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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法律制度与农业经济增长的相关性研究

2018-01-23◎黄

农业经济 2018年12期
关键词:法律制度农业

◎黄 冠

中国有史以来就是农业大国,因为有着广大的耕地面积,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一半以上,与此同时我国农业专业化水平相对较低。因此三农问题永远是党和国家的关注重点。近年来,我国农业迅速发展,取得一个又一个的飞跃。其中当然离不开资本、劳动力等基本生产要素的大力支持,但基本要素投入的背后,却无一不渗透着农业法律制度这一隐形要素。农业法律制度通过作用于基本生产要素,为农产品生产加工者、运输销售者、购买消费者规范了切实有效的制度,提升了农业市场的效率,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创新。

一、农业法律制度发展

我国的农业法律制度分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指单独农业法律制度本身,如:《农业法》《农村合作社法》等,另一个方面在我国则是指是一个以根本法为灵魂、以基本法主体,以法规、规章为血肉的农业法律制度体系框架。随着我国对农业支持力度的增加,相应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的框架也在不断的丰富与扩充,即有规范与保护农业经济主体义务与权力的法律,如:经济运行主体组织法律;又有关于农业市场与农产品流通的秩序法律建设,如:农产品流通与市场交易法律;还有关于农业生活保障和农民权益保护的民生法律在线,如:农业收入分配与利益保护法律、农业社会保障法律等。目前,我国现行有效农业法律有10 部,农业行政法规15 部,部门农业规章72 部,各地还制定了1000 多部地方性农业法规,支系庞大的农业法律规范体系在规范我国农业多领域共同发展的同时,对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为我国农业经济的增长助力添彩

二、农业经济增长影响因素分析

(一)农业经济增长自身影响因素

根据微观经济学原理,农业经济增长不仅受到雨雪旱涝等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产量骤减的影响,同时又收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时谷贱伤农的锉害。同时,来自人类社会的农药、化肥、环境污染的危害也在影响农业社会发展。

(二)经济增长普遍影响因素

同时,农业经济增长也具有经济增长的普遍共性,经济增长是一个复杂的经济和社会现象。导致经济增长的原因很多,只有在众多的影响因素中找到权重系数至关重要的影响源泉并探究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才能更好的理解与描述农业经济增长,并能在源泉的指引下制定出促进经济增长的农业法律制度,使得农业法律制度在农业经济增长的带动下完善成熟,使得农业经济增长因素在法律制度的规范和鼓励中积聚壮大,在众多的影响因素研究理论中,以美国经济学家丹尼森的影响最大,在他看来,劳动、资本、资源配置、规模经济、知识和其他是影响权重占比大、分居不同要素门类的六大因素。劳动的衡量指标以劳动在收益在产出中所占的比例计算。资本则以资本收益在资本投入中所占的份额来计算。资源配置状况是指针对资源分布不合理的现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重新分配,以使得资源得以充沛使用,从而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如:薪水增加的岗位调动或者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再就业等。规模经济的作用,从字面含义来理解,即当规模扩大时,产出一样所需的投入更少。这里的知识不仅仅指书本中的知识理论,也包括来自社会实践中的经验,不仅包括科学技术,也包括管理经验。

三、农业法律制度与农业经济增长的相关性理论

农业法律制度对农业经济增长必然有相关性,但究竟是何种相关性,相关程度有多少,还有待我们继续研究。但根据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劳动、资本、规模经济、资源配置、知识等影响经济增长的必要生产因素,其增长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强制力都是制度。但这种关系理论不够全面,因为无论哪一种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必须在一定的现实条件下进行分析才有意义。根据现有研究结论,法律构建的成熟程度越高,法律改革越长,经济增家则越由劳动、资本等决定;法律构建的成熟程度越低,法律改革越短,经济增加则由越由法律制度源泉影响。鉴于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体系仍不成熟,改革实践较短,所以,可以得出我国的农业经济增长是由法律制度决定的粗略结论。

四、针对不同影响因素的法律制度对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

鉴于研究对象及时间跨度的特征,农业法律制度对农业经济增长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下面就影响农业经济增长的自身特有因素和共有因素结合相关农业法律制度的制定、实施与效果与农业经济增长的相关性进行分析。

(一)农业灾害救济与食品安全法律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产量骤减,土壤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等都给农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增长。自然灾害对当地的生态和经济产生极大的破坏,导致人民生活贫困、灾区经济衰落;同时,人类社会利欲熏心、不择手段、不加节制的生产有毒有害的食品药品问题将为我国农业市场带来极大地震荡。我国的自然灾害救助法律不断得到补充完善,从救助的方法、救助实施到救助信息反馈都得到丰富和发展;在食品安全法律中,关于监测能力和可追溯的监督规范,更促进农业保险的立法和实践,帮助灾民及时抗灾减损,并能及时走出"自然灾害—贫苦”的恶性循环,尽快恢复生产,进而最大程度的维护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社会保障法律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在农业转型升级的新时代背景下,土地流转改革和专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必然造成部分农民“下岗失业”,引发家庭收入零来源而陷于生存危机。为了扩宽增收渠道,进程打工成为不少农民工的首选,弥补城市劳动力的同时也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为了帮助贫困农民获得必需的物质资料以及进城后的生活压力,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了民生热点和立法关注点。同时,为响应“打造新型职业农民”的号召,农业社会保障法律在吸引有知识、有文化的人支援农村建设方面也发挥出积极地推动作用。

(三)农业投入法律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当今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具有趋利性的流动性,即资金偏好向投资收益高的行业流动,所以,农业行业吸引资金的能力远低于非农业行业,如:银行农村信贷困难等。除此以外,政府的宏观调控不足、资金流向监管力度不强等问题都导致了农业投资资金的低投入、低收益等问题。为此,国家不得不重新调整农业发展战略,利用法律手段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功效,通过立法加大农业资本投资的支持力度,并利用监管部门、舆论监督和投资流向公示等措施提高农业投资收益,促进农业经济增长。

(四)农业收入分配与利益保护法律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劳动收入是农民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唯一保障,这就要求我们,稳定经济发展,鼓励创造就业机会,积极引领广大劳动人民主动寻找就业机会,使得富余的农村劳动力再次就业。紧跟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积极进行土地流转以释放更多劳动力,根据劳动力市场价值的影响,更多劳动力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在同等劳动力水平下,使得劳动力价值得到最大化的应用,促进农业经济的迅速增长。最后,完善再分配政策,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建立切实可行的收入监测制度,为健全税收调节等收入再分配机制提供必要前提。从民生热点问题入手,满足农民基本物质生活水平,推行农村居民合作医疗,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农民最基本的衣食住行问题解决好了,农业经济增长的彰显便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五)农产品流通与市场交易法律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

现阶段,在农产品流通市场方面已经有越来越多新型企业加入进来,但仍以农民个体居多,因为农民个体力量薄弱,这就导致一方面不能形成规模化的供应模式,另一方面不利于提升货币在市场交易中的购买力和农产品的盈利空间,导致时间多、费用高。因此,方便农业流通的农产品供应链应运而生,供应链的出现不仅减少产品流通环节,降低了高昂的费用,更是因为加工、包装等过程的赋值而带来盈利空间,因此针对农产品流通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有利于提高规模化效应、降低运输成本、提升农民利润、减少人民消费花销,起到一举多得的良好作用,促进经济有效增长。

四、农业法律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

我国现阶段的农业法律制度在维护农民主体利益、促进农产品市场和交易以及保障农业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中国加入WTO 后,除了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响应全球化农业发展的需求以外,我国的农业法律制度体系适应中国国情方面也面临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限制现有的法律制度发挥关键性作用,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

(一)农业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一些重要领域的立法不适时或者立法空白

自建国以来,我国为了适应农村改革的要求,在农业立法工作上面卓有成效,但也面临着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规定不适时、不能因地制宜和分区域特色发展问题。因此,农业法律制度改革的需求日益强烈。法律要求法律制度本身具有预测可能性决定了法律不能随意更改,但是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农业法律制度在紧跟时代潮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下也应当与时俱进。所以,我们应当在保证法律在最大预测可能性的前提下进行不适时法律的废除,在一些法律含义明显偏离或者窄小的基础上进行严谨而具体的法律解释。同时,关注空白领域的法律缺失,在现有的政策引导和借鉴外国立法影响的启示下进行立法工作的关注与研究。

(二)农业法律制度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农业法律制度规定较为模糊,可操作的具体措施不强。以农业合作社的组织为例,仅仅是对农业合作组织的形式进行规范,对于成立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新型农业化合作组织的具体操作并没有详细说明。这就给依法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带来很多不便,导致农业合作社仅有形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真正需求,这无形之中限制了农业法律制度的作用发挥。

(三)农业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较弱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制农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现状。如:农业执法主体不够明确,导致执法责任不清;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导致守法主体没有切实可行的守法标准和预测可能性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政府行政部门的指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有助于树立守法模范,树立执法威信,具有国家保证力。

五、完善农业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农业法律制度要求填补立法空白

随着国家加大农业支持力度与法制化建设的要求,现行有关农业法律制度体系越来越健全、完善,但一切农业领域仍然具有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关注立法机关对农业立法建议和提案。关注人民反映较多的民生问题,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业社会保障等,反映到立法目标上来看,便是原有立法的落后和监管与施行的漏洞百出导致的恶果,可以帮助立法主体迅速找到问题重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总体立法思路,进行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的修缮与解释。

(二)农业法律之度要求细化法律制度

农业法律制度本身,原则性条款太多、规则性条款少。细化农业法律法规要尝试增加和优化农业法律法规中的具体规则性条款,减少过于笼统的表述。用具体实施条例细则细化笼统的法律。让守法、执法主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不是随意解释夸大笼统的法律规则,限制了亦或是阻碍了法律制度的规范和促进作用。

(三)农业法律制度要求严格执法体系

严格地执法体系的前提是让守法主体明确切实可行的守法依据,因此应当加强农业法律制度的宣传,增强农民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一是;二是明确执法主体地位,施行领导责任制,保证农业执法效果;三是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保护农民的切身权利,树立行政机构的执法威信;四是加强监督举措和建立监管机制,及时纠正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行为。

六、结语

充分认清当前农业法律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寻找解决办法,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法治国、农村改革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理顺农业法律法规体系,解决不适时法律的阻碍因素,助推法律制度对农业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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