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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形式·效力·适用
——以法的效力为视角

2018-01-22

法制博览 2018年4期
关键词:守法效力司法

李 璐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870

一、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

法的效力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法的生命,法之所以存在和发生作用,就在于其对人的行为具有约束力,它通过其效力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控制和维护社会秩序。法的实效是具有法的效力的法律规范在社会实践中被其所涉的对象所适用、执行和遵守的状况。

法律效力和法律实效是个两个差异很大的概念。法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是有约束力的,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这样或者那样行为,服从和遵守法律规范。法律实效是指人们按着现有的法律规定的行为去行为,服从规范的要求,从而规范被遵守。效力是规范的特性,其效力只能以规范性描述来阐述,而实效是客观存在的,是一种实际的陈述。

法的效力到实效的运行过程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整个法的运行过程。一般认为,效力是实效的前提,实效是效力的显现,效力和实效是因果关系。但是,将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在同一层面上面进行比较显然是不适当的。应当区分实然和应然,法的效力是规范层面,应属实然,而法的实效是事实问题,归属于实然。

二、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之间的空距

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之间相互联系。法如果没有效力,也无法实现法的功能价值,实效也就无从谈起。但是,现实中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存在不一致。

(一)我国法律实效的现状

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法治开始飞速发展。但是在运行过程中仍然有很多问题。

其一,从立法上看,我国目前的法律规范已相当庞大但社会仍对立法需求很大,这表现出立法的缺失,也说明现有法律的实效差强人意;其二,从执法上看,一些的法律形同虚设,大量的社会纠纷解决缺乏明确的依据。其三,从司法环节看,司法不公在近几年也成为了反应强烈的话题之一;其四,从守法环节看,社会成员的守法自觉性不高,在客体上更注重对刑法的遵守;其五,在法律监督环节上,却反有效的监督机制,实际的可操作性弱,实际效果也并不是很好。

(二)法的效力和实效形成裂缝的原因

第一,内部因素。法的效力和实效的裂缝根源于法本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要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同样的情况同样对待。其次法的滞后性也会导致法的效力和实效之间的裂缝。法律必须是稳定的,内容是明确的,不能朝令夕改。再者,法的局限性也会导致两者之间的裂缝。人受到客观和主观的限制,无法全部掌握所有的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权利义务的界限也并非完全合理。最后,在适用过程中,因为守法的主体思想道德的水平,文化程度的不同也会导致效力和实效的空距。

第二,外部因素。对于外部因素有很多方面都对法的实效产生影响。其一,社会环境因素。良好稳定的政治局面是法律实施的条件,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会对法的效力实现造成影响,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对其产生了作用。其二,主体因素。主体的情况不同会直接影响到法的实效。其三,法的运行成本因素。法律运行过程中耗费的社会资源或支出的成本也会对法的实效产生影响。

三、法的效力实现的途径

法的效力和实效其实应该是统一的,但其往往产生裂缝,这也是法律所不可避免的。法的运行过程就是逐渐的缩小两者之间空距的过程。

(一)为法律的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法被制定出来以后,只有在一定的现实条件下才能得到正常的运行和发展。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其一,市场经济繁荣,民主法治发展,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其二,提高法律主体的法律素质。具体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素质和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其三,多种社会调整手段并用。我们要加强法律和道德的联系,就如同博登海默所言,“那些被视为社会交往的基本而必要的道德正当原则,在所有的社会中都被赋予了具有强大力量的强制性质。这些道德原则约束力的增强,当然是通过将它们转化为法律规则而实现的”。

(二)树立法律的权威

要缩小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之间的空距,改善法的实效的现状树立法律权威是首要途径。首先要提高宪法的实效,只有存在对立法的合宪性审查,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立法依据。其次要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建立良法的法律制度对法律效力的实现有着重要的作用。最后要完善执法司法体制,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要通过执法司法实现其效力,这就要求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司法队伍来确保法律的实施。

[1]周永坤.法理学—全球视野[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2:284.

[2]朱景文.法理学研究(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620.

[3]刘作翔.法律文化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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