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实困境及模式选择*
——以黑龙江省6个贫困县为例
2018-01-23王颜齐李玉琴
◎王颜齐 李玉琴
一、引言
自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百年奋斗目标,到如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在顺利实施了多种扶贫攻坚战略后,我国扶贫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按照现行的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77000 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3046 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30.7%降低为2017年末的3.1%。然而,对于贫困地区而言,脱贫单纯的依靠“输血”式的帮扶还是不够的,要真正的走出贫困还得依靠“造血”式的内在动力。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实践和理论研究均表明,以农业为基础依托,通过产业联动、技术渗透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式,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使农村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将是引领贫困地区脱贫的重要途径。
国外关于农村三产融合的实践和研究较早,日本的今村奈良较早提出了“六次产业化”的概念,即农业发展不仅包括农产品生产还要向二三产业延伸,实现农业的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再有韩国的“农业第六产业化”、荷兰的“农业全产业链”和法国的“乡村旅游”等。当前,国内关于农村三产融合的已有文献主要集中于内涵界定、发展对策等方面的研究。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概念,对于农村三产融合目前还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定义,我国学者根据不同的侧重点对其内含进行界定。姜长云(2015)指出农村三产融合的发展是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交叉和重组为途径,以延伸产业链、拓展产业范围和转变产业功能为表征,以达到发展产业和转变发展方式的结果。苏毅清等(2016)将农村三产融合界定为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的细分部门与制造业、服务业等所产生的产业间分工及其在农村的内部化过程。赵霞(2017)认为农村三产融合是以农业为依托,联动二三产业,实现农业产加销一体化,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关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思路,姜长云(2015)指出农村三次产业发展应注重引导布局优化和提高布局效益。王兴国(2016)提出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利用农村现有的组织资源、合理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重点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梁立华(2016)认为农村三产融合的核心动力是降低贸易成本,发展的关键是创新驱动。
总体而言,目前关于农村三产融合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成果缺乏针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间三产融合的特殊性及差异性的研究。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在我国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其整体经济发展一直处于偏弱的水平。基于此,本文选择黑龙江省的几个贫困县为研究案例,聚焦该地区的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情况,研究挖掘贫困地区农村三产融合的现实困境,提出促进贫困地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可行方案和对策建议,以期从三产协调发展的角度为贫困地区脱贫找到新的路径和决策参考方向。
二、黑龙江省贫困地区农村三产融合的现实困境
基于对黑龙江省延寿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抚远县和兰西县等6 个贫困县的调研走访后发现,农民对三产融合发展的认知度和融入度较低。调查地区农户普遍选择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将稻谷、玉米等原粮直接售出,涉及农产品加工、包装等的非常少。数据显示,2015年黑龙江省平均公共财政收入为38898 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135 元,而这6 个贫困县同期平均公共财政收入为29687 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512 元,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总体而言,黑龙江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出现融合程度低、融合类型单一等问题。
(一)农村三产融合的载体发展滞后
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农村三产融合的基本载体。继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黑龙江省着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然而,由于贫困地区人才资源匮乏、基础设施落后和新兴技术缺乏等多种原因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滞后,农业生产仍全面处于小农自耕状态。调研发现,有些地区村落没有合作社,村民对合作社的了解也是知之甚少。另外,调研地区已经形成的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经营范围也大多局限在有限规模的水稻、玉米等传统农作物的种植和牛羊牲畜的养殖,涉及农产品加工、农业旅游的非常少。总体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村三产融合的重要载体,在贫困地区数量少,三产融合度低,辐射带动能力弱。
(二)农村三产融合的硬件条件不足
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农村资源融通、三产协调发展的有效保障。调研地区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乡村道路建设质量较差,农村电网设备差且用电成本高,流通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成为普遍现象,这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发展和资源要素流动,使得农业生产无法有效地向农产品加工、销售、休闲以及其他服务业整合。数据显示,2015年黑龙江省全省平均公路里程为163232 公里,而这6 个贫困县平均公路里程仅为1895 公里,仅占全省的1.2%。另外,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低也逐渐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互联网为推动农村三产融合提供了便捷的技术平台,借助现代科技成果发展农村经济为贫困地区脱贫提供了有效途径参考和重大机遇。截至2015年底,中国网民人数达6.8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0.3%,农村网民规模为1.9 亿,占全国网民人数的28%,而贫困农村地区互联网的普及率要远远低于此水平,且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的用户更少,互联网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可预期的收入效应。
(三)农村三产融合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
利益联结机制决定收益分配的实现方式,同时也是农户参与三产融合追求收入增加的基本动力。调研发现,在农村三产融合的关系链条中,经营主体与农民之间的地位往往处于不平等状态,农民处于弱势地位。例如部分地区有企业大规模转包土地实现规模化经营,在创造农业高产增值的同时,由于企业过度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出现了恶意违约、霸王条款等损害农户利益的现象。农民参加合作社的过程中也出现类似现象。由于地方对合作社的管理和规范不够严格,出现合作社股权度过集中,合作社事务都是由理事长或最大股东一人来决策,其他社员没有参与决策,缺少话语权。由于合作社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普遍存在,使得核心成员进行利益分配时,往往故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独占盈余、公积金及国家财政补助等,导致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进而导致普通农户无法分享规模化经营、产业融合带来的价值增值。
(四)贫困地区的人才资源匮乏
人力资源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实现农村三产融合的重要推动力。调研发现,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大规模流动等原因,贫困地区农业劳动人口普遍出现老龄化、妇女化和低学历化等现象。据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我国农村常住人口结构为女性人口平均占比56%,15-60 岁之间的人口平均占比40%,61 岁以上人口为28%,而小学或以下学历的人口平均占比28%,初中学历的人口平均占比43%,高中和中专学历的人口平均占比17%。在这些贫困地区,青壮年等主要劳动力大多外出打工,务农人员的文化程度较低,对新思想、新技术和创新农业发展模式的认知不足。总体而言,由于贫困地区的人才匮乏,导致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信息、资本、技术等资源无法有效渗透,进一步导致三产协调和融合发展严重受限。
三、黑龙江省贫困地区农村三产融合的可行模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资本和互联网等技术向农村渗透,三产融合开始在农村涌现和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成功的典型案例。
(一)全产业链延伸型
全产业链延伸型是以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改变原来单纯的农业种养殖模式,向农产品精深加工、销售等环节延伸,形成产加销一体化、全产业链经营模式。这是农村三产融合的最常见模式,能实现农业向二三产业拓展的增值收益的增加。宏越现代农机合作社位于齐齐哈尔市富裕县,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800 万元,自投资金320 万元,其中理事长投资240 万元,其余四人投资80 万元,理事长股份占75%,后又投资厂库及办公室建设1200 万元,理事会5 人,监事会5 人。合作社在2016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合作社。合作社经营3000 亩玉米、800 亩水稻、100 亩豆角试验田,建有烘干塔和加工厂,并注册真详商标,经营业务覆盖粮食的生产、加工和销售。2017年基于北菜南运的政策支持,贴息贷款建造冷库种植1000 亩豆角。该合作社实行产加销一体化,并注册商标,进行订单销售,有效实现农产品生产环节之外的增值效益。
(二)优质品牌营销型
优质品牌营销型主要通过引进先进的农机农艺方法,科学种养殖,基于严格的标准和规范、提高农产品品质,依托优质农产品在市场上的良好口碑,打造享誉地区的优质品牌,以品牌效应带来扩大销路、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市场效应。红谷杂粮种植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初始社员8 人,注册资本180 万元,每股5 万元,理事长投入80 万元,后又融资320 万元,发展为46 个股东。合作社进行多种杂粮的种植、加工和销售,主要作物包括红小米、绿豆、黑豆、燕麦、荞麦等,其中,红谷小米因其绿色有机、粘稠度高、口感好等品质成为合作社畅销产品,主要销往北京、上海等地。该合作社注重品牌经营,白羽牌红谷小米获全国优质品牌,白羽牌商标被命名为省级著名商标,同时积极对产品进行有机认证。合作社种植3000 亩有机作物,为保证产品质量,实施多种杂粮轮作种植。销售方面,在齐齐哈尔和哈尔滨拥有实体店,同时线上销售红小豆、绿豆、黄金米等7 个品种。
(三)互联网助推型
互联网助推型主要依托物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等互联网技术,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环节结合,线上宣传带动线下销售,同时打造原产地农产品直销等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这种模式是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创新性地拓展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长兴现代农机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由村支书领办,省级示范社,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00 万元,个人投资400 万元。合作社成立初期主要提供农机服务,2016年合作社转型开始种植水稻、玉米、辣椒、黑米等多种作物,并对其进行深加工,注册品牌。销售途径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下主要通过订单销售,线上依托淘宝网拥有鑫江源、江湾裕丰两大旗舰店。合作社一方面转包土地连片集中经营,另一方面也委托农户分散经营,统一收购,同时聘有职业经理人、会计和电商运营人员,专门负责农产品线上营销工作。
四、黑龙江省贫困地区农村三产融合的对策建议
(一)因地制宜综合规划,发展特色农业
农村贫困地区实现脱贫的关键是要盘活当地的特色资源,发展特色农业。黑龙江省农业资源丰富,土地肥沃,生态环境优越,各地区可以依托自身资优势,主打无化肥农药、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品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人们不再只满足于吃得饱、穿得暖的基本需求,在出行旅游方面有更多需求。因此,各地区可以在充分考察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的基础上,高效挖掘利用农村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如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和农业旅游。例如台湾的兰花产业,不仅仅局限在兰花的种植上,还发展兰花观赏体验式的休闲活动。
(二)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强化试验示范效应
农村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的原因多种多样,发展三产融合需要各级政府大力扶持。一方面,积极引导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同时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从而提高农业规模水平和效率。另一方面,不断创设扶持政策措施,选择资源条件相对优越的地区,引导和扶持三产融合试点,给予参与主体宽松的信贷政策和技术咨询扶持等,充分调动投资者、农户对三产融合发展的认知度和积极性。在试点取得成效后,发挥试点的辐射和带头作用,逐步推动各地三产融合的发展。
(三)注重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农业教育
农村贫困地区引入人才可以为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带去新理念,为乡村治理的改善带去新途径,也可以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带去新动力。我国农村发展事业已经进入关键时期,这一时期不仅需要财力推进和政策扶持,更需要人才助力。一方面,提高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和农业推广人员的基本素质,鼓励大学生、职业农民等深入农村工作;另一方面,与高等院校、企业合作,实行人才的定向培养,重当地农民的职业教育,进行定期培训,为贫困地区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农村三产融合的发展带来新血液、新思想。
(四)积极借助互联网+平台,拓展营销渠道
农村贫困地区可以借助大数据、互联网技术等成果转变农业经营模式,助力农村脱贫。一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的信息优势积极发展“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2011年仁发农机合作社与麦肯食品(哈尔滨)有限公司成功签署了2000 亩马铃薯销售协议,这有效的解决了种什么和怎么卖的问题。二是利用网络销售拓展销售渠道。仁发合作社组建了“仁发特卖”网络营销平台,与阿里巴巴、一号店、京东商城等知名电商合作,推进绿色有机产品电商销售,建设专门交易大市场,积极举办马铃薯节等营销宣传活动,有效解决了农产品的销路问题。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
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严重制约了三产融合的发展。因此,首先要巩固农业基础,再推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一方面,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改善农村交通、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打造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不仅能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还能更多的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另一方面,重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作用。发挥城市的带动效应,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的延伸,同时组织城市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到最困难最薄弱村进行蹲点帮扶,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城乡互动、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