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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书院的礼容之学与成人之道

2018-01-23肖永明

华夏文化 2018年4期
关键词:仪态仪容容貌

□肖永明 李 江

礼是中华文化的核心要素,大至国家邦交,小至日用伦常,无不贯穿着礼的规制详节与精神追求。在先秦儒家典籍中保存着众多论礼、述礼之语,涵盖了礼容、礼器、礼制、礼意等方面。相较于外在形制与精神价值的研究,礼容之学尚未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书院是中国古代文教的重要载体,对礼容之学的讲求尤为措意。中国古代书院将礼容之学在书院的开展视为变化诸生气质、涵养德性的关键环节,藉由礼容之学的落实来培养书院诸生的君子人格。本文试从儒家“成人之道”的角度讨论中国古代书院的礼容之学。

一、儒家礼容之学的历史渊源

《中庸》称“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礼记正义》解释“三千”之数说:“所以三千者,其履行《周官》,五礼之别,其事委曲,条数繁广,故有三千也。非谓篇有三千,但事之殊别有三千条耳。”据此可见古代礼仪的繁琐,就礼的内容而言,不仅包括了外在形制的详细规定,同时也对行礼者的容貌神情、精神状态有诸多规定。裘锡圭先生曾指出“古代所谓威仪也就是礼容”,礼容作为“礼”的重要内涵之一,源起甚早。《史记·殷本纪》记载周王伐纣胜利后“表商容之闾”,《史记索引》引郑玄云:“商家乐官知礼容,所以礼署称容台”。据此,裘锡圭先生认为在“商代便已经有掌容之官”(裘锡圭:《古文字论集》,第377页)。

就礼容的节目而言,《周礼·地官》中已有详细的分别:“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正是因为礼容之学极其繁琐,所以针对不同的礼仪场合,设置有专门的人员对行礼者的礼容进行规范;如《周礼·秋官》记载:“司仪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以诏仪容、辞令、揖让之节”。司仪负责掌管接待邦国宾客的摈相之礼,其责任就是告诉周王接待宾客之时应有的仪容、辞令和揖让的节度。

孔子自幼好礼,深于礼学,对礼容也是十分熟悉。《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论语》是对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记录,其中《论语·乡党》篇多载圣人之容色言动,于夫子之容貌、举止、言语、服食皆有记述;就其中的相关记述可见孔子本人为了达到内在性情与外在容态的一致,在不同场合下的仪容仪态就不尽相同,孔子对礼容的重视,奠定了儒家学者注重礼容的传统,因此在儒家经典中对礼容有十分丰富的记载。如《礼记·玉藻》篇载“(君子)既服,习容,观玉声,乃出”。孔颖达疏解云:“既服,著朝服已竟也。服竟而私习仪容,又观容听己佩鸣,使玉声与行步相中适”;即是对行礼者的容貌与礼乐形制高度契合的强调。此外,诸如行步之法、动止之容、瞻视之仪等,在《礼记·玉藻》中都有详细的规定,足见儒家对礼容之学的关切。

到了汉代,礼容更是成为专门之学,一批学者因善容而为礼官,而且从中央到地方还设有一套专门的礼官系统。《汉书·儒林传》中记载:

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而鲁徐生善为颂。孝文时,徐生以颂为礼官大夫,传子至孙延、襄。襄,其资性善为颂,不能通经;延颇能,未善也。襄亦以颂为大夫,至广陵内史。延及徐氏弟子公户满意、桓生、单次皆为礼官大夫。而瑕丘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诸言《礼》为颂者由徐氏。

颜师古注此段称:“颂,读与容同。”又引苏林曰:“《汉旧仪》有二郎为此颂貌威仪事。有徐氏。徐氏后有张氏,不知经,但能盘辟为礼容。天下郡国有容史,皆诣鲁学之。”可知,徐生、徐襄及徐氏弟子等人虽不通经,却皆以“善颂”,即善为礼容而为礼官。据苏林所述亦可知当时地方郡国有“容史”,需到鲁地学习礼容,专司“颂貌威仪”之事。洪业《仪礼引得序》曾将汉初礼学划分为三种形态:

礼学盖有三途。一曰:有汉朝廷之仪节;此叔孙通参杂古礼与秦仪论著也。一曰:鲁人颂貌威仪之礼容;此徐氏父子门徒之所以为礼官大夫者也。一曰:在孔子时已不具,迨秦火而益残之礼经;此高堂生之所能言,徐襄之所不能通,徐延之所颇能而未善之《士礼》也。

换言之,汉初之礼学,有由叔孙通参酌古礼与秦仪而形成的“汉朝廷之仪节”、“鲁人颂貌威仪之礼容”以及高堂生所传授之《士礼》之学。而专门负责“颂貌威仪”的礼容之学已成为礼学重要内容,而且还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彭林教授就认为汉代重视礼容之学是因为“作为礼经的《仪礼》中,几乎没有关于颂的记述,传经时若无人示范,则学者无从知晓,仪节再全,而无容貌声气与之配合,则礼义顿失。”(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50页)礼容之学发展到汉代,内容更趋细化,汉初贾谊《新书》中有《容经》一篇,就礼容所涉及的具体节目而言,即有立容、坐容、行容、跘旋之容、跪容、拜容、伏容、坐车之容、立车之容、兵车之容等,涵括个人生活的各方面。而且,对礼容之学的讲求终汉一代都未曾断绝;至汉成帝时,刘向还曾向朝廷奏请“兴辟雍,设庠序,陈礼乐,隆雅颂之声,盛揖让之容”(《汉书·礼乐志》),把“揖让之容”与庠序、礼乐并举,亦可见汉儒对礼容之学的继承与发扬。

两汉以降,儒者对礼容之学的探索亦不绝如缕,礼容之学融入儒者日常的修身、齐家等行为之中。阮籍曾著《咏怀诗》,其中一首为:“洪生资制度,被服正有常。尊卑设次序,事物齐纪纲。容饰整颜色,磬折执圭璋……委曲周旋仪,姿态愁我肠。”阮籍是“竹林七贤”之一,重“自然”而轻“名教”,据诗可见他对儒者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严格的礼容较为反感,但从反面亦能印证礼容之学在魏晋时期士人中的流传。此外,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中第六篇讲的是士大夫的“风操”,其开篇即言“吾观《礼经》,圣人之教:箕帚匕箸,咳唾唯诺,执烛沃盥,皆有节文,亦为至矣”,也谈到日常生活中的言谈举止都应该有相应的规范。值得注意的是,礼容之学在不断的发展中,已经不仅限于行礼时所需要的表情、举止、服饰,发展成为对儒者日常生活中言谈、举止、服饰、容貌的普遍性规范;同时,礼容也不再是为了达到行礼的目的而需要的辅助性手段,在宋明儒者这里,礼容之学已经具有涵养德性、培养君子人格、变化社会风气的作用。吕希哲就将辞令、容貌、举止视为初学之要,他认为:“后生初学,且须理会气象,气象好时,百事自当;气象者,辞令容止、轻重疾徐,足以见之矣。”(《宋元学案》卷23)朱子亦将举止、表情、言辞等的规范提到了“修身之要,为政之本”的高度。宋代的诸多学者都将礼容之学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如程瑞蒙和董铢所作的《程董二先生学则》、真德秀的《西山真先生教子斋规》、程端礼的《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等,无不涵括言语、容貌、举止等礼容之学的内容。

二、礼容之学在书院的具体展开

受到理学家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的书院在其教育实践中十分重视礼容之学的开展。张栻在《潭州重修岳麓书院记》中论述岳麓书院育人宗旨时曾说:“(书院)岂将使子群居族谈,但为决科利禄计乎?抑岂使子习为言语文词之工而已乎?盖欲成就人才,以传斯道而济斯民也。”书院的成人之道,不仅在于经典的研习、知识的传授,更在于书院诸生德性的养成,礼容之学便是涵养德性的关键环节。相应地,书院生徒若能不染俗流气习,动容周旋皆能中礼,即使才智有所不足,学业有所欠缺,亦远胜于人。如张思炯告诫玉潭书院生徒:“圣贤千言万语,均是教人做人的道理,非为博取功名计也……且书院为古庠序之地,一邑观望之所,入此者,非特伦纪宜修,即衣冠言动,亦必可象可仪,不染俗流气习,则虽文艺稍逊,已过人远矣。”(张思炯:《玉潭书院切要四条》)基于这种理念,书院从言语、仪容服饰、举止等各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规则。

(1)言语

“言”是儒家思想的重要概念,“言”不仅指话语本身,也指语言行为中的容态。孔子十分重视“言”,《论语》中将“言”与“命”、“礼”并举,认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朱熹解释说通过“言之得失,可以知人之邪正”。朱熹就是把人的“言”与人的德性相联系,即认为通过对人言语内容以及说话时的动作、表情等的观察,能够反映人内在品性的善恶。实则,孔子就已经把“言”与个人的德行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孔子曾说:“巧言令色,鲜矣仁”,“仁者,其言也讱”。孔子在此便将言语与仁德相联系,认为谨慎言语是“仁人”的基本要素。此外,孔子在《论语》中对“言”尚有许多具体的要求,如“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敏于事而慎于言”、“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食不语,寝不言”等。

书院教育实践秉承孔子的这种思想,注重生徒的“言语”教育。在说话的语气上,强调要和缓,切勿急躁。如元朝程端礼所作《读书分年日程》中指出说话时要“低细出声,毋得叫唤”,此日程被后来的众多书院、家塾所采用。方世敏讲学瀛山书院时,作《瀛山书院学规》,并提醒书院诸生要“忿词不出于口”。梁廷柟则要求粤秀书院的学生“致详审,重然诺,肃声气,勿轻,勿诞,勿戏谑喧哗”(《粤秀书院学规》)。梁鼎芬在端溪书院告诫学生说“在房读书,无事静坐,不得结队聚谈,高声肆叫”(《端溪书院生徒住院章程》)。要求书院诸生言语和缓,有助于处理书院诸生间的朋友关系。

就言语的内容而言,孔子主张言语要谨慎,做到有所言有所不言。《论语》中说:“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子不语怪、力、乱、神”。后世书院的主事者曾痛陈滥言之失,如郑之侨就训诫鹅湖书院诸生说:“口舌之祸,惨于刀锯。”(《辛酉劝诸生八则》)朱一深亦告诫凝秀书院的学生:“易言之弊,起羞与戎,一言之玷,终身之辱,口舌之地,祸福之阶。”(《凝秀书院条约》)相反,书院诸生应当做到言语朴实、谨慎,不得随意非议他人,更不得在闲谈中捕风捉影、无事生非。古代书院的学规中有许多类似的规定。例如,程端礼的《读书分年日程》要求“朴实语事,毋得妄诞”;李颙《关中书院学程》明确要求“不得语及个人私事,不得语及闺门隐事,不得语及官员贤否及他人得失,不得语及朝廷公事及边报声闻。”粤秀书院则将人的言语与地方风俗联系起来,《粤秀书院学规》告诫生徒:“若趾高气扬,筋骸放纵,或信口刻薄,喜造艳词,以及横议时事,既非载道之器,必为风俗之忧”,进而要求书院学生“勿及乡里人物长短及市井鄙俚无益之谈”。

(2)容貌服饰

《论语·泰伯》称:“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倍矣。”所谓“正颜色”即要注意自己的容貌表情。张栻认为:“正颜色,而根于诚实也。”(张栻:《南轩先生论语解》)人的表情关乎内在德性,是一个人内在德性、情感较为直接的表现,因此容貌表情不可不慎。书院生徒若要养成君子人格,表情当以“温”为宜。《论语·季氏》称:“君子有九思:……色思温,貌思恭。”宋邢昺疏解曰:“色思温者,言颜色不可严猛,当思温也。”后世书院大多要求书院学生“容貌必庄”,即表情应该以和蔼、庄重为主,做到“厉气不行于色,惰慢之容不设于身体”(《瀛山书院学规》)。高贲亨《洞学十戒》强调日常生活中要警戒“粉饰容貌,专务虚名”之行。吕祖谦则强调容貌表情应该随着情景的差异而变化,他为丽泽书院所定学规就说:“会讲之容,端而肃;群居之容,和而庄。”

就《论语·乡党》篇即可见孔子对于衣服的颜色、配饰以及在什么时节、场合穿什么衣服都有考究。虽然,儒家并不讲究衣着华丽,却要求穿着要合时宜、得体。《大戴礼记·劝学》载:“孔子曰:‘野哉!君子不可以不学,见人不可以不饰,不饰无貌,无貌不敬,不敬无礼,无礼不立。’”孔子认为,与人交接应该注重自己的容貌穿着,这既是对他人表达敬意,也是自我守礼的体现。对此,古代的书院对生徒日常服饰也有诸多规定。如要求书院诸生服饰要朴素,不得衣着华丽。李颙在关中书院强调“立身以行俭为主,居家以勤俭为主”,“不可衣服华美”(《关中书院学程》)。王文清也要求岳麓书院诸生“服食宜从俭素”。此外,穿着还宜保持干净整洁,切勿衣着怪诞。《粤秀书院学规》在“衣冠必整”一条便指出“勿为诡异华靡,勿致垢敝简率,虽燕处不得裸袒,虽盛暑不去袜”。梁鼎芬所作《端溪书院生徒住院章程》也要求“各生徒不得短衣赤足,群立房门”。就众多书院学规来看,书院主事者大多要求学生衣着整洁,此类记述在书院学规中十分普遍。因为如果穿着不雅,和市井之徒就没什么区别了,而且还有损自身的德行修养。如李来章在《连山书院榜文》中告诫生徒说:“后进末学,习为轻佻,燕居袒裸,不着巾袜,彼此戏谑,以巧为胜,其于市井牙侩,不分毫厘,不但外观不雅,其于心术,放辟邪侈,荡无束检”(《连山书院榜文》)。

(3)举止

除了上文所举的言语、容貌服饰外,书院对诸生日常的作息、仪节、坐、立、行、视、听等举止动作都有相应的规范。总体而言,时间安排上须严格按照书院制订的日程安排活动,往来出入、言语动作也都有相应礼仪规矩。

书院一般以敲击云板为号,提醒生徒起床、学习、就寝等事宜。如广东粤秀书院就规定:“书院设云板于讲堂,凡朔望日昧爽,斋仆击板,始击,咸盥漱,整衣冠。再击,皆就案,朗诵所业书。遇讲书作文之期,则升堂向师长三揖。至夜二鼓击板方就寝,或夜诵者听之。”除了每月朔望日外,常日亦同。端溪书院则是要求“各生徒清晨即起,二鼓后即睡,起居有常,方能读书”。

宋代程瑞蒙和董铢所作的《程董二先生学则》被朱熹称赞“有古人小学之遗意”,为后世书院所广泛采用。广东粤秀书院选取了其中的一些仪则作为书院的学规来约束诸生行、坐、立所应该有的规矩:“居有常处,序坐以齿。凡坐必直身正体,勿箕踞倾倚,交胫摇足。寝必后长者,既寝勿言,当昼勿寝。行必徐,立必拱,必后长者。勿背所尊,勿践阈,勿跛倚。勿淫视,勿倾听。”(程瑞礼:《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元人程端礼《读书分年日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就是教人如何坐、行、立、言、揖。此书被当时的国子监颁于郡邑学校,对书院、家塾等都有重要影响。这些举手投足之间应有的仪节规范被书院主事者借鉴来教育书院学生。如李颙所定《关中书院学程》要求学生“行步须安详稳重,作揖须舒徐深圆。周中规,旋中距,坐如尸,立如钉。”岳麓书院告诫诸生要“气习各矫偏处,举止整齐严肃”。书院对诸生日常生活中一举一动的要求,虽看似具体而琐细,却体现着儒家精神的核心理念。

三、书院讲求礼容之学的意义

在《周礼》《论语》《仪礼》等儒家经典中有许多关于礼容——语气、表情、举止的记载。自孔子以来,礼容之学虽体现在儒者修身、齐家、治国的诸多细节方面,却俨然成为儒家成人之道、作圣之基。礼容之学更是受到了汉代以来儒者的高度关注,在后世落实到书院教育之中。中国古代书院的教育,以培养人才为目的,除了传授儒家经典外,更以涵养德性、变化气质为宗旨。书院对礼容之学的讲求与落实,不仅在于礼容之学对书院诸生德性的涵养、气质的变化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其学业也有实际的帮助。因此书院诸生的仪容仪态教育受到了书院主事者的高度关切,成为书院日常教育的重要部分。

儒家强调身心一体,主张内在德性与外在举止之间具有互为表里、相互影响的关系。这种思想显然有其合理性,因为人的道德意识会在与社会环境的互动中不断地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一方面,儒家主张一个人内在“质”的美恶决定了其外在表现的善恶;同时又强调可以通过对外在身体的规范使自己符合具体的礼仪、道德规范,从而实现对德性的涵养。《大戴礼记·四代》有言:“盖人有可知者焉:貌色声众有美焉,必有美质在其中者矣。貌色声众有恶焉,必有恶质在其中者矣。”即是说,外在“貌色声众”的善恶,是由人内在的“质”,即人的本性、本质所决定的;当人内有善良的德性,其外在的声色容貌必定也是善的。在原始儒家这里,不仅强调内在的“质”对外在容貌举止的规定性作用,同时也强调外在容貌、举止对内在德性所产生的能动作用。《礼记·乐记》称:“外貌斯须不庄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既然内在德性的性质规定了一个人外在容貌、举止的善恶,同时外在举止、容貌又能对内在德性产生能动的作用,那么最完满的状态,即孔子时常所说的君子人格,就应该是一个人内在的德性与他外在的容貌、仪态相称,二者构成内外相符的关系。儒家这种身心一体、内外相交的思想,凸显了外在举止、仪容、言辞的重要性,因为只有当一个人的举止符合德性,他才能算是德性圆满的人。同时,也肯定了通过对身体的外在规范以达到修养德性的可能性。因为德性内在于人,德行之于外就是人的各种表现。孔颖达就认为:“德在于内,行接于外,内既有德,当须以德行之于外。”(《礼记正义》)所以,通过对外在的身体仪容仪态的规范教育,能够起到涵养德性的作用。

在儒家的经典中,强调内德外化于行或强调外行影响内德的论述都十分丰富。如《论语·为政》篇载:“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朱子以为:“事亲之际,惟色为难也……故事亲之际,惟色为难耳,服劳奉养未足为孝也”(《四书章句集注》)。进而言之,礼容(行礼时的举止、容貌、服饰等)既然是人内在性、情的外化,那么遵照礼容之学的目的也在于真实地表达内心诚敬之情,成就理想人格。行礼者的表情、语气、体态等都应该与内在情感相符合,即要“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儒家所强调的这种“内外相交”的关系在其礼学思想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礼记·曾子问》:“君子礼以饰情。”孔颖达疏曰:“凡行吉凶之礼,必使外内相副,用外之物以饰内情。”要想真实地表达人内心之情,体现礼所蕴含的义理,需要“用外之物以饰内情”,而所谓“外物”即践礼者所具有的服饰、表情、举止等仪容仪态。所以说,礼在人身上的展现,需要外在仪容仪态的支撑;行礼者的仪容仪态应该与内情相副,二者由外到内,构成人行礼、践礼的完整过程。

原始儒家这种“内外相交”的思想在宋儒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尤其表现在“主敬”的修养工夫上。朱子十分推崇孟子的为学之道,将孟子的“求放心”视为“为学第一义”。同时,朱子又在诸多场合将“敬”视为圣门第一义。他说:“敬字功夫,乃圣门第一义。彻头彻尾,不可顷刻间断。”(《朱子语类》卷12)在朱子所强调的各种修养工夫中,“主敬”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功夫之一。实则,朱子的“主敬”功夫与孟子所谓“求放心”意义相通,二者具有紧密联系。朱子常将敬与心合起来说,最终是要落归于心上,是如何让心能够安定的修养工夫。同时主敬的功夫又必须落到具体的事上来说,是可以具体操作的,朱熹认为:“持敬之说,不必多言,但熟味整齐严肃,严威俨恪,动容貌,整思虑,正衣冠,尊瞻视,此等数语而实加工焉。”(《朱子语类》卷12)可见,在朱熹的思想中具有身体规范、主敬功夫、心性修养的由外到内的思想脉络。

历代儒家特别是宋明理学学者对礼容之学在涵养心性、变化气质过程中重要性的认识,对中国古代书院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许多书院非常强调外在仪容仪态对“求放心”“主敬”的作用。乾隆年间,李来章知广东连山县事,为改变当地文化落后的面貌,遂建书院,并亲自讲学。其讲学以立身为本,他在《连山书院榜文》中告诫诸生说:“正衣冠,尊瞻视,进退揖让,循循有礼,匪第饰为美观,正所以检束身心,使不外驰,且令父老子弟悚然起敬,环视叹美,有所则效,亦转移风化之一端。”又说:“凡整齐于外者,皆是收敛此心,使不外驰,于学者最为切要。”在李来章看来,人的服饰、表情、进退举止都符合礼的要求并非为了外在美观,其中所体现的是儒者由身及心的修养工夫,是通过礼的规范达到对身体的约束,藉由礼来改造人的自然性,促成儒者人格的成长。事实上,这种强调身心一体,通过外在仪容仪态的身体规范来达到对内在心性的修养,是许多书院教育家共同的认识。

有的书院还直接把外在仪容仪态的“整齐严肃”与“敬”的修养功夫直接等同。如郑之侨《鹅湖书院学规》:“所谓敬者,亦止是整齐严肃,收其放心,使起居语默以及酬酢应事不失此主,一无适之本体。”在这里,在整齐严肃、起居语默、酬酢应事的具体过程中收其放心,就是“主敬”的修养功夫。

书院强调儒生日常仪容仪态的教育,也是针对当时学生存在的问题。当时的许多生徒“往往日读圣贤书,而立身行己不免流俗污下,与经书相背”(沈起元:《娄东书院规条》)。儒生一旦患上轻浮的弊病,自然影响学习效果,书院执教者对此有清晰的认识。古代书院对于学生流于轻浮甚为警觉,众多书院主事者都在所定学规中痛陈书院学生流于轻浮的弊病。边连宝在《桂岩书院学规》中就强调说:“学者气质病痛各殊,而轻浮二字则尤恶薄之甚者。”因此,许多书院都试图通过日常的仪容仪态教育来矫正书院生徒流于轻浮的弊病。

在朱子看来,由外在仪容仪态到内在德性,再到为学,是一以贯之的。他认为“轻最害事,飞扬浮躁,所学安能坚固。”(《朱子语类》卷21)朱子的这种思想在书院主事者那里被反复申述,祝廷芳在《兴贤书院条约》中说:“士品以端重诚悫为主,而轻浮放逸者勿取焉。每见读书之人恃才傲物,佻达成风,殊不知以涉虚华,必至逾闲荡检,纵令才高七步,亦有玷士林。”而日常的仪容仪态教育则是矫正轻浮之弊的关键,黄式三就认为:“《经》戒不重,欲学者于言语、动作、衣冠、瞻视必以整齐严肃为要也。”(《论语后案》)既然日常的言语、容貌、服饰、举止等关乎德性涵养与学业成就,以培养儒生的君子人格、传授知识,追求成人之道为目标的书院,自然应当将儒生的日常仪容仪态教育放在重要地位。

四、结语

在先秦典籍中,关于礼容之学的记载非常丰富。自孔子开始,礼容之学就成为儒学的重要内容。此后,尽管礼容之学在历代的显隐程度不尽相同,但始终是儒者们修身、齐家、治国不可或缺的工夫。更多时候,礼容之学更是融入其日常生活之中,日用而不知,却起着涵养德性、化民成俗的作用。

杨儒宾先生在《儒家身体观》一书中指出“儒家所期待的教育,乃是培养一种内外交融、身心交摄、心气交流的机体性人格。”这种人格得以可能的前提在于儒家强调“身心一体”,主张形(身)与心、外与内的统一。同时,这种人格的养成,还必须依赖于实践的修养工夫。而礼容之学强调通过对外在身体(言语、举止、仪容)的规范达到对内在心性的修养,就是这种工夫的最好体现。在此内外交涉的过程中,人的身体得到改造,不再是自然性的血肉的身体,而是道德性的、精神化的身体;其结果是人的自然属性得到克制,人格趋于圆满,道德流行其中。

传统书院教育强调“求道”与“求学”的统一,以“成人”为培养目标,而外在仪容仪态被视为“成人之道”的重要内容。基于这一认识,讲求礼容之学成为书院教育的必然选择。当代教育存在重视知识教育而忽视德性涵养的偏弊,关于仪容仪态的教育较少被纳入教育内容之中。这种状况加剧了社会的粗鄙化,亟需加以矫治。在这方面,中国古代书院的礼容之学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好的借鉴与宝贵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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