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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犯罪问题及相关完善措施

2018-01-22

法制博览 2018年21期
关键词: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犯罪分子

陈 超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4

近年来,我们经常会在朋友圈、空间、或者网站论坛上看到有关丢失儿童的寻人启事,和逮捕某某犯罪团伙的信息头条,我们经常为这些犯罪案件的发生感到愤愤不平。我们国家也非常重视这类犯罪案件,每年都会组织有关专项小组进行大范围的调查,重点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活动,但是由于一些原因,这类犯罪行为始终得不到完全的消灭,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并不断发展蔓延,随着他们犯罪团伙队伍的壮大与残酷手段的升级,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必须清除。

一、拐卖儿童犯罪现象分析

(一)拐卖儿童犯罪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拐卖儿童的犯罪却并没有随着人们素质的提升而有所下降,拐卖团队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扰乱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工作,给相关机关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些犯罪团伙的组织成员人数不等,少的有几个、多的有几十个,并且他们都有十分明确的分工,比如说有人负责专门外出踩点,有人负责跟踪那些单独带着孩子出门的家长,有人负责吸引家长的注意力,有人则负责趁着家长不注意就将孩子抱走,有人负责与买家接头商量等等,他们甚至拥有很高的团队配合能力,并且分布的十分分散,这都对公安人员的破案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二)拐卖儿童犯罪行为案件的特点

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多种多样,选择的对象也各有不同。有的犯罪分子就专门拐卖自己身边亲戚或熟人朋友的孩子,乘着家长的一个不注意,就将儿童顺势拐走,成功率极高,有学者对这一类案件进行过统计调查,结果发现还有很多儿童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卖掉的,可能是父母无力抚养孩子或者就是为了谋取钱财而做出这样失去人性的事情,还有一部分是,进行儿童买卖的买方没有生育能力,所以才想通过这个方式收养一个孩子,以便于以后自己老了生病的时候有人在自己身边照顾;甚至还有一部分人保持这非常严重的传统思想,认为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待,十分重男轻女,所以尽管他们已经有了女儿但还是依然进行这种肮脏的交易,收养一个男孩子为了延续他们家的香火;甚至还有的收买者利用孩子,让他们去沿街乞讨,为了给他们赚钱,根本不考虑孩子的身体健康情况,对孩子的发展极为不利。所以说需求旺盛的卖家市场也是造就了这些拐卖儿童犯罪事件的发生的罪魁祸首,如若不摧毁买家市场那么这些犯罪人员就还会继续作恶,还会有大量的儿童被拐卖从而遭受着他们这个年纪本不该遭受的苦难。

二、拐卖儿童犯罪形成的基本原因

(一)传统观念的影响那些仍然秉持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的家庭,因为生不出男孩子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等原因,希望在这些人手中求得一个男孩子,以便完成他们的心愿,就是这些封建落后的传统思想,成为这些案件的导火索,导致无辜的儿童被拐卖,经调查发现农村成为儿童拐卖犯罪的重灾区。还有就是其他的特殊家庭或者特殊需求,正是这些源源不断的买方需求滋养了犯罪案件一次又一次的发生。

(二)政府和社会对于儿童的安全保护没有制定充足的措施,保障机制和社会福利机制不完善。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加紧建设城市化,导致大量的农民工进城来谋求发展,但是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在大城市中立足,居住的环境也不太好,并且农民工大多都是从全国四面八方来的,人员良莠不齐,他们平时忙着打工挣钱,没有办法做到时刻都在孩子身边照顾,于是造成了对孩子保护的疏忽,导致了大量农民工子女被拐案件的发生。这也说明了我们国家对待农名工子女还是不够重视,儿童得不到应有的安全保护,就连上学这项基本权利也不容易实现,所以导致这一犯罪案件层出不穷。

(三)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许多犯罪人员都承认自己是因为如今巨大的经济利益才从事这项勾当的。据他们所说,偷取一名儿童所耗费的成本非常的低,但是将这些得来的儿童反手一卖利润就能翻好几百倍,从中赚取的差价高达好几万元人民币,利润十分可观。在这种的低投入、高回报的买卖的诱惑下,使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对孩童伸出了魔爪,滋长了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群众对于防拐意识淡薄。在一些农村,群众没有意识到拐卖是一件非常严重的犯罪事件,他们认为把孩子介绍到别家收养是如同家常便饭一样的小事,根本不清楚这是多么恶劣的犯罪事件,会受到严重的惩罚。为了避免群众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做出违法的事件,我国相关组织应该对农村地区加强法治常识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做到知法懂法不犯法,从根本上铲除拐卖儿童犯罪的根源,严肃打击此类犯罪。

(五)家长对于孩子的保护意识还不够充足,很多犯罪案件都是因为家长的粗心大意而给人贩子造成了机会,当他们意识到孩子没了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尽管他们懊悔不已但是还是无法挽救了。因此家长单独带孩子出门时要尤其注意,时刻看护着孩子,不要将孩子单独的留在一旁,不给人贩子造成可乘之机。

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难点

(一)证据不足,开展调查难度大

拐卖儿童的案件不像其他犯罪案件一样,它具有流行性,犯罪人员从拐走儿童开始,经过多次转手,最后将孩子交到买方手里,这中间经过了很多地点,历经了较长时间,从而导致警方不容易跟踪犯罪人员的行踪轨迹,或者跟丢,而且在人群找到一个人是很不容易的,尽管现在摄像头非常的普遍但犯罪人员一般会选在没有摄像头的位置进行作案,这使警方的破案难上加难。并且这种多个现场跨越地区的犯罪的很难找到什么关键的线索,也甭说把每个作案现场都找到。并且值得一提的是,这类案件不像伤人案一样,能够通过现场的DNA进行比对,直接锁定犯罪人员,大部分的拐卖案件没有真正意义的犯罪现场,能直接锁定犯罪人员的证据几乎很少,大多数都是通过目击者提供的资料进行搜查,要是恰好没有直接证人,那么直接调查起来难度非常之大。

(二)难以认定被拐儿童的身份

在这些案件得的调查结果分析中,侦查机关经常会面临这样一个难题就是被拐儿童身份难以认定。这些孩子被拐卖时年龄都很小有的甚至在婴儿时就被抱走了,在他们成长过程中,外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能再凭着外貌去认定身份了,并且儿童的年龄都比较小,不怎么记得家庭的具体信息,联系不上家长也无法从居民记录中搜索出来。尽管这几年来公安部已经建立起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失踪儿童DNA数据库,以便于对失踪儿童利用高科技的手段进行身份确认,让孩子尽早的回到父母身边。

四、拐卖儿童犯罪的相关防范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惩治犯罪分子

对于打击这类犯罪行为最有效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加强有关立法,严格制裁犯罪分子。目前来看,我国有关对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处置还比较轻,有的甚至被判处五年监禁之后就被放出来了,他们没有在这种短暂的处罚之中醒悟自己,而是重操旧业。所以说我国应该建立更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不仅要对卖方进行处罚,同时还要将拐卖儿童的买方揪出来同样进行处罚。在具体立法中,应该提高拐卖儿童的犯罪量刑,加重对人贩子的处罚,对买卖双方的买方判以重罪并交大量罚金,严格惩治。

(二)建立专项小组,深入打击犯罪团伙

各地公安部分应该定期的组织专项小组开展活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分子,加大对火车、客车等交通工具上人员的侦查,一旦发现可疑分子就要密切跟踪必要时进行审查。还要经常的翻阅以往侦破的拐卖案件对犯罪分子进行深入挖掘,看能否找出与他相关的同伙,将那些漏网之鱼也都抓回来。在日常中也要对街头乞讨的儿童进行询问登记,确认身份,从中发现不正常的团伙。

(三)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快速寻找失踪儿童

如今是个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一些案件一经新闻报道就会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信息在全国高速传播。据此,当发生拐卖儿童案件时就可以将丢失孩子的信息刊登在报纸上或者发布在网上,经过大家的转发全国人民都会看到这件事儿,所以大家都可以帮忙寻找孩子,就会得到更多的关于案件的线索。

(四)加强对儿童自身安全意识的培养

家长应该经常为孩子灌输安全意识,告诉孩子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更不要和陌生人走,加强孩子对于坏人的防范能力,嘱咐孩子在遇见坏人时要大声呼救,教给孩子一些保护自己的方法。与此同时,学校也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积极开展有关活动,使学生真实意识到安全防范的重要性,提高学生的警惕意识。

(五)强化法制宣传,鼓励群众积极配合

破解案件虽然说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但是仅靠一方的力量是不足以的,这时就需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让群众意识到拐卖儿童之类犯罪案件的严重性,提高群众对于打击拐卖儿童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做到一旦发现线索就要立即向公安机关通报。

(六)完善被拐儿童的安抚工作

在破解案件完毕后要及时对孩子进行心理沟通,看其心灵是否受到创伤,及时对孩子进行心灵疏导工作,防止孩子产生心里阴影,对以后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五、结语

拐卖儿童这一犯罪案件破碎了多少家庭,摧残了多少孩子,给社会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我国的打击拐卖儿童的道路还很长,需要各方人士共同的帮助,大家齐心协力,一旦逮捕犯罪分子就对其严惩,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分离的家人得以团聚,才能将破碎的家庭重新聚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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