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思考
2018-01-22宋尚国
宋尚国
中共威宁县委党校,贵州 威宁 553100
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处理信访工作花去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量精力,财力,但总有一些信访问题反复产生且容易引起社会不和谐不稳定,为此我做些探讨,以找到进一步解决好信访问题的办法,以促改进信访工作。
一、做好信访工作的重大意义
依法信访及依法处置信访问题,有利于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也是法治归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依法信访及依法处置信访问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信访及信访问题的处置,决定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对各级领导了解人民诉求和提升做好群众工作本领具有积极意义。
信访是群众的意见建议,便于收集民间智慧,对各级党委政府正确决策会有不小帮助,体现了群众路线的要求。
信访是人民群众实现民主权利、维护财产权利的一项重要途径。搞好信访工作,是推动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
对信访工作,要一如既往的重视。
二、信访形势
全国而言,信访形势有很大好转。依法信访文明信访总量提升很快。2017年,全国网上信访同比上升79.4%,进京访越级访相对减少。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建立了联合接待机制,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职能部门作用得到凸显。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2700多个市县实现了律师参与信访,社会第三方矛盾化解力量得到有效增强。但信访总量还是居高不下。
三、引起信访原因分析
信访案件,主要由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借贷纠纷、打架斗殴、劳资纠纷、婚姻纠纷、相领权纠纷、天灾人祸等缘由引起,具体原因很复杂,但可以把它们归为一下几类。
一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很多问题无法处理引起信访。比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但在信访问题不是由本部门引发的情况下,本部门就没有权力去解决,该信访问题还是存在。
二是政府、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等不作为、慢作为、不正确作为引发信访问题实在太多。
四、改进信访工作的措施
改进信访工作,也应以问题为导向,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根据前述原因,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做到有法可依
1.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很多信访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造成的,如前面提到的“信访问题不是由本部门引发的情况下,本部门就没有权力去解决”一案,就要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做相应合理的改变。“天灾人祸补偿救济”案就呼唤补偿救济法的产生。可见,法律法规当健全要及时健全,该完善的要完善,信访量才会减少,信访案件有了也才会得到及时的解决。
2.完善违约责任规定——对违反民事合同导致对方上访者,除追究违约民事法责任外还应追究解决信访问题费时费力费财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这就要求相关民事法律要补充完善。
民事合同一方特别是相对强势一方不履行合同,损害了对方的民事权利引起信访,就要求《合同法》等相关民事法律要补充完善。
3.违权要追责——加大司法改革力度,让司法人员不依法履职承担相应责任。对法院的该立案的不立案,检察院的该抗诉的不抗诉,法院检院又不给裁定书的,就要追究相关司法人员的责任,这要求《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作相应补充完善。
(二)做到违法必究
1.依法依规严厉处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等不作为、慢作为、不正确作为,处置依据已较为完备,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党规党纪,严格执行好这些规定,让这些规定长牙,让不作为、慢作为、不正确作为的公职人员受到应有的处置,信访问题就会减少或尽早得到正确的解决。
2.对无任何理由信访,甚缠访、闹访、特别是“以上访为名未经批准组织煽动、策划群众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等“31种违法上访”者,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一是加强针对性教育、劝说并留痕“教育、劝说”让其明白道理,使其心服而不反悔进而不信访。二是对不听道理胡搅蛮缠,就依法依规及时严厉打击。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信访问题,优化社会环境。要使信访工作迈上更高台阶,必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