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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筑牢新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础*

2018-01-22依里合木牙生

法制博览 2018年28期
关键词:模范民族团结新疆

依里合木·牙生

新疆农业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并实施不仅对我国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区域合作的参与,经济结构调整的优化,开放型经济的推进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而且民族地区对加强各民族的交往交融交流,推进民族团结教育,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也带来了极大的难得的机遇和挑战。而当前新疆正处在维护社会稳定新常态,社会治理新常态,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历史时期。因此,新疆立足新常态,面向“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内涵和方式,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坚实基础,把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和细胞,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开在各族人民的心,把各族人民的精神和力量汇聚成巨大的正能量,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筑牢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

新疆当前应当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现代文化为引领,抓住“一带一路”倡议难得的机遇,把求发展,谋富裕,思稳定,促和谐转化为各族群众的共识。要把长期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成果转化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更大成就的不竭动力,转化为新疆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坚决反对“三股势力”、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际行动,筑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

(一)创新传播形式,创造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思想基础

要适应全球社会信息化迅速持续发展的新趋势,充分利用新媒体、新通讯技术,掌握自媒体时代海量信息的快速传播方式,多运用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工具,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标语、条幅、宣传车等传统宣传媒介,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强势。二是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特点,精心设计体现时代要求和不同群众需求的载体和平台,支持和鼓励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有利于各民族之间交往交融交流的方法,防止利用跳动民族情绪,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把网络建设成为各民族交往、交融、交流的最好平台。

(二)以民族团结教育月、年活动为载体,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群众基础

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是新疆30多年来一直坚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很有成效的一大创举。因此,我们在民族团结教育月、年活动中,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各民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标,以推进各民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线,大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民族团结进步月、年活动,提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入脑、入心效果,形成和谐的民族关系。

(三)以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通过加大创建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模范典型,用群众身边的先进模范教育各族群众,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的典型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新疆从“1982年以来先后开展了6次大规模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到2012年“共表彰奖励了国家级、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940个(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875个(次),地、州、市每3年,县(市)每2年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表彰活动,许多乡镇、社区、单位、学校等基层也广泛开展了这一活动”。我们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挖掘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把他们变成为带动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的“风向标”,以榜样的力量感召和凝聚各族人民的心。

二、以先进文化为引领,筑牢民族团结教育的情感基础

“文化是民族的标志、灵魂和重要特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1]。各民族人们的团结进步,取决于文化上的相互尊重和互相包容。因此,各族人民坚持以先进文化为引领,挖掘和传承传统民族文化,包容多样,尊重差异,互相欣赏来实现传统民族文化和现代文明的交相辉映。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各民族交往范围的逐步扩大,不同民族文化上的吸引力也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简单的交往关系进一步扩大为深层的文化心理联系,专一的民族情感溶入更大范围内的民族联系,形成了带有多民族共同特征的普遍的情感”[2]。各民族民族之间良好关系的基础是相互尊重和互相信任,而互相尊重和互相信任是通过双方的沟通,相互交往,相互感知,相互理解和相互体验等情感因素来确立。激励和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情感,就取决于人们对民族团结进步的认同和操守程度。因此,我们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为主线,以增进各族人民思想情感为目的,高度重视挖掘民族团结进步情感资源发挥好情感在沟通、感染和传递的作用,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情感基础。

(一)牢固树立各民族“一家亲”的意识

民族团结是民族平等的结晶,而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基础。我们只要加大各民族间的交往交融交流,实现各民族彼此“容人”、“容言”和“容事”,各民族成员彼此之间一视同仁,以情相待,才能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的情感基础。在我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一切必须团结的力量,这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得以成功的法宝。民族团结更是国家发展稳定,人民安居乐意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要引导各族群众“各民族一律平等”思想的要求,坚持各族群众在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生活享有平等待遇,确保各民族的每个成员都真正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增强“一家亲”的意识。

(二)引导各族人民心灵深处树立“互帮互助”的思想

互相帮助是一种道德情感,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纽带,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外在表现。因此,我们引导人们在心灵深处扎实树立“互帮互助”的思想,大力弘扬时刻牵挂他人的疾苦,事事为别人着想,排忧别人困难的友爱互助精神,培育“帮人”的情感,让每个社会成员切身感受社会主义社会的优越性。

(三)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加大对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全面推进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古籍和文物工作,全面发展民族图书出版、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培育一大批民族文化艺术研究专业人才,认定一大批民族民间文化传人,深入开展“千里文化长廊工程”等文化产业的发展,增强了各族群众的文化自信。因此,我们要通过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加大对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培育“美美与共,和而不同”的文化共存意识,增强各民族“美人之美”的文化尊重和文化包容意识,提高各族人民的文化自豪感,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打下坚实的心理基础。

三、推进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筑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法治基础

建立常态化交往、交流的和谐民族关系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众的共同愿望和共同目标,而这个目标的实现只有依靠宣传教育,让民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是不够的。应当由法律、法规来明确政府在民族团结的主导义务,统一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交往交融交流的规则,让每一个民众充分认识到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轨道,用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教育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有效路径之一”。

(一)民族团结进步法律法规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法治化的重要途径

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法律法规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基本原则,是明确政府机关和公民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教育方面应当承担的的义务,违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应负的法律责任,为政府依法管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公民提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意识的行为准则。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上来,用法律规范,维护和推进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有效路径和重要保障。比如新疆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内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和特点,2010年颁布地方性法规《新疆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在我国第一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原则、方式、社会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为依法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的颁布,反映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广泛性和群众性特点,标志着新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迈上了依法管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轨道,为把推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走上法治化的进程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表彰先进模范是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重要保障

新疆1995年规定了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享受劳动模范同样待遇的决定,增强了民族团结模范个人的荣誉观和责任感。1997年,又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活动管理办法》,并根据形势的新变化,在2010年对《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规范了日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管理,考核,验收和命名的职责,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动态管理,为把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提供了制度保障。因此,制定民族团结先进模范表彰规定,促进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总之,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随着各民族人民交往交融交流的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不断深入,“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情感、文化和理想信念的基础不断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民族关系将不断深化,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宏伟目标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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