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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南游击区的保田斗争

2018-01-23

苏区研究 2018年1期
关键词:闽西龙岩游击队

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前后,国民党当局在占领的原苏区组织农村兴复委员会,实施恢复业权工作,把苏区时期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大部分夺了回去,但闽西南一带土地革命成果并没有丢光。以往学术界对于闽西南地区保田斗争的研究虽有涉及,但很不系统,特别是对于处在游击战争状况下闽西南地区的保田斗争的具体情况,以及保田斗争能够取得成功的因素没有作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以至对于这段历史的叙述经常语焉不详,甚至以讹传讹。因此,有必要对闽西南游击区的保田斗争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

一、主力红军长征前闽西沦陷苏区的土地保留状况

闽西土地革命所开展的分田斗争始于1928年7月。永定暴动之后成立的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在邓子恢、张鼎丞指导下颁布了土地法令,开始进行没收和分配土地的工作,使全区在很短的时间内有十多个乡分配了土地,两万多人口得到了土地。1929年5月,随着红四军第二次进军闽西,在数县范围内开辟了红色区域,土地革命斗争得以迅速展开。闽西各级党组织和区、乡苏维埃政府领导农民,在短短的几个月中,“解决了五十多个区六百多个乡的土地问题,约有八十多万贫苦农民得到了土地”。*张鼎丞:《中国共产党创建闽西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人民出版社1983版,第37页。至1930年年初,闽西苏区的分田斗争取得了彻底胜利。

中国共产党在闽西苏区内实行较为彻底的土地革命。但到土地革命的中后期,随着军事斗争的失利和苏区的日渐缩小,闽西苏区的范围仅剩紧挨红都瑞金的长汀、宁化、连城、武平一线的狭长地区,在这里一直保持着农民分田的状况。而原属于闽西苏区中心区的龙岩、永定、上杭等县逐渐沦陷,这里的土地革命也遭受了挫折。

1932年6月以后,国民党第十九路军被派到福建参与“围剿”中央苏区。9月,十九路军收复龙岩后,设立闽西善后委员会(1933年7月改为闽西善后处),作为闽西各县最高行政和主办分田的机关;随后,永定、上杭、武平等县相继成立县分会,由县长兼分会主席,县以下设区乡自治委员会。闽西善后委员会下设农村兴复委员会(后统一称复兴委员会),以整顿土地秩序。其计划分三步走:(1)暂时保存苏区分田原状,一律征收土地税,照原租抽十分之三,作为救济逃难业主及办理民团的费用;(2)待业主与难民归来后,确实登记人口,再按乡区田地面积计口分田给农民;(3)土地分配给农民后,再规定土地税征收成数,废止旧制丁粮。*《闽西匪区设立善后委员会》,《申报》1932年11月6日,第4版。闽西善后委员会陆续颁布了《计口授田暂行法》《授田细则》等指导性文件,以“耕者有其田”的原则实行“计口授田”,以图实现“耕地农有”。

十九路军和福建人民政府制定的“计口授田”政策,确实在其占领的龙岩、永定、上杭等县的一部分乡镇中实施。如龙岩县“至二十二年(即1933年)已有新罗、西陈、平铁、东黄、湖帮、雁石、江山、西晴等八区及福苏之白砂一带,均授田完竣”。*林诗旦、屠剑臣:《龙岩之土地问题》,龙岩县政府1943年印,第59页。上述地方苏区时进行过土改,地主富绅的势力已被彻底打倒,因而较容易推行,有的地方仅仅作了些土地调整。但这一政策在漳平等没有经过分田的县份推行时,“地主、富农便联合中农起来反对,有部队驻扎时,地、富尚不敢猖狂,部队一离开就闹变天”。*蔡廷锴:《回忆十九路军在闽反蒋失败经过》,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59辑,中华书局出版社1979年版,第78页。由于阻力很大,十九路军主持的分田是很不彻底的。随着1934年1月“福建事变”的失败,“计口授田”的土地政策也就中止执行。

尽管如此,在当时闽西特殊的环境下,“计口授田”对闽西地权改革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十九路军打着国民党的招牌,在红军退出这个地区后,又在相对承认既成事实之下,实施“计口授田”,再一次调整了土地关系,也使原来的分田合法化。其中的一些如“抽死补生”“抽嫁补娶”的土地调整政策,后来还逐渐成为龙岩等保田地区的乡俗。

1934年春,国民党军“剿匪”总司令蒋鼎文率军进驻漳州、龙岩等县时,曾以“闽西收复匪区土地经界已失,分田后业佃不明”,而春耕在即,农民多存观望等情况,电询蒋介石请示处理办法;蒋介石回电指示:暂维现状,俾农民安心耕种。*《闽西收复区土地经界暂维现状》,《申报》1934年4月12日,第3版。蒋鼎文“奉蒋介石委员长军令,派员前往调查,并召集各界议设农村兴复委员会,所有农田纠纷,统由该会解决”。*《闽西组织农村复兴会》,《农报》第1卷第6期(1934年5月10日),第11页。8月底,龙岩县府也拟呈请闽省府暨南昌行营,根据所颁布的《剿匪区内各省农村土地处理条例》,办理收复区土地问题。*《龙岩土地即将着手整理》,《申报》1934年8月29日,第9版。

所以,尽管龙岩、永定、上杭等县大部分地区从1932年下半年开始就为国民党军队所控制,但由于当时正处于国共交战正酣和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国民党南昌行营为了安抚“匪区民众”,配合前方军事行动,再加上被占的龙岩、永定、上杭等县仍有地方红军游击队在活动,国民党当局只能采取维持现状的策略。因此,到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前夕,闽西苏区时的分田状况基本被保持下来。

二、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闽西农民的土地被收回的情况

中央主力红军长征之前,原闽西苏区的连城县县城于1934年6月1日为国民党军收复;而长汀和归化、清流、宁化等县则于11月相继沦陷。至此,闽赣边区内国共大规模战争基本结束。

国民党军队全面占领闽西苏区后,于1934年底开始采取了一系列肃清地方红军、游击队的举措,除了在原闽西苏区及周边各县布置8个正规师以外,还纠集地方自卫团、铲共义勇队、壮丁队等地主武装共计10多万人,采取分进合击、层层包围的战术,对红军游击队实行大规模的“清剿”。由于国民党军“到处厉行烧杀血洗政策,强迫移民、奸淫、掳掠、收回土地、捐税抽剥,这就使得繁荣发展的苏区变成一片焦土了”,在“清剿”区内“无不焚之屋,无不伐之木,无不杀之鸡犬,无遗留之壮丁,闾阎不见炊烟,田野但闻鬼哭”。*《邓子恢答复谢绍武的信》(1937年4月10日),《邓子恢闽西文稿:1916-1956》,中共党史出版社2016年版,第327-328页。这正是国民党军摧残闽西苏区的惨状。

国民党军队基本上控制整个闽西政局后,地主、土绅和其他外逃难民纷纷返回故里。根据国民党南昌行营颁布的《剿匪区内各省农村土地处理条例》,实施恢复业权工作的农村兴复委员会,相继在闽西各县、区和乡镇成立,开始办理业权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并规定田租数额。*林诗旦、屠剑臣:《龙岩之土地问题》,第64页。这一《条例》提出“农村兴复委员会处理被匪分散之田地及其他不动产引起的纠纷,一律以发还原主,确定其所有权为原则”。为此,国民党福建省政府认为“该条例关于所有权之确定、经界之整理、农村金融之救济,以及施行章则中规定各项,均为收复匪区内整理土地复兴农村必要之图”,*《奉行政院令为废止剿匪区内各省农村土地处理条例等五种法规仰饬属知照等因令仰知照》,《江西省政府公报》1937年4月5日第767号,第2页。转引自游海华著:《重构与整合——1934-1937年赣南闽西社会重建研究》,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年版,第182页。本文不少注释引自该书,恕不一一列举,谨向游海华先生表示感谢。于是,闽西各地基本上是在该条例指导下进行恢复业权工作的。

依照上述指令,连城县农村兴复委员会在连城收复后不久即告成立*叶如音:《连城前方视察记(二)》,《大公报》1934年9月17日,第4版。,长汀县农村兴复委员会也于1935年2月成立。在国民党军事力量配合下,这些县的地主阶级开始疯狂地向农民夺取土地,实行反攻复辟。由于此时红军游击队力量分散薄弱,难以顾及,致使大部分过去分给农民的土地被地主夺了回去,恢复了1929年以前的土地制度。根据新中国建立后土地改革前对永定、上杭、长汀、连城、漳平等县所作的调查,红军主力长征后被地主阶级收回土地的有267个乡,共53.36多万人。*中共龙岩地区农委办:《龙岩专区三年来土地改革运动工作总结》(1952年12月3日),《福建省土地改革文献汇编》中,福建省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1953年编印,第320页。有的地主不仅从农民手中夺回了土地,而且还要农民补交1929年至1934年的租谷,致使不少农民倾家荡产。*孔永松、邱松庆:《闽粤赣边区财政经济简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93页。这种情况在坚持苏区斗争时间较长的长汀、连城等县特别严重。

按照《农村土地处理条例》,在上述完成“地归原主”的基础上,由业主自行陈报土地,发给管业证书。例如,长汀县举行土地登记,由业主将其所有土地地点、亩数等陈报农村兴复委员会,再由该会查明属实,并无纠葛的,发给契据,同时征收地价5‰的登记费。*《闽省举办土地陈报》,《申报》1935年2月18日,第9版。但在龙岩县情形则大为不同,诚如国民党龙岩县长林诗旦、龙岩县地权整理处长屠剑臣所言:“龙岩自民国十八年(即1929年)以后,土地制度即陷紊乱状态之中,……五六年间制度数易,以致大部业权遭受破坏。”“原有制度破坏过烈,农民积习己深。”因此,“龙岩自二十四年(即1935年)创议恢复业权以后,因环境特殊,收效甚微”。*林诗旦、屠剑臣:《龙岩之土地问题》,第62页。并且在龙岩施行的结果,业主漏报、匿报田地甚多。如到1936年在已分田(指苏区时经过土地改革)的一、二、三区举办土地陈报,总共只得33820亩田地,如果加上未分田的第四区和第二区的适中乡,与全县30万亩左右的土地总数相差悬殊。*福建省地政局编:《地政通讯》1936年第10期,第6页;《改订龙岩县田赋科则》,《地政通讯》1936年第19、20期合刊,第2页。转引自游海华著:《重构与整合——1934-1937年赣南闽西社会重建研究》,第236页。从这可以看出闽西恢复业权的工作并非十分顺利。

三、闽西南游击区保田斗争的基本情况

针对国民党当局在闽西南地区策划组织农村兴复委员会,领导地主豪绅阶级大张旗鼓地向农民收租夺田的种种阴谋,留在闽西南地区坚持斗争的中共地方组织和红军游击队,逐步在原来苏区的范围内建立了游击区,并领导游击斗争中心区的龙岩、上杭、永定等县的农民进行了保卫土地革命胜利果实的英勇斗争。

(一)闽西南游击区中共党组织对保田斗争的部署

1934年底至1935年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粮食部副部长、原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张鼎丞带领一批军政人员,冲破国民党军的层层封锁,从赣南潜回闽西的永定,与先期留在闽西坚持斗争的红九团、红八团会合。1935年3月,张鼎丞以中共福建省委代表的名义在永定下洋的月流,主持召开红八团、红九团领导干部会议。会上,成立了以张鼎丞为主席的闽西军政委员会,作为闽西党政军统一的领导机关。三四月间,中共中央分局委员、原福建省委书记陈潭秋,原福建军区政委谭震林,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部副部长、原闽西特委书记邓子恢等率部先后到达永定,与张鼎丞会合。4月中旬,闽西南党和军队领导干部联席会议在永定赤寨召开。会上,确定将闽西南党和红军游击队的任务由“保卫苏区,等待主力回头”转变为在敌后开展广泛的、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把不久前成立的闽西军政委员会充实为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推举张鼎丞为主席,统一领导闽西南地区的革命斗争。保卫土地革命胜利果实的斗争就是在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及各县军政委员会的部署下有序开展。

1935年5月18日,以魏金水为主席的龙岩县军政委员会发布第一号布告,指出红军游击队坚决地站在群众的利益上,执行广大群众的要求,望全岩群众立即武装起来“组织游击队和抗日义勇军”。提出“豪绅地主的田地已没收分配给贫苦工农者,不准收田;未没收者即交给赤色农会没收分配”。同年10月,龙岩县军政委员会发布《为反对豪绅地主收回土地,保护冬收告全岩群众书》,提出:“冬收快到了……现在全岩的豪绅地主在卖国叛国的国民党军阀团匪帮助之下,组织饿死工人、农民的反革命机关——农村兴复会,企图收回已经分给农民的土地和七成五的地租。这一政策的施行,将使全岩二十万的群众,即不全数供给军阀的牺牲,亦将走入饥饿的地狱之中。”为此,号召全岩的劳动群众“与红军一致联合起来,开展游击战争,捕杀豪绅地主,彻底粉碎保护豪绅地主收租收债的保甲制度,与饿死群众的收回土地的政策”,并提出“杀死帮助豪绅地主收租迫债的走狗——农村兴复委员会主任!”“收租者杀,收回土地者杀!”等主张。*《龙岩县军政委员会为反对豪绅地主收回土地,保护冬收告全岩群众书》(1935年10月),福建省档案馆等编:《福建军事斗争史料选编(1934.10-1938.2)》,1983年内部版,第45、46页。

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于1936年2月5日发出《关于春荒斗争的决定》,这是目前能找到的闽西南游击区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领导闽西农民开展保田、抗租斗争表述的最完整的一份文件。文中指出:“春荒已经到来了,今年的春荒,正当着卖国贼法西斯在闽西南进行一连二次的残酷清剿之后,一般军阀民团豪绅地主不仅向农民残酷收回土地,收租迫债,强迫抽收农民负担不起的捐税,强迫苦工劳役,而且在各处强迫移民,杀人烧屋,强抢农民财物,使得一般农民在今年春荒中,没有粮食,缺乏耕种资本(种子、耕牛、农具、肥料),有些无田可耕,在移民区域,农民更是无家可归。无牛、无粪、无谷种,靠山区域则无钱购买石灰,无法倒竹麻,使得闽西南几百万农民群众在今年的春荒中过着极其困苦的灾难(生活)。”*《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春荒斗争的决定》(1936年2月5日),《福建军事斗争史料选编(1934.10-1938.2)》,第102页。为此,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提出:“今年的春荒斗争,党在农村中的主要口号是要解决农民的粮食、土地与春耕资本的困难。”针对土地问题提出“应领导群众坚决反对收回土地,反对起耕,并以实际行动坚持照苏维埃分地进行春耕”,“在尚未收回土地的区域(如龙岩、永定、代英北路)应领导农民为巩固已得的土地而斗争,反对豪绅地主籍口重新分田夺回肥美土地的阴谋,并领导农民抢先照苏维埃分地进行春耕,要广大农民提防豪绅地主在今年春耕中收回土地或重新分田夺回肥美土地的阴谋”。“在土地早被收回区域,应领导无田耕及田不够的贫农雇农苦力工人等向区乡公所要田耕,要工做,要饭吃,同样要领导贫农反对业主起耕管业,反对富农争耕肥田,领导中农反对印新契,反对豪绅地主强占土地等斗争。”*《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春荒斗争的决定》(1936年2月5日),《福建军事斗争史料选编(1934.10-1938.2)》,第104页。

随着游击战争后期形势的变化,中共闽西南党组织领导闽西南游击区开展的保田、抗租斗争,也逐渐向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转变。1936年11月30日、12月22日,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接连发出指示和布告,提出坚决执行苏维埃中央政府关于抗日救国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并在1937年2月15日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的《闽西南目前斗争形势和党的任务决议——讨论提纲》中及时提出“五反对”,即:“反对没收商品;反对侵犯中农;反对没收富农财产及多余农具;反对不特别优待有子弟在城市做救国工作的富农;反对参加抗日(的)地主不给合理生活。”立即“把‘打土豪’改为募捐救国经费”,还“将既捕富农无条件释放”。*《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代表方方的报告》(1937年6月),《福建军事斗争史料选编(1934.10-1938.2)》,第562、563页。

(二)闽西南游击区保田斗争的具体做法

根据上述制定的斗争策略,闽西南游击区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领导农民与“农村兴复委员会”面目出现的豪绅地主阶级展开了实际的较量。

保田斗争开始后,针对地主豪绅在收租夺田中的不同态度,闽西南游击区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领导农民采取相应的办法来对付。对于为数最大的处于观望的,收得来也跟着收,收不来也不去冒险,不当出头鸟的中间状态的地主,主要采取争取的办法,对他们施以一定的压力,尽量促使其与收租夺田的业主脱钩;对于心有余悸,担心再吃大亏,表示不再收租夺田的地主,则保证他的人身安全;而对于坚决要收租的顽固不化的地主,则把他们孤立起来,甚至采取镇压手段。*参见魏金水:《奇迹从何而来——忆闽西保卫土地革命果实的斗争》,《党史研究与教学》1983年第2期,第1-19页。

在开展保田斗争过程中,农民群众与红军游击队的相互配合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材料记载:国民党军侵占上杭县白砂地区后,豪绅地主刘梦卿、刘笃生等为首组织“农村兴复委员会”,积极图谋夺回田地。由于暴动后土地打乱平分,烧毁了田契,而且经过几次的调整,地主阶级的所谓“业权”已乱。因此,他们不得不首先采取强迫群众插标、登记土地、办契等办法,以搞清楚其原有业权,以便进一步向群众夺回土地。但群众立即揭穿这些阴谋,进而起来坚决反对。群众一方面籍口土地业权搞不清楚,拖延登记时间,一方面则通过接头户,将豪绅地主的阴谋报告活跃在岩下山、双髻山一带由谭震林、兰荣玉等人领导的游击队。游击队召开白砂地区接头户会议布置工作,由与会者回去后通过散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办法,展开政治攻势,广泛宣传“收回土地者杀”等口号;同时具体布置捕杀为首组织夺回土地的豪绅地主。游击队随后多次组织袭击乡公所、捕杀数名顽固分子的行动,并开展广泛宣传,吓得部分豪绅地主逃到上杭城去,土地登记、办契等只好中断,再也不敢正面提出收回土地了。*参见古田会议纪念馆馆藏:《上杭白砂地区群众开展保卫土地的斗争》(未刊稿),中共龙岩地委党史办公室1955年编印。

农民群众在开展保田、收租斗争中采取了机智灵活的对付办法。有材料记载:游击战争期间,永定的地主阶级在国民党军队的保护下时常来向农民群众逼租。农民群众对付他们的主要办法是有意避开或者展开武装斗争。如果群众见到只有地主来,当家的男人就有意避开不和他见面,由妇女和青年出面和他应付,看情况分别对待。对一般地主,基点村群众说:“土地革命后,田早分了。农民耕的是自己的田,为什么还要交租呢?”“地主收租是非法的,农民交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果地主阶级用武装强迫征收时,群众则说:“移民后田地早荒芜了,自己都收不到来吃,那有粮食来交租?”不信就带他到山上去看。这时,中共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在很多地方贴了“收租者杀”一类的标语,他们到大乡村收租都已很害怕,那里还敢上山,唯一的办法只有在城镇墟场依靠乡村政权进行逼催,或夏收时依靠反动武装下乡突击抢粮,但群众也坚决不给,地主亦没有办法。对二代地主及收公堂田的地主,群众则向他说:“那坵田是你的?”要他指出田来。这些人多半指不出来,即使指出来亦不承认是他的,只说是农民的,仍然不给租。有些青年则根本不承认田是属于地主的,说“自己种的田就是自己的,没有什么地主的田,当然不能交租”。有时老年人和地主顶了面,就设法推迟,一天过一天,使得地主自己也觉得不耐烦了,不再来收。有些村,如金砂的古木督下村、九蓝乡的蓝石下,西洋乡的赤寨、芹菜洋等地,大多数青年都备了枪、刀等武装,和游击队一起驻在山上,地主就不敢上这些地方去,当然也就不交什么租。但有些地主还是死命地向农民逼租的,他们常常联合起来向农民施加压力、企图收租。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接受群众的要求,便坚决予以镇压。如在西溪乡李田坝村打了一次伏击,打死了从城里来收租的吴炳超、吴华林、吴山亚的老婆等四人,并大加宣传,使很多地方都知道这件事。这一次阻击以后,收租的地主大为震动,很多人以后即不敢再来收租了。……对有些利用反动势力向群众夺了佃的地方,如城内的戴凤无,西溪乡在党的领导下,组织力量在其稻谷成熟时一个晚上即把它割起分了,然后贴上标语、口号,表示是红军割的,这样一直连割了三年,弄得地主毫无办法。这时,即使是逼不得已而给地主交租的,顶多亦只交一半,少的只交一、二成,而且是不经常的,所交的亦只是冇谷、坏谷居多。属于看收成分租的田,则先起早割了一部分挑回去,等地主来“看租”时,农民已经藏起了一部分粮食了。芹菜洋的农民说:“在以前,群众少交一斗租地主就来捣锅,拿东西作抵押的,这时我们一点不给他们,他们亦没有办法。”李田坝打死四个收租的地主后,城里地主还到芹菜洋来讨过两次租,这时已经不敢从西溪经过,改从湖雷这一路转到芹菜洋来了。群众不肯给他们,他们甚至要求给一升半升也好,但群众一粒亦不给他们。这些人大都被群众以“共产党红军来了”的办法吓跑了。有些基点村的地主,如金砂中金、上金等地的,因田契在分田地时烧掉了,亦就不敢再讨租,同时自己也学习生产,这时一般都没敢提起收田、收租的事。*参见龙岩市档案馆馆藏:《永定人民英勇斗争的一些材料》(未刊稿),中共龙岩地委党史办公室1955年编印。

在领导农民开展保田、抗租斗争过程中,闽西南游击区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还十分注意争取民团、壮丁队、保安队和保甲长联合行动。1936年3月,龙岩县军政委员会发出《为反对豪绅地主收回土地告龙岩劳动群众及壮丁队书》,指出壮丁队也是受苦的群众,他们的父母妻子、儿女一样处在饥饿与死亡线上,应团结起来,反对地主收回土地,反对起耕,坚决镇压顽固反动的地主豪绅分子。1936年5月15日,杭代县军政委员会发出《为夏荒斗争告群众书》,指出:“我们一定要斗争起来,……在我们周围都是民团、壮丁队、保安团,他们最大多数(是)贫苦工农子弟,他们同样的受着痛苦,……我们应与他们联合一致,我们的口号是:工农群众与民团、壮丁队、保安队的士兵联合起来,为土地、为吃饭、为穿衣而斗争到底!”

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注意斗争策略,团结壮丁队,利用国民党的保甲长为保田、抗租斗争服务,并在斗争中保护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尽量不受损失,取得很好的效果。据张鼎丞回忆道:当地主将要收租时,我们首先和群众商量,将写好的“收租者杀”等标语交给他们去张贴,把我们的口号宣传出去,又由群众去报告联保主任,这样就保证了群众的安全。当群众要求我们严厉镇压收租者时,我们也就这样做了。比如,“我们的游击队在永定的西溪乡打埋伏,打死了几个从城里出来收租的人,事后国民党军来了一个营包围西溪礼田坝村,抓去一百多名群众,说是‘通匪’要杀头,被捕群众据理申辩说:红军早有布告、标语,又由我们报告联保主任,为何说我们‘通匪’?国民党一无道理,二无证据,无可奈何,结果只得把群众释放。自此以后,大多数地主不敢随便收租了,而群众因为不必交租就更加拥护我们”。*张鼎丞:《中国共产党创建闽西革命根据地》,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4页。

在闽西南地区积极开展游击战争和群众斗争的情况下,豪绅地主虽然有国民党军队、民团的帮助,但迫于“党和群众的威力”,也表现出“极度的恐慌与动摇”。正如张鼎丞在《日益成熟中的反攻形势》一文中所描述的,龙岩的豪绅地主说:“收回土地,红军会多起来。情愿不收回土地,情愿找其他出路来维持生活。”小地主及富农则说:“大地主都不敢收回土地,我们更不要去想土地了。”永定县丰稔区的豪绅地主把已收回的土地送给群众耕种,还有不少的地主富农甚至在工农群众面前讲好话,或寄信给红军游击队来讨好。*张鼎丞:《日益成熟中的反攻形势》(1936年7月9日),《福建军事斗争史料选编(1934.10-1938.2)》,第273-274页。

(三)闽西南保田的分布地区

在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的领导下,闽西南游击区的农民经过艰苦的斗争,在主力红军长征后红军游击队可到达的地区仍保持着原来已分得的土地。据统计,属于保存了土地革命果实的(指土地没有夺回,仍属农民所有的)有龙岩、上杭、永定等县的15个区、83个乡、14.6万人口的地区,约有20万亩土地一直保留在农民手里。保田的地区和范围,主要包括:龙岩县3/4的耕地,上杭县古田、蛟洋、白砂等地的19个乡,以及(上)杭永(定)边的西溪、东溪、金砂、下溪南、上杭县丰稔等部分乡村和(龙)岩永(定)(南)靖边、(龙)岩永(定)边、永(定)(平)和(南)靖边的金丰、湖雷等部分支点村。*参见中共龙岩地区农委办:《龙岩专区三年来土地改革工作总结》(1952年12月3日),《福建省土地改革文献汇编》中,第320页。此外,在红军游击队有时能到达有时又离开的一些地区,虽然土地被地主夺回去了,但经过开展抗租斗争,同时在红军游击队的威慑下,有的地主不敢收租了,有的地主则将一部分土地出卖给农民。

1937年7月29日,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代表邓子恢等与国民党闽西军政当局代表张策安等达成合作抗日的协议。在双方签订的协议中,国民党保证:“土地革命时期所分配的土地,应保持原状,而未分配土地的地区应实行减租减息。”*魏金水:《谈判桌上的斗争——忆闽西南国共合作谈判》,中共福建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写委员会研究室编:《从和谈到北上抗日》,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3页。从而以法律条约的形式确认了闽西南游击区内保田地区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

四、闽西南游击区成功开展保田斗争的原因分析

闽西南游击区开展的保田斗争是在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敌我力量极为悬殊,环境十分恶劣的情形下进行的。闽西南游击区保田斗争能够取得成功,有着多方面的因素:

(一)中共党组织和它所领导的武装力量在闽西南的长期存在和坚强领导

国民党十九路军侵占闽西苏区的龙岩、漳平、永定等县以后,不得不采用改良的办法,来维持苏区时期的分田制度,以图生存。当红军主力退出闽西之后,闽西南仍是一块游击区,共产党的组织及其领导的武装力量在这里得到了较好的保存和发展,这也使得国民党当局想全面恢复封建土地制度变得不够现实。

闽西苏区全境沦陷后,留在闽西南地区坚持斗争的中共地方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及时调整斗争策略,使闽西苏区成为红军长征后各苏区中较早实行战略转变的地区。正如陈毅所说:“像闽西苏区,那里早已是敌后,有了一些游击战争的经验,在邓子恢、张鼎丞、谭震林等同志的领导下,及早地进入了游击战争。”*陈毅:《忆三年游击战争》(1959年2月),庄春贤主编:《赣粤边三年游击战争亲历记》,江西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53页。除了建立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统一领导外,闽西南军政委员会还对闽西地区军政组织作了相应的调整,先后设立了龙岩、岩南漳、永定、杭代、永东、永埔、永和靖、岩连宁、新汀杭等县军政委员会,分别领导上述地区的游击战争和群众斗争。

红军长征后闽西南游击区的保田斗争就是在上述地区的军政组织领导下展开的。正是依靠共产党组织及其领导的武装力量作为坚强保障,才使闽西南游击区的保田斗争搞得有声有色。

(二)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得到充分调动

红军主力长征以后,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依据形势的变化,及时地提出闽西南的游击战争必须是“群众性”的。根据这一方针,红军游击队始终既是一支战斗队,又是一支政治工作队,坚定地依靠群众开展反“清剿”斗争。尽管游击战争初期,群众的斗争情绪低落,对革命前途感觉茫然,但红军游击队善于调动群众的力量,时时处处为群众的切身利益而斗争。从一开始,他们的斗争指向就非常明确,基本上是以“反对豪绅地主收回土地”“反对收回土地”“反对收老租逼老债”“已分田的区域保证不收回土地”等作为诉求,并且及时地提出“武装保卫土地”“收回土地者杀”“收租者杀”等响亮口号以发动群众,震慑敌人。这些直接的举动,事实上也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参加领导过保田斗争的邓子恢在全国解放后有过多次讲话,他非常明确地说“地主始终没敢收回土地,主要是为了保存脑袋”;*《在龙岩县区乡干部座谈会上的谈话》(1953年11月20日),《邓子恢闽西文稿:1916-1956》,第399页。“我们打仗,地主就不敢收租,因而帮助群众保留了土地。所以群众时常要求我们打几仗,替他们撑腰”。*《关于闽西党史的讲话》(1956年10月),《邓子恢闽西文稿:1916-1956》,第431页。

闽西南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的保田求生而战、而牺牲,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理解和热爱,人民群众切身感到共产党和红军代表的是自己的利益,红军游击队的胜败存亡与自身的命运休戚相关。因此,才有龙岩老百姓说的“红军就是我们的祖宗,他分田给我们,又保护我们所分得的田,他比我们的祖宗还好”。*转引自中共龙岩市东肖镇委员会编:《龙岩东肖人民革命史》,鹭江出版社1993年版,第109页。所以不论反动势力如何疯狂屠杀,闽西南人民始终保持着与红军游击队的血肉联系,并在这种联系中将自身的智慧和力量发挥得淋漓尽致,从而确保了游击战争与保田斗争的胜利。

(三)中共在闽西南地区进行彻底的土地革命产生了深远影响

苏区时期开展的土地革命,切合闽西农民长期迫切的愿望与要求,彻底分田的做法深入人心,以至后来即使是反对共产党土地政策的人,也不敢完全背道而驰。如国民党十九路军领导人从切身的经历中看到,由于红军带领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农民得了好处后,积极支持、拥护红军作战。因此,他们也想从土地问题入手找到突破口,收买人心,便提出以“计口授田”政策来对抗共产党的打土豪分田地政策。十九路军的这种改头换面的土地政策,被认为是步共产党之后尘,实际上是行“确认共匪没收土地之事实”。*赵钜思:《龙岩县扶植自耕农纪实》(1947年9月),转引自政协福建省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福建文史资料》第35辑,第185页。

红军主力长征以后,国民党当局在闽西南地区强力推行“恢复业权,地归原主”工作,但闽西农民又因十九路军曾以国民党官方的名义实施“计口授田”,进而对保田斗争更加理直气壮。特别是龙岩、上杭、永定三县大部分地区,一直处于持续的军事化状态中,根本不存在开展“恢复业权,地归原主”工作所需要的和平社会环境,以致这三县的“分田”状况俨然成了一种“事实”,“恢复业权,地归原主”工作困难重重。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共产党在闽西南地区所开展的土地革命的威力和产生的深远影响。

这是当时闽西南特有的状况。同一时期的闽粤边游击区,如南靖、平和、漳浦三县边境曾于1934年3月间就开始分田,建立苏维埃政权,但在与国民党的残酷斗争中,只“获得一年左右的分田与管理政权的利益”。*《闽粤边区特委黄会聪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7年4月20日),《福建军事斗争史料选编(1934.10-1938.2)》,第471、478页。同样的在中共闽粤边区特委管辖的潮澄饶县委,曾于1935年四五月间在饶平之浮凤区实行分田,建立苏维埃政权,但自实行分田一两个月后,国民党军就向潮澄饶游击区大举进攻,守卫浮凤苏区的红军游击队被迫退却,苏区沦陷后分田即成泡影。这些苏区、游击区所开展的土地革命不够彻底,其影响力当然不能与闽西南地区相比。

(四)统一战线策略运用得当

闽西南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在实际斗争中,大胆摒弃了过去不分青红皂白打倒一切的“左”倾政策,积极运用统一战线武器,采取灵活的斗争方式,把武装斗争和政治斗争、合法斗争和非法斗争、公开斗争和秘密斗争有机地结合起来,尽量团结一切同情、支持革命或者保持中立的阶层,与之建立友好关系或者结成统一战线,以利于红军游击队的活动和保田斗争的开展。

为了瓦解国民党当局的保甲制度和壮丁队,闽西南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运用“白皮红心”的策略,创造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两面政权”。即在革命力量较强的乡村,红军游击队派党员或革命骨干去担任保甲长,参加壮丁队,变保甲制度为赤色联防,使壮丁队成为游击队的辅助力量,变白色碉堡为红色堡垒;在革命力量较弱的乡村,同保甲长和壮丁队约法三章,要他们掩护游击队的活动并保护群众斗争,如有违反,严惩不贷。红军游击队巧妙地利用敌人的组织形式和规章制度,保护了群众,也保存和发展了自己。在第三次反“清剿”斗争不断胜利的形势下,许多乡村群众以至于一部分保甲长公开要求国民党当局减免捐税。

1937年6月,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常委兼组织部长方方,在向中共中央报告时说:“在争取保甲长、壮丁队、堡垒、绿林弟兄方面,有二千上下的保甲长及个别区长在我们周围。”他同时也谈到了当时争取保甲长在抗租抗税斗争所取得的成效:“在抗捐税的时候,党利用乡村中有势力的老头子或保甲长,鸣锣号召群众开会讨论缴捐,事实上却是通过因各种困难没法缴捐,由保甲长代表全乡联合各乡做呈,要求减或免或缓,是拖是抗是减,这要看捐税性质及群众意见决定……在这些方法底下,不只动员了勇敢进步分子参加斗争,连落后分子也动员起来了。”*《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代表方方的报告》(1937年6月),《福建军事斗争史料选编(1934.10-1938.2)》,第556页。

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成功地运用“白皮红心”的斗争策略,创造了农村的“两面政权”,有效地瓦解了国民党的一部分基层政权和地主武装,使国民党正规军在“清剿”红军游击队,农村兴复会在重新登记土地、恢复“业权”时难以获得相应的地方配合,从而使游击战争与保田斗争获得较顺利的开展。

五、结语

闽西南游击区开展的保田斗争,成为南方三年游击战争胜利的重大成果。1937年9月,方方从延安回到龙岩,带回了毛泽东在延安时对闽西南游击区的评价:“你们三年的苦斗有很大的功绩”,“你们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保留了这么多干部,保留和发展了部队,保留了20万亩土地,保卫了苏区广大群众的利益,这是伟大的胜利”。*魏金水:《光明磊落,奋斗终生——深切怀念方方同志》,《南方日报》1979年9月16日。

开展保田斗争,使闽西南游击区成为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中国革命在南方唯一的保留部分土地革命果实的地区。闽西南游击区保田斗争胜利的成功做法,激励着闽西地区的农民在随后各个时期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保田斗争,并为把保田成果坚持到全国解放创造了条件。保田斗争的胜利,创造了全国绝无仅有的奇迹,成为闽西20多年“红旗不倒”的重要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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