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老工业基地城乡商品市场发展问题研究
2018-08-15梁颜鹏
◎梁颜鹏
一、东北老工业基地城乡商品市场发展现状
(一)商品市场主体数不断增加
近年来,东北三省以大中型综合商场(店)、专业店、社区商业(便利店)、连锁店、农家店构成的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住宿业为市场经营主体的商贸服务业不断发展,市场主体总体数量逐年增加。
表1 东北三省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数(单位:个)
通过表1可以看出,2009年—2015年间,东北三省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数总体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15年东北三省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总数为9667个,比2009年增加了3589个,上升了37.13%。其中辽宁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总数为6020个,比2009年增加了2063个,上升了34.27%,吉林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总数为1714个,比2009年增加了869个,上升了50.70%,黑龙江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总数为1933个,比2009年增加了657个,上升了33.99%。
(二)商品市场营销规模日益增大
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商品市场主体总体数量逐年增加的同时,商品市场营销规模也日益增大。
表2 东北三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单位:亿元)
通过表2可以看出,2006-2015年期间,东北三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逐年增长,呈现较快的上升趋势。2015年东北三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了27079.3亿元,比2014年增加了2126.1亿元,增长了7.85%。其中辽宁12773.8亿元,比2014年增加了980.7亿元,增长了8.3%;吉林6646.5亿元,比2014年增加了565.6亿元,增长了9.3%;黑龙江7640.2亿元,比2014年增加了624.9亿元,增长了8.91%。按城乡统计,2015年辽宁城镇零售额11575.2亿元,比上年增长7.2%;乡村零售额1198.6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吉林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870.17亿元,比上年增长9.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76.29亿元,比上年增长11.6%;黑龙江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685.9亿元,比上年增长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54.3亿元,比上年增长10.1%。
(三)商品消费水平逐年提高
2015年,辽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56.72元,比2014年增长了5.0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872.8元,比2014年增长了13.74%;吉林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为14630元,比2014年增长了7.0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为19358元,比2014年增长了4.3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为8837元,比2014年增长了13.15%;黑龙江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403元,比2014年增长了4.97%,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152元,比2014年年增长了4.1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391元,比2014年增长了7.16%。
(四)商品期货市场影响力日益提高
商品流通不仅包括现货交易,还包括期货交易。东北期货市场主要有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与其相伴发展起来的期货行业。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目前已上市的品种有玉米、玉米淀粉、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鸡蛋、纤维板、胶合板、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共计16个期货品种,并推出了棕榈油、豆粕、豆油、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焦炭、焦煤和铁矿石等8个期货品种的夜盘交易。成立二十多年来,大商所规范运营、稳步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期货交易中心。截至2016年末,拥有会员单位166家,指定交割库247个,投资者开户数273.70万个,其中法人客户8.21万个;2016年,大商所年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达到15.37亿手和61.41万亿元。
二、东北老工业基地城乡商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商品市场中行业垄断现象仍然存在
近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虽然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法规,推动了城乡商品市场的不断完善,但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国有经济比重较高,国有企业市场份额较大,政府参与企业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商品市场中部分行业仍然存在行业垄断现象。由于垄断行业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使其缺乏行业创新、发展和追求高服务质量的动力,导致垄断行业时常表现出服务价格高、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城乡二元市场建设水平差距明显,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不够健全
首先,乡镇商品市场建设普遍落后于中心城市。在大中城市新型业态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相当比重的乡镇商业设施仍停留在计划经济年代,仍然采用过去的传统经营方式,其网点数量、经营规模和服务功能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其次,农产品流通体系不够健全。目前,东北老工业基地交易量大、知名度高、辐射面积广的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不足,大部分地区农产品销售还以农村的小集贸市场为主,导致农产品流通成本极高,难以保证农产品在地区内乃至全国范围内有效流通,也无法有力地吸引外地客商和企业,难以满足经营者的服务要求。
(三)生产资料市场布局不合理,交易方式落后
首先,东北老工业基地生产资料市场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协调,市场布局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主要表现在:盲目追求市场规模,没有科学地从地区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强行建设大规模市场,导致有场无市;另外,重复建设情况严重,缺乏统筹协调,争办市场,出现功能相近、过于集中等一系列问题,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其次,生产资料的交易方式落后。一些市场仍采用集市贸易式的摊位式交易方式,缺乏发展现代商品流通意识。管理水平粗放、服务功能较少等弊端仍然存在,已经与客户在仓储、运输、加工、配送、信息传递等方面全过程服务的要求严重不符。此外,生产资料的交易没有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的方式,没有广泛拓展高效快捷的网上交易平台,使得生产资料的交易仍处于落后水平。
三、东北老工业基地城乡商品市场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政府对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滞缓
首先,一些垄断行业政企不分、职能错位。政府既是经营主体,又是执行监督主体,出现政府和企业职能错位,行业生产经营管理行政化、政府行业管理职能弱化,垄断行业的主管部门与垄断行业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等问题,从而严重阻碍了竞争机制的引入和改革。其次,一些垄断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即使主管部门在竞争环节引入新的竞争者,垄断行业仍可以凭借其垄断势力占有优势。再次,限制行业垄断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府主管部门对垄断行业还缺少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二)农产品市场信息不对称,城乡商品市场发展失衡
东北老工业基地农产品市场的发展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发育很不完善,因而无法形成有效的信息发布机制,在其流通中信息不对称现象比较严重。目前,尽管有多个农业信息网站,但真正能对农民发挥指导作用的信息不是很多。加之受客观条件限制,农民获取信息的成本较高,信息利用率明显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未能有效改善,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市场建设中普遍形成了“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的局面,公共财政对农村市场建设投资较少,在农业发展中“重生产、轻流通”的情况较为严重,结果导致了城乡商品市场无论是在建设上还是运行效率上都存在着巨大差异,造成了城乡之间商品市场相对割裂,流通体系不健全,从而造成市场供需难以平衡,因此,大力发展农村商品市场将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城乡商品市场建设缺乏全局发展战略
长期以来,东北的市场建设都由各地政府负责,市场选点布局局限于行政区划,基本上是各自为战,缺乏对经济区域发展特点的考虑,商品的流向、流量和市场辐射范围等市场体系建设要素并未得到充分重视,因而缺少能够对某一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综合性统领作用的具有较大辐射力的商品批发市场。同时,城市与城市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缺少协作理念,也制约了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城乡市场的协调发展。
四、完善东北老工业基地城乡商品市场的制度安排
(一)推进政府对垄断行业的规制
首先,要切实做到政企分开,使垄断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真正成为行业的监督者而不是经营者。只有使垄断行业同行政权力相脱离,使其不再成为利益共同体,才能给行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次,取消大部分垄断行业的进入限制、降低“进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等非国有资本进入,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再次,对于一些垄断行业价格标准的确立,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的表达机制和监督机制,比如定期召开听证会等。最后,逐步建立健全反垄断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垄断行业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约束。
(二)大力推进城乡商品市场一体化体系建设
首先,区域性城乡商品市场合理布局。要以中心城市为结点,以多元化流通组织和规范化商品市场体系为纽带、以高效运行和现代化程度不断提升的物流系统为支撑,发挥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先导性作用。在区域性结点上应大力推动大型中心市场(商品集散中心)和一定规模的专业批发市场的建立,培育和扶持一批物流、连锁配送和信息服务功能齐备、制度完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市场主体,使其具备辐射整个区域的功能。其次,城乡商品市场有效衔接。采取多种政策和措施,推进各中心城市流通主体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逐步以组织化、网络化的市场形式,加强对农村市场的辐射力,促进农村消费终端市场建设,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同时,有重点地选择一批区域性农产品交易与集散批发市场,鼓励和吸引其积极向中心城市大型市场靠拢,形成当地农产品集散中心,促进产地农产品有效流通。再次,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渠道。对具有优势资源和具有特色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市场辐射力。继续推进“农超对接”经营模式,中心城市粮油、果菜、水产品批发市场与区域内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按照“农超对接”模式,组织农产品流通。全面建立从产地到超市的冷链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
(三)合理规划生产资料市场建设
首先,有关部门对重点发展的生产资料市场应进行统一规划,重新布局。从地域特点、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和产业发展的特点出发,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同时确保生产资料的市场建设与城市发展规划相一致,明确各生产资料市场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其次,进一步完善各生产资料市场的商品流通功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不断拓展生产资料市场信息交流的平台。在订货、仓储、运输、结算等业务环节逐步实现网上广告促销、网上销售、网上支付的完整网上生产资料流通过程。再次,规范生产资料的批发体系。根据不同商品的生产和消费特点,探索综合批发与专业批发、买断经营与代理代销,积极拓展仓储、物流以及融资等延伸服务,满足生产企业和零售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