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境下的农业金融发展模式探究*
2018-01-23许珊珊许丹丹
◎许珊珊 许丹丹
在第二产业不断优化结构、第三产业进一步占据社会经济收入主流的今天,农业金融等传统第一产业产物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然而对于占据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人口来说,农业金融的健康发展仍旧是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伴随着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变迁与发展,农业发展不断加快,但农业金融发展仍旧处于相对单一状态,这阻碍了我国第一产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产业附加值的进一步提高。如今,我国广大东部沿海城市已经形成了“互联网+”的经济发展新局面,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操作更加便捷,对我国社会结构的改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伴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日渐完善,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触网”范围逐渐扩大,借助于互联网在第二、第三产业金融模式中所带来的影响,本文将依据当下互联网金融与农业金融的发展历程与现状,探究互联网环境下的农业金融发展模式,从中提取中对于进一步发展我国互联网环境农业金融发展有用的对策。
一、我国农业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农业金融的实质与内涵
农业金融是指农村中以农业为主,包括非农产业在内的资金融通活动。其内涵包括农贷资金的融通与利用,以及筹集、运用农贷资金的农业金融体系的形成与管理两个方面。所谓农业金融,通俗说来是以农业为主、与农业效益有关的资金借贷与运用。农业金融不同于农村金融。农村金融是指在农村这一社会大环境之下所产生的与农村经济相关的资金融通活动,且农业金融是农村金融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主要原动力。以农村信用社农村贷款为例,农村贷款整体属于农村金融,但只有用于与农业生产相关方面才会纳入农业金融体系。但是由于农业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在分析农业金融所带来的影响或其影响因素时,常常以农村金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我国农业金融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我国农业金融最早起源于战国时代,由于农民生产过程中的季节性收成因素所导致的“青黄不接”现象,催生了当时社会中的“高利贷”现象产生,在我国古代漫长的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官府主导的常平仓、青苗法,以及民间形成的社仓、合会等形式减少高利贷对社会经济带来的冲击,形成我国农业金融的雏形。在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中,基本沿袭政府或民间团体(主要以家族或邻里为主)以及“高利贷”三种农业金融主体。进入近代社会后,当时的政府大多仿照欧美或日本的农业金融模式发展农业经济,政府干涉农业金融模式相对增多,时任南京国民政府曾颁布《储蓄银行法》、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四联总处等,有效促进战时农业金融的健康发展,但由于后期收到政府上层建筑波动影响,农业金融几近崩溃。新中国成立后,经历农业合作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业金融发展方式,我国农业金融至今已经形成以政府、商业银行以及农民三方合作的基本模式,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以及人口流动程度的进一步加大,也出现一定的波动。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由于互联网广泛的社会影响,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涵盖各个产业的大型金融体系,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在我国,互联网金融走进人们生活最直观的表现形式在于无处不在的网上支付,无论是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还是腾讯集团旗下的微信支付,在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昭示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在支付平台之外,如今互联网线上融资平台也逐渐走入人们生活,各大商业银行在感受到互联网这一风向后也纷纷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总的来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尚且属于起步阶段,多数发展领域都出现“一家独大”或“龙头企业”等情况,但是更多的产品研发正在进行,代表着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维持一定的发展速度,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我国当下互联网环境下的农业金融发展现状
当下我国互联网环境下的农业金融发展状况大体处于入门阶段,已经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仍有很大的发展进步空间。近年来,互联网的影响已经逐渐深入各个行业领域,互联网以其前所未有的数据飞速传播和无孔不入的广博范围迅速走进人们的生活。在第二、第三产业的金融活动中,互联网线上交易与操作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形式,但是在我国广袤的农村地区,由于人口素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地域限制等诸多原因,互联网金融在农业金融中占据比例仍旧相对较小。以如今已经逐渐走向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主体地位的第三产业为例,旅游业的融资、交易以及宣传等环节都可以在线上得到完美的执行体现,但是在农业金融中,交易环节却少见互联网发挥作用。互联网进入人们生活的十余年间,农村的生产活动仍旧维持在原本的半机械化甚至是人工水平上,农业金融与其他产业金融经济整体发展不够协调,落后于当下我国整体金融经济模式;从农业金融整体发展来说,现代农业金融不同于小农经济时代的自给自足发展模式,而是需要通过及时的信息交流与数据流通实现更大化的经济收入,互联网与农业金融的脱节使得农业金融难以逃脱小农经济模式的束缚,往往令农业经济效益掌握在少数控制农产品销售与定价的人手里,而农民的既得利益难以得到保证。
二、互联网环境下农业金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互联网环境下发展农业金融的优势
互联网金融在现代金融体系之下尚属新秀,我国农业金融发展也处于初步,因此借助于其他行业与国家互联网农业金融发展经验,我国互联网环境下的农业金融发展具有相当大的进步空间。首先,我国目前拥有7亿互联网人口红利,大多数集中在我国农村,当下农村金融若能够加以合理利用,将为我国经济发展制造新的增长点。第二,在相对价值缩水的前提之下,我国农业金融产业附加值的绝对价值上升,为适度资本和杠杆经营提供极大的可行性空间。第三,在便捷的互联网环境之下,传统的农业金融能够打破固有网点限制,忽略金融产品的空间阻隔,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的同时也为人们节省时间成本。一方面,互联网运营成本显然低于网店运营成本,更方便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操作,如今很多民营网上互联网融资机构便以此为契机得到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网络平台的简易化与公开透明化也能够进一步吸引人们加入到农业金融的互联网化过程中。第四,高效率与广覆盖是互联网农业金融的制胜关键。在“宽带中国”政策号召下,互联网在我国农村已经具有相当的普及程度和群众基础,因此互联网金融与农业金融相融合过程在大部分农村将会是一个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过程,逐步实现。
(二)互联网环境下农业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互联网在为农业金融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由于其普及难度较大、对知识素质水平要求较高、网络安全难以保证等特点,也为在互联网环境下发展农业金融带来巨大的挑战。第一,互联网环境下农业金融发展资本空间较小。不同于伴随着工业革命逐渐兴起的第二、第三产业等高附加值产业,农业产业附加值相对较低,更不同于我国封建社会几千年来传承的小农经济发展模式,由于地域限制,农产品销售等存在一定障碍,即使当前处于电商时代,京东、淘宝等为农产品线上销售提供一定渠道,但是普及程度仍旧偏低,且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农业金融占比严重缩小,产业相对附加值下降,因此资本处于其中的金融运作空间较小,在短时间内难以看到长足进步与明显的金融模式改进。第二,农村地域广阔,农民较为分散,难以形成改革合力。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结构中,农业金融改革将会受到相对于大型机械化农业生产更大的阻力,由于我国农民人口较多且较为分散,很多地区仍旧存在类似于小作坊的生产方式,致使人数过多难以达到意见上的改革与统一,因此互联网的推行阻力不可轻视。第三,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互联网的农村普及仍有很大进步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互联网普及的硬件缺失,而农村人口素质与对互联网的应用能力则是互联网达到在农村普及的软件缺失。其根本在于城镇化水平逐渐提高的过程中,大量农村中青年涌入城市,留守老人或儿童不足以操控互联网用以农业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在发展互联网农业金融的过程中,应当针对已经出现的问题与挑战,有的放矢,步步完善,推进互联网在农业金融的进一步渗透。
三、互联网环境下农业金融发展未来之路
(一)健全网络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在互联网环境下发展农业金融,其基础是保证互联网环境的整体安全,这就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发挥作用,制定或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制度,使互联网金融整体运行在法律准绳之内,保证农业金融网络化发展的安全进行。农业保险是农村人口大胆实现农业金融改革的基础所在。在农村人口衣食住行与财产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改革情况下,大多数人会选择维持现有状态以避免失去既得利益,因此只有给予参与农业金融互联网化的主体——农民充分的利益保证,才能够使其放心将当下的农业金融融入到互联网的时代大潮之中。通过健全网络法律制度,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等建设方式,为农业金融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使农民无后顾之忧,才能为互联网环境农业金融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农村互联网
基础设施建设是在互联网环境之下发展农业金融的硬件保证。我国东部地区农村已经基本实现互联网硬件普及,在中部以及西部地区仍旧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贯彻“宽带中国”政策,将广袤的农村地区纳入互联网体系之中,在互联网普及大环境之下,徐徐实现农业金融的互联网发展之路。农村互联网的普及不仅在于基础设施建设,“打好了台子,须得有人唱戏才热闹”,因此农村人口网络素质的提高亟待实现。一方面,通过宽带降价等让互联网走进千万家,另一方面,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农村人口网络素质,有序实现农村金融与互联网的逐步融合。此外,当下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不仅为城市的未来发展带来巨大压力,也使得农村经济发展缺少基本的人口动力,因而地方政府应当结合地域特色,在当地创造就业机会,吸引人才返乡,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形成良好的经济发展良性循环,进一步引导传统农业金融模式在主要劳动力年轻化的过程中实现转型。
(三)引导农民与中大型互联网交易平台深度合作,发挥地域特色
目前,农业金融发展模式主要以“政府补贴、散户经营”为主,农产品大多经由层层采购商和经销商之手流入市场,中间经历层层盘剥,大大降低了农业经济附加值,反而需要政府大量反哺农业,近年来,以淘宝网、京东商城等电商平台带动的农产品线上销售模式逐渐走入人们视野,通过生产农民与消费者的直接交流交易,一方面简化交易程序,使具有保鲜期的农产品能够得到及时的销售与应用,同时也能够提高农户经济收益。因此,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农民与中大型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深度合作,进一步提高互联网利用效率。在深度合作的同时,还应当充分发挥地域特色,利用传播学原理,尽量发挥地域特色,形成品牌效应,使得农产品的质量在消费者中深入人心。比如山东烟台地区的苹果,河南中原地区的杂粮以及海南、甘肃地区的水果等,在利用原有品牌效应的基础之上,实现互联网平台的品牌效应最大化,同时发挥地方特色,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进一步优化地方产业结构特色,在互联网帮助下实现当地产品符号化与特色化。通过互联网参与宣传、交易、融资等环节,实现农业金融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四)促进网络融资理财健康发展,鼓励农产品电商平台发展
网络融资理财已经成为当下理财的热门方式,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互联网金融理财项目,在此风潮之下,我国民间理财也逐渐发展壮大,阿里巴巴集团的“蚂蚁花呗”以及京东集团的“京东金融”以及唯品会的“唯品花”等纷纷走进公众视野,但是这些理财产品大都集中在消费层面,真正意义上能够为农业发展带来鲜活资金注入的理财产品少之又少。多年来,由于农村农业金融利润率较低,各大商业银行在试水之后又纷纷上岸,将银行网点转入大城市,造成了当下农业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状况,在此情况之下,农民由于其固有思想形态限制以及商业银行贷款要求过高等原因,难以从银行获得足够的资金注入,使得农业金融发展相对乏力,对比与城市中房地产行业动辄数千万数亿的贷款金额与资金注入来说,农业金融缺乏流动资金,将农民生产经营活动局限于散户经营模式之中,难以发展机械化生产与市场化流通,在市场定价等金融运作过程中缺乏话语权,使得农村农业金融利益尽数转入中间商,进一步拉大了农业金融与第二、第三产业金融在互联网环境之下的发展程度,导致农业相对价值进一步下降,更缩小资本金融运作空间,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电商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农产品与农业金融若能够进一步融入电商平台,使自身成为人们电商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将会为自身的发展带来极大的潜力。
结 语
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时代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渗透于各行各业中,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各个产业间的链接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三农”问题在国家发展经济过程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农业的科学发展也将对社会经济结构升级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如今我国现代金融体系下,多数行业已经与互联网建立不可分割的联系,农业是经济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金融无法脱节于现代金融互联网体系,因此需要二者有机融合,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与便捷的信息流通,实现农业全产业性的融入市场,为农民增收,同时提高农业产业附加值;另一方面,农业发展带来的经济发展必然带来农业金融体系与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进一步紧密融合,农业金融通过汲取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合作金融等发展特点,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必将实现我国传统农业金融的现代化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