动来换取,引导鼓励学生自主地去解决经济困难,始终把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作为资助工作的重点,消除学生“等、靠、要”的思想。
同时,制定一个可行的助学金反馈监督机制,针对学期无故旷课、挂科、违反校规校纪的贫困生,给予适度的惩戒,总之要在后期管理中有规可循。每个学期班级评议小组对受助同学的进行考评,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生活状况、综合表现等进行适当调整。对于停发或者收回的助学金,可建立校内基金,用于其他补贴。比如:增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岗位,各高校虽然都有勤工助学的岗位,但是‘僧多粥少,不能满足学生进行社会实践需求。而且岗位补贴较少(我校每生每月补贴280元),对于真正的贫困生来说,不能解决他的生活所需。
(五)关注心理健康,及时疏导
目前各高校都已经开设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但大多数普通高校仅仅止步于一两门理论课的基础上,缺少系统化的心理健康培訓。高校应根据学生在校学习的不同阶段,增加一些素质拓展活动,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心理发展规律。尤其是高校贫困生群体。他们本身就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学校应针对这些学生,进行适当的心理疏导。比如:借助于高校心理咨询中心,定期进行一些心理健康测试,尤其是在助学金评定之后,防止有些学生出现异常心理。或者,通过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定期进行交流,了解班级特定人群的心理状况,及时疏导,接触贫困生心理障碍。
四、结语
国家和高校设立奖助学金的根本目标,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全面发展的理想,将来进入社会后能成为一名复合型人才。而这种人才将以班级建设为载体,可以通过助学金机制对全体学生形成激励机制,促进优良学风的建设;可以通过助学金机制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一步自强自立、成才成长,促进整个班级的良性发展,从而更好地发挥资助学金的社会效益。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