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尔对《理想国》政治哲学批判的研究
——对《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的讨论
2018-01-23谢静岩
谢 静 岩
(首都师范大学 政治学院,北京 100089)
卡尔·波普尔及他的批判理性主义哲学曾受到世界科学界和哲学界的普遍关注。他提出科学本质的特点在于“批判的检验”,即“一个学说或理论的科学成就在于它有被经验证伪的可能性,即它的可证伪性、可反驳性或可检验性”[1],将科学和非科学的界限明确化。而批判的理性主义也成为波普尔哲学思想的核心,为世人所知。同科学哲学成就相比较,波普尔在政治哲学领域同样形成有自身特色的一套体系,他对于历史主义的批判在西方世界引起强烈反响,使人们从理性和科学的角度重新认识历史主义的价值。选取波普尔对历史主义进行批判的代表作《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对柏拉图的政治哲学展开讨论的章节作为研究对象,从中分析其思想逻辑的过程,对波普尔政治哲学进行检验。
一、《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一卷的理论结构
《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出版于1945年,极权主义在波普尔的理论体系中是最主要的批判对象,致使波普尔与哈耶克一道成为自由主义阵营的领军人物。《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第一卷主要以柏拉图的政治思想为批判对象,他认为柏拉图所提出的哲学王和理想国的构想是后世极权主义产生的根源,柏拉图所推崇的城邦观念被波普尔视为最早对自由主义的威胁。
在第一卷中波普尔将柏拉图的政治思想划分为三个部分进行解读,第一部分首先对历史主义进行了描述,根据波普尔的定义,历史主义“假定历史预测是社会科学的主要目的,并且假定可以通过发现隐藏在历史演变下的‘节律’或‘模式’、‘规律’或‘倾向’来达到这个目的”[2]2,“个体的人是一个工具,是人类总体发展过程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工具而已”[3]25。柏拉图将关于静止和形而上的理念同国家的关系进行梳理,推导出只有在最初原点的事物才是真正的本质,任何事物间的模仿都是同事物本质相形渐远的倒退,增加了衰退的成分,而静止是本质概念的终极体现,波普尔将其命名为“方法论本质主义”。在这种本质主义的基础上不模仿任何一种制度创造出的国家结构能够体现出本质上纯粹的优势。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柏拉图关于理想国家设置和波普尔对于社会结构的主要观点。波普尔首先区分出自然法则和规范性法则,其中自然法则不受人为影响,规范性法则由人为控制执行。他认为人类社会从出现以来长期处于从自然法则与规范性法则没有明确区分的“封闭社会”转变为两种法则明确区分的“开放社会”的过程中,将封闭社会描述朴素的一元论,“人们把自然的和规范性的规律性统统作像人似的神或半神们的决定的表达方式”[3]126。而开放社会由于两种不同法则已经明确区分,人们对规范性法则进行的理性批判和反思不断推动社会发展,他称之为“批判的二元论”。按照柏拉图的观点,一个事物的本质是它的起源,因此探究人类历史的起源成为柏拉图政治哲学的方法论,而在其著作中,柏拉图认为社会起源于建立在一种自然约定基础上的分工[4]58,波普尔认为这种分工的安排为后续建构出的国家结构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提供了天然的基础,而最终形成的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必然会提倡集体主义,至此形成一套完整的社会有机体。
第三部分中波普尔对柏拉图的政治哲学观念进行分析和批判,共分为四个章节分别对柏拉图政治哲学中正义的观念、国家权力的分配、哲学王、乌托邦主义四个方面进行论证。波普尔认为柏拉图在《理想国》及其他著作中所提倡的正义和统治理论都是集体主义以至于极权主义的根基,同时将个人主义同利己主义的概念混淆,他在柏拉图著作的文本中寻找宣扬集体观念的章节和段落加以佐证,对哲学王提出个人见解,对这一设想进行强烈批评。将整个理想国的设计作为人类早期的乌托邦主义代表进行批判,同时提出与之相对应的“零星社会工程”理论,提倡对于社会改造应采取小规模的渐进性的改进,以取代遥远固定的社会理想,让历史发展的方向把握在现世的手中。随后的总结中虽然波普尔表示承认柏拉图政治理论的根本目的是希望使国家和公民幸福[3]331,但他依旧认为柏拉图是对苏格拉底及其民主精神的背叛,将其视作极权主义的始作俑者。
二、对批判《理想国》内容的分析
(一)对等级观念的批判
在对柏拉图理论进行批判的过程中,波普尔首先论述的是关于理想国中的等级观念。《理想国》中柏拉图将城邦个体分为三类,“(神)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是统治者。在辅助者(军人)的身上加入了白银。在农民以及其他技工身上加入了铁和铜……所以上天给统治者的命令最重要的就是要他们做好后代的好护卫者,要他们极端注意在后代灵魂深处所混合的究竟是哪一种金属”[4]131。波普尔认为,这种通过神话的方式将人划分为不同等级的做法是柏拉图用以教化民众接受不平等的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国家作为整体的稳固和社会的稳定,同时辅以城邦形成初期受社会分工的经济原则影响决定了的个体之间的差异,“唯一真正重要的劳动分工最终将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二者之间的分工,它被宣称是以主人与奴隶、指挥者与无知者之间天然的不平等为基础的”[3]158。这一解读从社会成员人人平等出发,提倡个体的人权和平等权利,认为柏拉图的目的在于让一部分人去操纵另一部分人,为不平等的统治提供合法化的根据。但同《理想国》原文中的文本相比较起来会发现,柏拉图在描述不同个体所包含的金银铜铁四种不同成分的过程中,更多是强调心灵和道德上的比较,即人的道德水平存在可以认知的差异,按照道德层次划分出不同的等级,“(护卫者)已经从神明处得到了金银,藏于心灵深处……世俗的金银是罪恶之源,心灵深处的金银是纯洁无暇的至宝”[4]133,以至于护卫者需要远离物质上的金银来保持自身灵魂的纯洁。同经济活动中所提及金银的价值高低相比柏拉图的分类更像是良善的价值判断,不存在个体之间人格的贵贱。
同印度宗教中的种姓制度不同,柏拉图在所用来比喻的神话中依然强调变化,所谓金银铜铁的分类也会发生自然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正是引起政治制度变化的根源,当柏拉图在以保持道德纯洁性的基础上提倡的优生理论出现纰漏时,“从他们(后代)中挑选出来的统治者已经丧失了真正护卫者的那种分辨金种、银种、铜种、铁种……的能力了。而铁和银、铜和金一经混杂起来,便产生了不平衡”[4]319。可见他指出的分辨金银铜铁的能力并不是某种现实中存在的科学技术,而是识别城邦成员心灵善良程度的能力。因此波普尔将这种分类方法描述为一种统治理论的神话版本的观点同柏拉图的出发点有一定距离,无法恰当说明其在柏拉图政治制度设计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
(二)哲学王与正义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最为人知悉的部分就是关于哲学王的相关理论,柏拉图认为只有哲学家才能够体会善的真正价值,而善与正义存在着直接的关系,正义在国家范围内就是通过善来体现的,作为走出洞穴见到太阳发出的阳光及明亮世界并了解何为真正的善的哲学家,是管理国家的第一人选,因此哲学家应当作为国家的最高领导者,在护卫者的帮助下对国家的各项事务进行管理,普通的农民、商人等群体接受其统治和管理。为保持国家结构始终处于建立初始最完美的形态,各个阶级都做他自己分内的事,“国家的正义在于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我们每个人如果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他也就是正义的,即也是做他本分的事情”[4]171。波普尔对这一观点提出强烈的反驳,他认为柏拉图偷换了正义的概念,“我断言在《理想国》中,他(柏拉图)用‘公正’这一术语作为‘为了最完美国家的利益的一切’之同义语”[3]182,将各司其职描述为“只要统治者统治,工人们工作,而奴隶们被奴役,国家就是正义的”[3]184,是对正义概念的歪曲。
波普尔相信正义意味着对待个人的某种平等,不是国家的健全与和谐,而柏拉图没有将正义当作个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而是作为国家整体的一种性能,只有稳定的国家才是正义的。这种论述从形式上同柏拉图对于国家内三种群体之间关系的论述有共同点,在柏拉图的政治设计中不论是上层群体向下层流动还是下层群体变为管理者都是对国家政治制度的最大威胁,以至于需要用教育的方式来将每个个体固定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但波普尔没有指出的是,柏拉图对于社会内部个人阶级的流动有两种属性,一种是由于人们内心对善的理解产生变化而随之出现的阶级流动,以个体道德水平为标准,这种情况及其随后产生的阶级个体流动是被认可和肯定的,“如果他们(护卫者)的孩子心灵中混入了一些废铜烂铁……应当把他们放到恰如其分的位置上去,安置于农民工人之间;如果农民工人的后辈中发现其天赋中有金有银者,他们就要重视他,把他提升到护卫者或辅助者中间去”[4]131,而哲学家是需要长期的学习才能实现的阶段,没有天生精通哲学的人。另一种是忽视个体道德水平的因素,直接在阶级构成上出现的变化,如手工艺人或商人凭借财富或舆论等因素成为护卫者,护卫者利用武力成为立法者或护国者,柏拉图认为这种不同阶级之间的地位和职务交换是导致国家毁灭的主要原因[4]158。区分开两种不同的流动方式后,可以认识到柏拉图对于国家管理者和阶级之间的构想完全围绕正义展开,在国家层面的正义转换到个人层面就是良善,以至于国家和个人都可以分为三种属性,在三个不同属性之间的协调是其政治理论的核心,这一设计充分体现出柏拉图对于形而上的本质的持续追求。柏拉图所描绘关于哲学王的设想目的不在于权力分配或社会地位与个人实现的大小,由于哲学家是对理性和善有正确把握的人,因此将这种善者置于国家的管理职位是为了发挥其智慧和本领的设计,“哲学家是正义的也是就下述意义而言的,即正义城邦的所有成员,以及在某种意义上任何城邦的正义成员,都是正义的,而不管他们是哲学家还是非哲学家”[5],与统治权力和阶级特权没有直接的关系。按照柏拉图的观点,哲学家在担任国家管理者职务期间是不会贪恋政治权力的,因为这种权力仅仅是洞穴中的一份工作,同洞穴外能够接受阳光的世界所带来的快乐是无法相提并论的,以至于哲学家会认为管理国家是辛苦而无味的工作,没有争夺权力的欲望,甚至是由多名哲学家轮流担任,以减轻回到洞穴中承担管理工作的劳累[4]283。波普尔在对哲学王的论述中始终没有涉及到关于哲学家在担任国家最高职务的过程中自身的分析,而直接将其定位于权力的占有者,依然属于在形式层面的批判,没有探讨哲学王概念的内在本质,因此波普尔所提出的批判从一开始就带有明显的个人偏好和意识形态的色彩,虽然论述观点完整但由于对哲学王理解的偏差导致批判的合理性和说服力不足。
(三)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
在讨论关于正义的含义后波普尔转向柏拉图政治哲学中集体主义和国家整体性的讨论,波普尔提出,“柏拉图把个人主义等同于利己主义,不光为他捍卫集体主义而且为他攻击个人主义配备了有力的武器”[3]208,而个人主义同利己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区分出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两组概念的区别,同时认为与利他主义相结合的个人主义是“我们西方文明的根基”[3]209。波普尔认为柏拉图之所以对这两个概念不作区分是为了消除个人主义的合理性,为国家集体主义和实用主义辩护,其道德标准是国家利益。从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角度出发,柏拉图确实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者,认为人只有在城邦内作为国家的一份子才能生存发展,在《理想国》中可以发现诸多强调集体行动的论述,以至于形成一种类似共产主义的集体生活模式[4]133,198。这与柏拉图追求本质的形而上学有直接关系,个体的差异会导致变化的产生,而变化是走向衰退的第一步,只有作为整体的国家在制度设计的框架下才能防止衰退,保持本质和正义。而波普尔对柏拉图关于利己主义的观点认识并不全面,柏拉图在关于利益的论述上认为技艺和利益是两个不同且分开的观念,每个人通过技艺或技能获得利益的过程中存在两个阶段,“没有一种技艺或统治术,是为它本身的利益的……一切运营部署都是为了对象,求取对象(弱者)的利益,而不是求取强者的利益”[4]30,利益在产生的初始是没有归属于个人自身的,后天的利益分配同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所谓利己主义产生的不正义只会让个人或国家陷于自我矛盾和自我冲突之中。柏拉图认为所有利益的产生都是具有利他主义属性的,因此没有进一步探讨其相反的利己主义这一概念,因此波普尔将柏拉图理解为把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相提并论的观点实质上依然是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间、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的差异。
(四)政治哲学的根本问题
波普尔认为,柏拉图利用《理想国》回答了一个基本的政治学问题:谁应当统治国家。而回答这个问题“倾向于让我们相信我们政治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已经解决”[3]237,最终会演变成利用各种理论寻找最完美的统治者,进而导向权力分配的失衡形成极权主义。波普尔提出在“谁应当统治国家?”之前首先要回答的基本问题是“我们怎样组织政治机构才能避免无能力的糟糕的统治者带来太多的损害?”[3]237。波普尔相信在柏拉图为哲学家治国提供论据的过程中否定了国家管理者的创造力和独创性,因为这种变化产生的能力与最初的本质相违背,而隐藏在其背后的目的是消除管理者的批判精神和心智的独立性,转而依靠权威维护个人统治。这种重视音乐和体育教育的体制很难选拔出杰出人才,反而会使特定知识的教育体系成为获得职位和权力的唯一途径而受到追捧,这充分体现出波普尔作为自由主义学者的特质。《理想国》中柏拉图对国家政治制度进行了四种分类以及相互之间如何发展演化具有详细描述[4]316,没有在关于哲学家治国这一完美的制度中设立监督制度。柏拉图认为最基本的政治哲学问题是良善,只要个人把握住良善就会成为哲学家,而理想国制度是能够将这一能力和知识扩展到整个国家的制度。两者从所处不同的时期和社会形态背景出发,对于政治哲学根本问题的认识差异形成了对比,批判逻辑不具有可比性,而这种差异使得柏拉图被认为提倡极权主义。
三、对波普尔批判的探讨
(一)反对历史决定论的逆向矛盾
波普尔为反驳历史决定论所提出的论证试图说明所谓的历史规律是不成立的,“由于社会现象和历史事件之不可重复性,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可能是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它的任务是解决当前面临的具体的、个别的问题”[6]54。而作为科学哲学学者的波普尔提出划分被证实与被证伪的区别,其中特别提出“肯定的判决只能暂时支持这理论,因为随后的否定判决常会推翻它”[7]。按照波普尔所言,其论证的关键步骤是第二个论题:我们不可能用合理的或科学的方法来预测我们的科学知识的增长[2]II,这一论题在演绎过程中的递进关系表明其先后检验的关系应当用同时期的判决进行检验,即我们不能用增长后的知识判断之前所提出理论的合理性。纵观波普尔对柏拉图《理想国》提出的质疑,大部分都带有用现代性眼光评价古希腊时期政治思想的色彩,施特劳斯认为,“社会科学家最以为自豪的是,只理解而不作褒贬。然而,没有一个概念框架或参照系,他就无法去理解。他的参照系多半只不过是反映了他自己的社会在他那时代理解自身的方式而已”[8]。从这一角度审视波普尔的批判观点可以发现他所提出的制度监督、天赋人权的平等主义等观念在古希腊时期无从考证,而柏拉图对于人种优生学、数学神秘主义、古希腊宇宙观等观点在近代人类社会也逐渐被淘汰。这种跨越时代背景的批判从根本上难以让人信服。有学者提出,“在他(波普尔)的政治哲学与科学哲学之间存在着一个鸿沟……即政治哲学与科学哲学之间存在矛盾之处。这主要体现在科学哲学上的反归纳法与政治领域中归纳法的运用、科学哲学上的反确定性、反权威与政治领域中的普遍性和权威性的重塑”[9]。因此波普尔认为柏拉图将自由平等的民主观念视为最大的敌人的观点并不成立,柏拉图所生活的时代宗教、神学、部落社会的传统习俗等影响依然存在并对同一时期的哲学产生影响,因此柏拉图可能并没有如波普尔所说在内心有对背叛苏格拉底而产生的冲突与斗争。柏拉图所谓“人的堕落”并不是如波普尔所言被理解为封闭社会的瓦解,而是对于良善的抛弃,这正是波普尔并未直面过的问题。
(二)开放社会理论的乌托邦特征
波普尔认为乌托邦主义是极权思想的一种变体,因此同自由主义相违背,同时其本人多次表明自己是乌托邦主义的反对者,但事实上波普尔所提出的开放社会理论本身又包括乌托邦主义的特征。同其他政治理论不同,乌托邦主义着力于构建一个剔除现有社会种种弊端的新社会,“是对政治和社会进行反思的一种独特方法,它追求的是不受现存体制约束、尽善尽美、幸福之至的社会形态”[10]。在波普尔的开放社会理论中,批判的理性成为衡量社会发展和个体行为的标准,具有最高的合理性,是指导人类持续走向自由民主社会的唯一道路。“每当我们面临一个权威的命令时,都要我们去批判地判断,遵从它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如果我们有选择的确实力量,那么最终的责任还在我们自己身上。是否遵从一个命令,是否服从一个权威,都要我们自己来批判决定”[11]。但在现实中无法为这种设想寻找到合适的环境,在民主法制的社会中理性的批判使得政府及行政岗位时刻要接受来自各界的监督,这种监督本身成为政府行动的阻力,在论证政府行动的过程中为了发挥最大的理性批判会使得社会资源被无端地浪费。弗朗西斯·福山针对美国政体中政府权力在不断被国会和法院限制的过程提出否决政治的观点,“对政府的强烈不信任和对个体成员自发活动的充分信任已经成为美国政治的显著特点……国会通过制定一系列复杂的法律来减少政府的权力,导致决策制定过程既缓慢又昂贵”[12],可以反映出批判活动在现实中体现的负面作用。现实政治活动中的批判受政党政治的影响成为一种特殊的过程,不论是东西方国家的集权式或分权式政体,政府需要通过合法化和法律程序获得权威,但开放社会理论将权威的确立定位于第二位,批判和监督权威成为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的首要任务,在开放社会理论中公权力应以什么样的方式体现,公权力的权威地位如何维系是波普尔没有回答的问题,而更多描绘的是每个政治活动细节中的一种评判角度,单纯为政治现象进行美好设想,因此开放社会理论具有超现实的因素,在受到文化和历史影响的社会中难寻踪影。波普尔所言的“最彻底的批判和反思”本身的实现首先需要公权力有独立的自主性和地位保证批判的合理空间,否则在宪政民主的制度下只会成为降低权威的工具,理性与权威反而被分割开来。波普尔将理性作为取代暴力的唯一途径,通过制度设计保障个人自由,但由于社会成员所处的环境和经历不同,理性对于每个个体的意义和价值是不同的。有学者认为由于波普尔十分重视不同概念间对立的关系,因此“他不得不夸大理性和渐进式改革的作用来抨击乌托邦主义”[13],在这种用一种理论去反驳另一种理论的过程中批判理性的地位产生了变化,理性的价值被绝对化,使得开放社会理论逐渐产生了乌托邦主义所具有的虚构和想象的色彩。
(三)极权主义与理性权威
从另一个角度理解,波普尔将柏拉图作为批判的第一个对象,在时间顺序上颇有为极权主义追本溯源的含义。虽然其批判论述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但历史主义同极权主义之间的联系仍有待探讨。柏拉图首先回答“谁应当统治?”的问题后,中世纪神学家发展出君权神授理论认为获得上帝恩准的人应当统治,文艺复兴后欧洲思想家提出社会契约理论,认为代表民意的人应当统治,而任何一种回答这一问题的理论都有演变成为极权主义的历史经验,因此可以发现这一问题本身就带有极权主义色彩,自韦伯以后被转换为合法化理论,即统治权力的来源理论。正如哲学学者怀特海所说,“对欧洲哲学传统最保险的总体概括就是都在为柏拉图做脚注”[14],波普尔将这一脉络的原点定位于柏拉图,从对政治哲学发展的影响来说是准确的。柏拉图将民主制度描绘成一种看起来很吸引人,但实际价值有限的制度,“它是最美的,就像女人小孩只要一见颜色鲜艳的东西就觉得美是一样的”[4]335,民主制度给予一切人不加区别的平等,具有多面性和复杂性,这种宽容在柏拉图眼里就是放纵,在没有节制的环境下无限放大贪婪和懒惰对人造成的负面影响,每个人的能力因此也被平等地分散。这一描述同现代社会民主制度逐步凸显出来的弊端如出一辙,柏拉图的观点并不是凭借个人好恶的空谈,其强调节制和对个人道德水平的追求不失为弥补民主制度缺陷的内生性观点。“柏拉图的精英政治是以智者为代表的民主制与暴君统治的僭主制之间的’中道’,也是‘人治’与‘法治’之间的中道”[15]。从制度的变化性质角度分析,任何一种关于国家政权的制度理论都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性,面对这一不可避免的诸多道路之一,以及制度主义本身强调制度需要不断完善、没有永远牢固的制度这一观点出发,波普尔以及他所提出的批判理性主义强调的是从制度外部设立弥补措施,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为“最坏的统治”提供制度保障,在这一思想中近代出现的法律精神和宪政精神得到了充分体现,但无法用于评判古希腊政治哲学。同制度主义不同,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论述关于国家层面的纠错功能时提出理性和辩证法是不断修复国家制度的仅有工具,“辩证法是唯一的这种研究方法……当灵魂的眼睛真的陷入了物质的泥沼时,辩证法能轻轻地把它拉出来,引导它向上”[4]303,这种理性的纠错技能只有哲学家才具备,成为能够影响所有技能的的最高级的技能,直接影响理想国制度的稳固。
反观开放社会理论,在开放社会中“每个人都面临个人决定”[3]335,为了破除规范性法则对人的限制,每个人都需要时刻掌握批判理性作为评判自己所处环境的标准,使得批判理性成为社会的权威,作为一种普遍使用的工具,批判精神陷入持续的循环,这种持续循环的权威最终会导致社会失序和政治制度的功能丧失,成为开放社会理论的缺陷。为防止过度而导致的失序有需要引入新的制度和原则,反而同走向开放的道路背道而驰,最终形成在开放社会阶段周围的持续摇摆,依然无法像波普尔所述达到完美的状态。从理论自身完善程度相比,受概念过于简单和空泛的限制在将社会结构进行简化的过程中无法坚守住理论的出发点,在理性成为政治活动评判标准的同时也成为了批判自身的标准,开放社会理论仍有理论缺陷。
(四)两种乌托邦构想的碰撞
波普尔将柏拉图的理想国构想看作乌托邦主义的创始者,开启了后世对于乌托邦的幻想和设计,在构建构想目标的过程中会带来巨大的危害性,因此他提出零星社会工程,通过不断积累小范围改造社会的工程,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的进步发展。波普尔相信这种零星社会工程时刻掌握在社会成员自己手中,避免了为遥远的理想做出的无谓牺牲。同集权主义所代表的封闭社会相比,波普尔认为在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建立理想国等阻止政治变革的措施不是补救的办法,只有开放社会是人类探索的唯一道路。但这种开放社会的构想对于不断发展的社会来说又成为准乌托邦构想,因为绝对的开放社会只存在于概念中,没有现实的可操作性,波普尔自身也认识到这一点,他意识到这种开放社会缺乏个体之间的联系,成为一种特殊的“抽象社会”,“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作为一个具体的或实在的人的集团或这些实在的集团系统的性质……那里的一切事情都是各个孤独的个人”[3]337,这与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不谋而合,受社会化和血缘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完全的理性批判社会依旧只是一种概念。另一方面,柏拉图同样认识到理想国同现实之间的差距,他认为哲学家成为统治者、将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合二为一的体制“都只能是海客谈瀛,永远只能是空中楼阁而已。这就是我一再踌躇不肯说出来的缘故……一般人不容易认识到:除了这个办法之外,其他的办法是不可能给个人给公众以幸福的”[4]217。这种绝对依靠个人道德水平的乌托邦设想强调了理性在政治制度中应当发挥的作用。两种乌托邦构想都强调理性,但分别从不同的层次为理性能够作用于政治制度当中提供了不同的途径。柏拉图将理性提升为对善与正义的集大成者,由顶层管理者利用等级制度向下传播,覆盖国家整体。波普尔将理性植根于社会每一个成员手中,消除等级之间的差异,让每个人都拥有衡量社会准则的标准。两者间的差异在于理性的人格主义和建构主义,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实现途径。
将柏拉图关于认知理性的洞穴理论同波普尔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的过程相比较会发现,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之处。抛开波普尔对于柏拉图的不合理的批判,封闭社会同处在洞穴中看着烛光映出的背影的人们所处的环境十分相似,社会成员都受自然或宗教等因素的限制影响个体的认知判断,人们受制于操纵烛光背影的人而无法获得对世界真实的认知,对应的自然法则与规范性法则没有明确的界限。走出洞穴的人能够见到具有本质属性的事物的状态同开放社会中人们都能够利用批判理性评判社会现状相比,抛开文学描述的差异,在成员个体与个体间互动和对真理追求的过程上两者都强调理性的价值。在这一层面上开放社会理论可以说是洞穴理论在社会层面的一种变形,其差异在于柏拉图认为出现第一个认识到真理后的下一步是由掌握真理的人管理尚未掌握真理的人,波普尔认为随着社会进步发展,会发生也必须发生越来越多的人走出洞穴的状况,而最终的开放社会是所有成员都离开封闭的社会成为真理的拥有者。相比古希腊时期的比喻,波普尔在自己的变化理论中加入了社会形态和现代民主的观念,论证绝对权力为社会带来的危害性,但理论的简化带来论证的缺失和如何正确运用批判理性维持社会运转成为其理论不能回避的缺陷,以至于无法回答大于社会利益分配的过程和原则的问题。赵敦华教授认为,“波普尔的政治哲学在从功利主义向正义理论的演化过程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6]145,这一评价对波普尔的政治哲学理论给予了准确的定位,重新审视其对于柏拉图的批判,也是对柏拉图政治哲学思想在新角度的梳理。
四、结论
总的来说,波普尔对于柏拉图的批判观点从文本解读的角度没有实现作者希望取得的效果,柏拉图同极权主义之间的关系无法通过对《理想国》的解读得到印证,而波普尔所批判的对象仿佛同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所描绘的社会有相似之处。在分析本书观点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写作背景,本书最早截稿于1942年十月,受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波普尔居住在新西兰并拒绝参加志愿兵兵役,所以“他就把写作《开放社会》看成是一种在尽服兵役的义务,并且认为这也就是他必须要参加的对整体主义进行战斗的紧迫的战斗任务”[16],面对纳粹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风行,传统的严谨的学术著作无法抵挡住意识形态领域激烈的抗争。作为一本争夺意识形态斗争话语权的作品,《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基本实现了它所预期的目标,对反抗法西斯主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从学术角度评析就会发现其中诸多纰漏,这是开放社会理论的形成背景所决定的,国际社会的局势变化速度之快无法让自由主义的学者们拥有充分的时间深思熟虑。时至今日,重新反思波普尔的政治理论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认识到政治活动与社会结构的形成虽然不像波普尔所言受历史发展所形成的某种规律影响,但不能为了摆脱所谓历史带来的束缚而刻意同社会所处在的历史和文化环境相割裂。批判理性主义本身作为政治哲学的研究角度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不应成为自身矛盾的政治实践方法,多角度认识批判理性主义及其能够发挥作用的方式是研究波普尔政治哲学思想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