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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式强拆

2018-01-22

创造 2018年5期
关键词:户外广告京都市政府

比起洋派作风的东京来说,京都确实要传统得多。这座古称为平安京的日本旧国都以其深厚的历史积淀为傲,以祇园祭和葵祭为例,均是从平安时代传下来的习俗,流传千年至今依然深入人心。所以,为了保持这股纯正的“和味”,京都出台了号称“史上最严厉的室外广告条款”,任何有损城市传统风情的户外广告都将被强行整改。

根据新修改的《京都市户外广告物条例》,屋顶广告和霓虹灯等闪烁式照明将在京都市内全境绝迹,另外政府还划定了21个受限地区,对这些地方的广告物面积、高度和颜色都有着详细的规定。最要命的是,《条例》里还规定了一条:所有户外广告和店铺招牌的设计都需要具备“美感”,而且一定要与“和风”相容。

比如说,有些品牌喜欢在高楼大厦上打出代言人的巨幅广告,这一招如今在京都就行不通啦,因为高度和大小都严重超标,设计也没有传统的日本风情。再比如说,大红明黄配色的麦当劳招牌太过招摇了,没有和风的内敛深沉,所以麦当劳只能换成茶褐色。至于京都站前那挂了40多年的“黄樱”酒业广告,更是不好意思,屋顶广告统统都不符合要求,还是赶快撤下吧。

如此强硬而苛刻的条款在民间引发的反弹也不小,特别是中小规模的商贩对此很不理解。有些人抗议“连不妨碍景观的招牌也要拆除不合理”,也有人抱怨“拆除费用高达数百万日元影响经营”,呼声接二连三,整改拖延现象也十分严重。

自从2007年9月通过本条例之后,京都市政府设定了7年的整改期。到2014年的7月末,全市4.5万个户外广告物中,已经有3.5万件左右达到了新条例的要求。剩下还有1万个左右“死不悔改”的违规广告,京都市政府表示,他们将会给这些违规广告的业主发出警告,然后强行拆除——不用说,整改和拆除费用当然是由业者自理。

京都市政府解释出台这样的新广告条例并不是平白给大家添麻烦,而是要凸显京都的特色。他们认为,京都的价值观不同于专注于经济发展的东京和大阪,这座城市更重视传统风俗和市民的感受,通过这样严厉的广告条例,他们能“创造出再过50年甚至100年都不会过时的城市”。

(摘自《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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