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头永远不够
2018-01-20文珍
文珍
“那可以和无穷的远方,无尽的人们分享的天底下最好的事。”
1
作为一个对世界长期过敏的病人,我一直很难找到一种真正的归属感。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任何人面前,老是有一种浮生如寄匆匆过客的错觉;比方在饭局里,常常因为感觉太过漫长煎熬,面前会悄然出现一小堆粉身碎骨的餐巾纸,碎无可碎之余,还被细心而病态地一个个揉成了细如芥子的纸粒。在无法专心写作的时候,时常连一张CD都不能耐心地听完,会不断切换回我最熟悉的那一首。不断地replay……重复性坏习惯,除了撕碎纸和单曲循环,还包括一寸寸折断牙签、永远无法留起指甲、控制不住地撕掉还没长好的血痂……能让我感到安全的东西实在太少;而这种无声的焦虑也同样传递给别人某种轻微的不安。
但解决这看似痼疾的神经病的办法其实也简单:扔给我一本书,让我住在里面。
小学时因为爷爷是本地一中的校长,因此奶奶家就在学校教工宿舍。对面邻居也是高中语文老师,印象中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最显著的特点是极其舍得给独生女儿买书。他女儿比我小两岁,是个有点羞涩内向的姑娘——然而或许也是我没能努力了解更多她的真实性情。不是不想,是根本顾不上。偶尔去她家作客,我总是忙着坐在地上翻看那些不能全借回家的书,并无心思和她聊天。都是独生子女,都怕极了孤单,她一开始还很欢迎我去她家作客,渐渐便发现醉翁之意不在己,端的生出许多复杂心绪。首先是立规矩:书许看不许借。不几日再加一条:看久了也不行,要时不时陪她说话和玩。这也难怪——五岁孩子已经大到足以产生私产意识,须怪不得她小气。我记得小时候有一种北京牌方便面,不用泡開,隔着袋子捏得粉碎再撕开料包均匀撒上,可以用手拈起碎末当零食吃。小孩子通常没什么钱,这样粗糙的吃食已是难得的美味。在实在没机会看书的时候,我就和她一起共享这挫骨扬灰的方便面,友爱地互相礼让着,你一口,我一口,这次她买一包,下次我再买一包。可惜谈心仍然不多——小孩子差一两岁本就有代沟,何况我的心思还一直在刚刚放下的某本《奥兹国历险记》上!说起来,我也是在她家才知道,家喻户晓的《绿野仙踪》原来仅仅只是美国作家弗兰克·鲍姆所著奥兹国系列冒险故事中的第一本,而这个系列总共十四本,全是文字,不薄,而当时我这个小朋友家里居然就有全套——这简直成了吸引我去她家的最大动力。因为太贵,也因为永远无法借回家,那段时间去奶奶家的动力都大大增加——奶奶家本来是我视为畏途的,爷爷常不在家,奶奶又凶,家里又没有什么适合小孩子看的书。
为了看完这个邻居的那整整两柜子书,我和那个小朋友一起在奶奶家楼下的竹林里至少分享过三十包北京牌方便面。六岁的她很满意,有一次还特别抒情地对我说: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会有你这么好的朋友!
而八岁的我却惭愧地想:天哪,世界上怎么会有比《奥兹国历险记》更好看的书。
此外,几乎所有隔壁邻居家都是我打家劫舍顺手牵书的目标。我自家对门住的阿姨据说有肝炎,妈妈曾多次严重警告过我不能随便吃她家的东西,但她家也有过一本非常好看的通俗小说《翼王伞》,鄂华写的。楼上的小哥哥和我一样痴迷郑渊洁童话,我们俩经常一起去街心公园的新华书店买书,也和班上的其他几个同学分头集齐了十二生肖系列互相交换。楼下刘雅的爸爸则给她弟弟——并不给她,因为重男轻女——买了一整套的《米老鼠和唐老鸭全集》,很快就被那个小崽子糟蹋得破烂不堪,我也只好忍着对书页上口水和零食痕迹的恶心,快速翻完了那套画书。随妈妈去她相熟的同事家里,她们进行她们的妇女闲聊录,我则可以趁机翻看那些叔叔阿姨家的杂志和藏书,不过战果时常都让人失望,多不过《青年文摘》《佛山文艺》《民间传奇》之类——和妈妈一样,他们都是电力系统的工程师或者工人,阅读趣味通常都不会太高,偶尔能找到几本《女友》,已经算是意外之喜了。而妈妈出差的日子,随爸爸去他早先在工厂的徒弟家蹭饭则是最教人失望的,因为通常连《故事会》都踅摸不到一本,最多只有《彩色电视机维修一百例》《31s×2b型黑白电视显像管说明书》之类,有一次居然发现一本《隋炀帝艳史》,让我惊喜极了。更多的时候,几口扒完饭,他们开始在昏暗的灯光下打牌,我宁肯冒着春雨深一脚浅一脚早早回去喂家里的猫。
而我父母都是工科大学生,家里书本来就少,少归少,至少鲁迅的《呐喊》《彷徨》还是有的,《红楼梦》也有,而且不光岳麓书屋那个最流行的版本,还有全套绣图本连环画——我妈也算爱给小孩买书的。从小到大她给我订过不少儿童杂志,什么《小朋友》啦,《小蜜蜂》啦,再稍微大一点,就订《读者文摘》,我最早就是在那上面看到了若干外国微型小说,记得有屠格涅夫的《白菜汤》,还对一个小女孩被谋杀埋在后院的故事印象深刻。偶尔妈妈也会慷慨地给我钱让我自己去买,说是为了提高作文成绩,但我几乎从没主动买过任何作文选。有一个雨天,和小哥哥一起冒着牛毛细雨走到街心书店,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书中,居然神奇地找到一本《窗边的小豆豆》——当年大概这本书才刚刚引进中国,根本不是什么家喻户晓的畅销书,我却拿起来就不肯放下,从此结识了小豆豆和巴学园……我后来一直认定,千万不可小觑儿童挑书的直觉和鉴赏力,当年的我就一直认为《安徒生童话》比《格林童话》要高级,而叶君健的版本又比其他人译的安徒生好;郑渊洁的《魔方大厦》和十二生肖系列明显优于《童话大王》其他连载;而任何一本童话,如果有不同版本,通常都是任溶溶译得最有趣……当然受限于阅历见识,也有过完全失败的购书经历,比如有一次就买了一本《自古英雄出少年》,然而里面的少年究竟如何英雄,却是一个字都记不得了。
2
远亲不如近邻,家里的亲戚家通常更指望不上。
但孩提时印象最深刻的书,却也有一本来自表妹。书名叫做《洋葱头历险记》。那时候我已经上初一了——我从小读书早,又是五年制,因此十岁便上了初一,还是爱看童话的年纪。
我对这本著名的罗大里童话可谓是一见倾心。记得初遇是在回湘乡老家扫墓的途中。旅途劳顿,夜晚小孩子们都被一一安顿在光线昏暗的炕头上,表妹突然从背囊里拿出这本书来,看了几页又不经意地放在一边。我顺手一翻,登时如被一个黑洞强力吸入——撇开情节生动不谈,行文的简练迷人就已让人无法抗拒。而且翻译又是那个译《吹牛大王历险记》《假话王国历险记》和写《没头脑与不高兴》的任溶溶!里面让人印象深刻的句子俯拾皆是:
“哪里有洋葱,哪里就有眼泪。”“‘你说到哪儿去啦,孩子。他爸爸温和地打断了他的话:‘监狱里关满了正直的人。”
在乡下洗完脚就要关灯。而我为了贪看几页书,一直拖到水完全变凉,堂兄表妹们都已经纷纷上床,还在光线昏暗的炕头爱不释手。一边读,一边担心在堂屋聊天的大人随时走进来催促睡觉。最后二伯母过来关灯的刹那,我正好看到番茄骑士那只可怜的狗卡斯蒂诺在太阳下口渴无比地伸出舌头来。虽然它是一只坏狗,梦里我却还在担心地想,它到底喝到水了没有呢?
每次回老家扫墓对于娇生惯养的城里小孩,都算是某种难得的磨砺。吃得远不如家里精细,肉菜也少,一天只有两顿饭——早晚各一顿。床上还有虱子,而大人们永远都在谈小孩子们不懂也不感兴趣的话题:墓地、老屋、田宅面积、种子和化肥成本……然而这本有趣的书让所有难以适应的一切都变得可以接受了。我在乡下那些低矮的红砖房舍和田垄间走过,会想起南瓜大爷那个因为砖少而不能容身的小房子——数砖头盖房的那一节对于小孩子来说太辛酸了一点,却有某种结结实实的迷人细节:原来房子是用一块一块砖砌成的,只要砖头足够,房子就可以搭得足够大!
“我用这些砖盖座极小极小的小房子,”他一面盖一面想。“我又不要什么宫殿,我本来就很小。砖不够,用泥凑。”南瓜老大爷盖得很慢很小心,生怕他那些宝贵的砖一下子用光了。他一块一块地砌得那么小心翼翼,好像它们是玻璃做的。他很清楚每块小砖值多大的代价!“瞧这一块,”他拿起一块砖来,像抚摸小猫一样抚摸它,自言自语说,“就是这一块,十年前我过生日的时候好容易才弄来的。我用积来买鸡过生日的钱买了它。等盖好了房子再吃鸡吧,现在不吃也过得了。”他拿起每块砖都深深叹口气。可是等到砖用完了,他还有大大一肚子气要叹。他的房子很小很小,像个鸽子笼。
“我要是只鸽子,”可怜的南瓜老大爷想,“我待在里面就非常非常舒服了!”
小房子就这样盖好了。南瓜老大爷打算进屋,可膝盖把天花板一顶,差点儿没把整座小房子顶塌。
成年后很久,我也几乎没有看过比这段更好的形容农民赤贫状态的描写。而且还写得那么隐忍,那么温柔敦厚。就是这样来之不易的小房子,最后也还是被番茄骑士抢走当了狗屋——这样巨大的情感落差,便足以激发起一个小孩的阶级义愤来。
因为不断要走路,不断见乡下的陌生长辈,不断跪下磕头——在乡下的第二天我仍然没能看完书,第三天表妹就向我索要了。千求万求,她总算同意再续借几天。我到家后极快地看完了第一遍,舍不得还,带到学校又打算看第二遍。就是这一念之差惹了祸——带到课堂上刚拿出来几分钟,就被老师发现并没收了。
这真是始料未及的毁灭性灾难。我固然淘气已久——在初中课堂上不光看书,而且玩玩具。坐我后面的男生有一次忍不住问:你怎么每天带的玩具都不一样?——然而锡兵在用课本搭起来的城堡进进出出而从未被没收,而这本借来的宝贝书却如此命运多舛。
接下来的几节课我听不进去任何内容,忍耐力只够用到那天的午间休息。老师锁上办公室门回家睡午觉去了,教室瞬间空荡荡的。等所有人都离开后,我翻进了语文老师的办公室——从门上方的窗户进去的,那窗户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显然太高,也不知道当时的自己是在怎样强烈的感情驱使下完成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老师办公桌上《洋葱头历险记》和一些其他花花绿绿的被收缴的漫画放在一起,看上去格外破旧、格外亲切。我重新把它紧紧攥在手里,差点儿哭出来。
那样巨大的狂喜我成年后也没有经历过。几近于失而复得的爱。与之近似的,还有某种求之不得的委屈。
3
还有那些对小孩子而言的禁书们。
我不大记得小学时代自己是怎么弄到二月河的《雍正皇帝》的,只记得里面不乏让人脸红心跳的宫闱秘辛床笫描写。躲在房间里看时,只要一听到妈妈的脚步声就立刻塞进枕头下面。后来举家搬到了深圳,有一次随父母去一个相熟的叔叔阿姨家,那家也是年轻夫妇,新婚不久,又是夏季,一进门不久我就发现了异样——男的光膀子坐在沙发上,女的穿一条短短的家居裙,侧坐在沙发的扶手上。丈夫的手很自然地放在太太裸露的大腿上,来回轻轻摩挲。他们和我见过的任何大人都不一样,更亲密自然,动作也更大胆。我的父母和房间里的其他大人们都目不斜视,假装没看到。又坐了一会,我说要写作业。那个阿姨便把我带到他们的书房。福至心灵地,关上门我便径直走到书架跟前,果然找到了两本别处找不到的书:《潘金莲之前世今生》《满洲国妖艳——川岛芳子》。又過了一两年,才知道同一个作者原来也写了《霸王别姬》和《青蛇》。
就在很短的三个小时里看完了两本书。房间里定时冷气什么时候关掉都不知道。只记得武松原来未必全然是英雄,而潘金莲也未必注定就是荡妇。
那年大概十二岁。我的三观受到了崭新的震动。但很奇异地,我也知道翻案文章其实易作,也并不一定就是最好的文章。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还可以看什么书?我不记得那一年还看过哪些禁书。很多当代文学作品大概还是去深圳之前在娄底一中的阅览室里借的。那个时候当校长的爷爷已经去世了。而我浑浑噩噩,抱着阅览室老师徇私开放给我的图书室的一大摞书,穿过夕阳照耀下的操场,回到奶奶家里,又坐在床上一本一本狼吞虎咽完。这些书里,包括八几年到九二年的全国优秀中短篇小说选,一些著名童话集和一些民间故事,《佛山文艺》仍然是里面出镜率很高的杂志。我记得有一本是袁珂先生编选的中国神话故事,里面说到猪婆龙就是鳄鱼,会用尾巴敲自己的肚子打鼓,非常有趣。另一次无意间读到一个当代作家写初潮,用笔极细致大胆,那个时候我自己正是心智未开的懵懂少女,只觉触目惊心,又模糊认识到所有的女孩,最后都要变成一个女人。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个作家大概就是莫言。而那本书倘若不是《丰乳肥臀》,就是《红高粱家族》。
后来就随父母转学到了深圳。不断搬家的学生时代,手头的书总是极为有限,也总是如饥似渴地读能找到的一切书。因为那些书都不是自己的,因为和书的缘分总是在朝夕之间。
回忆中青春期仿佛总是在孤独地读书,和友伴出去野游的记忆很少。一种可能性是四肢不够发达,因此游戏总是玩得没有别人好。在游戏中,我感觉不到自己被众人需要……而看书是相对自足的,近乎和自己游戏。
到现在我仍然觉得,没有什么比读书更好,更适合独处时完成。设若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那么,将那些无处安放的时光托付给书本,比托付给任何人事也许都更安全。
到现在我忘记了自己少年时代看过的很多书,却深深记得那些岑寂无人的下午,就在那个曾经和表妹游戏过的奶奶的房间,坐在床上面向窗户借着渐渐黯淡下来的天光看书。一本接一本,只要还有没看完的书,就从未感到匮乏,也不觉得疲惫。
而成年后,手头永远有看不完的书,看书速度却缓慢了许多。
去北京读研之后有一次回到深圳家中,一本书看了很久都没有看完,总是匆匆翻几页就放下和朋友聚会。那天晚饭妈妈突然说:我觉得你不如以前爱看书了。
她当然不知道那本书就是以难读著称的《尤利西斯》。可是她这句话仍然让我怔忡许久,到现在依然无法作答。
我怀念那个不顾一切翻进老师办公室里偷《洋葱头历险记》的少女。正如怀念那个恍然不知自己身处对知识最大也最急迫的爱中的,黄金时代。