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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视域下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路径再造
——基于武汉市社区的调查研究

2018-01-23

南都学坛 2018年5期
关键词:信任资本居民

刘 斌

(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社区文化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文化形态逐渐显现。它既是特定地域范围内的居民共同社会生活的集中反映;也是该地域范围内的公共精神、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及关系网络的具体表现。然而,城市社区文化作为社区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它代表了一个社区的丰富内涵和内在特质,具有凝聚民心与规范社会行为的重要作用[1]。高占祥认为,要建设社区文化就要走“共识、共建、共办、共荣、共享”之路;同时又提出“夯实一个基础(制定规划),搞好五个建设(抓好设施、组织、政策、队伍和网络建设)”的社区文化建设意见[2]。这些对于城市社区文化的建设必将起到积极指导和推动作用。

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检索的期刊文献来看,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实践上,侧重于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困境分析和对策研究。文军、唐亚林从历史变迁的视角,对新时期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参与自主性缺失、认同意识薄弱以及文化教育功能弱化等难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性建议及对策[3]。郑萍从城市社区“内生公共性”的视角,针对社区居民文化主体意识和参与合作能力、社区社会资本存量和社区文化内生机制等内容,强调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应“回归”民生[4]。郑杭生、尹雷从“社会互构论”的视角,提出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多元主体合作互助与供给模式来推进社区文化建设的联合运作[5]。二是在理论上,侧重于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上的方法、机制和制度等内容的探讨。王平从方法和机制方面,对社区文化建设的运作模式和发展的可持续性等内容进行了分析;强调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整体性意识和前瞻性眼光,提出要实现组织运作、资金运作和制度运作的有序化来推动社区文化建设的长效发展[6]。肖陆军从制度方面,强调通过建立一套完备的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人才保障、经费保障、居民参与和绩效评价等制度体系来促进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和发展[7]。

从现有的学术研究成果看,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上,无论是在理论层面上还是在实践层面上都有其各自的侧重点。然而,大多数学者都十分注重对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外部性”因素的研究,对于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内部性”因素的研究相对较弱,例如:社区自组织的研究,仅仅注重其如何培育和发展,而忽略了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缺乏从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本质和目的上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意义就在于通过社区文化活动的普及和深化,在社区居民中提倡并养成积极的社区道德规范,使社区成员在长期的交往中形成共同的社区精神,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引导居民自觉、自主地参与社区内的公共事务[8]。鉴于此,笔者基于对武汉三个社区的实地调研,从社会资本的视域下,对当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进行分析,试图通过阐释社会资本与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在逻辑,探讨社会资本在其中的意义和作用,由此展开对当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践和困境分析,并尝试着对当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出可行性的路径。

二、社会资本与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在逻辑

社区是社区文化生发的空间,也是社会资本赖以存在的基础。社区文化建设不仅包括日益完备的社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景观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还包括社区内公共精神、价值观念的培育以及社区信任和社区和谐关系网络的提升。这些社区文化建设的内容是为社区社会资本的生发积累存量,即社区的文化建设中孕育着丰富的社会资本。

美国著名政治学者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Putnam)认为,“一般而言,社会资本指个人或团体为通过合作来实现共同目标而在正式或非正式关系中调用的网络、规范和价值”[9],即社区居民在社会关系网络中,通过良性持续的互动和对社区公共事务以及社区公共活动广泛参与而形成的互利互惠的关系总和。由此,不难得出:社会资本与社区文化建设在内容和逻辑上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相关性,较为丰富的社会资本又促进社区文化的建设。

社会资本能够促进社区文化建设多元主体间的合作,化解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集体行动的困境。社区文化建设是基层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自组织以及社区居民间等多方集体行动和合作的过程,包括社区环境、人文景观、基础设施等方面。它涉及社区居民的公共利益,需要社区居民来共同维护和合作建设。而社区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本的载体,承载着社区居民间的信任和社区互惠性的规范,促成社区多元主体间的良性互动和互惠合作。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社区成员间通过普遍的信任和持续的互动合作,进而使良性和谐的社区关系网络得以持续,同时也增强了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社会资本能够充分调动和整合社区文化建设过程所需的资源,是社区文化建设的“加油站”。在一个社会共同体中,社会资本的主要作用就是来维持共同体内部的稳定和行动的相对统一,明确共同体的价值认同,从而提升共同体内部每个成员和每项制度的行为功效。然而,具体到个人和组织的层面上,社会资本的丰富程度,直接决定了社会资源动员的能力和水平[10]。因此,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离不开社区内丰富的社会资本,其目的就在于通过公民间的信任和互惠联结起来,形成组织和整合社会资源并发挥其价值和作用,以充分发挥和调动社区内每个成员和社区自组织为社区文化建设而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

社会资本和社区文化建设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关系,社会资本的强弱将直接影响着社区文化建设的成效,而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践又反作用于社会资本。一方面,社区社会资本是社区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社区社会资本强调社区信任、社区规范以及社区关系网络。社区文化建设依赖于社区间普遍的信任和在居民长期互动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制度规范和道德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区关系网络。信任是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也是社区文化建设的基石。社区居民间持续、频繁的交流互动都是建立在社区信任的前提和基础上的,如果在社区没有普遍的信任,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在内的社区行为将不会发生。规范是社会资本的基础,是在长期的社会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并通过各种规章制度、惩罚措施等规训性的形式表现出来。在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社区居民“个人根据社会规范行动”。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特征,也是社区文化建设的核心。它建立在社区信任和社区规范的共同基础上,有助于整合社区文化建设的社会资源,强化社区认同和凝聚力,进而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另一方面,社区文化建设孕育着丰富的社区资本。社区的文化建设离不开社区居民间普遍的信任和良性持续的参与互动以及和谐的社区关系网络的形成,而这些恰恰也是社区社会资本的重要构成因素。社区文化建设最直接的展现就是社区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社区五彩缤纷的文化景观,其本质就在于培育和重构丰富的社会资本,构建和形塑良性的社区关系网络,建设和营造和谐的社区生活共同体[11]。通过社区文化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进而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理想信念,提升社区居民的文化素养以及超越个人利益的内在公民精神,最终实现社区更好的发展。

整体上,城市社区的文化建设与社区社会资本的建构在内在逻辑和目标形塑上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二者相辅相成,具体表现为在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良性互动的社区关系网络,互惠的社区制度规范,社区居民间的互相信任、凝聚力,互帮互助的价值观念以及互利合作的社区文化组织等方面。丰富的城市社区社会资本也有助于推进社区的文化建设,并唤醒社区居民的公共精神和公共意识,强化社区的认同。这些因素也是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价值所在和本质追求。因此,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城市社区社会资本的培育和建构,充分发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对社区信任、社区规范、社区关系网络以及社区认同等内容的塑造作用。

三、当前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践与困境

社区文化建设的困境最根本在于社会资本的式微和消解,而在实际的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社会资本往往又很容易被忽视。笔者调研发现,在武汉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主要是以基层政府为主导、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展开的社区文化建设行动。然而,对社区文化建设的真正参与和受益主体——社区居民,对其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社区信任、规范以及社区关系网络等的社区内在的社会资本“视而不见”,进而对于当下社区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文化建设的主体力量以及如何更好地进行社区文化建设等问题缺乏深刻认识,导致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成效甚微。

(一)社区信任的弱化

社区信任是社会资本的核心,也是一切社区文化活动和社区居民间进行交流互动的前提和基础。社区基本信任的弱化将直接导致社区居民参与的消解。如果社区居民间缺乏基本互信意识,那么社区的文化建设行动也只能停留在形式上、口头上,难以实现社区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和成效,形成社区内在凝聚力、向心力,推进社区的全面发展。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在社区的文化建设中,基层政府强行要求社区居委会完成各项文化考核任务指标,社区居委会被迫“转向”社区居民下达指标。这样,基于社区居委会的过度“行政化”,加剧了社区居委会成员与社区居民间的关系紧张感,造成了干群之间的信任弱化。

现在的社区居民“维权”意识和观念真是太强了。原来是有没有(维权意识)的问题,现在是做的都有点“过头了”,动不动就因为一点儿小事情,投诉我们居委会,说我们服务态度不好、不办事;甚至有时候,你给他办了,办的不好,他也投诉我们,搞得我们现在(做事)很有压力。[注]访谈武汉市G社区M书记兼社区主任的录音,2017年7月18日。

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和意愿。但由于过度“行政化”造成的社区干群信任危机,却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其自治的功能,名副其实地成为基层政府的一条办事的“腿”,似乎有永远完不成的任务。此外,社区信任的弱化也间接导致了社区居民的低参与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社区的文化建设行动起到阻碍作用。在调研访谈过程中,不少社区居委会成员都曾提到这一现象: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社区内居民文体活动项目,除社区内少数退休的老年人外,少有社区居民参与,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社区文化建设和社区公共事务的有序开展。

(二)社区规范的消解

社区规范在社会资本中也发挥着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社区互惠性规范有助于推进和引导社区文化建设行动。在社区层面上,社区的互惠性规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区正式的制度规范,例如:社区法律、规章制度、组织文件等;二是社区非正式的道德规范,例如:社区舆论、道德习俗、文化惯习等。当前,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现代化转型时期,城市社区内非正式的道德规范日益消解,而正式的制度规范尚未建立起来。因此,在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践行动中,既缺乏非正式道德规范的约束和引导,又缺乏正式的制度规范的监督和保障。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在一些商品房小区内,由于社区居民的“异质性”,社区内部流动性较强,成员间普遍缺少交流;再加上社区规范的失效导致其社区内的成员过分追求个人利益,忽略社区成员共同利益,造成某种程度上的“集体行动困境”,也正是在这样的社区中,社区文化建设的“搭便车”现象严重,社区居委会的相应文化建设工作和文体活动也难以有序开展且成效甚微。另外,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出的关于社区居委会的身份问题,对于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践,在法律文本或制度规范层面缺乏依据,有些社区居民对社区文化建设缺乏文化认同,认为社区内各种文体活动“劳民伤财”。这些社区规范的消解,弱化了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和参与意识,也间接地导致了社区文化建设的低效。

在法律上,我们(社区居委会)是自治的(组织),我们做这些事情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却又不得不去做,因为上面会对我们进行考核。现在我们做的有些事情,居民不认可我们,认为我们是没事找事做,我觉得应该让上面给我们一个合法的身份,无论做什么都应该有个法律依据,进而也能规范我们社区层面的工作。[注]访谈武汉市D社区L副主任兼文化专干的录音,2017年7月18日。

(三)社区关系网络的解构

罗伯特·帕特南认为,在任何社会形态下,社会资本中的关系网络都是由一系列正式的或非正式的“人际沟通和交换网络”构成的;并且分为“横向网络”和“纵向网络”两种形式[12]:前者是指参与行为者(或主体)的地位和权力基本相同的网络,后者是指地位和权力不同的行为者结成的网络。在目前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由于社区信任的弱化和社区规范的消解等因素,某种程度上对社区关系网络也造成了消极影响。通过对武汉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证调研,笔者发现社区关系网络的失效也阻碍着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践。在社区内,普遍存在着社区居民间人际关系的冷漠、猜忌,社区参与意识和观念淡薄,社区内自组织力量发展缓慢、服务功能低效以及社区居委会的“越位”或“缺位”等社区关系网络失效现象。

社区关系网络的健全与否直接决定着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与能力、社区自组织的发展程度以及社区居委会服务功能的发挥,而社区文化建设往往又与这些息息相关。社区自组织是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联结社区内居民和社区居委会的纽带,由于其“枢纽”功能及社区居委会特殊的身份——提供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决定了二者间某种程度上的“互谋”行为。在武汉市社区文化建设中,调研的每个社区内都存在这种“互谋”行为。社区居委会借助社区自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完成基层政府的任务考核;社区自组织借用社区为其提供或搭建的舞台进行“自我展示”,获取自身价值。但在社区居委会“越位”的同时,也限制了社区自组织的发展,进而影响社区居民参与的效能感,最终阻碍社区文化建设的进程。

我们(社区居委会)和这些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是各取所需,我们为他们提供活动锻炼的场所,当上面要求搞活动时,他们也会过来代表我们社区表演和比赛。他们每个队伍都有一个队长和副队长,我们居委会有事情,一般都是由我来联系这些队长和副队长,由他们再传达给他们的队员,然后再由他们队伍内各自组织节目的编排和演练,我们只是负责领导、活动传达、提供场地和服装道具等,像他们平时的什么活动之类的其他事情都是他们自己安排,我们不过多参与。[注]访谈武汉市D社区L副主任兼文化专干的录音,2017年7月18日。

(四)社区认同的式微

社区文化建设价值目标是形塑社区居民文化认同、有序扩大社区居民文化参与、保障社区居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益。社区认同涉及社区的公共精神和社区的公共意识两个方面,并深深扎根于有序持久的社区居民互动之中。然而,在当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由于社区关系网络的解构、社区信任和规范的缺失,社区居民间人际关系冷漠,缺乏对社区的文化价值认同,对社区文化建设等公共事务参与意愿不足,社区内“搭便车”现象较为普遍,缺乏社区共同体的文化认同。

社区认同的式微阻碍了社区的文化建设,进而也间接导致社区公共精神和公共意识的缺失,社区居民参与的效能感较弱;而这些又会反作用于社区文化建设,同时也消解社区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笔者调研发现,这些现象在社区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并且起到了某种程度上的阻碍作用。此外,这也间接反映了社区居民文化建设的参与认知程度,表达其对社区居住环境的认可程度。在当前社会现代化转型时期,城市社区居民的流动性较强、社区认同式微等因素直接影响居民社区参与的效能感和对社区的文化认同,进而导致社区居民间关系冷漠,难以形成社区共同体意识,从而增强社区归属感和凝聚力,降低了社区居民间的幸福感。

现在我们社区里搞的一些文体活动,基本上都是社区内退休的老人们在参与。年轻人基本上都是上班族,他们哪里有时间来参与你的活动。你看虽然我们社区里面也有一些篮球场、乒乓球场馆,但即使是这样,他们(青年人)也不愿在这里活动,基本上都是去附近的学校或者是花钱到运动场馆里面去。[注]访谈武汉市G社区W文化专干的录音,2017年7月18日。

四、社会资本视域下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路径再造

社会资本的建构和培育是社区文化建设的关键,也是社区发展的题中之义;同时丰富的社会资本也助推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澳大利亚学者布伦(Paul Bullen)和奥妮克丝(Jenny Onyx)在一项研究中指出,社会资本涵盖社会网络中的参与、互惠、信任、社会规则、公产、能动性等方面,可以从社区参与、能动性、信任和安全感、邻居联系、家庭与朋友联系、差异化承受力、生活价值、工作联系等八个方面来考虑社会资本的形塑[13]。国内学者结合我国城市社区的变迁和特点,认为可以从社区的参与、信任和安全感、邻居间的联系、家庭的联系、社区规范、社会价值等六个方面,建构社会资本,推进社区发展和文化建设[14]。因此,从整体上来看,社区的文化建设有赖于丰富的社区社会资本,结合上述分析和当前武汉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社会资本式微、社区认同消解的实践困境,在开展社区文化建设行动时,要注重社区社会资本的再造、唤醒社区居民公共参与意识以及增强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

(一)扩大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增进社区信任

德国政治理论家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把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而形成的世界称为“共同的世界……共同生活在世界上,事物的世界处于共同拥有着这个世界的人之间……将人联系起来和分离开来”[15]。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社区基本信任的确立是扩大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的基础和前提。增进社区居民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的效能感,最根本的是实现居民权益的社区化。一是让原本“错位”的居民权益重新回归社区,逐步把原本由社区居民单位或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保障功能逐步转移到社区,由社区居委会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二是鼓励原属“单位制”体制的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强化其独立意识和经营观念,并进一步明确与社区居委会的权责关系,更好地维护社区居民权益;三是重新建构和形塑社区与居民间的信任互惠关系,及时调适“因政府能力有限、社会价值观的嬗变和社会成员对自我物质利益的非理性追寻而导致的市民对政府、对社会组织、对他人的信任丧失”[16]的问题。

在实现社区居民权益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以加强社区成员之间的交流互动,增进彼此感情和信任。在社区文化建设中,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可以有效地将社区内自组织与社区居民联结起来,打破社区居民彼此孤立的状态,并充分发挥每个社区内舞蹈队、合唱团、健身队、民乐队等社区自组织的作用,既丰富了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增强了社区居民间的交流互动与团结合作,又增进了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营造出一种和谐的社区文化生活氛围,进而为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内其他公共事务积累社会资本存量。

(二)形塑社区居民文化认同,完善社区规范

社区规范建基于社区信任,“旨在规范社区居民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降低合作的风险,排除合作障碍的因素”[17]。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社区规范具有引导和形塑作用。社区居民的有序参与和社区内的文化活动都是以社区信任和社区规范为基础和前提的,而社区进行文化建设的本质就在于丰富和发展社区信任、社区规范等社会资本,从而增强居民社区参与能力,形塑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维护社区居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与增进社区社会资本的存量,二者互为表里。因此,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就应注重丰富社区社会资本存量、形塑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

社区居民文化认同源自社区居民的有序参与,而社区信任和社区规范是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的前提和保障。鉴于此,扩大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形塑社区居民文化认同,一是要完善社区规章制度。社区居委会首先应转变思想观念,重视社区文化建设,同基层政府商议制定和建立社区文化工作的保障机制和法律规范,并运用法律制度来规范社区自组织的发展,约束社区多元主体的行为,保障社区居民的文化权益;同时还应加强规章制度的宣传建设,让社区居民意识到社区文化建设和其自身权益息息相关,强化社区居民文化建设的参与意识。二是要建立社区文明公约。社区居委会召开社区居民大会,同社区居民讨论在社区内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对道德先进事迹和社区文明行为等进行奖励,树立社区“标兵”和“榜样”,同时,也对社区失信和违规(社区内的规章制度和道德公约)进行通报批评,以促进和加快社区文明公约的建立,进而保障社区居民的有序参与,规范社区居民的日常行为,营造良好的社区生活氛围和社区文化认同。

(三)保障社区居民文化权益,重构社区关系网络

社区关系网络是建立在社区共同体内部成员间长期的交流互动和信任互惠合作、社区多元主体间清晰和明确的公共权责关系和社区规范的基础上的。在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重构社区关系网络,就基层政府而言,要敢于进行政策和制度的创新,合理建立基层政府与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之间的分权与合作的途径,不断扩展社区文化建设的互惠与合作的网络;同时还应改变传统上自上而下的单行运行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真正变社区的管理者为社区的服务者。就社区居委会而言,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治性质的组织,要以居民自治为核心,加强社区内的各类制度和规范建设,强化社区的自治,并不断地扩大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等公共事务,培养社区居民自治的能力,从而使居民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就社区自组织而言,要在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开展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其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为社区的文化事业建设和发展整合资源、汇集民智,切实维护社区居民的自身权益,形塑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归属感。就社区居民而言,也应积极有序参与到包含社区文化建设在内的各项社区公共事务中来,不断提高自身社区事务参与能力和素质,学会用社区制度规范和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鼓励和动员社区各利益主体参与其中,建立起明确的权责关系,各取所长,进而形成良性互动的社区网络体系。

总而言之,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该明确界定社区信任、社区规范及社区关系等社会资本的内涵和理念,逐步建立起以社区共同价值为目标,以社区居民利益为纽带,以互惠合作为基础的新型社区人际关系网络;在社区文化建设过程中,不断丰富社区社会资本的存量,扩大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及其效能感,形塑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以及凝聚社会公共精神和公共意志;同时借助于丰富的社会资本的发展,反作用于社区文化建设,实现社区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发现,丰富的城市社区社会资本有助于扩大社区居民的有序参与,形塑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以及保障社区居民基本的文化权益,而丰富的城市社区社会资本又得益于城市社区的文化建设行动。因此,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基层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应有意识地培育和重构社区社会资本;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居民和社区自组织间的信任关系,建立健全互惠性社区规范和社区关系网络;唤醒居民的社区意识,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强化居民社区文化认同观念,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推进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同时,积极培育和重构丰富的社区资本,进而实现基层政府和公民社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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