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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动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018-01-22王德允

法制博览 2018年17期
关键词:民事权利买卖合同物权

王德允

浙江越人(平阳)律师事务所,浙江 温州 325400

合同是基本的民法概念,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当中对于有关合同相关事项进行全面的论述,但是在具体条文方面存在一定的分歧。现行法律当中涉及的合同都是民事合同,并且都是处理各种民事纠纷。在狭义的角度,民事合同仅仅指的是债权合同。合同属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变动的协议,因此当事人如果同意变动行政关系,不属于合同当中。因此需要正确理解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一、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释方法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属于民法上的专业属于,利用《民法通则》进行表述,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权利涉及到很多的内容,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知物权和债权等,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权利还包括股权。在制定《合同法》过程中,其原型虽然是变动债券债务关系的合同,但是债权法相关事项并没与得到详细的论述,因此在法律体系角度,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以用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代替。《合同法》不仅适用于债券合同,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也可以利用合同法处理有关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纠纷,这就说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受到其他规定的限制。因此修改债券债务管理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仅具备着学理意义,同时也影响到法律的适用性。

二、是否承认变动物权关系的合同

在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当中,在多个角度解释了物权合同。我国现如今还没有还在内地物权合同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因此物权合同在当代仍旧属于学术概念,现存的物权法合同指的就是公民对于合同采取组织和设置以及变更等活动。合同的课题是物,并不是人,因此买卖合同属于物权合同的范畴当中,那么转移所有权需要做到物权合意,不能只是债权合意。

《物权法》的185条当中规定了有关抵押合同的相关内容,抵押合同和物权合同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如果债权内容为给付,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利请求债务保护。在抵押合同当中,抵押人不负责完成手续登记,因此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抵押人去办理登记手续,在实践过程中如果债权人遭受损失,那么抵押人就要给予赔偿。此外在《物权法》当中规定了动产抵押合同,成立了抵押合同,那么动产抵押合同和抵押权都会立即生效,那么也不会需要履行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合同并不是买卖合同,这是因为买卖合同虽然出卖了人转移所有权,但是并没有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转让不属于买卖合同范畴,买卖合同属于诺诚合同,不需要等级和交付就可以生效。买卖合同不会直接变动既有权利,也不会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但是转让合同的性质就是处分,因此转让人缺乏处分权,就会导致转让合同的效力待定。

三、身份关系协议是否属于合同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了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实用性,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可以优先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有关于身份关系的协议不能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除了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之外,身份关系也被包含在内,因此有关主体的身份关系的相关协议满足合同法的相关界定,此外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否定身份合同的概念,只是规定了身份合同的法律适用。关于身份关系的协议是合同,这就说明这些行为要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当前我国的法律也是这样处理的。

如果确定身份关系属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合同法也就包括了变动身份关系的协议,如果在其他特别法当中没有进行特殊规定,在处理身份关系的协议的过程中就可以利用《合同法》。

四、民法总则当中应该包括合同一般规定

在当前民法学界的立法建议当中,同行都没有涉及到合同一般规定,保留法律行为和意思表示术语,需要在合同法当中直接规定契约和法律行为,这样在民法就会减少法律行为内容,如果合同是民事权利会涉及的法律事实,因此需要加以规定,这是因为合同解释和格式条款不仅属于债权问题,也属于民事权利,但是却没有规定有关合同的相关内容。

五、结语

要想解释《合同法》第2条应该针对其民事权利进行论述,在广义角度,合同发生变动,那么也会由此改变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改变了债权债务关系,但是这并不代表会受到债权债务关系的限制。因此有关合同变更的规定,除了债法规范,还要适应其他法律。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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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蔡定国.水电工程土建合同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及对策[J].中国三峡,2003,10(3):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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