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铁路运输物资被盗案件的基本特点和现场勘验重点
2018-01-22聂文君
聂文君 宋 超
郑州铁路公安局,河南 郑州 450052
铁路运输物资,是指托运人交付铁路承运始至到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货物。货物经铁路部门搬运、装车、运输、卸车、交付等诸环节期间通称为铁路运输物资。铁路运输物资品种繁多,门类齐全,有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用品、消费品,还有涉及国计民生的国防科技尖端物资、进出口物资、生产资料、工农业产品等。在铁路运输的诸环节中,运输物资被盗案件(通常称为“货盗”)经常发生,它不仅侵害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且还直接危及铁路安全畅通。所以,严厉打击“货盗”犯罪是铁路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之一。
一、铁路运输物资被盗案件常见的几种情况
(一)嫌疑人在货物列车运行途中掀盗。这是对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威胁最大的货盗犯罪,且多是团伙流窜犯罪。嫌疑人往往了解铁路运输的一般规律,熟悉作案区段的自然环境,如始发站的自然环境、夜间照明情况、始发车待发位置和运行区段的线路情况(如弯道、涵洞、慢行区段)以及周围自然环境(如邻近道路易搬运、运输和逃离,偏僻荒野不易被发现)等。由于电气化铁路的发展,区段扒车危险性大,嫌疑人多采取始发站上车潜伏,区间掀盗货物,线路上有人接货,快速转移赃物的作案手段。近几年的一些团伙盗窃犯罪,形成了掀盗、运输、销赃犯罪一条龙。中途掀盗的最大危害是如果大件笨重货物侵入线界、落入道心或砸坏线路设施,则直接危及铁路运输安全,危及旅客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嫌疑人在货物列车中途停车或车站保留时作案。作案人了解铁路运输的基本情况和列车经常性的停车位置,如编组场始发后待闭上正线、进站前待闭进站等,伺机扒车作案。利用货物列车在站保留时作案的情况多发生在沿线小站,周围环境偏僻,人烟稀少,夜间照明条件差,他们趁机扒车大肆盗窃。以上两种情况的作案人多居住在线路或车站附近,对周围地理环境、运行线路情况、列车始发、进站、保留情况比较熟悉,甚至对车站工作人员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作案时目标的选择和时机的把握比较准确。嫌疑人作案后如不能及时发现,现场车将继续运行,到发现被盗时已远离被盗地点,给侦破工作造成极大困难。
(三)嫌疑人趁货物列车在车站编组作业时作案。货物列车在一些大的车站、货场、编组场作业时,一些内部嫌疑人经常利用职务之便顺手牵羊伺机作案,如商检、列检、调车员、装卸工、机车乘务员等。他们采取货物掏心、扒车窗、掏气孔、孔洞等作案手法,有时也撬车门、破铅封,常常反映出目标准确、一次盗窃数量较少、顺手牵羊的特点。
除上述几种情况外,运输物资也有在货场、货物装卸作业线等地被盗的情况,在此不赘述。
二、铁路运输物资被盗案件的基本特点
铁路运输物资被盗案件的基本特点是由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诸多环节和铁路沿线治安状况决定的。
(一)嫌疑人作案的时间、地点不易确定。甲地作案,乙地(甚至丙地、丁地)发现,是货盗案件不易及时发现的主要原因。运行中的货物列车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跨地区位移变化,一旦发现被盗,往往很难准确判定作案的时间和区段,很难准确判定作案的时间和地点,给侦破工作造成困难。
(二)货盗案件客观上存在着两个(甚至两个以上)作案现场。一是被盗货车上的现场,二是货物落地现场,两个现场往往表现出分离性特点。在实际工作中,两个现场极少有被同时发现的情况。有时发现列车货物被盗,却判断不了作案的区段,有时线路上发现落地货物又很难找到发案的列车。使现场勘查工作不全面、不完整、不及时。
(三)货盗案件现场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犯罪遗留的痕迹、物证易遭自然或人为的破坏,勘查中痕迹、物证提取率低。货盗案件多是在到站后或卸车过程中才被发现,经过列车的运行颠簸,自然变动显而易见,现场又遭卸车搬运人为破坏,很难留下有价值的痕迹。线路上发现的落地货,经常被铁路工作人员搬运、附近群众拾捡,原始痕迹也经常被破坏。
同时,铁路货物列车构造粗糙,运输物资多为大件笨重物品,这些客观条件也使嫌疑人不易留下痕迹、物证。这些都对现场勘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铁路运输物资被盗案件现场勘验的重点
(一)首先要勘查好嫌疑人作案时进出货车车厢的进出口。要根据被盗车厢的具体型号,寻找发现犯罪出入口,细致勘验。
棚车被盗现场,其自身构造决定了进出口只能是车门、车窗或天窗,个别也有孔洞。要研究车门、车窗、天窗的关闭情况,是否有被砸、被撬等破坏痕迹;车门铅封是否完好,施封车站、号码。如果没有铅封,现场地面以及可能的停车地点是否遗留,车门加固、加锁情况怎样,如果加固铁丝或锁杆被剪断,要研究剪断的工具,提取残留的铁丝和被撬坏的锁备检。同时注意车门是如何打开的,是推拉开的还是用工具撬开的,有无撬压痕迹,车门、脚梯、门边、门槽上是否遗留蹬踩痕迹。如果车窗被打开,要研究是如何打开的,使用何种工具和手段,窗内的销子状态怎样,同时注意车窗周围外侧车厢板上、乘降梯上、车顶部有无蹬踩攀爬痕迹。如果天窗被打开,要研究打开的方法和使用的工具,同时注意天窗周围的足迹或其它痕迹。
敞车被盗现场的出入口,只可能是两头的乘降梯或下部没有关闭好的壁板。要研究两侧下部壁板是否关闭良好,如被打开,要研究打开的方法手段,注意工具痕迹。还要注意乘降梯上有无攀爬痕迹等。有蓬布覆盖的现场,要勘验蓬布覆盖的情况,缆绳是否松动或断开,研究断开痕迹,推断断开工具和方法,提取断开的绳头;蓬布如果破损,要研究破坏工具,并提取破损口蓬布备检。
其它特种车辆(油罐、保温车等)货物被盗现场的出入口要根据车辆的构造特点,具体研究分析确定。
(二)认真勘验被盗车厢,注意发现和提取痕迹物证。一是要注意发现嫌疑人遗留足迹。棚车的车门口底板,敞车的车厢两头底板是遗留足迹的重点部位,同时在货物的上部也要重点发现作案人攀爬蹬踩痕迹。二是注意在中心现场货物包装箱或包装袋上发现和提取指纹。在此要注意区分哪些可能是装卸搬运人员遗留,哪些可能是作案人遗留。一般情况下,包装箱或包装袋上被割破、撕破处的指纹是作案人所留。遇到这种情况,要提取破损痕迹备检。三是注意在车厢底板上、货物夹缝中、倒塌的货物内发现和提取嫌疑人遗留的其它物证,如打火机、手电筒、刀片、钳子等作案工具以及遗弃、脱落物品,如废纸片、烟头、手套、泥土杂物等。
货盗案件现场车厢内,往往出现货物倒塌、倾翻的零乱现象,要注意区分哪些是运行颠簸冲撞造成的,哪些是作案人犯罪活动造成的,它对于确定犯罪活动范围,发现痕迹、物证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说,装载不良、货物堆码不稳固形成的倒塌、倾翻多发生在棚车的车门口、敞车的两端货物空位处或上部货物装载太高处。
(三)发现落地货物现场的勘验。勘验落地货物现场,一要注意发现足迹,以判断作案人数。条件许可时,可进行警犬追踪或步法追踪。二是注意发现交通工具痕迹,以判断运输工具的种类、来去方向。三是在落地货物上注意发现指纹,尤其是货物包装纸箱、较光滑的货物表面(如彩电、冰箱、洗衣机、薄铁皮、钢板等)都是容易遗留指纹的。四是注意发现其它物证,如作案工具、铅封、加固铁丝或作案人遗弃物、脱落物等。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落地货物现场不是我们公安机关首先发现的,往往是工务部门的巡道工或者过路的群众最先发现,把拾捡货物拉走后才报案。有些同志就认为现场及货物已无勘验价值而放弃勘验,给侦查工作造成困难。正确的做法是,越是变动现场,越要认真细致的勘验,从变动的现场上寻找不变的勘验点,从宏观的变动中把握微观的不变部分,尽可能发现和提取犯罪遗留痕迹物证,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